急性乳腺炎是發(fā)生于乳房部位的急性化膿性疾病。多見于產后哺乳期的婦女,尤以初產婦為多。病因主要是細菌(大多數(shù)為金黃色葡萄球菌)自乳頭皸裂、破損處侵入,或乳汁淤積,造成乳房化膿性感染。臨床表現(xiàn)為患側乳房脹痛,變硬,嚴重時病人有寒戰(zhàn)、高熱等,患側乳房呈搏動性疼痛,哺乳時疼痛加劇。治療乳腺炎應暫停哺乳,早期可冷敷,炎癥浸潤期時改用熱敷或藥物濕敷,癥狀較重者使用有效抗生素以控制感染,常用藥物有青霉素、頭孢菌素類(如頭孢氨芐、頭孢克洛)等,必要時可行手術切開引流術。 【藥物飲食禁忌】 1.忌以果汁或清涼飲料服頭孢菌素 果汁或清涼飲料的果酸容易導致頭孢菌素類藥物提前分解或溶化,不利于藥物在小腸內的吸收,而大大降低藥效。 2.頭孢克洛忌與食物同服 頭孢克洛與食物同服,血藥峰濃度僅為空腹服用時的50%~75%,故本品宜空腹給藥。 3.服用頭孢菌素類藥物時禁飲酒 因為酒中含有乙醇,服用頭孢菌素類藥物后飲酒可出現(xiàn)面部潮紅、心動過速、支氣管痙攣、出汗、惡心及嘔吐等毒性反應。 【藥物相互禁忌】 1.頭孢菌素類禁與速尿、利尿酸等強利尿藥聯(lián)用 因為頭孢菌素類與速尿、利尿酸等強利尿藥合用會使腎毒性增加,易引起急性腎功能衰竭。 2.頭孢菌素類禁與慶大霉素聯(lián)用 因為二者合用可使腎毒性和急性腎功能衰竭的危險性增加,并可引起獲得性范可尼綜合征。 3.頭孢菌素忌與保泰松合用 因保泰松能增強本品對腎臟的毒性。 4.頭孢菌素忌與紅霉素、四環(huán)素合用 因合用可降低本品的抗菌作用。 5.頭孢菌素類不宜與多粘菌素E合用 因頭孢菌素類與多粘菌素E合用,有可能增加對腎臟的毒性,并降低頭孢菌素的抗菌作用,故聯(lián)合給藥時必須慎重。如果必須合用時,應反復檢查腎功能。 有關青霉素的禁忌詳見“慢性肺原性心臟病”。 【本病飲食禁忌】 1.忌食辛辣燥熱的食物 韭菜、辣椒、蔥、蒜、胡椒、花椒、生姜、芥末、酒等辛辣燥熱之品,食后易生熱化火,使本病火熱毒邪更熾,病勢更甚。初期階段,會使紅腫熱痛明顯加重;中期階段,會使膿腫增大,膿血粘稠不易排出;恢復期,易致愈合延緩或初愈熱毒未盡,病情反復而加重。 2.忌食油膩發(fā)物 海腥、豬頭肉、老公雞、香蕈、蘑菇和肥豬肉、油煎炸食品等腥膻發(fā)物和油膩之品,本病患者均不宜食用。因為油膩食物最易生痰化熱,動火耗血,發(fā)物最易生風動血,風燥散血,使病情因痰熱血燥而加重。此外,民間早就認識到發(fā)物容易誘發(fā)舊病,加重新病?! ?/p> 3.忌熱性食物 急性乳腺炎為熱毒之證,本病患者若再食羊肉、狗肉、鹿肉、公雞肉等熱性食物,則會增加內熱,加重病情。 【本病用藥禁忌】 1.慎用激素 本病患者發(fā)熱重,往往出現(xiàn)中毒癥狀,在沒有足量應用抗生素時,應忌用皮質激素,如醋酸考的松、氫化考的松、地塞米松等。如未經有效抗生素的控制而濫用激素,會使炎癥擴散。 2.慎用補藥 本病患者大多屬氣滯熱郁型,雖然產后產婦體虛,但不可泛用補藥。這類藥物有人參、鹿茸、阿膠等。 3.忌用收澀之品 急性乳腺炎多因肝郁熱毒或吮乳吹風而致乳絡不通,乳汁壅滯,濕熱郁結而發(fā)病。治療如用收澀之品(如五味子、五倍子、石榴皮、烏梅等)可導致氣血壅滯,阻塞乳絡。所以,乳腺炎患者不宜使用收澀藥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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