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與編年體、紀傳體并列為我國古代三大史書體裁的紀事本末體,有一個歷史性的生發(fā)源頭,即《左傳》學中的紀事類編學。由于《左傳》敘事存在“隔斷”,在六朝至宋代極為流行的《左傳》學中,出現(xiàn)了類編《左傳》紀事的系列著作。在南宋前期治史為鑒的思潮下,這一《左傳》紀事類編學與逐漸興起的《資治通鑒》學相結合,產生出被清四庫館臣稱為紀事本末體典范和創(chuàng)例之作的袁樞《通鑒紀事本末》,徐夢莘撰著《三朝北盟會編》,亦受其影響。此后,紀事本末體史書編纂續(xù)成傳統(tǒng)。鑒于《左傳》紀事類編學形成更早,四庫館臣所謂袁樞《通鑒紀事本末》“創(chuàng)紀事本末之例”,當是誤說,但在史學著作范疇內,袁樞此書可視為史書紀事本末體的創(chuàng)始之作。 關鍵詞:南宋;《左傳》學;紀事本末體;袁樞;四庫館臣 紀事本末體是與編年體、紀傳體并列的我國古代三大史書編纂體裁之一,關于其生發(fā)源頭,歷來有“《國語》”、“《尚書》”、“書志”、“繩結”、“甲骨卜辭”等多種說法。本質而言,這些說法皆是基于紀事本末體的基本特征而得出的后視之見,所論兩者間的關聯(lián),屬于邏輯性的類比認識,都未能闡明兩者間有著歷史性的繼承關系。其實,作為史書體裁的紀事本末體有一個其所直接繼承的體式源頭,即《左傳》學中的紀事類編學。 關于這一點,此前學術界關注不多,相關研究成果僅有張素卿《〈左傳〉研究:敘事與紀事本末》(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專題研究計劃成果報告,1999年)、《章沖〈春秋左氏傳事類始末〉述略——〈左傳〉學的考察》(《國家圖書館館刊》1996年第1期)和周翔宇、周國林《紀事本末體經(jīng)解序列探究——兼論紀事本末體的創(chuàng)始》(《人文雜志》2014年第9期)等幾篇論文。張素卿《〈左傳〉研究:敘事與紀事本末》一文從敘事學的角度,論述《春秋》、《左傳》及其學從“記事”到“敘事”,再到“《左傳》紀事本末”的演變,鉤稽出自唐第五泰《左傳事類》至清高士奇《左傳紀事本末》的“《左傳》紀事本末”文獻28種。該文雖將這類文獻與清四庫館臣所認定的紀事本末體文獻相類同,認為“《四庫全書總目》以袁氏書作為'紀事本末’體的創(chuàng)例之書,實屬偏失”,但未涉及這兩類文獻間的影響關系問題。周翔宇、周國林《紀事本末體經(jīng)解序列探究——兼論紀事本末體的創(chuàng)始》一文論述了《春秋》、《左傳》學從“屬辭比事”到“事跡類編”,再到“《春秋》紀事本末”的演變,鉤稽出從唐高重《春秋纂要》到元陳氏(佚名)《春秋類編傳集》的“《春秋》事跡類編”著作19種,從南宋句龍傳《三傳分國紀事本末》到清高士奇《左傳紀事本末》的“《春秋》紀事本末”著作17種。該文將“《春秋》紀事本末”著作與以袁樞《通鑒紀事本末》為代表的紀事本末體“史書序列”作了嚴格區(qū)分,但亦未涉及“《春秋》紀事本末”和“《春秋》事跡類編”這兩類著作與紀事本末體“史書序列”間的影響關系問題。 本文即探討《左傳》學與紀事本末體史書起源的關系問題,這不僅可為史書紀事本末體梳理出一個歷史性的生發(fā)源頭,而且可深化學界對唐宋間經(jīng)史關系和學術演變狀況的認識。本文首先論析《左傳》紀事類編學之所以出現(xiàn)以及能夠產生影響的兩個背景條件:一是從分析《左傳》文本入手,論證其敘事因三種原因而存在著“隔斷”現(xiàn)象;二是論述六朝至北宋時期《左傳》學的流行狀況,闡明時人對《左傳》性質的三種主要認識中,都有著類編其紀事的要求。其次,梳理、考證兩晉至南宋中期出現(xiàn)的多部類編《左傳》紀事的著作,呈現(xiàn)《左傳》紀事類編學的發(fā)展狀況。再次,以史書紀事本末體的兩部起始性著作(袁樞《通鑒紀事本末》和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為焦點,在紀事本末體史書之起始與傳統(tǒng)《左傳》紀事類編學的接榫處,就具體的歷史情境論證兩者間的歷史關聯(lián)。最后,就清四庫館臣的認識而對史書紀事本末體的創(chuàng)始問題作出說明。 經(jīng)此論述,本文要闡明的是:紀事本末體源出自《左傳》學中的紀事類編學;該學有著長久的傳統(tǒng),與紀事本末體史書編纂方法相通;在南宋前期治史為鑒的思潮下,它與逐漸興起的《資治通鑒》學相結合,遂蘗生出紀事本末體史書編纂傳統(tǒng)。 一、《左傳》敘事之“隔斷” 如所周知,傳世本《左傳》基本依《春秋》經(jīng)文為序,用編年體裁列載史事,被稱為“備事之書”。