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使用欺詐手段,騙取對方當(dāng)事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行為。這是官方解釋,所以晦澀難懂。下面就請刑事辯護律師大家詳細(xì)講解合同詐騙罪案例來詮釋一下合同詐騙罪,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非法占有目的”的認(rèn)定 案例一:李某因賭博錢款兩百多萬元,無力償還。李某因先前與張某有生意上的來往,就與張某商定在張某處購買一批鋼材,價值40萬元,約定張某先交付鋼材,一個星期后李某再還款。李某得到鋼材后,即將其轉(zhuǎn)賣,得款38萬元,但是并沒有用來還張某,而是拿去繼續(xù)賭博。后又輸個精光。因李某久不還款,又停了手機,張某因此報警,后李某被抓獲。 律師說法:本案李某被法院認(rèn)定為合同詐騙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1萬元。 認(rèn)定非法占有的目的,在法律實務(wù)上,要綜合考量行為人在行為前、行為中、行為后的客觀表現(xiàn)。應(yīng)從以下幾個方面評價: 1、行為人在簽訂合同時有無履約能力; 2、行為人在簽訂和履行合同過程中有無詐騙行為; 3、行為人在簽訂合同后有無履行合同的實際行為; 4、行為人對取得財物的處置情況; 5、行為人在違約后有無承擔(dān)責(zé)任的表現(xiàn); 6、行為人未履行合同的原因 其實關(guān)于合同詐騙的形式有很多種,簡直是防不勝防,比如上訴的“非法占有目的”的,還有“使用欺詐手段,騙取對方當(dāng)事人財物”的等等。所以大家要多多小心留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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