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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偽絕書】西域通略:條支傳-大食前傳(中) 條支本傳

       一飛圖書館 2022-07-17 發(fā)布于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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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書接(上)文......
      先聲明下,上篇中提到偉哥的觀點,偉哥是天涯 @聽偉哥講山海經(jīng) 的偉哥,我把他定的具體位置搞錯了,見下圖。大概前面討論的時候說到了一個吉達港,所以我印象就一直停留在麥加了。這里說聲抱歉 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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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為《西域“大秦國”即古埃及詳考》[參1]——當然,我也要聲明,除了前面條支部分,并不贊同后面的分析過程及此題所述之結論。并及上一篇提到的 @非子 文中對大秦的分析和結論[參2],這些均至<大秦傳>再行探討。
      不過非子先生文章第三部分分析的“龍朔體系”,卻是非常有價值和啟發(fā)性的考證,尤其是波斯阿羅憾的拂菻碑,以前未曾關注,這個角度值得重視——注意“龍朔體系”并非作者想出來的什么很玄乎高大的詞(有些人可能會覺得很土圖片),而是唐朝當時的年號,用以表示當時唐朝構建的國際關系秩序。一些細節(jié)可能還需要再斟酌再研究,但這個大框架,是非常有見地的。
      此于<波斯傳>后再行梳理。
      此外,我上篇定位條支在也門,只是說其起源的核心區(qū)域。而條支其整體上作為一個游牧民族,活動范圍其實非常大,實際上已經(jīng)遠遠超過了我所標注的藍灰色大雞腿區(qū)域:

      不要覺得這個范圍很大——去看看同樣是游牧民族的匈奴,西至蔥嶺,東到東北朝鮮及日本海西岸,都可以說在其活動范圍之內(nèi)。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居無定所,地域廣大,而人煙稀少,這種情況很正常。

      一、條支究竟有多強?
      我們先來解決一個問題。
      上篇的討論中提到,其實一直是按“條支役屬安息”來說的,即安息強于條支,安息是宗主國,條支是從屬國。
      雖說,按史記和兩漢書,應當是“安息役屬之(條支)”???......
      但這首先就跟我們通篇看下來的感覺是非常矛盾的:
      一方面,條支活動的范圍應該是比較大的(游牧),以至于在烏弋、山離這些地方都能獲知其存在的消息;
      另一方面卻是,如果是“條支為宗主,置大將,臨領安息諸小城”,則何以在整個兩漢的歷史里,其存在感又很低,除了傳說,舞臺中央再無見其身影?何以自張騫之后兩百多年,都不得交通,直到由漢朝人自己找上門去,而不是很早就通過這大將,而直接實現(xiàn)了外交?
      又何以需要甘英等人“西南馬行百余日”,一路上都沒有遇到其政權實體?何以直到甘英到達了條支后,才出現(xiàn)“為置大將”的信息?且何以甘英在條支遇到的是“安息西界船人”,以及整個這片區(qū)域,被稱為安息西界,而非安息為條支東界?
      又又安息是有王的,這些王還搞了不少小動作,以圖壟斷漢朝與大秦之間的貿(mào)易線路云云——至少漢朝是這么認定的。這整個過程中,都看不到任何條支的影子,難道其是幕后操縱的高手?如果條支是宗主,還會任其放一個王在這里?還是說這王就是條支所置的大將在這里當節(jié)度使土皇帝?那這不也說明其控制力很弱么?連輪崗接替的人都不能由宗主派遣?別忘了后來還有一個安息王子,安世高,做了和尚,高僧,跑來漢朝譯經(jīng)呢。
      雙又其條支本身自己都是“往往有小君長”的部落制,并一直延續(xù)至今,其行政經(jīng)驗是如何管理安息這樣的人口大國的?這不正印證了其控制力弱么?
      雙雙還有一點:想想漢朝為什么派人去了條支?——只是為了找大秦,只是希望通過它找去大秦的道路,這才有了些交流的記載。而即算是甘英一行千里迢迢到了人家地盤上,除了記記“城在山上”、“土地暑濕”之外,也就再沒有關于其本身事跡的更多記錄,反倒是對其傳言的那個“大秦”,大書特書,不惜筆墨......
      可見,此時的條支,對于見慣了世面的漢朝人來說,那實在也是沒什么故事可講了,乏善可陳,就一部落群,夠不夠得上大農(nóng)村,都不好說。
      若非大秦,兩百來年時間漢朝都沒多大興趣去與之建交呢......
      典型的“無故事王國”嘛。
      唯一給中國人留下深刻印象的,怕就是那巨大的鳥卵了。以致后來魏晉時的駢文,大量出現(xiàn)“條支之鳥卵”的句子。圖片
      所以,“為置大將,臨領諸小城”的記錄,也大概率只能是“安息置大將,臨領條支諸小城”。我只能理解為由翻譯或者傳抄錯誤,進而造成訛傳。畢竟西域史,在當時來說,也只能算是中國歷史大劇中很小的一幕,不怎么受重視也很自然。
      因此后來魚豢在《魏略》中對此做出了更正:

      自是以西,大宛、安息、條支、烏弋。烏弋一名排特,此四國次在西,本國也,無增損。前世謬以為條支在大秦西,今其實在東,前世又謬以為強於安息,今更役屬之,號為安息西界。

      ——《三國志裴松之注》卷三十魏書三十烏丸鮮卑東夷傳

      而且,如果條支是宗主,更強,則更應該是“一國”的大概念了。
      其實我們還不得不考慮“役屬”一詞,可能存在的歧義,即其有可能以“使動句”的方式使用:查字典“役屬”一詞的解釋即為“謂使隸屬于己而役使之”,即“使役屬”,又有“臣屬并供役使”這是被動式被役使之意,即“役屬于”,所以,有沒有可能是將“役使”抄成了“役屬”進而在資料中造成訛傳?因為后續(xù)書記和最終史家都沒法親歷現(xiàn)場,無法對證,只能盡量按檔案記載原樣抄下。

      先是,副伏羅部為蠕蠕所役屬

      ——《北史》卷九十八列傳第八十六蠕蠕等

      高車十二姓之一

      柔然

      遇赦,因留牧畜,賓客多歸附者,遂役屬數(shù)百家

      ——《后漢書》馬援傳

      大抵南方遐阻,人強吏懦,豪富兼并,役屬貧弱,俘掠不忌,古今是同。其性輕悍,易興迷節(jié)。

      ——[唐]杜佑《通典》卷一百八十四 州郡十四

      以上幾例,大抵應是“使動”之意,而:

