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觀近鑒宋朝人·280·家世富貴,克己好善的賢良之士:王質 王質,字子野。“仁者有后”王祐第三子王旭之子?!端问贰ね醯v傳》后有附傳。 附傳記,王質小時候謹慎篤厚,淳樸儉約,用心學問,師從著名文人楊億,楊億感嘆王質“雖年少而才華出眾”,伯父王旦看到他寫的文章,很是嘆賞。 后王質因為“恩蔭”得任“太常寺奉禮郎”,期間寫了文章獻給皇帝,皇帝指示有關部門對他進行考試后,賜他“進士及第”,后經(jīng)人推薦,王質擔任國家藏書機構??闭韴D書的官員“館閣??薄?,改集賢院“集賢校理”,經(jīng)累次升遷,任“尚書祠部員外郎”。期間父親去世,王質辭職回家,為父親守孝,守孝3年間,王質與幾位弟弟只吃小米、蔬菜。 守孝期滿,王質出任蘇州(治今江蘇蘇州)通判。時任知州黃宗旦瞧不起年輕的王質,二人曾因事相爭,黃宗旦說:“少年人卻與長者相抗啊?”王質說:“事有當爭,是職責所在?!弊罱K也不屈從。黃宗旦抓獲100余名私鑄銅錢的人,將其下獄審訊,審完后告訴王質說:“我使了權術,將案子審清了。”喜見于色。王質說:“用權術審問人,致人于死,卻很高興,仁者之政,就是這樣嗎?”黃宗旦聽后很慚愧,不再深究犯人,且減輕了其罪責。 在蘇州任滿,王質還朝,任尚書省“刑部曹”長官“判尚書刑部”、吏部負責考察選任官員的“南曹”長官“判南曹”,之后出任蔡州(治蔡陽,今湖北棗陽西南)知州。蔡州有唐朝后期的藩鎮(zhèn)首領吳元濟廟,人們按時按節(jié)祭祀,王質說:“怎么可以有'逆丑’享受百姓祭祀的事?!”將吳元濟的塑像毀掉,改立唐代名臣狄仁杰和另一位叫李醞的人的像,供人祭祀,蔡州人到元人撰寫《宋史》時還稱其為“雙廟”。 后王質被朝廷以“南曹郎中”官職召回京城,任開封府主管刑獄事務的“推官”。當時他的兄長王雍任國家最高財政機構“三司”官員“判官”,王質不愿意兄弟二人都在京城為官,向朝廷懇切辭謝,朝廷改任他為壽州(治今安徽壽縣)知州,后移任廬州(治今安徽合肥)知州。廬州有盜賊殺死同黨,拿了共有的錢財逃遁,后被官府抓獲。王質判盜賊死罪,略似今之國家最高法院的“大理寺”在復審時認為依法盜賊不當死。王質向當朝皇帝宋仁宗上奏章說:“盜賊殺死同黨,如果自首,可以輕處,是為了讓盜賊同黨之間互相猜疑,且允許其自新,這是立法的本意?,F(xiàn)在盜賊殺人取財,被捕獲后卻寬恕他,豈是立法的本意?”但奏章上報后,宋仁宗卻“不報”,沒有答復,且降任王質為“監(jiān)舒州(治今安徽安慶)靈仙觀”,讓他做了閑職,而王質到靈仙觀后卻并不閑著,搜羅古今通過氣功功法煉養(yǎng)形體和養(yǎng)生之術,撰寫了《寶元總錄》100卷。一年多后的寶元二年(1039),韓琦任檢查大理寺所審理的案件并上報中書省的機構“審刑院”長官“知審刑院”,上書宋仁宗,建議如果殺害同黨的盜賊不是自首,不能寬赦,宋仁宗同意,并定為法律的一種“令”。于是鄭戩、葉清臣等官員向宋仁宗上言,說王質無錯被罰,且稱贊他的才干,宋仁宗起用王質為泰州(治今江蘇泰州)知州。后王質升官職為“度支郎中”,實任荊湖北路(治江陵府,今湖北荊州)長官“轉運使”。 在荊湖北路任職時,王質曾暫時代管江陵府事務,期間有人控告一名百姓訂立婚約后卻不如約結婚,被告稱因貧窮沒錢辦婚事,所以才違約。王質問清需要多少費用后,拿出自己的錢給了被告;江陵府吏員抓獲一名偷人衣服的人,偷衣人受審時給王質叩頭說:“平生從沒做過壞事,實在是迫于饑寒,才做了這個事?!蓖踬|命人取來自己的衣服給這人穿上,將其放走。 其后王質再次回朝,加升官職為“史館修撰”,實任吏部考察選任官員的部門“流內銓”長官“同判吏部流內銓”,后再升官職為“天章閣待制”,出任陜州(治今河南三門峽)知州,去世。 附傳最后記,王質家世富貴,兄弟驕縱奢侈成習,他卻克己好善,自我奉養(yǎng)簡約樸素如貧寒之士,不喜歡積蓄財產(chǎn),以至不能滿足生活所需。當初王質的二伯父王旦任“中書舍人”,家中貧困,和兄弟們向人貸款,到期沒錢償還,只能把自己騎的馬給了人家抵債。王質讀書的時候看到王旦等人的貸款文書,召來子弟給他們看,告誡子弟說:“這是我家一向的家風,你們不要忘記??!” 參知政事范仲淹在宋仁宗慶歷三四年間(1043-1044)主持“慶歷新政”失敗,在慶歷五年年初被貶任饒州(治今江西鄱陽)知州,其時朝廷正嚴厲追查、整治支持范仲淹改革的“朋黨”,范仲淹離京,無人敢于相送,王質卻一個人帶了酒前去范仲淹暫住的驛站為其餞行。有人責備王質,王質說:“范公是賢人,得為他的'朋黨’,是我的幸運!”世人因之更加認為王質賢良。 《宋史》撰者沒有對王質做出評論。但我讀《王質傳》到他不顧個人安危,帶酒為范仲淹餞行,再回想他的一生事跡,不禁想到范仲淹在其名文《岳陽樓記》的一句感嘆:“噫!微斯人,吾誰與歸?”心向往之,心向往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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