但其敘事,首先是因為體裁導致所紀事件往往“隔涉年月”,“事為之碎”,即歷時較長事件的記載,往往被發(fā)生于其間的其他事件的記載條目“隔斷”。如南宋章沖云:“《左氏》傳事不傳義,每載一事,必先經(jīng)以發(fā)其端,或后經(jīng)以終其旨。有越二三君數(shù)十年而后備,近者亦或十數(shù)年?!?/span>其《春秋左傳事類始末》所載“周鄭交惡”一事,就越隱、桓二公,歷經(jīng)十三年: (隱公三年)鄭武公、莊公為平王卿士。王貳于虢。鄭伯怨王。王曰:“無之?!惫手?、鄭交質。王崩,周人將畀虢公政。鄭祭足帥師取溫之麥。秋,又取成周之禾。周、鄭交惡。…… 六年,鄭伯如周。始朝桓王也?!?/span> 八年,虢公忌父始作卿士于周。 十一年,王取鄔、劉、蔿、邘之田于鄭,而與鄭人蘇忿生之田。君子是以知桓王之失鄭也?!?/span> 桓公五年,王奪鄭伯政,鄭伯不朝。王以蔡人、衛(wèi)人、陳人伐鄭,鄭伯御之?!?/span> 這十三年中,《左傳》尚載有大量的其他傳事,上列條目遂被分隔而散見于其他事件的眾多條目間。 《左傳》紀事有隱有顯,其差別在很大程度上系于事件所涉條目是否連貫。如章沖《春秋左傳事類始末》開篇所載的“鄭伯克段”,就因傳文條目連貫而極為顯豁。與之相反,一些事件如上引“周鄭交惡”,需要由間隔頗多的數(shù)條條目連綴而成,故較隱晦。誠然,后人對《左傳》之“事”的劃分,會因其考量范圍的廣狹而有分別。如上例,章沖綜括這些分屬不同年份的條目,連綴成“周鄭交惡”一事,但狹義看來,其每一條目又未嘗不是一“事”。連綴所成之事,其條目之間當然分隔頗多,而單條目及連貫條目所紀之事,便無分隔。但是,《左傳》的一些間隔條目間往往有著事項之關聯(lián),連綴這類條目而成一事的做法,極為常見。如章沖《春秋左傳事類始末》所列事項,堪稱繁細,但連綴而成者仍占相當高的比例。因此,可以說《左傳》的編年體裁,是影響其敘事連貫性的首要原因。 其次,“分年附經(jīng)”導致《左傳》敘事“隔斷”。傳世本《左傳》與《春秋》合編,分經(jīng)之年與傳之年相附,即于每年的經(jīng)文之后,附列該年的傳文。然而“最初《春秋》自《春秋》,《左傳》自《左傳》,各自為書,古人叫'別本單行’”。如《漢書·藝文志》著錄: 《春秋古經(jīng)》十二篇。《經(jīng)》十一卷。 《左氏傳》三十卷。 其中的“《經(jīng)》十一卷”,班固自注:“公羊、穀梁二家?!倍啊洞呵锕沤?jīng)》十二篇”,向來被認為是《左傳》之《經(jīng)》。《漢書·藝文志》出自劉歆《七略》,其將《左氏傳》與《春秋古經(jīng)》分列,反映出劉歆所知見的就是“《春秋》自《春秋》,《左傳》自《左傳》”。 劉歆知見的《左傳》傳本,一種是他校書秘府時所見的藏本,如其《移讓太常博士書》提及云:“《逸禮》有三十九,《書》十六篇……及《春秋左氏》——丘明所修——,皆古文舊書,多者二十余通,臧于秘府,伏而未發(fā)。”據(jù)許慎《說文解字序》云:“北平侯張蒼獻《春秋左氏傳》?!?/span>張蒼為西漢初人,此秘府藏本即是其所獻本。另一種是民間傳本,如劉歆《移讓太常博士書》云成帝命“陳發(fā)密藏,校理舊文”后,又“傳問民間,則有魯國桓公、趙國貫公、膠東庸生之遺學與此同?!逼渲小摆w國貫公”傳授《左氏》學,所謂“與此同”,當包括民間傳本與秘府本內容之類同。 至于《春秋古經(jīng)》,未見其出處記載,當傳自先秦。許慎《說文解字序》云:“魯恭王壞孔子宅,得《禮記》、《尚書》、《春秋》、《論語》、《孝經(jīng)》?!?/span>阮元認為此所謂“《春秋》”,或即是“班《志》所云《古經(jīng)》十二篇者”。若如此,則《春秋古經(jīng)》傳自先秦無疑。楊伯峻另辟蹊徑論證云: 《漢書·藝文志》有篇有卷,篇指竹簡、木簡書,卷指帛書?!端囄闹尽酚凇洞呵锕沤?jīng)》用“篇”計,于《公羊》、《穀梁經(jīng)》用“卷”計,一則可見《古經(jīng)》寫在簡上,《公》、《穀》寫在帛上;二則先秦書一般用簡,漢代絲業(yè)較發(fā)達,大都用帛和紙,由此可以證明左氏《古經(jīng)》是先秦物,《公》、《穀》是漢代才寫定的。 由“用'篇’計”證明《春秋古經(jīng)》“是先秦物”,可備一說。秘府藏本和民間傳本《左傳》皆傳自先秦,而《春秋古經(jīng)》亦當“是先秦物”,這說明《左氏》經(jīng)、傳在先秦時就各自成書。 關于將《春秋》、《左傳》合為一書的經(jīng)過,南宋人羅璧云:“《左傳》、《春秋》初各為一書,后劉歆治《左傳》,始取傳文解經(jīng)。晉杜預注《左傳》,復分經(jīng)之年與傳之年相附,于是《春秋》及《左傳》二書合而為一?!?/span>其中所謂的劉歆“取傳文解經(jīng)”,見于《漢書·楚元王傳》: 初,《左氏傳》多古字古言,學者傳訓故而已。及歆治《左氏》,引傳文以解經(jīng),轉相發(fā)明,由是章句義理備焉。 