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父好,我從小就很難分別自己的痛苦和別人的痛苦。我看不得別人受苦??吹絼e人痛苦,就像那些痛苦發(fā)生在自己身上,總是想怎么去幫助那些痛苦的人。我自己的生活過得還算如意,就是會看到身邊的人有各種各樣的不幸。所以長大后,會經(jīng)常幫助一些需要幫助的人,希望他們都能過得很好。請教師父,這樣是不是利他? 答:除了我們的妄想,沒有人痛苦。 我們經(jīng)常在看到別人不幸和痛苦時,心生同情和悲傷。甚至認為如果自己不難過,就是不對的。其實我們永遠無法感受到別人的痛苦。 所有我們以為的別人的痛苦,都是我們的投射和妄想,甚至連我們自己的痛苦都是假的。 痛苦是一種表象,沒有人在痛苦,就算他在那里掙扎喊叫,你仍無法確定他是否真的痛苦,那痛苦是不是他迫切需要的。如果痛苦能讓他感受到他還活著,就像需要空氣一樣需要難過,他會選擇痛苦。他需要那樣,而我們卻經(jīng)常想去干涉別人的痛苦。 利他并不是感受別人的痛苦,而是用喜悅來融化掉對方的痛苦,用智慧啟發(fā)別人看到痛苦來自執(zhí)著和無明,來自堅持和觀念,而絕不是陪同對方一起痛苦。兩個同時痛苦的人怎么可能是恩惠和慈悲。除非你用慈悲照破對方的痛苦。 所謂無明,是以難過來陪同難過,以不幸來要挾不幸,否則,那就不是愛。這是顛倒的愛。 真正的愛看上去就像袖手旁觀,就像無動于衷,它完全不進入對方的“痛苦”,它根本看不到痛苦。它看到的是全然,是真實。它不進入自心投射的故事。用真實的心與對方在一起,而沒有任何同情的妄念進行阻隔。只有這時,療愈和慈悲才有可能發(fā)生。 我們什么時候可以幫助到別人?當(dāng)我們自己完全喜悅,沒有任何痛苦時,我們身邊的人就會受到感染,從而覺悟。 一個看到眾生受苦而沉浸在同樣痛苦中的人不是一個覺悟者。覺悟者是安寧而喜悅的,他用喜悅和寧靜陪伴一切,而不是用同情和悲憫。 眾生心滅則佛法生,撤銷自我的幻想和干涉,直接與一切在一起,那才是真正的“利他”。而那時,自他的分界越來越模糊。利益的心也逐漸消失。那時的愛是你不得不那樣,而不是為了什么而那樣。 讓自己一直活在實相和喜悅中,那才是我們能回贈給這個世間最美妙的禮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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