      (焉耆國 )戶四千,勝兵二千,常役屬西突厥 。

      ——《新唐書》西域

      則顯然是“役屬于”之意。

      二、條支本傳——無故事王國的故事
      雖說故事不多,可也還是要講講的。當然必須承認,目前這部分還是帶有一些合理推測的成分,因為我必須按一種敘事體的文路書寫,中間不得不補充一些推斷,才能把話說流暢了。我只能說,按我目前整理的證據(jù)材料,這是我所能找到的最合理的一種結論,其中一些具體的點,可能還需要更多證據(jù)明細,但大體的方向,我認為是沒有問題的。至少總得有人朝這個方向努努力吧?
      在前面一系列文章中,我們已經(jīng)反復見證了<山河文明>篇中所闡述的文明、或者確切的說、農(nóng)耕文明,其孕育、生長和發(fā)展的模型。對于東亞大陸的中國人來說,自黃土高原、云貴高原或者南方山地走出來之后,可以首先進入山間相對開闊的盆地平原,如關中平原、河東(運城)平原、汾河平原、伊洛平原、南方四川盆地等,再往后,有廣闊的華北平原和長江中下游平原,發(fā)展的空間非常的廣闊。這個大家都算是耳熟能詳了。
      而對于自興都庫什山脈走出來的另一支族群來說,可以首先進入阿富汗東北部兩側的山區(qū)盆地,如開伯爾山口西側喀布爾一直到坎大哈這一線(烏弋、山離),地勢相對開闊平坦,進而往巴基斯坦北部白沙瓦、伊斯蘭堡一帶的山前平原發(fā)展(罽賓),或者往北至昆都士一帶的盆地群,以及更往北吉爾吉斯斯坦-烏茲別克斯坦等境內(nèi)的一系列盆地,比如更北方的費爾干納盆地(大宛),再往后,東南方向廣闊的恒河平原(身毒-天竺),以及西北方向伊朗高原(安息),也有大量氣候適宜、饒野肥沃而可供開墾的土地資源。
      參考前面兩文:
      西域通略:地理志一,甘英路線圖及西史諸偽跡
      西域通略:條支傳-大食前傳,一個西方史學不可以找到的地方(上)
      但是對于自也門山區(qū)走出的古條支人來說,就沒有那么走運了。出了這一帶山區(qū),就是北方大片貧瘠的光禿禿的土山和石頭山,以及面積更為廣闊的荒漠,嚴酷的熱帶沙漠氣候,無法發(fā)展出大規(guī)模的平原農(nóng)耕區(qū)。
      地理條件制約了其發(fā)展模式。
      而人口的壓力還是在增長的,部落之間的斗爭也就會趨于激烈,可以說一直延續(xù)到今天。這其中必然就會有大批人口被擠到邊緣的荒漠區(qū),去從事游牧活動以求生存。不論是部落戰(zhàn)爭中的失敗者,還是部落中被流放的某些人,隨著這部分人口比例的上升,最終形成了其以游牧為主體的經(jīng)濟和文化方式。
      當然也有可能更早就有游牧形式存在,而自東方受到農(nóng)耕文化影響后,在也門這一小塊條件合適的山區(qū)有過一些嘗試,也發(fā)展出一些聚落和文化,成為后來種族乃至整個文明的一個源頭,但總歸是整個發(fā)展的空間受到限制。
      這種農(nóng)耕與游牧并存的情況,長期存在于阿拉伯半島至兩河平原的廣闊地區(qū),在中古乃至近現(xiàn)代以來,仍然是其主要的社會形態(tài)。而游牧部落在饑餓時期,當然也會嘗試去劫掠農(nóng)耕部落,甚至各個部落之間,無論農(nóng)耕也好、游牧也好,也處在長期的資源爭奪狀態(tài)中。
      所以看明白為什么那些城堡個個都看起來像要塞了吧?
      這在一些介紹阿拉伯歷史和現(xiàn)狀的書籍中也都能讀到[參3-4]。

      也門是阿拉伯半島最重要的農(nóng)業(yè)區(qū),農(nóng)業(yè)是也門最主要的經(jīng)濟部門。大多數(shù)也門人在內(nèi)陸的高地山谷修建梯田,耕種土地,亦有少量的也門人依靠游牧和捕魚為生。也門雨季短暫,降雨主要分布在內(nèi)陸山區(qū),由此形成內(nèi)陸山區(qū)發(fā)達的農(nóng)業(yè)和稠密的人口...... 然而,如同阿拉伯半島的諸君主國一樣,也門社會具有根深蒂固的血緣傳統(tǒng),部落為數(shù)眾多,分布廣泛。諸多部落各有排他性的活動范圍和生存空間,部落之間處于相對隔絕的狀態(tài)。國家與部落組織以及血緣關系與地域關系的長期并存,構成也門政治和社會生活的突出現(xiàn)象。隨著國家權力的強化、市場化和城市化的進程,也門傳統(tǒng)的血緣觀念和部落組織無疑呈逐漸衰落的趨勢。

      ......由于干枯的地表和干旱的氣候,阿拉伯半島植被稀少,資源匱乏,游牧的生活方式長期占據(jù)統(tǒng)治地位,貝都因人(阿拉伯語中意為游牧者)為數(shù)眾多,駱駝和羊群構成貝都因人賴以生存的基本財富......

      貝都因人無疑處于居無定所的游蕩狀態(tài),但是卻非毫無目的地隨意遷徙。他們通常擁有屬于各種部落的水源和相對穩(wěn)定的游牧范圍,沿著較為固定的路線追逐水草......在惡劣的自然環(huán)境中,貝都因人表現(xiàn)出頑強的生存能力,他們往往每天只需食幾顆椰棗和飲少許駝乳便可維持生命。

      除居無定所的游牧群體以為,阿拉伯半島還生活著相當數(shù)量的定居人口。定居人口大都分布在阿拉伯半島的周邊地帶。在阿拉伯半島南部的沿海地帶,較為充沛的降雨和相對潮濕的氣候環(huán)境提供了發(fā)展農(nóng)業(yè)的適宜條件。也門是整個半島中最為重要的農(nóng)業(yè)區(qū)域;古代的也門人在山區(qū)坡地修建梯田,在山谷間修建水壩,用以儲存雨水,灌溉土壤,種植小麥和大麥以及各種果蔬。也門移動的麥赫拉和哈德拉毛是乳香樹的著名產(chǎn)地,阿曼一帶盛產(chǎn)水稻,東部沿海的哈薩盛產(chǎn)谷物和椰棗。

      在半島內(nèi)陸,綠洲構成農(nóng)業(yè)區(qū)域的另一種類型,地下水源則是綠洲農(nóng)業(yè)賴以維持的首要前提。葉斯里卜、塔伊夫、泰馬、海拜爾、法達克、杜麥持·詹達樂和瓦迪庫拉是分布在希賈茲一帶的主要綠洲,半島東部的葉麻麥和蓋提夫亦有若干處面積較大的綠洲,甚至魯卜哈利沙漠深處亦不乏綠洲的存在①。椰棗樹原生于兩河流域南部,后來傳入阿拉伯半島,成為綠洲農(nóng)業(yè)的主要作物。有些綠洲的居民除種植椰棗樹外,亦種植大麥和小麥等谷類作物。希賈茲南部的塔伊夫盛產(chǎn)葡萄,甘美碩大,聞名遐邇。與南部沿海的灌溉農(nóng)業(yè)相比,綠洲農(nóng)業(yè)的耕作條件較為簡陋:氣候的干旱和水源的匱乏制約著耕地面積的擴大,定居的生活方式尚不穩(wěn)定,牲畜的牧養(yǎng)往往構成綠洲農(nóng)業(yè)的重要補充。

      在廣袤的阿拉伯半島,游牧和定居兩種生活方式并非孤立的存在,認識處于相互依賴和彼此制約的狀態(tài)。定居者由于自然環(huán)境的限制和生產(chǎn)力水平的低下,往往需要游牧經(jīng)濟的諸多產(chǎn)品作為補充。貝都因人更加缺乏經(jīng)濟自給的能力,需要定居者提供各種農(nóng)產(chǎn)品和手工制品。因此,定居者與貝都因人之間存在著相互交往的客觀需要。在前伊斯蘭時代的社會條件下,搶劫構成定居者與貝都因人之間相互交往的重要形式。“搶劫本是盜賊行徑,但沙漠生活的經(jīng)濟情況和社會情況卻使搶劫成為當?shù)鼐用竦娘L俗。② 綠洲由于人口稀少,分布散落,往往成為貝都因人搶劫的主要目標,定居地區(qū)的各種農(nóng)產(chǎn)品通過一系列的搶劫而落入游牧群體手中。游牧群體之間和定居者內(nèi)部的相互搶劫亦時有發(fā)生......

      定居者與貝都因人相互交往的另一種方式,是提供保護和征收貢品。這種交往大都存在于較為強大的游牧群體與地寡人稀的綠洲之間;貝都因人往往以提供保護作為條件,向綠洲的定居者征收所需要的各種產(chǎn)品。

      ① Donner, F.M., The Early Islamic Conquest, p.14.