對其中說明劉歆之所為的關鍵語句“引傳文以解經(jīng),轉相發(fā)明”,后人的解釋差異極大。如晚清今文經(jīng)學家劉逢祿認為,這正說明劉歆附益“今本《左氏》書法及比年依經(jīng)飾《左》、緣《左》、增《左》”;近代古文經(jīng)學家劉師培卻認為,“謂引傳例以通他條之經(jīng)耳,故章句義理由是而備。非舊傳不系年月,歆依經(jīng)文相別也”。即劉逢祿認為劉歆“比年依經(jīng)”、加工過《左傳》,劉師培卻否認之,認為劉歆僅“引傳例以通他條之經(jīng)”。二人的解釋各有其立場局限性,對于此事,因缺乏更為詳確的史料說明,故難以遽斷劉歆是否加工過《左傳》,或加工到何種程度,但《漢書·楚元王傳》中的這條記載,至少說明劉歆已將《左傳》與《春秋》相比照。 羅璧所謂的“晉杜預注《左傳》,復分經(jīng)之年與傳之年相附”,見于杜預《春秋經(jīng)傳集解》自序: 預今所以為異,專修丘明之傳以釋經(jīng)?!嘏e劉、賈、許、穎之違以見同異。分經(jīng)之年,與傳之年相附。比其義類,各隨而解之。 這是杜預的撰作路數(shù)自述,其中明確說“分經(jīng)之年,與傳之年相附”。后人多據(jù)此認定傳世本《左傳》分年附經(jīng),出自杜預。但是,如楊樹達先生所指出,杜預《集解》顯示其所據(jù)版本中已有“以年分傳”之處。如《春秋左傳正義》“莊公八年”末條云: 初,公孫無知虐于雍廩。 “莊公九年”首條云: 九年春,雍廩殺無知。 很明顯,這兩條傳文原本應為一傳,后因“分年”而分屬前后年。于前一條,杜預注云:“雍廩,齊大夫。為殺無知傳?!?/span>認為此條傳文是為下文“雍廩殺無知”張本。對此,楊樹達認為,“杜于首條注云:'為殺無知傳’,知杜所據(jù)本已誤分?!?/span>因為如果這兩條傳文是由杜預所分,他就不可能也無必要為首條如此作注。這種先于杜預而“分年”情況的存在,說明《左傳》分年附經(jīng)經(jīng)歷了一個自劉歆至杜預的過程,至杜預所編本才成為后世定本。 《左傳》分年附經(jīng),使得其中一些跨越年份的敘事被分歸前后年。如《左傳·僖公二十三年》歷述晉公子重耳逃亡狄、衛(wèi)、齊、曹、宋、鄭、楚、秦,末條述其在秦而秦伯“享之”: 他日,公享之。子犯曰:“吾不如衰之文也,請使衰從?!惫淤x《河水》。公賦《六月》。趙衰曰:“重耳拜賜!”公子降,拜,稽首,公降一級而辭焉。衰曰:“君稱所以佐天子者命重耳,重耳敢不拜?” 《左傳·僖公二十四年》首條云: 二十四年春王正月,秦伯納之。不書,不告入也。 之后,敘述重耳濟河入晉而得國。綜合這些分屬前后二年的文字,所述實為“秦伯納晉侯”一事,只是因“分年”而被“隔斷”。 傳世本《左傳》中更多的“分年”,是嚴格以敘事中的紀年為起始,而將此前敘說該事原委的文字,劃歸前一年。如上舉“雍廩殺無知”一事。再如《左傳·僖公十八年》末條云: 梁伯益其國而不能實也,命曰新里,秦取之。 《左傳·僖公十九年》首條云: 十九年春,遂城而居之。 很顯然,前條傳文乃敘秦“城而居之”的原委,兩條原先當聯(lián)為一傳。 再次,簡編錯亂導致《左傳》敘事“隔斷”。如前所述,《左傳》在先秦已成書,當時書于竹簡或木牘,在流傳過程中,難免會因個別簡牘錯亂而導致條目失序,從而造成敘事“隔斷”。如《左傳·僖公二十五年》最后三條傳文: 冬,晉侯圍原,命三日之糧。……退一舍而原降。遷原伯貫于冀。趙衰為原大夫,狐溱為溫大夫。 衛(wèi)人平莒于我,十二月,盟于洮,修衛(wèi)文公之好,且及莒平也。 晉侯問原守于寺人勃鞮,對曰:“昔趙衰以壺飧從,徑,餒而弗食。”故使處原。 第一條記載晉侯任命趙衰為原大夫,第三條是“說趙衰為原大夫之由”,而中間一條卻是與此毫無關系的“衛(wèi)人平莒于我”。從其語意連貫性來看,第三條原應在第二條之前,究其次序顛倒之故,王引之認為乃“錯簡在下耳”。再如《左傳·僖公三十三年》末條云: 葬僖公,緩作主,非禮也。凡君薨,卒哭而祔,祔而作主,特祀于主,烝、嘗、禘于廟。 魯僖公卒于該年十二月乙巳,但葬于第二年(文公元年,前626)四月丁巳,作主于文公二年(前625)二月丁丑,在僖公篇末卻有此“葬僖公,緩作主”傳文,甚為突兀。杜預于“葬僖公緩”下注云:“自此以下,遂因說作主、祭祀之事,文相次也。皆當次在《經(jīng)》'葬僖公’下,今在此,簡編倒錯?!?/span> 綜上可知,編年體例、分年附經(jīng)和簡編錯亂,都導致了《左傳》敘事“隔斷”,這對完整了解《左傳》所載的一些事件造成了不便。 二、六朝至北宋《左傳》學的流行狀況及《左傳》性質之認識 漢魏之際,《春秋》三傳學發(fā)生了顯著變化:曹魏朝,在東漢幾乎未曾立過學官的《左傳》取得官學資格,其學延續(xù)了此前蓬勃發(fā)展的勢頭;傳統(tǒng)官學《公羊》學和《穀梁》學雖亦立學官,但已衰落,如江河日下。如唐人劉知幾指出,“《公羊》、《穀梁》寢于魏日”。自此以后,《左傳》學趨于獨大,《公》、《穀》二傳學漸至式微,這成為兩晉南北朝《春秋》三傳學的基本格局。 現(xiàn)將姚振宗《三國藝文志》、文廷式《補晉書藝文志》、徐崇《補南北史藝文志》所輯錄的各歷史時期三家學者之數(shù)統(tǒng)計、列表如下,以見魏晉南北朝《春秋》三傳學勢力消長之大概:
