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讓你從漢中消失!”陜西漢中,深夜10時許,一女子和兩名男子在某火鍋串串店吃飯,期間,他們一共消費了180元,男子付賬后,女子接過賬單看了看,萬萬沒想到,她因為覺得火鍋店里12元一份的腦花太貴,竟然大鬧火鍋店,并且要讓老板娘從漢中消失。 視頻顯示,女子和老板娘發(fā)生爭執(zhí)后,突然伸手將冒著煙的火鍋掀翻在地,結果火鍋燙油潑到爐火上,噴起一團火,這段視頻也戛然而止。緊接著,另一段視頻顯示,女子非常囂張地表示,她要讓老板娘從漢中消失。 事發(fā)后,老板娘覺得很冤枉,自己賣的是鮮腦花,并不是凍腦花,進價都要6元一份,再加上人工店面,以及損耗,利潤并不高,誰曾想到,女子不聽,她堅持認為火鍋店12元一份的腦花太貴,女老板賺了黑心錢。 女老板表示,女子掀翻火鍋后,她就打了報警電話,隨后對方和她發(fā)生了拉扯,因自己懷了8個月身孕,情急之下踢打了對方幾下,但后來也給對方道歉了。 最后,民警將老板娘和女子帶到派出所處理。 1、不知道漢中的物價怎么樣,重慶是火鍋之都,12元一份的腦花,在重慶不僅不算貴,還很便宜。至于3個成年人消費180元,這也不算多啊,有必要到處找茬,最后還掀火鍋嗎? 關于女子口出狂言,要讓女老板從漢中消失,這涉嫌威脅他人。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規(guī)定,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還可以處5-10日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2、老板娘表示,她是做生意的,深知以和為貴,所以從女子找茬開始,她就一直在讓步、讓步,再讓步。民警對此事進行調(diào)解,也給對方道歉了,并愿意與女子和解,但女子不同意,她仍舊表示,要讓自己從漢中消失。 這種事情,可以和解嗎?治安管理處罰法第9條規(guī)定: “對于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jié)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diào)解處理。經(jīng)公安機關調(diào)解,當事人達成協(xié)議的,不予處罰。” 也就是說,對于侵犯個人人身權利的違法行為,當事人之間可以進行和解,如果能夠達成和解協(xié)議,民警不予處罰。但是,如果侵犯了公共利益,是不能進行和解的,女子的行為是否涉嫌侵害公共利益呢? 3、不知道大家是否記得尋釁滋事的規(guī)定?女子的行為,已經(jīng)涉嫌尋釁滋事。 尋釁滋事是指,行為人無事生非、肆意挑釁、起哄鬧事,造成公共秩序紊亂的行為。 火鍋店雖然是經(jīng)營場所,但也是公共場合,在火鍋店內(nèi)無事生非,造成火鍋店秩序紊亂的,涉嫌尋釁滋事。如果不能理解,大家可以參照一下最近燒烤攤發(fā)生的事情,兩者是一個道理。 尋釁滋事分為一般情節(jié)、情節(jié)較重和情節(jié)嚴重三種,達到情節(jié)嚴重的,警方會以尋釁滋事罪追訴。 根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6條規(guī)定,尋釁滋事一般情節(jié)的,處5-10日拘留,可以并處500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10-15日拘留,可以并處500-1000元罰款。 相比于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尋釁滋事侵犯的是公共利益,沒有和解的空間,也就是說,只要達到了尋釁滋事的標準,即便取得了諒解,民警也要對其進行處罰。 最后,不得不說,女子掀了火鍋,還要老板娘從漢中消失的行為,太豪了。天狂有雨,人狂有禍,低調(diào)點只有好處,沒有壞處。 @螞蟻說法 對于這件事,你怎么看?關注熱點問題,探討人心與法律。 …………………………………………… 頭條熱榜#普法行動-律師來幫忙##漢中頭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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