      ② 希提:《阿拉伯通史》,馬堅譯,商務印書館,1979年,第26頁。

      ......尚存的阿拉伯人,相傳是努哈(即諾亞)的后裔和易卜拉欣(即亞伯拉罕)的子孫,分位蓋哈丹人和阿德南人兩支。蓋哈丹人被視作純種的阿拉伯人,阿德南人則被視作歸化的阿拉伯人。②蓋哈丹人分位克黑蘭族和希米葉爾族,包括泰伊、哈姆丹、巴吉拉、阿薩德、阿茲德、肯德、胡扎爾諸部落;他們大都祖居半島南部,所操語言近似于兩河流域南部的阿卡德語和東非的埃塞俄比亞語。阿德南人分位穆達爾族和拉比爾族,包括巴克爾、塔格里布、哈尼法、塔米姆、基納奈(內(nèi)含古萊西)諸部落;他們主要分布在希賈茲和納季德一帶,所操語言近似于希伯來語,后來逐漸演化為《古蘭經(jīng)》的語言。③古老的傳說并非完全出自虛構;傳統(tǒng)的譜系劃分反映出阿拉伯半島內(nèi)部自然環(huán)境和生活方式的差異,具有一定程度的歷史真實性。蓋哈丹人大都屬于定居者,阿德南人則往往處于居無定所的游牧狀態(tài)。定居地區(qū)與游牧群體之間的深刻對立,構成將阿拉伯人劃分為不同譜系的客觀基礎。在漫長的歷史時期,綿延不斷的遷徙浪潮改變著阿拉伯人的分布區(qū)域,使得分別屬于不同譜系的血族群體往往交錯雜居。然而,譜系的差異和由此產(chǎn)生的敵對觀念根深蒂固,直至伊斯蘭時代初期仍未完全消失。

      ② 穆罕穆德·穆斯塔法·齊亞德:《阿拉伯世界的歷史與文明:古代與伊斯蘭時代》,第117頁。

      ③ 哈?!つ掳⒛崴梗骸豆糯惺兰o的阿拉伯國家與文明》,第90頁。

      [參3]

      伊斯蘭教誕生前夕的阿拉伯詩歌常常將所謂的查希里葉時代稱作“阿拉伯人的日子”,這是阿拉伯歷史上的英雄時代。劫掠和仇殺原本是野蠻狀態(tài)下的一種常見現(xiàn)象。在“阿拉伯人的日子”,相互劫掠連綿不絕,血族廝殺曠日持久,構成這個時代十分突出的歷史內(nèi)容。“部落之間的矛盾往往開始于少數(shù)人的沖突,逐漸演變?yōu)檎麄€部落的廝殺,直至延續(xù)數(shù)年之久?!雹?部落戰(zhàn)爭遍及整個半島,數(shù)量不可勝數(shù),規(guī)模不盡相同。

      白蘇斯戰(zhàn)爭是“阿拉伯人的日子”中最著名的戰(zhàn)爭...... 根據(jù)傳統(tǒng)的部落宗譜,巴克爾部落和塔格里布部落具有共同的祖先,均稱自己是沃依勒的子孫...... 另一場頗為馳名的戰(zhàn)爭,是達希斯和加卜拉戰(zhàn)爭... 阿布斯部落和布彥部落亦有共同的祖先,均稱自己是蓋特方的子孫......

      在希賈茲北部的葉斯里卜綠洲,阿拉伯人奧斯部落與哈茲拉只部落盡管出自同宗,均稱自己是凱拉的后裔,卻長期處于對立和仇殺的狀態(tài),直至7世紀初達到高潮......

      許多研究者將這一時期的上述歷史內(nèi)容僅僅歸結為阿拉伯人的野蠻和愚昧,將劫掠和仇殺視作阿拉伯人根深蒂固的陋習。然而,實際情況遠非如此。從表面上看,部落的斗爭往往只是起因于某些微不足道的偶然事件。但是,偶然現(xiàn)象并非孤立的存在,偶然與必然之間無疑具有密切相關而不可分割的內(nèi)在聯(lián)系,諸多偶然現(xiàn)象背后隱含著某種必然的趨向。在“阿拉伯人的日子”,部落戰(zhàn)爭大都具有復雜深刻的社會經(jīng)濟背景,爭奪有限的生活資源和必要的生存空間構成部落間相互攻殺的核心內(nèi)容。劫掠牲畜、搶奪水源和占據(jù)牧場耕地的行為,使勝利者得以繁衍生息,亦會導致失敗者面臨饑餓的威脅直至整個部族滅絕的悲慘命運。頻繁的劫掠和激烈的仇殺淘汰著無路可走的過剩人口,成為當時特定的歷史條件下阿拉伯半島生態(tài)平衡賴以維持的必要形式。部落戰(zhàn)爭既是這個時期半島歷史發(fā)展的客觀結果,矣是這個時期阿拉伯人經(jīng)濟和社會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連綿不絕的劫掠和曠日持久的廝殺,標志著阿拉伯社會內(nèi)部矛盾沖突的日趨尖銳。正是這種日趨尖銳的矛盾沖突,構成推動整個半島自野蠻狀態(tài)向文明時代轉變的社會動因。“阿拉伯人的日子”,意味著整個半島已經(jīng)瀕臨文明時代的邊緣。

      ① 哈桑·穆阿尼斯:《古代中世紀的阿拉伯國家與文明》,第116頁。

      [參16]

      即便書中作者極力遮掩,扯那些所謂古文明,在此處也不得不承認,此時阿拉伯半島,尚處于野蠻的原始社會,還沒有進入文明時代的邊緣。
      如果不去看那些所謂“示巴女王”、“易卜拉欣”之類傳說的陳詞濫調、什么希伯來語之類的生拉硬扯,這些介紹其社會、經(jīng)濟和文化狀況的資料,還是很有參考價值的。因為這些記錄是基于事實的描述,有些傳統(tǒng)如部落制甚至一直保留到今天仍可窺見,此<前文>已述。
      即便以中國遠古的歷史來參照,也可以看到影子。比如,匈奴人還說是黃帝、夏朝后裔呢,周人的先祖也曾經(jīng)竄與戎狄之間:

      匈奴,其先祖夏后氏之苗裔也,曰淳維。

      夏道衰,而公劉失其稷官,變于西戎,邑于豳。其後三百有馀歲,戎狄攻大王亶父,亶父亡走岐下,而豳人悉從亶父而邑焉,作周。

      ——《史記》匈奴列傳

      至于其具體的社會形態(tài)和組織方式,當然還有待進一步研究和挖掘。我目前只能挖到這個深度。偽史不除,估計也不會有人向這個方向去深入研究了......
      隨著游牧人口的不斷增長,生存壓力日漸加大,這些活不下去的游牧民,除了劫掠半島上的本族農(nóng)耕部落之外,還有一個選擇,就是往北,攻上伊朗高原、攻上扎格羅斯山脈,從一開始的劫掠,到最后的直接入主,成為統(tǒng)治階級,讓這些地區(qū)的農(nóng)民,直接為自己生產(chǎn)糧食和財富。
      這便是波斯的崛起。
      波斯之前是否還有過這樣的過程,我們尚無從得知。但顯然,除了大家都熟悉的北方草原游牧民族之外,這個西亞角落里出來的沙漠游牧民族,其對于歷史進程的影響,也同樣不可忽視。
      關于波斯的具體情況,當在<波斯傳>中詳述之。而<(上)文>在論述“條支-波斯-大食”的族屬關系時,也大略講了一下,比如人類分子學方面的證據(jù)等。這里不展開,只先看一下《北史》和《唐書》史料中關于波斯人的風俗習慣、文化特征的記錄:

      波斯國,都宿利城,在忸密西,古條支國也。去代二萬四千二百二十八里。城方十里,戶十余萬,河經(jīng)其城中南流。土地平正,出金、銀、??〔tōu,黃銅礦石〕石、珊瑚、琥珀、車渠、馬腦,多大真珠、頗梨、琉璃、水精、瑟瑟、金剛、火齊、鑌鐵、銅、錫、硃砂、水銀、綾、錦、疊、毼、氍毹、毾?、赤麞皮、及薰六、郁金、蘇合、青木等香,胡椒、蓽撥、石蜜、千年棗、香附子、訶梨勒、無食子、鹽綠、雌黃等物。

      氣候暑熱,家自藏冰。地多沙磧,引水溉灌。其五谷及鳥獸等與中夏略同,唯無稻及黍、稷。土出名馬、大驢及駝,往往有一日能行七百里者,富室至有數(shù)千頭。又出白象、師子、大鳥卵。有鳥形如橐駝,有兩翼,飛而不能高,食草與肉,亦能噉〔同“啖”〕火。其王姓波氏名斯,坐金羊床,戴金花冠,衣錦袍、織成帔,飾以真珠寶物。

