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洛斯把人的的需求層次分為五類,從低到高依次為:生理需求(Physiological needs)、安全需求(Safety needs)、愛和歸屬感(Love and belonging)、尊重(Esteem)、自我實現(xiàn)(Self-actualization)。慈善者通過慈善行為實現(xiàn)的,是較高層次的需求,是在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獲得滿足后,對愛與歸屬感、尊重和自我實現(xiàn)需求的追求。 從精神角度來說施的快樂遠遠大于受,而從經(jīng)濟學(xué)角度說,施完全可以成就收益。說慈善是一種體驗式消費,不是說慈善家的善行仿佛成了別有用心的牟利。我從不認為一個人在利人同時利己有什么不對,相反,讓善良者從善行中獲得收益,于是可以進一步投入更多的善行,不是更妙嗎?讓善良成為對善良者的嘉獎,而不是成為負累,從而使善者更愿意為善,也能輻射更多人向善,多么美好! 伍子胥當(dāng)年亡命途中接受漂母一飯之恩,日后要以千金相酬,被傳為佳話,自然是知恩圖報的精神楷模。然而從深層次的精神需求來說,只有當(dāng)漂母收下他回贈的千金,在精神上,他才能與漂母獲得平等。而且,明顯太過厚重的回贈,更是為了精神上的凌駕態(tài)勢。其時他已經(jīng)是國之重臣,貴不可言,從社會地位上看遠遠高于一名鄉(xiāng)間老婦。這份千金的饋贈,收獲的精神價值,讓他贏得當(dāng)時與身后的聲明,更能徹底洗白當(dāng)年餓到垂死的狼狽。這一點上,與韓信封王后不但不報復(fù)讓他受胯下之恥的屠夫,反而將之收入麾下,心理內(nèi)因其實是一致的:以怨抱怨和受恩不報,會讓人顯得平凡甚或卑微,而以德報怨和小恩重酬,卻能成就偉大! 有趣的是,韓信也有個一飯千金的典故,和伍子胥的故事情節(jié)非常相似。似乎中國古代專門有種叫做女人打著漂母的職業(yè)掩護,專門做長遠投資,靠著施舍飯食,投資未來的極大受益。 在經(jīng)濟發(fā)展同時不斷完善社會保障的覆蓋面、提升社會福利的保障水平,讓慈善成為一種大覆蓋保障下的小范圍修補和提升行為,這樣的社會,才是比較理想的社會吧! 歡迎留言。最熱門留言作者將獲神秘禮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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