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原文】 神也者,妙萬物而為言者也。動萬物者,莫疾乎雷;橈萬物者,莫疾乎風(fēng);燥萬物者,莫蟆乎火;說萬物者,莫說乎澤;潤萬物者,莫潤乎水;終萬物始萬物者,莫盛乎艮。故水火相逮,雷風(fēng)不相悖,山澤通氣,然后能變化,既成萬物也。 【釋義】 所謂神明,是以無形存在于有形中,使萬物神妙的變化生成。使萬物鼓動,沒有比雷更激烈的,震卦象征雷;使萬物彎曲搖動,沒有比風(fēng)更厲害的,巽卦象征風(fēng);使萬物干燥,沒有比火更強烈的,離卦象征火;使萬物喜悅,沒有比澤更喜悅的,兌卦象征澤;使萬物滋潤,沒有比水更滋潤的,坎卦象征水;使萬物終結(jié)又同時重新開始,沒有比艮更盛大的。良卦象征止;這些都是神明的奇妙作用。所以,水火相互作用,雷風(fēng)不相互背離,山澤氣息相通,然后產(chǎn)生變化,使萬物生成。 ![]() 以上第六章,說乾坤兩卦以下的六卦,亦即“六子”的作用。乾、坤兩卦,是神明,所以沒有特別指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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