      其俗:丈夫翦發(fā),戴白皮帽,貫頭衫,兩箱近下開之,亦有巾帔,緣以織成;婦女服大衫,披大帔,其發(fā)前為髻,后披之,飾以金銀花,仍貫五色珠,絡之于膊。王于其國內(nèi)別有小牙十余所,猶中國之離宮也。每年四月出游處之,十月仍還。王即位以后,擇諸子內(nèi)賢者,密書其名,封之于庫,諸子及大臣莫之知也。王死,眾乃共發(fā)書視之,其封內(nèi)有名者,即立以為王。余子出各就邊任,兄弟更不相見也。國人號王曰醫(yī)贊〔毉囋〕,妃曰防步率,王之諸子曰殺野。大官有摸胡壇,掌國內(nèi)獄訟;泥忽汗,掌庫藏、關禁;地卑,掌文書及眾務。次有遏羅訶地,掌王之內(nèi)事;薛波勃,掌四方兵馬,其下皆有屬官,分統(tǒng)其事。兵有甲、槊、圓排、劍、弩、弓、箭。戰(zhàn)兼乘象,百人隨之。

      其刑法:重罪懸諸竿上,射殺之;次則系獄,新王立,乃釋之;輕罪則劓、刖若髡,或翦半鬢及系牌于項,以為恥辱;犯強盜,系之終身;奸貴人妻者,男子流,婦人割其耳鼻。賦稅,則準地輸銀錢。俗事火神天神。文字與胡書異。多以姊妹為妻妾,自余婚合,亦不擇尊卑,諸夷之中最為丑穢矣。百姓女年十歲以上有姿貌者,王收養(yǎng)之,有功勛人,即以分賜。死者,多棄尸于山,一月著服。城外有人別居,唯知喪葬之事,號為不凈人。若入城市,搖鈴自別。以六月為歲首,尤重七月七日、十二月一日。其日,人庶以上,各相命召,設會作樂,以極歡娛。又每年正月二十日,各祭其先死者。

      ——[唐]李延壽《北史》卷九十七列傳第八十五西域

      波斯國,在京師西一萬五千三百里,東與吐火羅、康國接,北鄰突厥之可薩部,西北拒拂菻,正西及南俱臨大海。戶數(shù)十萬。其王居有二城,復有大城十余,猶中國之離宮。其王初嗣位,便密選子才堪承統(tǒng)者,書其名字,封而藏之。王死后,大臣與王之群子共發(fā)封而視之,奉所書名者為主焉。其王冠金花冠,坐獅子床,服錦袍,加以瓔珞。俗事天地日月水火之諸神,西域諸胡事火祆者,皆詣波斯受法焉。其事神,以麝香和蘇涂須點額,及于耳鼻,用以為敬,拜必交股。文字同于諸胡。男女皆徒跣,丈夫翦發(fā),戴白皮帽,衣不開襟,并有巾帔,多用蘇方青白色為之,兩邊緣以織成錦。婦人亦巾帔裙衫,辮發(fā)垂后,飾以金銀,其國乘象而戰(zhàn),每一象,戰(zhàn)士百人,有敗恤者則盡殺之。國人生女,年十歲已上有姿貌者,其王收而養(yǎng)之,以賞有功之臣。俗右尊而左卑。以六月一日為歲首斷獄不為文書約束,口決于庭。其系囚無年限,唯王者代立則釋之。其叛逆之罪,就火祆燒鐵灼其舌,瘡白者為理直,瘡黑者為有罪。其刑有斷手、刖足、髡鉗、劓刖,輕罪翦須,或系牌于項以志之,經(jīng)時月而釋焉。其強盜一入獄,至老更不出,小盜罰以銀錢。死亡則棄之于山,制服一月而即吉。氣候暑熱,土地寬平,知耕種,多畜牧,有鳥形如橐駝,飛不能高,食草及肉,亦能犬攫羊,土人極以為患。又多白馬、駿犬,或赤日行七百里者駮,金犬今所謂波斯犬也。出??〔lóu,即騾〕及大驢、師子、白象、珊瑚樹高一二尺,琥珀、車渠、瑪瑙、火珠、玻璃、琉璃、無食子、香附子、訶黎勒、胡椒、蓽撥、石蜜、千年棗、甘露桃。

      ——[后晉]劉昫《舊唐書》卷一百九十八列傳第一百四十八西戎

      波斯...... 貞觀十二年,遣使者沒似半朝貢。又獻活褥蛇,狀類鼠,色正青,長九寸,能捕穴鼠。伊嗣俟不君,為大酋所逐,奔吐火羅,半道,大食擊殺之。子卑路斯入吐火羅以免。遣使者告難,高宗以遠不可師,謝遣。會大食解而去,吐火羅以兵納之。

      大食...... 或曰大食族中有孤列種,世酋長,號白衣大食......

      ——[北宋]歐陽修等《新唐書》列傳第一百四十六下西域下

      狼揭羅國,東西南北各數(shù)千里,國大都城周三十余里,號窣菟黎濕伐羅。土地沃潤,稼穡滋盛。氣序風俗同阿點婆翅羅國。居人殷盛,多諸珍寶。臨大海濱,入西女國之路也。無大君長,據(jù)川自立,不相承命,役屬波刺斯國。文字大同印度,語言少異。邪正兼信,伽藍百余所,僧徒六千余人,大小二乘,兼功習學。天祠數(shù)百所,涂灰外道,其徒極眾。城中有大自在天祠,莊嚴壯麗,涂灰外道之所宗事。

      自此西北至波刺斯國(雖非印度之國,路次付見,舊曰波斯,略也)。

      波刺斯國,周數(shù)萬里,國大都城號蘇刺薩儻那,周四十余里。川土既多,氣序亦異,大抵溫也,引水為田,人戶富饒。出金、銀、??石、頗胝、水精、奇珍異寶。工織大錦、細褐、氍毹(qú shū)之類。多善馬橐駝。貨用大銀錢。人性躁暴,俗無禮義。文字語言異于諸國,無學藝,多工技,凡諸造作,鄰境所重。婚姻雜亂,死多棄尸。其形偉大,齊發(fā)露頭,衣皮褐,服錦□。戶課賦稅人四銀錢。天祠甚多,提那跋外道之徒為所宗也。伽藍二三,僧徒數(shù)百,并學小乘教說一切有部法。釋迦佛缽在此王宮。

      國東境有鶴秣城,內(nèi)城不廣,外郭周六十余里。居人眾,家產(chǎn)富。

      西北接拂懔國②,境壤風俗同波刺斯,形貌語言稍有乖異。多珍寶,亦富饒也。

      拂懔國西南海島有西女國,皆是女人,略無男子。多諸珍寶貨,附拂懔國,故拂懔王歲遣丈夫配焉,其俗產(chǎn)男皆不舉也。

      ① 意譯太陽,即拜火教

      ② 即拂菻

      ——[唐]玄奘《大唐西域記》卷第十一波刺斯國[參5]

      《周書》中所寫,大抵相同,只是多了一條“大月氏之別種”,此<(上)文>已述,不贅。
      從以上幾則描述可見,甚至到了唐朝初年,波斯人都還保留著相當濃郁的游牧習氣,如剪發(fā)跣足、人性暴躁、俗無禮義、婚姻雜亂、死多棄尸,“諸夷之中最為丑穢”——說起來《北史》記錄的歷史時期,其統(tǒng)治者如北魏鮮卑,本也是游牧民族,連他們都瞧不上眼呢。
      宗教形態(tài)非常原始,遠沒有婆羅門、佛教那么復雜的論述、結構、組織和經(jīng)籍,不過此地還有不少佛教,應該是以前安息的遺存了。
      雖有文字,也“與胡書異”,胡書,通常都被用來載佛經(jīng)——這從玄奘《大唐西域記》中記錄的其一個屬國狼揭羅國(據(jù)考在今巴基斯坦俾路支省一帶[參5])文字大同印度,與其差異,亦可見一斑。直到唐朝后,其才改同胡文,這應該是被同化融合的跡象,畢竟此時波斯已經(jīng)進入了衰退曲線,先后被突厥和大食打得滿地找牙、四面漏風了,其傳統(tǒng)的核心統(tǒng)治區(qū)域,大概也丟得差不多了;

      七年,奕(傅奕)上疏請除去釋教,曰:佛在西域,言妖路遠,漢譯胡書,恣其假托。故使不忠不孝,削發(fā)而揖君親;游手游食,易服以逃租賦。演其妖書,述其邪法,偽啟三途,謬張六道,恐嚇愚夫,詐欺庸品。凡百黎庶,通識者稀,不察根源,信其矯詐。乃追既往之罪,虛規(guī)將來之福。布施一錢,希萬倍之報;持齋一日,冀百日之糧。遂使愚迷,妄求功德,不憚科禁,輕犯憲章。其有造作惡逆,身墜刑網(wǎng),方乃獄中禮佛,口誦佛經(jīng),晝夜忘疲,規(guī)免其罪。且生死壽夭,由于自然;刑德威福,關之人主。乃謂貧富貴賤,功業(yè)所招,而愚僧矯詐,皆云由佛。竊人主之權,擅造化之力,其為害政,良可悲矣!