需作說明的是,可能有些學者因著作未被書目著錄而不能統(tǒng)計入內,但上表當能夠反映出魏晉南北朝《春秋》三傳學的實際演變狀況:三國時上接東漢經(jīng)學余緒,《左傳》學已占絕對優(yōu)勢;兩晉時期此狀況有所改變,《公》、《穀》二傳學稍稍振起,然而在當時的國學中,此二傳“但試讀文,而不能通其義”;在南北朝時期,《左傳》學占有絕對優(yōu)勢,《公羊》、《穀梁》學急劇萎縮:南朝《公》、《穀》各著錄有一家一部著作,而北朝唯一的一部《穀梁》學專著,還是由兼通三傳學的劉芳撰成?!侗饼R書·儒林傳序》稱“《公羊》《穀梁》二傳,儒者多不措懷”,誠非虛言。 關于隋及唐初《春秋》學的發(fā)展狀況,《隋書·經(jīng)籍志》概述云: 至隋,杜氏盛行,服義及《公羊》《穀梁》浸微,今殆無師說。 其中所謂的“杜氏”,代指西晉杜預的《左傳》注解,“服義”是指東漢服虔的《左傳》訓解。當時,曾長期流行于南朝的《左傳》杜預注完成了對此前流行服虔《左傳》訓解的北方地區(qū)的統(tǒng)一,盛行于時,而《公羊》《穀梁》學卻浸微不傳??梢娝寮疤瞥跹永m(xù)了南北朝《春秋》三傳學的勢力格局。 唐太宗貞觀十二年(638),詔國子祭酒孔穎達與諸儒撰五經(jīng)義疏。書成,名曰《五經(jīng)正義》,經(jīng)數(shù)次刊正后,于高宗永徽四年(653)“詔頒于天下,每年明經(jīng),依此考試”。此《五經(jīng)正義》中《春秋》所附之傳,正是《左傳》。這種國家層面上的認定和推行,使得《春秋》遂“為《左氏》所專”。劉師培論《五經(jīng)正義》的撰作、頒行對后世學術的影響云:“學術定于一尊,使說經(jīng)之儒不復發(fā)揮新義,瞇天下之目,錮天下之聰,此唐以后之儒所由無心得之學也?!?/span>考《新唐書·藝文志》甲部“《春秋》類”書目,其中可確定撰作于唐代前期(以玄宗天寶末年為限)的著作,僅有7部,由此可見當時《春秋》學之寥落,而這不能不與《左傳正義》“定于一尊”的絕對影響力有關。 中唐時,以尊經(jīng)重義、雜糅三傳或諸家之說為基本特點的“新《春秋》學”興起,打破了此前《春秋》學界的沉寂局面,涌現(xiàn)出不少新《春秋》學者和著作。但終至唐末,《左傳》學仍保持著相當大的勢力?,F(xiàn)將《新唐書·藝文志》“《春秋》類”所載唐代后期不同家派的學者及其著作分類列表如下,以見其勢力對比之大概:
可見在唐代后期,《左傳》學的勢力還幾可與新《春秋》學旗鼓相當。 從現(xiàn)存唐人傳記、墓志等資料來看,當時人的經(jīng)典修習有一個突出特點——尤其喜好《左傳》。如宋國彩對出土晚唐墓志作系統(tǒng)梳理后,發(fā)現(xiàn)“很多墓主由于家世傳統(tǒng),很小就已開始學習《詩經(jīng)》、《尚書》、《論語》等儒家經(jīng)典,其中習《左傳》者尤為多見?!?/span>可見《左傳》在唐代社會普及程度之深。又,榮新江《德藏吐魯番出土〈春秋后語〉注本殘卷考釋》云:“《春秋后語》為西晉孔衍撰,原書十卷,系增刪《戰(zhàn)國策》和《史記》而成,頗適合于一般讀者所需,所以在唐代周邊地域如敦煌(沙洲)、吐魯番(西州)以及周邊民族或國家如吐蕃、南詔、日本,也頗有流行?!薄洞呵锖笳Z》已佚于宋,從后世輯本來看,它沿依了《國語》和《戰(zhàn)國策》分國編撰的體例,但各國史事編年的體例和敘事、記言相雜糅的寫法及文風,都與《左傳》極為相似,可以說它是接續(xù)《左傳》的模擬之作。既然《春秋后語》在唐代廣泛流傳,由二者的類似性,可推知《左傳》的流傳亦當如之。 五代時期列國割據(jù)、政局動蕩,戰(zhàn)亂頻仍的社會環(huán)境使得學術文化不振,《春秋》學亦不例外。張興武《新編五代藝文志》輯錄的《春秋》學著作有:陳岳《春秋折衷論》三十卷,馮繼先《春秋名號歸一圖》二卷、《春秋名字異同》五卷,李琪《春秋王伯世紀》三卷,倪從進《左傳杜注駁正》一卷,蹇遵品《左氏傳引貼斷義》十卷,姜虔嗣《春秋纂要》十卷,劉熙古《春秋極論》二篇。其中陳岳及其著作,當歸屬唐代。其余著作,除劉熙古《春秋極論》外,都屬于《左傳》學。可知,自中唐興起并一直發(fā)展的新《春秋》學至此幾乎中斷,《左傳》學又恢復其在唐前期時的一統(tǒng)地位。 