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國寡民,使民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遠徙。 吳澄:十人為什,百人為伯。什伯之器,重大之器,眾所共也。不用者,不營為,不貪求,則重大之器無所用也。重死者,視死為重事而愛養(yǎng)其生。不遠徙者,生于此,死于此,不他適也。老子欲挽衰周,復(fù)還太古,國大則民眾難治,得小國寡民而治之,使其民毋慕于外,自足于內(nèi)如此也。 原成:小邦寡民,使有十百人之器而毋用,使民重死而遠徙。 原成:吳氏言“國大則民眾難治,得小國寡民而治之”,此思想迂腐,非老子本義,故不取。 邦土之小,民眾之寡,擁有自已的風(fēng)俗習(xí)慣,謂之小邦寡民。 此句是老子針對大邦而言的。小邦寡民,是構(gòu)成大邦的有機組成部分,小邦寡民的穩(wěn)定與否決定了大邦存亡的基礎(chǔ)。老子撰寫此文,意在告誡不可不重視小邦寡民的作用。小邦寡民,類似于秦統(tǒng)一后劃分的縣。 不使用先進的武力通過拆分來獲得小邦,故曰:十百人之器而毋用。不使用先進的武力通過遷徙來獲得寡民,故曰重死而遠徙。 老子認為小邦寡民應(yīng)該是自然而然形成的,由家族或族群組成,而不要人為地通過武力劃分造成小邦寡民。 雖有舟輿,無所乘之;雖有甲兵,無所陳之。 吳澄:舟輿甲兵,非一人所可獨用,謂什伯之器也。無所乘,無所陳,不用也。無所往,則無用乎舟輿;無所爭,則無用乎甲兵。 原成:有車周,無所乘之。有甲兵,無所陳之。 原成:吳氏所注非是,不取。 此句老子是針對小邦寡民本身而言的。小邦寡民想要與大邦和平共處,對外要做到三點:一是不尚富,二是不尚武,三是取信于大國。 使民復(fù)結(jié)繩而用之。 吳澄:民淳事簡,上古結(jié)繩之治可復(fù)。雖有書契亦可不用,不但不用什伯之器而已。 原成:使民復(fù)結(jié)繩,而用之。 原成:此言小邦寡民要取信于大國。 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 吳澄:此言重死而不遠徙也。以所食之食為甘,以所服之服為美,充然自足,愛養(yǎng)其生,言重死也。以此身之居為安而安之,以此地之俗為樂而樂之,言不遠徙也。惟老死于所生之處,孰肯輕易遠徙哉? 原成:甘其食,美其服。樂其俗,安其居。 原成:吳氏所注非是,不取。 此句老子是針對小邦寡民本身而言的。小邦寡民想要保持自身的相對獨立性,對內(nèi)要做到四點:一是保持飲食習(xí)慣,二是保持服飾習(xí)慣,三是保持風(fēng)俗信仰,四是保持居住地不變。 鄰國相望,雞犬之聲相聞,使民至老死,不相往來。 吳澄:此言民皆懷土。雖相鄰之國,目可以相望,雞犬之聲,耳可以相聞,如此至近,至老死不相往來,不但不遠徙而已。 原成:鄰邦相朢,雞狗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 原成:吳氏所注非是,不取。 此句老子是針對小邦寡民之間而言的。老死不相往來,非謂小邦寡民之間彼此不交流,乃是小邦寡民之間彼此不移民、不通婚。 老子認為小邦寡民之間不移民、不通婚,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持小邦寡民的單一性。 ![]() 圖片來源網(wǎng)絡(luò),如有侵權(quán),請聯(lián)系刪除。 更多內(nèi)容可參閱作者的“道德經(jīng)原成”系列視頻。 本文為原創(chuàng)作品,未經(jīng)著作權(quán)人授權(quán),禁止轉(zhuǎn)載和使用。你的點贊、關(guān)注,是一種鼓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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