      ——[后晉]劉昫《舊唐書》列傳第二十九

      魏世又有八分書,其字義訓讀,有《史籀篇》、《蒼頡篇》、《三蒼》、《埤蒼》、《廣蒼》等諸篇章,訓詁、《說文》《字林》、音義、聲韻、體勢等諸書。自后漢佛法行于中國,又得西域胡書,能以十四字貫一切音,文省而義廣,謂之婆羅門書,與八體六文之義殊別,今取以附體勢之下。又后魏初定中原,軍容號令,皆經(jīng)夷語,后染華俗,多不能通,故錄其本言,相傳教習,謂之“國語”,今取以附音韻之末。

      ——[唐]魏征《隋書》卷三十二志第二十七經(jīng)籍一(經(jīng))

      (高昌)服飾,丈夫從胡法,婦人裙襦,頭上作髻。其風俗政令,與華夏略同,兵器有弓、刀、箭、楯、甲、槊。文字亦同華夏,兼用胡書。有《毛詩》、《論語》、《孝經(jīng)》,置學官弟子,以相教授。雖習讀之,而皆為胡語。賦稅則計田輸銀錢,無者輸麻布。其刑法、風俗、昏姻、喪葬與華夏小異而大同。自敦煌向其國,多沙磧,茫然無有蹊徑,欲往者,尋其人畜骸骨而去。路中或聞歌哭聲,行人尋之,多致亡失,蓋魑魅魍魎也。故商客往來,多取伊吾路。

      開皇十年,突厥破其四城,有二千人來歸中國。

      ......

      康國者,康居之后也,遷徙無常,不恆故地,自漢以來,相承不絕。其王本姓溫,月氏人也,舊居祁連山北昭武城,因被匈奴所破,西逾蔥嶺,遂有國。枝庶各分王,故康國左右諸國并以昭武為姓,示不忘本也。王字世夫畢,為人寬厚,甚得眾心。其妻,突厥達度可汗女也。都于薩寶水上阿祿迪城。多人居,大臣三人,共掌國事。其王素冠七寶花,衣綾、羅、錦、繡、白疊。其妻有發(fā),幪以皁巾。丈夫翦發(fā),錦袍。名為強國,西域諸國多歸之。米國、史國、曹國、何國、安國、小安國、那色波國、烏那曷國、穆國皆歸附之。有胡律,置于祆祠,將決罰,則取而斷之。重者族,次罪者死,賊盜截其足。人皆深目、高鼻、多髯。善商賈,諸夷交易,多湊其國。有大小鼓、琵琶、五弦、箜篌。婚姻喪制與突厥同。國立祖廟,以六月祭之,諸國皆助祭。奉佛,為胡書。氣候溫,宜五谷,勤修園蔬,樹木滋茂。出馬、駝、驢、犎牛、黃金、硇沙、香、阿薩那香、瑟瑟、麞皮、氍、錦、疊。多蒲桃酒,富家或致千石,連年不敗。

      ——[唐]李延壽《北史》卷九十七列傳第八十五西域

      比如上面高昌,用胡書,也有一定程度的漢化趨勢,最后還有部分人遷徙來歸中國??祰稻又?,人種、善經(jīng)商的特點還保留著,奉佛教為胡書,但是又有部分波斯化(祆祠)和突厥化(婚姻喪制與突厥同)的跡象。而從《隋書》一條來看,“胡語”跟“夷語”,指代還不同。
      而且這波斯雖有文字,斷獄卻不為文書約束,口決于庭,用火燒舌頭來斷罪等,說明其行政系統(tǒng),仍非常原始。
      都城,并未在農(nóng)耕核心區(qū),而顯然是在游牧區(qū)到農(nóng)耕區(qū)的過渡地帶,以致地多沙磧,要引水灌溉,且一堆離宮別都,四時遷徙——這點又可參照中國歷史,一般北方游牧民族入主中原,都會選擇比較邊緣靠近牧區(qū)的地方定都,如郝連勃勃統(tǒng)萬城、北魏代京、遼上京、元大都即清朝北京,大抵都是為了離自己傳統(tǒng)勢力范圍近一點,才有安全感啊,尤其當其處于人口數(shù)量的劣勢時。北魏遷都洛陽,阻力多大?以至于現(xiàn)在教科書都要重點說說,其后的六鎮(zhèn)叛亂,算是續(xù)集... 遼國耶律德光倒是想在汴梁當漢地的皇帝,沒幾天就叫人給趕跑了,病死在半道上,只撂下一句“吾不料中國之民難治如此”的話...... 而遼國,正是有五京制,遼國皇帝經(jīng)常在外巡狩...... 再以西域史來說,大月氏,吞并大夏之后,也還是居媯水北,而留大夏民居媯水南,此后裂土封侯而治之。

      又有陀拔斯單者,或曰陀拔薩憚。其國三面阻山,北瀕小海。居婆里城,世為波斯東大將。波斯滅,不肯臣大食。天寶五載,王忽魯汗遣使入朝,封為歸信王。后八年,遣子自會羅來朝,拜右武衛(wèi)員外中郎將,賜紫袍、金魚,留宿衛(wèi)。為黑衣大食所滅。