北宋時期,《左傳》學經(jīng)歷了幾個與新《春秋》學勢力相消長的演變階段:太祖、太宗和真宗三朝,《春秋》學繼承五代傳統(tǒng),主流是《左傳》學;仁宗、英宗二朝,新《春秋》學由萌生而漸至大盛,儼然占據(jù)《春秋》學界的主導地位;神宗、哲宗和徽宗三朝,在朝廷罷《春秋》于經(jīng)筵、學官以及新的貢舉政策的影響下,此前蓬勃發(fā)展的新《春秋》學受到阻礙,《左傳》學又漸振起。 綜上可見,自六朝至唐代中葉,《左傳》學極為流行,相較于《公羊》、《穀梁》學,占有絕對優(yōu)勢;自唐代中葉起,新《春秋》學興起而漸奪《左傳》學的勢力,但在五代、宋初,《左傳》學又恢復其主流地位,在北宋中后期,也一直保持著一定的勢力。 《左傳》學在此長時段內的流行,與人們對《左傳》性質的多樣化認識密切相關。總體來看,這些性質可歸結為如下三種: 其一,儒家經(jīng)典。西漢末,劉歆請立《左氏》于學官,后因其“合于王莽”,遂在孺子居攝(6-8)年間和新朝立《左氏》博士;東漢光武帝建武(25-55)年間,“卒立《左氏》學”(《漢書》卷三十六《陳元傳》),但旋因博士李封病卒而廢罷。這都體現(xiàn)出以劉歆為代表的古文經(jīng)學者對《左氏》“儒經(jīng)”性質和地位的認可,但此間議立所受阻力之大及《左氏》立博士時間之短暫,表明當時否認其“儒經(jīng)”性質和地位者更具勢力。建武年間的反對者范升云:“先帝不以《左氏》為經(jīng),故不置博士?!保?/span>《漢書》卷三六《陳元傳》)李封之后,《左傳》終東漢一朝一直未立博士,表明東漢諸帝和朝廷學者亦多“不以《左氏》為經(jīng)”。雖然章帝建初八年(83),出于“扶微學、廣異義”的目的,詔“令群儒選高才生,受學《左氏》、《穀梁春秋》、《古文尚書》、《毛詩》”(《后漢書》卷三《章帝紀》),《左氏》的經(jīng)學價值得到朝廷的認可,但終未能立于學官,其“儒經(jīng)”性質和地位實未獲普遍認可。 曹魏之世,立服虔、王肅二家《左傳》學于學官。《左傳》的儒經(jīng)性質和地位首次得到朝野普遍認可,并且這一性質一直為此后的主流學者所公認,其學官地位也幾乎為帝制中國的歷朝歷代所沿襲。在學理層面上,西晉杜預在漢代劉歆、陳元等人的說法的基礎上,進一步論說了《左傳》的儒經(jīng)性質和地位: 左丘明受經(jīng)于仲尼,以為經(jīng)者不刊之書也,故傳或先經(jīng)以始事,或后經(jīng)以終義,或依經(jīng)以辨理,或錯經(jīng)以合異。 此“受經(jīng)”說,以及對《左傳》解經(jīng)合理性的闡說,都借助與孔子和《春秋》的關系而抬升了《左傳》的地位,從而使其作為《春秋》的“傳”而躋身于“儒經(jīng)”之列。杜預此說隨其著作《春秋左傳集解》的廣為流傳而影響深遠??傮w來看,《左傳》的儒經(jīng)性質在魏晉時期得以徹底確定,被當時人廣泛認可。 其二,史書。由于《左傳》內容和體裁所致,歷史上與其儒經(jīng)性質相對立的一種認識,是認為它是史書,而非儒經(jīng)。如在劉歆議立博士之前,《左傳》一直被視作記載往古之事的史書;劉歆之后,《左傳》終東漢朝幾未立學官,顯示出東漢流俗“浮學”認可《左傳》之史書性質的廣泛和長久。 自曹魏始,《左傳》的儒經(jīng)性質和地位雖得到朝野普遍認可,但與之相伴,其史書性質也在很大程度上被士人承認——一個重要的體現(xiàn),就是它被明確認為是一種典型史書體裁(編年體)的代表。如唐劉知幾《史通》列《左傳》為史體“六家”之一,“為編年家法之祖”。他追溯《左傳》之流裔云: 至孝獻帝,始命荀悅撮其書(引者按:指司馬遷《史記》和班固《漢書》)為編年體,依《左傳》著《漢紀》三十篇。自是每代國史,皆有斯作,起自后漢,至于高齊。如張璠、孫盛、干寶、徐賈(王煦華注:當是“廣”字)、裴子野、吳均、何之元、王劭等,其所著書,或謂之春秋,或謂之紀,或謂之略,或謂之典,或謂之志。雖名各異,大抵皆依《左傳》以為的準焉。 所列從荀悅到王劭,依次為漢末至隋朝時人,他們“皆依《左傳》以為的準”而著編年史,顯示出該時段內士人對《左傳》史書性質的持續(xù)認可。再如北宋司馬光致書范祖禹,論修《資治通鑒》之“長編”云:“請據(jù)事目下所紀新、舊《紀》《志》《傳》及雜史、小說、文集盡檢出,一閱其中事?!舜嘶ビ性斅?,則請左右采獲、錯綜銓次、自用文辭修正之,一如《左傳》敘事之體也?!?/span>可見他們修《資治通鑒》,在敘事寫法上亦效仿《左傳》。 其三,文學典籍。唐末陳岳相較于《公》、《穀》二傳“第直釋經(jīng)義而已”的行文特點,指出“《左氏》釋經(jīng)義之外,復廣記當時之事,備文當時之辭”。的確,豐贍的敘事,簡雅的修辭,乃至載有獨特的文章體裁,是《左傳》內容上的顯著特點,這也一直深被后人看重并效仿。如南朝梁任昉云: 六經(jīng)素有歌、詩、書、誄、箴、銘之類?!渡袝返塾棺鳌陡琛罚睹姟啡倨蹲髠鳌肥逑蛸O子產《書》,魯哀孔子《誄》,孔悝鼎《銘》,虞人《箴》。