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謂“擇葬日”,即選擇確定出殯下葬的時日,包括出殯日和出殯時辰。 現(xiàn)實生活中,家有喪事,有擇日的,也有不擇日的。所謂不擇日,即三天下葬。也就是不考慮季節(jié)、天氣、黃歷、奔喪、治喪等情況,雷打不動,一律第三天出殯安葬。喪事不擇日,許多地方都有,為流行性習俗。但在農(nóng)村,特別是可以土葬獨立建墳的地方,擇日下葬還是較多的。 一般意義上講,在公墓、骨灰存放堂館等安放骨灰的,拋灑不保留骨灰的,深埋或其他特定處置方式不要墳頭和碑墓的,那個安放日、拋灑日和處置日,就是下葬日,一般按習俗也需要選擇。實際生活中,在殯儀館操辦喪事的,絕大部分家庭不擇日,都是三天下葬,即第三天公墓安葬。 “擇葬日”是古法喪禮的規(guī)定程序,也是現(xiàn)實喪事活動的重要事項。“擇葬日”決定停殯時間天數(shù),是喪事花費的重要因素,所以是喪事前期的重要事項。我們對照規(guī)范喪禮文本討論一下這個問題,供大家參酌與評述。 ![]() 1、我們看看規(guī)范喪禮是怎么規(guī)定的 (1)《儀禮----士喪禮》叫“卜日”,即通過占卜確定出殯下葬的時日。要點如下。 第一,從程序上講,《儀禮》的“擇葬日”不是喪事前期事項,而是等到成服、入殮之后才擇日的。就是說,主家喪服人員全都到齊并喪服成服,逝者大殮入棺,吊喪賓客也都來了,才卜日請期。 第二,《儀禮》的出殯日是占卜得來的。即先由巫祝人員占卜,提出三個日期,再由主家選擇確定。秦漢以后,占卜退出歷史舞臺,陰陽風水業(yè)務(wù)興起。所以,司馬光在《書儀》中說:“古者葬地葬日皆決於卜筮。今人不曉占法,且從俗擇之可也?!?/p> 第三,古法喪禮的殯期較長,三個月為一般規(guī)制,六個月或更長時間都有。但對于黎民百姓,一般居民家庭,喪期太長耗不起,所以擇日下葬。秦漢之后,民間陰陽風水人員很吃香,看葬生意也特別好,又衍生出許多亂七八糟的說法和講究,黃歷就是這樣來的。 (2)北宋司馬光作《書儀》,南宋朱熹作《家禮》,重新詮釋《儀禮》《禮記》的禮儀典籍,并結(jié)合生活實際,創(chuàng)制符合當時實際的禮儀規(guī)則。對中國傳統(tǒng)禮儀文化的傳承發(fā)展貢獻非常大。 《司馬氏書儀》和《朱子家禮》都堅決反對有關(guān)陰陽風水的說教。什么時候下葬?葬到什么地方?應當根據(jù)喪事操辦和家庭資源情況確定,不存在日子的好壞和風水惠及子孫的情況。 就是說,主家選擇出葬日,主要看四時季節(jié),看天氣天候,看治喪情況等,哪天合適就是哪天。 (3)《唐開元禮》《宋政和禮》《明會典》《欽定大清通禮》等,出葬日都是喪事中后期事項,即喪服人員成服,逝者入殮封棺之后,才定出葬日。 但官方的禮儀制度沒有給出“擇葬日”的具體方案,所以,出葬日確定隨俗。 ![]() 2、民間“擇葬日”習俗的形成 規(guī)范禮儀,在一開始創(chuàng)制的時候,就不是針對和適用一般居民百姓的,黎民庶民沒有資格也沒有資材施行?!秲x禮》的喪禮叫《士喪禮》。所謂“士”,是當時國家統(tǒng)治管理的一個層級,即天子、諸侯、大夫、士。天子有天下,諸侯有國,大夫有邑,士有家。大體上講,“士”相當于現(xiàn)在鄉(xiāng)鎮(zhèn)一級的領(lǐng)導階層。 《大唐開元禮》《大宋政和禮》《大明會典》《欽定大清通禮》,都是以《儀禮》為藍本制定的,有許多等級規(guī)制方面的要求,越禮違制是要治罪的。所以,一般庶民家庭,比照執(zhí)行或仿照執(zhí)行官方的規(guī)范禮儀規(guī)定,形成民間習俗。 嚴格按喪禮規(guī)定,喪事是非常鋪張和靡費的,一般家庭耗不起。所以,從實際生活的角度來說,喪期越短,對主家越是有利。于是有了出葬“看日子”。這大約就是“擇葬日”習俗的生活來源。 我們從古典名著中看一下“擇葬日”的習俗情況。 《金瓶梅》第六十二回:“潘道士法遣黃金士 西門慶大哭李瓶兒”中,李瓶兒咽氣之后,西門慶率領(lǐng)眾小廝,在大廳上收卷書畫,圍上圍屏,把李瓶兒用門板抬出,停于正寢,一面使玳安:“快請陰陽徐先生來看時批書?!毙煜壬鷣?,向西門慶施禮,西門慶令取筆墨,徐先生向燈下問了姓氏并生辰八字,批將下來:“故錦衣衛(wèi)西門夫人李氏之喪。生于元祐辛未正月十五日午時,卒于正和丁酉九月十六日丑時。定于九月十九日辰時大殮,十月初八日丁酉午時破土,十月十二日辛丑未時安葬。” 這里的“十月十二日辛丑未時”,就是“擇葬日”。 ![]() 3、“擇葬日”的現(xiàn)實生活意義 (1)選擇確定出殯下葬日是喪事前期的重要事項?,F(xiàn)實生活中,一般來說,家庭出現(xiàn)喪情,孝子人員到位,移尸、穿戴、正位后,立喪主,請護喪,請筆墨,通喪。但在通喪之前,必須首先確定出葬日期。通喪必須告知出葬時日,哪天出殯下葬,是通喪最重要的內(nèi)容,沒有之一。 (2)家有喪事,看日子下葬不要超過七天,三五天即可。時間一長,耗人耗物耗財。加上老人過世又常常遇到風雨寒暑天氣,就更是磨人和艱辛。所以,從主家的角度來說,盡快發(fā)喪,入土為安,是明智的選擇。 (3)一定要清楚,按禮法,出葬日是主家定的,不是陰陽先生定的。有些地方有些人,聽信陰陽風水人員瞎忽悠,停殯七八天甚至十幾天,完全沒有必要,最后吃虧的是自己。也有些陰陽風水人員,做人做事不講究,為了讓你服從他的說教,給你加上破財傷身、血光之災、貽害子孫等詛咒,事情就會變得更糟。 (4)具體操作上,出葬日可以自己定,但按禮俗走程序是比較好的,即先延請陰陽風水人員提出“擇葬日”方案,然后主家根據(jù)喪事具體實際選擇確定。 歸結(jié)一下。 古法喪禮,“擇葬日”是喪事中期操作事項,大致相當于現(xiàn)在喪事的“開吊”之后,才卜請出殯時日。現(xiàn)實生活中,“擇葬日”是喪事前期的重大事項,通喪前必須首先確定?,F(xiàn)在通信和交通都很發(fā)達,提倡殯期越短越好,來得及做事就行,入土為安是大原則。殯期三五天就行,不要超過七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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