      ——[北宋]歐陽修等《新唐書》列傳第一百四十六下西域下

      這個陀拔斯單,可就太明顯了,地望只可能是里海南岸,不在薩里、就在拉什特一帶,而其又“世為波斯東大將”,則波斯的核心區(qū)域在哪里,還用問嗎?
      而波斯,其富戶的一個重要標志,也是駝馬的多寡。這幫人估計相當一部分也是當初跟著一起打天下的古條支人中的一些部落及其后裔,算是拿了原始股的 圖片
      而且,這波斯和大食,都用了“酋”這個字眼來稱代其大首領,其所表示的社會組織形態(tài),也已經(jīng)不言而喻了吧?
      以上都是非常明顯的游牧文化特征,與前面所引阿拉伯前伊斯蘭時代的描述對比,是不是具有高度的吻合性?這進一步印證了<(上)篇>所論:波斯*不是*安息-天竺文化一系所出,而是另外崛起的一股游牧民族力量。
      當然,如果沒有后來的大食,波斯人的命運走向,大抵會有點類似中國歷史上的匈奴、鮮卑等,最終融入當?shù)氐奈拿飨到y(tǒng),或者說互相融合。
      而大食崛起,扭轉了這一態(tài)勢,使阿拉伯以一種獨立的文明形態(tài)擠入了世界歷史的舞臺。
      那么大食人為什么又要反叛呢?
      這大概只能從人性的角度去解讀了。
      你想,第一批出來創(chuàng)業(yè)打天下的這群波斯人,在古條支人當中,算是比較邊緣化的矮窮銼,一家伙翻身做了主人,你覺得他們還會回去管那些故國的老鄉(xiāng)?
      我自坐擁天下財富,吃香的喝辣的,管你們這些窮山溝里八竿子打不著的窮親戚?想當年我們把腦袋別在褲腰帶上干的時候,你們這幫人又在哪里?“昨天你對我愛答不理,今天我讓你高攀不起”嘛。從來都是這么個道理嘛。
      你看馬云、王健林賺了那么多錢,會直接分給大家嗎?能拿著錢接著出來干些實業(yè)、多解決些就業(yè)問題,就算不錯了。還有不少資本是想著怎么轉移資產(chǎn)移民呢,他們跟外國那些資本的親昵程度,不遠遠超過跟我們這些升斗小民?
      這還是天天講家國情懷、愛國主義教育呢,也就這樣,更何況是古時“俗無禮義”的所謂蠻夷吧...... 人之常情,實不足怪。
      何況按前面所引資料所述,古阿拉伯人以氏族部落為單位分割,有些部落之間的血仇,只怕還要遠遠大于與異族人的競爭吧?同類相殘、同胞相殘,有時候比異類之間更殘忍,因為異類往往是錯位競爭,追求的是不同類的資源,而同類則需要爭奪同樣的資源,反而導致矛盾更容易激化。
      所以波斯人,顯然也會更樂意跟東邊那些國家,乃至當時中國的北魏、隋唐等富庶的大國打交道。故鄉(xiāng)的那些部落民,都不過其治下的普通底層百姓,跟給自己種地的伊朗高原上這幫農(nóng)民,差別不大。而且相對來說,農(nóng)民的價值更大,可以收稅啊,也可以遷徙一些人過來搞灌溉農(nóng)業(yè),此時鐵器已經(jīng)不是什么秘密,弄點過來挖溝筑渠還是沒問題的。而你們這些沙漠里的游牧民,我上哪找你們?nèi)ィ烤退隳苁拯c貢賦,還窮得要死,沒多少油水。一個個還野蠻得要死,這種啃硬骨頭的吃力不討好的活計,誰愛干誰干去......
      后來伊嗣候、卑路斯父子倆被大食兵追殺,伊嗣候死,卑路斯最后還是靠吐火羅葉護的幫助回國繼位當王的。再后來大食完全崛起,不也是跑東邊找這些吐火羅、安國、石國、康國榨稅么?重稅。這幫家伙受不了,就跑來唐朝哭訴,請求“處分大食”圖片...... 這在非子先生“龍朔體系”的文章[參2]中已有考證。
      但是你不管,天也會變啊。那些留在沙漠里面的牧民部落,還是繼續(xù)矮窮矬,生存條件,依然非常艱難。你看大食人崛起之前,“牧駝于俱紛摩地那之山”,從兩《唐書》對其地望及黑石的描述來看,當是在麥地那地區(qū)無疑了,這里自然條件還是很貧瘠的。
      而這些人,直到龍朔初,“擊破波斯,又破拂菻,始有米面之屬”,就是一直連米面都吃不上一口,更不要說那些葡萄酒、那些瓜果香油之類的了,除了駝奶畜肉,最多自己摘點椰棗補充了,飲食條件,相當糟糕。一旦遇上個災年啥的,活不下去,就只有反了。
      你們干得,我干不得?我一光腳挨餓的,還怕你穿錦袍子坐金羊床的不成?等死不如找死,賭一把還有可能翻盤。圖片
      所以我們現(xiàn)在看到的,介紹阿拉伯歷史的各種資料中,經(jīng)常都有提到一個“貧富差距問題導致穆罕穆德創(chuàng)教”,以及“伊教的平等觀念”云云[參3,7],這當然也可算是后來發(fā)達了,給自己第一桶金洗白的手段——畢竟最開始干的是可是“糾合亡命,劫奪商旅”的買賣,好說不好聽——但也多少是反映了一些事實的。當然其所謂的“平等”,跟今天的平等,那也完全不是一個概念,不過是強盜內(nèi)部分贓的“均等”,其后歐洲的海盜團伙,也大抵如此。我對該教乃至任何形式的宗教,都沒什么好感,敬而遠之。討論只是為了厘清歷史的真相而已。
      那又是什么讓這些人覺得“不公”呢?如果只是被異族統(tǒng)治、剝削,其訴求還會是這樣嗎?

      ......穆斯林亦將人類歷史的進程劃分為查希里葉時代和伊斯蘭教誕生以來的時代。① “查希里葉”一詞在阿拉伯語中意為無知。《古蘭經(jīng)》中曾經(jīng)四次提到查希里葉時代,特指缺乏真正信仰的時期,用以區(qū)別其后的伊斯蘭時代。②

      廣義上的查希里葉時代,泛指從人類的始祖阿丹(即亞當)至先知穆罕穆德奉安拉的使命傳布啟示的歷史階段。此處所說的查希里葉時代屬于狹義的范疇,即伊斯蘭教誕生前的百余年間,而查希里葉時代的阿拉伯人,在狹義上僅指生活在希賈茲和納季德一帶的北方阿拉伯人。

      ① Lindsay, J.E., Daily Life in the Medieval Islamic World, pp.33-34.

      ② 《古蘭經(jīng)》, 3:154,5:50,33:33,48:26

      查希里葉時代的阿拉伯人處于原始社會的野蠻狀態(tài),血緣因素是維系社會成員的基本紐帶,血緣組織決定社會成員的群體歸屬。阿拉伯人依據(jù)血緣關系的親疏組成不同層次的社會群體,部落(qabilah)和氏族(qawm)是血緣群體的兩種主要表現(xiàn)形式。阿拉伯人如若出自同一祖先,或者自認為是出自同一祖先,便會組成同一部落。每個部落包括若干氏族。例如,哈尼法部落包括阿米爾氏族、杜勒氏族、阿迪氏族等,其中哈尼法被視作該部落所有成員的共同祖先,阿米爾、杜勒、阿迪等則被視作各個氏族成員的亞祖先。又如,舍伊班部落包括阿布·拉比爾氏族、穆哈里姆氏族、穆拉氏族等,其中舍伊班被視作該部落所有成員的共同祖先,阿布·拉比爾、穆哈里姆、穆拉等則被視作各個氏族成員的亞祖先。氏族之下是結構松散的家庭?!把壍募~帶決定家庭在氏族中的地位,決定氏族在部落中的地位,決定部落與部落之間的關系?!雹?/span>

      “在貝都因人中,每一定帳篷組成一個家庭,每一處宿營地組成一個氏族,若干處宿營地組成一個部落?!雹?部落猶如一個小的國家,擁有相對穩(wěn)定的活動區(qū)域。部落成員遵循傳統(tǒng)的習俗,保衛(wèi)水源和牧場是部落成員的共同職責。③ “無論在綠洲還是在曠野,個人被視作其所屬部落的成員。只有在部落之中,并且只有通過部落的形式,個人才有可能生存和獲得保護......血親復仇是約數(shù)部落之間暴力沖突的唯一手段。”④ 在游牧區(qū),部落具有明顯的排他性,血緣關系根深蒂固,幾乎構成聯(lián)結部落成員的唯一紐帶。至于定居地區(qū),則存在不同程度的非血緣關系抑或地域關系;不同部落成員之間的通婚以及一個部落的成員依附于其他部落,是導致地域關系的主要原因。

      部落成員由于人數(shù)眾多,分布廣泛,相互之間的聯(lián)系不甚密切。同一部落的各個氏族往往只會在炎熱的旱季聚首一處,待雨季來臨,便分頭遷至各自的牧場。相比之下,同一氏族的成員相互之間親緣關系密切,同居一處,更具完整意義,是阿拉伯血緣社會的核心單位。古萊西部落入主麥加以后,曾經(jīng)以氏族為單位劃分為“內(nèi)古萊西人”和“外古萊西人”。先知穆罕穆德早年,麥加出現(xiàn)的所謂香料集團和聯(lián)盟集團,亦建立在氏族組合的基礎之上。另據(jù)徙志初年的“麥地那憲章”,奧斯部落和哈茲拉只部落的成員以及來自麥加的遷士,皆以氏族為單位加入溫麥。

      人口的增長往往導致原有部落的分裂,進而形成所謂的親緣部落。哈尼法部落和舍伊班部落曾經(jīng)同屬巴克爾部落,兩個部落的成員均系巴克爾的后裔,至伊斯蘭教誕生前夕,哈尼法人定居在葉麻麥一帶,從事農(nóng)耕,舍伊班人游牧于半島東側,追逐水草,分別形成各自的部落,而原有的巴克爾部落逐漸失去實際意義。因此,阿拉伯人的部落并非血緣聯(lián)系的極限,許多部落在數(shù)代之前往往屬于同一部落。根據(jù)摩爾根的“古代社會”,氏族的外婚制與部落的內(nèi)婚制構成北美易洛魁人血緣社會的基礎。然而,查希里葉時代的阿拉伯人盡管處于血緣社會的狀態(tài),但其婚姻形式與易洛魁人差異甚大,氏族部落的層次和界限往往模糊不清。

      ① Lindsay,J.E., Daily Life in the Medieval Islamic World, p.46.