此等自秦漢以來,圣君賢士,沿著為文章名之始。 是認為“書”之文章體裁及名稱,即出自《左傳》而被后人沿襲。對《左傳》“辭條文律”的推重,在后世更為常見。近人方孝岳曾總結數(shù)例,茲移錄如下: 左氏之傳《春秋》,得其本事,而論文章者尤歸美焉。自揚雄稱其品藻,杜預稱其文緩、其旨遠,范寧稱其艷而富,劉勰曰辭宗丘明,韓愈曰左氏浮夸,下及清之方苞,又推其義法,皆于文章大旨略盡之矣。 昔者劉向父子珍重《左氏》,教授子孫,下至婦女無不誦讀;杜預自稱有《左傳》癖;南北朝文人如謝希逸、顏之推皆深左學;蘭成之筆上殿六代,下啟有唐,史家稱其博極群書而尤精《左氏》;劉知幾自謂自讀《左氏》,然后不怠讀書。蕭穎士為韓、柳之先導,亦謂于《左氏》取其文。是知學者欲得辭條文律者,即已不待他求而可以取足于是,茲其驗矣。 其中所列人物,多出自六朝、隋唐。清末皮錫瑞云:“自漢以后,六朝及唐皆好尚文辭,不重經(jīng)術,故《左氏傳》專行于世?!?/span>這雖是解釋當時《左傳》何以“專行”,但卻反映了在六朝及唐尚文的風氣中士人對《左傳》文學性質的廣泛認可。在宋代,也有視《左傳》為“美文章”的事例。如南宋高宗紹興初,“時上欲講《春秋》,遂以《左氏傳》付安國點句,安國言:'今方思濟艱難,豈宜耽玩文采?莫若潛心圣人之經(jīng)?!戏Q善?!?/span>胡安國向高宗如此直陳講習《左傳》乃“耽玩文采”,并得到認可,可見這一對《左傳》文學性質的看法在當時應是通行之見。 這幾種性質認識的存在,表明《左傳》有著多重受眾面,它之所以自后漢至宋代一直流行,也就不難理解了。從經(jīng)學方面來看,《左傳》向來被認為是以“事實”解經(jīng);作為文學典籍的《左傳》,其敘事是被看重的要端之一;而作為史書的《左傳》,“史事”更是其主要內容。在這三種視角下,《左傳》所載之“事”都受到重視,且在史書的范疇內,重視尤甚。但如前文所述,《左傳》敘事多被“隔斷”,即所謂“事錯綜乎列國,文牽系于編年”,在此情形下,便出現(xiàn)了排比類目、使載事首尾俱見的要求。如《新唐書·藝文志》“高重《春秋纂要》四十卷”條下注云: 帝(文宗)好《左氏春秋》,命重分諸國各為書,別名《經(jīng)傳要略》。 高重《春秋纂要》已久佚,這條注說又極為簡略,我們無法了解該書更為具體的內容體例,但所謂的“重分諸國各為書”卻值得推究?!蹲髠鳌窋⑹拢且阅硣ɑ蛑芡跏遥橹?,但因其體用編年,列國之事遂相錯綜。唐文宗的這一命令,看似是要求變編年體為國別體,其實隱含著經(jīng)由國別改編而求得《左傳》敘事首尾完整、以便于省覽的意圖。再如元人楊維楨云: 圣人之經(jīng),斷也;左氏之傳,案也。欲觀經(jīng)之所斷,必求傳之所紀事之本末,而后是非褒貶白也。然考經(jīng)者欲于寸晷之際會其事之本末,不無翻閱之厭,于是類編者欲出焉。 這從以事實解經(jīng)的角度,道出了在經(jīng)學范疇內對類編《左傳》紀事的要求。楊氏雖為元人,但這種要求信乎此前必定存在。正是在這類要求下,自晉至宋,出現(xiàn)了多部類編《左傳》紀事的著作,茲列證如下。 三、《左傳》紀事類編著作考 清四庫館臣為高士奇《左傳紀事本末》作提要云: 自宋以來,學者以《左傳》敘事隔涉年月,不得其統(tǒng),往往為之詮次類編。其見于史志者,有楊均、葉清臣、宋敏修、黃穎、周武仲、勾龍傳、桂績、呂祖謙、陳持、章沖、徐得之、孫調、楊泰之、毛友、徐安道、孔范等諸家。今其書多亡佚不傳。 此所列諸家,皆是宋代以降為求《左傳》“行事本末”而作“詮次類編”者。但如前所舉高重例顯示,類似的《左傳》改編絕非始自宋代;且宋代為求“行事本末”而改編《左傳》者,也絕非僅此所列數(shù)人。今就史志目錄所載的這類著作,依“涉及即錄”的寬泛原則,從最早者到南宋中期章沖的《春秋左傳事類始末》,按年代順序考列如下: 1.晉·黃容:《左傳抄》。據(jù)《華陽國志》載:“蜀郡太守巴西黃容好述作,著《家訓》、《梁州巴紀》、《姓族》、《左傳抄》,凡數(shù)十篇?!?/span> 該書已佚,除《華陽國志》記載外,再無任何相關說明,只能從書名等推斷其內容體例:“抄”古作“鈔”,《說文解字·金部》釋曰“叉取也”,故該書當是抄取《左傳》之作;既列為黃容著作,可知《左傳抄》并非僅僅原樣抄錄《左傳》,而是作過加工;黃容還著有《梁州巴紀》和《姓族》,可知他好尚史學,故可推知他抄取《左傳》,當以史事為重;重《左傳》史事而抄錄加工,故《左傳抄》或如先秦《鐸氏春秋微》、《虞氏春秋微傳》,乃“約言之編”,或對《左傳》紀事本末作過梳理。 2.南北朝·佚名:《左氏鈔》十卷?!缎绿茣に囄闹尽分洠惠d撰者姓名。鄭樵《通志》列之入“三傳義疏”類。 該書已佚。《新唐書·藝文志序》云:“今著于篇,有名而亡其書者,十蓋五六也?!?/span>可知在北宋中期,《新唐書·藝文志》所志“有名而亡其書者”已過半。宋代經(jīng)見書目如王堯臣《崇文總目》、晁公武《郡齋讀書志》、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等皆未著錄此《左氏鈔》,故可知它當在《新唐書·藝文志》“有名而亡其書者”之列。鄭樵《通志》所載當錄自《新唐書·藝文志》,因未見此書,其歸類疑不確,該書體例或當與黃容《左傳抄》同。 3.唐·高重:《春秋纂要》四十卷?!缎绿茣に囄闹尽分?,并注云:“(高重)字文明,士廉五代孫,文宗時翰林侍講學士。帝好《左氏春秋》,命重分諸國各為書,別名《經(jīng)傳要略》。歷國子祭酒?!?/span>又據(jù)《舊唐書·崔郾傳》載:敬宗時,崔郾“與同列高重抄撮《六經(jīng)》嘉言要道,區(qū)分事類,凡十卷,名曰《諸經(jīng)纂要》,冀人主易于省覽?!?/span> 該書已佚。如上文所言,它分國纂集《左傳》,可得部分紀事之本末。敬宗時,高重與崔郾編《諸經(jīng)纂要》,“區(qū)分事類”,似已對“諸經(jīng)”(主要是《左傳》)紀事本末作過整理。 4.唐·許康佐等:《集左氏傳》三十卷?!缎绿茣に囄闹尽分?,并注云:“一作文宗《御集》?!?/span>又據(jù)司馬光《資治通鑒考異》云:“《實錄》:今年四月癸亥,許康佐進《纂集左氏傳》三十卷。五月乙巳朔,以《御集左氏列國經(jīng)傳》三十卷宣付史館?!?/span> 該書已佚。由《實錄》所記及《新唐書·藝文志》注,可知《集左氏傳》與《御集左氏列國經(jīng)傳》實為一書,而后者署文宗之名,故《新唐書·藝文志》署其作者為“許康佐等”。由書名,知其分國纂集《左傳》。 5.唐·第五泰:《左傳事類》二十卷?!缎绿茣に囄闹尽分?,并注云:“字伯通,青州益都人,咸通鄂州文學?!?/span> 該書已佚。除此記載外,再無其他相關說明。由其書名,知其類輯《左傳》紀事。 6.北宋·楊均《魯史分門屬類賦》三卷。馬端臨《文獻通考》著錄,引晁公武語云:“皇朝楊筠撰。以《左氏》事類分十門,各為律賦一篇。乾德四年上之。” 該書已佚。其內容,似可與王應麟《困學紀聞》卷十九所載李宗道《春秋十賦》相比況:“越椒熊虎之狀,弗殺必滅;若敖伯石豺狼之聲,非是莫喪。羊舌王子爭囚而州犁上下,伯輿合要而范宣左右。魯昭之馬將為櫝,衛(wèi)懿之鶴有乘軒?!笔菫楸阌谟浾b《左傳》載事而編成的律賦。其體例雖不是紀事類編,但作者對《左傳》紀事必定作過全面的梳理、摘選,形成了系列典型事項,這與紀事類編有著同工之處。 7.北宋·葉清臣《春秋纂類》十卷。《宋史·藝文志》著錄。王應麟《玉?!芬吨信d書目》云:“天禧中,葉清臣取《左氏傳》,隨事編類為二十六門、十卷,名《春秋纂類》?!?/span> 該書已佚。由書名和《中興書目》解題,知其類纂《左傳》紀事。 8.北宋·宋敏修《春秋列國類纂》。據(jù)王應麟《玉?!份d云:“皇祐五年,宋敏修上所著《列國類纂》。四月十三日,召試學士院。” 該書已佚,由書名,知其分國類纂《左傳》。 9.北宋·王當《春秋列國諸臣傳》五十一卷。晁公武《郡齋讀書志》、《宋史·藝文志》等著錄,晁氏解題云:“類《左氏》所載列國諸臣事,效司馬遷為之《傳》。凡一百三十有四人,系之以贊云?!标愒臁额}春秋名臣傳》云:“(《左傳》)言與事隨編年而書,君子欲其跡之本末可考,辭之連屬畢見,或類而為之《傳》,往往失之漏略。此書成于賢良王當,不惟該備無遺,而復引《史記》、《國語》等書,補苴彌縫之,而終之以贊。” 該書現(xiàn)存《通志堂經(jīng)解》、《四庫全書》等版本,為三十卷。其體例雖為人物傳,但誠如陳造所言,作傳的目的是使得《左傳》言與事“跡之本末可考,辭之連屬畢見”,實為以人類事。如其傳《鄭穎考叔》,實為“鄭伯克段”一事;傳《衛(wèi)石碏》,實為“衛(wèi)州吁弒君”一事。 10.北宋·鄭昂《春秋臣傳》三十卷。《玉?!?、《宋史·藝文志》等著錄,王應麟《玉?!?/span>注此書云:“以人類事,凡二百十五人,附而名者又九十三?!?/span> 該書已佚,由書名和王應麟注,知其“以人類事”。 11.北宋·沈括《春秋左氏紀傳》五十卷。馬端臨《文獻通考》、《宋史·藝文志》等著錄?!段墨I通考》引李燾題記云:“不著撰人名氏。取丘明所著二書,用司馬遷《史記》法,君臣各為紀傳。凡欲觀某國之治亂,某人之臧否,其行事本末,畢陳于前,不復錯見旁出,可省翻閱之勤。或事同而辭異者,皆兩存之?!庇诸}:“后在陵陽觀沈存中自志,乃知此書存中所著。存中喜述作,而此書終不滿人意,史法信未易云?!?/span> 該書已佚,由書名和李燾題記,知其是由《左傳》、《國語》改編而成的紀傳體史書,使得“某人之臧否,其行事本末,畢陳于前”。 12.北宋·張根《春秋指南》十卷。晁公武《郡齋讀書志》、《宋史·藝文志》著錄。