      ② 穆罕穆德·穆斯塔法·齊亞德:《阿拉伯世界的歷史與文明:古代與伊斯蘭時代》,第121頁。

      ③ 賽義德·阿卜杜勒·阿齊茲·薩利姆:《阿拉伯史:從伊斯蘭教的興起到倭馬亞王朝的衰落》,第18-19頁。

      ④ Grunebaum,G.E.,Classical Isam,pp.14-15

      公有制財產(chǎn)關系是原始社會的重要標志,血緣群體對于土地的共同支配構成氏族部落制度的基礎。“每一個單個的人,只有作為這個共同體的一個肢體,作為這個共同體的成員,才能把自己看成所有者或占有者?!雹?在查希里葉時代的阿拉伯半島,牧場和耕地是土地利用的基本形式;血緣群體的土地所有權,來源于其占有土地的現(xiàn)實狀態(tài)。

      貝都因人的牧場稱作“?,敗?,阿拉伯語中意為保護或排他性的獨占。氏族部落各有自己的?,?,屬于其全體成員的共同財產(chǎn)。定居區(qū)域的某些公地亦稱?,?/strong>,用于牧養(yǎng)牲畜。氏族部落將各自的?,斠曌鞅Wo地,享有排他性的獨占權,外來者及其牲畜不得入內(nèi)。保衛(wèi)各自的希瑪不受侵犯,是氏族部落全體成員的共同責任。希瑪?shù)臓帄Z,往往導致血緣群體之間的激烈廝殺。著名的白蘇斯戰(zhàn)爭,便起因于塔格里布部落侵奪巴克爾部落之希瑪?shù)男袨椤?/span>

      ①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1973年,第46卷,第472頁。

      即使在綠洲農(nóng)居的條件下,土地亦大都屬于氏族部落全體成員的共同財產(chǎn),定居者往往處于集體耕種的農(nóng)作狀態(tài)。① 在徙志遷徙的葉斯里卜,奧斯部落和哈茲拉只部落的各個氏族構成土地占有的基本單位,賈赫加巴氏族與薩利姆氏族、阿姆爾·奧夫氏族與哈里斯氏族、沃依勒氏族與麥金氏族、阿卜杜勒·阿什爾勒氏族與哈里薩氏族、巴亞氏族與祖拉克氏族皆曾由于爭奪耕地而激烈廝殺。② 特定的自然環(huán)境和生活方式明顯排斥著個人對于土地的支配權力,私有土地的概念尚未形成。

      氏族部落的首領稱作“舍赫”,阿拉伯語中意為長者。德高望重、仗義疏財和勇敢善戰(zhàn)是出任舍赫的首要條件,根據(jù)傳統(tǒng)習俗仲裁糾紛、尋找牧場和保護水源是舍赫的基本職責。③ 舍赫只能代表氏族部落的公眾意志,并無強制性的個人權力,不得獨斷專行和隨意懲處其他成員。④ “他遵循而不是引導部落的意見;他既不能強行攤派任務,也不能對其他人施加刑法?!雹?當然,強有力的舍赫有時也會影響和改變公眾意志。

      與氏族部落的其他成員相比,舍赫的出任意味著承擔更多的社會義務。作為補償,舍赫在分配戰(zhàn)利品時享有特殊的份額,通常是全部戰(zhàn)利品的五分之一或四分之一。⑥ 另外舍赫還可以在宿營時優(yōu)先選擇其帳篷的位置,等等。在某些地區(qū),舍赫往往出自身世高貴的所謂舍赫家族,舍赫的職位甚至存在父子相襲的現(xiàn)象。然而,氏族部落全體成員的擁戴無疑構成確定舍赫人選的必要條件。

      阿拉伯人具有濃厚的平等觀念,在諸多方面僅僅將舍赫視作他們當中的普通一員,而嚴格區(qū)分舍赫與馬立克(君王),后者只被用來稱呼外族的統(tǒng)治者。氏族部落的長老會議稱作麥吉里斯,行使協(xié)商的職責。③ 祖先遺留的傳統(tǒng)習俗稱作遜奈,是規(guī)范阿拉伯人社會行為的基本準則,麥吉里斯構成遜奈的外在形式。背離遜奈被視作極大的罪過,并將受到嚴厲的懲處。④

      ① Engineer,A.A., The Origin and Development of Islam, Bombay 1980, p.33.

      ② Al-Baladhuri,Kitab Futuh al-Buldan, New York 1968, pp.16-17

      ③  賽義德·阿卜杜勒·阿齊茲·薩利姆:《阿拉伯史:從伊斯蘭教的興起到倭馬亞王朝的衰落》,第20頁。

      ④ 穆罕穆德·穆斯塔法·齊亞德:《阿拉伯世界的歷史與文明:古代與伊斯蘭時代》,第121頁。

      ⑤ 路易斯:《歷史上的阿拉伯人》,馬賢等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79年,第26頁。

      ⑥ Grunebaum, G.E., Classical Isam, p.15

      豪俠和慷慨是阿拉伯人倫理道德觀念的最高境界。然而,原始社會的野蠻歷史條件,決定了阿拉伯人的狹隘觀念。在查希里葉時代的阿拉伯社會,個人不可能成為真正意義上的獨立個體,只能表現(xiàn)為血緣群體的“肢體”。個人與其所屬的血緣群體同在,個人的命運與其氏族部落的命運息息相關。每個人僅僅順從和忠實于自己的氏族部落,而往往將其他的部落視作仇敵。

      氏族部落的首要任務便是保護各自的成員,部落之間通常處于相互對立的狀態(tài)。一個阿拉伯人如果在其所屬部落的范圍之外遭到攻擊,便會被視作是整個部落的恥辱;部落的全體成員有義務為受害者雪恥報仇,至于是非曲直,則可一概不論。交戰(zhàn)時舍身陷陣,獲利時廉潔不取,便是豪俠之士,備受擁戴。交戰(zhàn)雙方為了維護各自的榮譽,皆不甘示弱,使相互仇殺的行為往往延續(xù)數(shù)代之久。喪失氏族部落的保護意味著莫大的危險,甚至面臨死亡的威脅。解除血緣關系而使之成為“不受保護的人”,則是血緣群體制裁其成員的極端方式。

      此時,所謂阿拉伯人的民族意識尚不存在,至于所謂阿拉伯民族的覺醒更是無從談起......

      查希里葉時代,部落之間的對立狀態(tài),制約著阿拉伯人的相互交往。不同部落在語言方面存在著明顯的差異,詞匯和語調不盡相同,日常用語尤其如此......

      [參15]

      再次申明,不要去看那些所謂“亞當”、所謂“倭馬亞王朝”之類的東西,這里只關注對其社會形態(tài)、經(jīng)濟形態(tài)的記錄,因為這些東西在今天都還能看到影子。雖然我們也不能保證這些記錄就一定能完全貼合事實,但至少是重要的參考。不過最終還是要以中國方面的記錄為主,因為只有中國文獻,是當時現(xiàn)場的第一手材料。
      通過對比這些材料,我們也可以再次看到,雖然文字不多,但中國歷史記載的準確度和還原度仍是極高的。中國信史之“信”,足可稱道!
      可見,所謂“叛亂”,某種程度上也是希冀回到原始社會的氏族公有制下那種形式上的平等,是對財富分配不公、也可以說是戰(zhàn)利品分贓不均的一種憤怒。圖片 只是在后續(xù)的發(fā)展中才逐漸發(fā)展出了所謂“平等”的教義——畢竟,嘗到甜頭之后,估計也開竅了,與其回到過去,守著阿拉伯半島這個大沙坑,不如發(fā)動更多族人,去搶富庶地區(qū)來得更實在啊,這時就需要一個響亮的高大上的口號了......
      北魏孝文帝遷都后,著力推行漢化政策,六鎮(zhèn)僅僅是因為在地位、升遷等方面覺得不公,而且在六鎮(zhèn)實際上也已經(jīng)存在相當程度的漢化的基礎上(六鎮(zhèn)酋帥中就有不少漢人,如大名鼎鼎的高歡)[參8-11],仍然爆發(fā)叛亂,門閥制度這種實際利益,也還是遠比抽象的國家民族,要來得具體的多啊。誠所謂“沒有永遠的朋友,只有永遠的利益”。則地位、財富相差懸殊大過六鎮(zhèn)與北魏中央的條支牧民與波斯貴族之間,除了斗爭的血與火,還能有什么呢?

      三、文明爆炸理論
      波斯和大食的先后兩次爆發(fā),跟甘英到條支的那次到訪(以及后來不知還有沒有新的中國使節(jié)到訪),會不會有什么聯(lián)系呢?現(xiàn)在也只能想象了。
      但一如劉慈欣在《三體》中所說,很多時候,只需要知道對方的存在,知道還有那樣一種文明、一種更高級的技術手段的存在,即便沒有技術細節(jié),缺少足夠的工具,也足以激發(fā)落后者“技術爆炸”的可能。比如解放時期原子彈的研制工作,就是在條件非常落后的情況下、甚至大量人力使用算盤來完成的,這也是因為已經(jīng)知道原子彈這條路是一定可以走得通的。
      更何況人類不同地區(qū)的族群之間還有更多直接交流的通道,遠非《三體》模型中遠隔數(shù)萬光年的一個個星點。
      所以當古條支人見到甘英一行所攜帶的那些巧妙的裝備、那些鋒利剛韌的刀劍、那些所穿著的華美的衣飾... 對于這些從未見識過當時真正高級“文明”的土著、牧民們來說,會有怎樣的效果?
      劉慈欣在《三體》中所提出的“技術爆炸”理論,可以說是一個非常有見地的認識,而且也正在被一步步呈現(xiàn)出來的真實歷史所印證。這大抵也跟陳平教授所提出的“代謝增長論”[參12]有相通之處。
      不過我更愿意用“文明爆發(fā)”或“文明爆炸”這個詞,而非僅僅技術因素,比如阿拉伯之伊教,這其實是一種“組織形態(tài)”和“意識形態(tài)”上的變革,再以此為基礎帶動其他文明因素的發(fā)展——我們不去討論這種形態(tài)是善是惡、以及人之喜厭,因為那太主觀,不同的人又有不同的感受,雖然我是肯定不感冒的,但是這種組織形態(tài)所呈現(xiàn)出來的有效性和力量性,不管是建設還是破壞,你說是洗腦也好、病毒式的傳播也罷,這都是一種客觀的存在。
      想要避免火災,就必須了解火,不想遭受洪水,就必須了解河流......
      不然唐朝又何必構筑一套國際關系秩序以遏制其爆發(fā)的趨勢呢?
      所謂“最終的競爭,都是模式的競爭”是也。
      所以,文明的發(fā)展,其實一直,都是“非線性”的,即所謂“非線性增長”。即以中國自己的歷史來說,其實也是一步步“爆”上來的。每一次朝代的更迭,通常都伴隨著技術、制度和組織方式的革新,中國一直都是一個變革的國家(文明),每一次“爆”,都是上了一個臺階。
      甚至周邊游牧民族的崛起,也能看到這樣的草蛇灰線,比如鐵器的大規(guī)模普及和傳播,比如馬鐙、馬掌,中原漢人發(fā)明的東西,最大的受益者,卻恰恰是其敵人,北方草原上的游牧民族。歷史上這些游牧民族往往都是其中某些部落、部族,突然崛起,甚至讓人猝不及防。北方草原,也是很熱鬧了...
      而近代以來歐洲、西方的崛起,更可以成為這個“文明爆炸”理論的完美注腳。其前期的技術積累來自于何處,則已是不言而喻的事情了吧?而大食的組織形態(tài)變革,也極大的借力于造紙術等文明成果的西傳,這在杜環(huán)《經(jīng)行記》的殘卷“大食國”一條中,即已可窺知。
      可以說,中國是基本完全靠自己發(fā)明創(chuàng)造這一路“嘭嘭嘭嘭嘭...”上來的,阿拉伯人則是“嘭-嘭——”,歐洲人就是“--嘭——~~~~~”了一個大炮仗......
      先胖不是胖,后胖壓倒炕圖片
      當然,這也不是說,落后者就一定會“爆”,有些會,從而抓住機會崛起,有些不會,則一直寂寂無聞甚至消失,這就是“非線性”嘛。
      不過后進者的優(yōu)勢至少是沒有歷史包袱,而且可以直接學習甚至照搬先進者的成果經(jīng)驗,從而避免很多彎路。尤其是當新技術手段出現(xiàn)時。
      至于后續(xù)的韌性和持續(xù)性,我們且行且看,走著瞧咯。因為文明除了爆發(fā)性的增長外,也面臨擴張如何消化整合問題、“歷史包袱”問題、新舊沖突問題,處理不好,就是衰退,甚至是斷崖式的破壞乃至滅亡。
      所以其實大部分都爆不起來,少數(shù)爆起來的,也很難走到成為獨立文明的階段,最好的結果大概就是被附近更大的或者先發(fā)的文明所“并購”。
      這就很有點像現(xiàn)在一個個公司的發(fā)展了。絕大部分創(chuàng)業(yè)公司都會死掉,極少數(shù)能做起來,而且往往都是爆發(fā)性增長,這其中大部分最好的結局就是能找個大公司收購了,創(chuàng)始人拿部分現(xiàn)金及獲得部分換股,從而實現(xiàn)部分退出。最后真正能憑自己走到上市階段的,鳳毛麟角。
      比如中原文明周邊曾經(jīng)存在過的古蜀、荊楚、吳越文化,就有那么點分公司創(chuàng)業(yè),然后又被并購回集團的意思圖片,后來北邊崛起的數(shù)個草原文化,一開始雖然也成功奪取了中國文明的控股權,但最后要么又被直接奪回,如元-明、清-民,要么又都被管理層給 MBO 回去了,如北魏/北周-隋唐......圖片
      成功爆發(fā)的后起之秀往往具備顛覆曾經(jīng)王者的可能,這便是“非線性”的本質,這也可以說是對世界的某種本質性認知。不僅僅是國家、文明的發(fā)展,不僅僅是一個企業(yè)的發(fā)展,每個個體、組織、技術、城市...的發(fā)展,都受到這種非線性的混沌力量所影響。
      非線性往往帶來“意外”,驅動事物朝著超出可預估的方向發(fā)展,可能是好的方向,也可能是壞的。不了解非線性、不了解非線性背后的“混沌”,便與對世界的一種本質性認識失之交臂,實乃一大損失。
      在本人的《行道系列》的“混沌”章中,有對《道德經(jīng)》及道家思想中的混沌理論的闡述,也歡迎感興趣的朋友一起探討。
      本來是打算在<《嶺外代答》中的一則阿拉伯-美洲故事>的(下)篇說一說這個“文明爆炸”和“非線性增長”的,或者以后專門辟文梳理吧。這里就大概提一下,方便大家理解吧。

      參考資料:

      [1] (天涯)@聽偉哥講山海經(jīng).西域“大秦國”即古埃及詳考 =>https://bbs.tianya.cn/m/post-no05-445142-1.shtml

      [2] @非子.如何徹底證無古羅馬—條支、大秦、拂菻地望再考及大唐“龍朔體系”(系列之三) =>https://www./page/view-post?id=366

      [3] 哈全安.中東國家史610-2000,阿拉伯半島諸國史[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16.3,p10-11,17-22

      [4] 郭寶華.中東國家通史:也門卷[M].商務印書館,2004-1,p1-7

      [5] [唐]玄奘.大唐西域記[O].周松(譯注).鄭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19-3

      [6] [唐]杜環(huán).經(jīng)行記箋注[O].張一純(箋注).北京:華文出版社,2017-8

      [7] 葛壯.簡析伊斯蘭教的平等觀[J].華東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9,41(03):24-27.

      [8] 孔毅.北朝后期六鎮(zhèn)鮮卑群體心態(tài)的演變[J].重慶師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9(02):13-20.

      [9] 張國安.試論六鎮(zhèn)鮮卑的民族融合[J].河南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0(01):27-32.

      [10] 薛海波.北魏末年鎮(zhèn)民暴動新探——以六鎮(zhèn)豪強酋帥為中心[J].文史哲,2011(02):82-94.

      [11] 劉國石.簡論西魏北周改革——兼論孝文改制未盡之歷史任務[J].民族研究,1999(03):53-61.

      [12] 陳平.代謝增長論——技術小波和文明興衰[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9-3

      [13] [德]夏德.大秦國全錄[M].朱杰勤(譯).大象出版社,2009-10

      [14] 百度百科,古羅馬

      [15] [參3],p34-38,40-41

      [16] [參3],p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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