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著錄為二卷,解題云:“專以編年,旁通該括諸國之事,如指諸掌。又為解例,亦用旁通法。其他辨疑、雜論諸篇,略舉要義,多所發(fā)明?!?/span>晁公武《郡齋讀書志》解題云:“以征伐會盟,年經(jīng)而國緯。汪藻為之序?!?/span> 該書已佚,其雖以編年為體,但“旁通該括諸國之事”,實以類事為主。如謝諤序章沖《春秋左傳事類始末》云:“諤幼年于諸書,愛《左氏》之序事。因一事必窮其本末,或翻一二頁或數(shù)頁,或展一二卷或數(shù)卷,惟求《指南》于張本。至其甚詳,則張本所不能盡?!?/span>此“《指南》”當指張根《春秋指南》,可見該書因其類事而被士人看重。 13.北宋·黃穎《春秋左氏事類》。尤袤《遂初堂書目》著錄,無作者、卷數(shù)。明人陳道撰《(弘治)八閩通志》有《黃穎傳》,云其字秀實,“溫恭廉介,尤工草隸。有《周禮解義》、《春秋左氏事類》,行于世?!?/span> 該書已佚,由書名知其類編《左傳》紀事。 14.北宋·周武仲《春秋左傳類編》三十卷。楊時《周憲之墓志銘》記載,并云武仲“常病《春秋左氏傳》敘事隔涉年月,學者不得其統(tǒng),于是創(chuàng)新銓次其事,各列于諸國,俾易覽焉?!?/span> 該書已佚,由書名和楊時語,知其分國銓次《左傳》紀事。 15.南宋·勾龍傳《春秋三傳分國紀事本末》。馬端臨《文獻通考》著錄,無卷數(shù),載劉光祖序略曰:“勾龍君博習詳考,又分國而紀之。自東周而下,大國、次國特出,小國、滅國附見。不獨紀其事與其文,而兼著其義,凡采其說者數(shù)十家。蓋嗜古尊經(jīng)之士,確乎其能自信者也?!?/span> 該書已佚,由書名知其為“分國紀事本末”之作。 16.南宋·桂績《類左傳》十六卷。朱彝尊《經(jīng)義考》卷一八六著錄,并引《廣信府志》云:“桂績字彥成,紹興乙丑進士,終浙西運辦。” 該書已佚,由書名知其類編《左傳》紀事。 17.南宋·陳持《左氏國類》二十卷。呂祖謙《永康陳君迪功墓志銘》云墓主陳持著有“《左氏國類》二十卷”。 該書已佚,由書名知其分國類編《左傳》。 18.南宋·唐閱《左史傳》五十一卷。王圻《續(xù)文獻通考》卷一七七、朱彝尊《經(jīng)義考》卷一八八著錄。據(jù)陳傅良《徐得之<左氏國紀>序》云:“余苦不多見書,然嘗見唐閱《左氏史》,與《國紀》略同,而無所論斷?!?/span>南宋施宿《(嘉泰)會稽志·唐閱傳》云唐閱“尤長于《春秋左氏》,嘗仿遷、固史例,以周為紀,列國為傳,又為表、志、贊,五十一卷,號《左史》,傳于世?!?/span> 該書已佚,由陳傅良、施宿語,知其雖以紀傳為體,實則以國類事,故陳氏云“與《國紀》略同”。 19.南宋·徐得之《春秋左氏國紀》二十卷。趙希弁《郡齋讀書志附志》、《宋史·藝文志》等著錄。王應麟引《續(xù)目》云其“析諸國之事,每國各系以年,疏其說于后”。陳傅良《序》云學者“因其類居而稽之經(jīng),某國事若干,某事書,某事不書,較然明矣”。 該書已佚,由書名及王應麟、陳傅良語,知其分國類事。 20.南宋·呂祖謙《左傳類編》六卷。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宋史·藝文志》等著錄。陳氏解題云:“分類內外《傳》事實、制度、論議,凡十九門,首有綱領數(shù)則,兼采他書?!?/span> 該書已佚。由陳氏解題,知其內容包括類事。又,呂祖謙偏重以史書視《左傳》,現(xiàn)存其《左氏博議》、《左氏傳說》、《左氏傳續(xù)說》等多部《左傳》學著作。這些著作的基本體例,是就《左傳》之事或文作議論,其中多有類事之處。呂祖謙《左氏傳讀書綱領》云:“學者觀史,且要熟看事之本末源流,未要便生議論。”可見他重視《左傳》“事之本末源流”。 21.南宋·馬之純《春秋左傳紀事》。南宋周應合《(景定)建康志》卷四九載《馬之純傳》,云其“字師文,金華人也。弱冠登隆興進士第,與南軒、東萊講貫,精詣天文、地理、制度之學”,所著書中有“《春秋編年》”。元吳師道《敬鄉(xiāng)錄》卷一二載《馬之純傳》,云其于《春秋左傳》有“《紀事編年》”。朱彝尊《經(jīng)義考》卷一八八著錄“馬氏(之純)《春秋左傳紀事》”。 該書已佚,由書名知其內容包括“紀事”。 22.南宋·章沖《春秋左傳事類始末》五卷。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宋史·藝文志》等著錄,章沖自述其做法云:“因先生日閱以熟,乃得原始要終,捃摭推遷,各從其類。有當省文,頗多裁損,亦有裂句摘字、聯(lián)累而成文者。二百四十二年之間,小大之事,靡不采取,約而不煩,一覽盡見。” 該書為現(xiàn)存最早的以紀事本末體改編《左傳》的著作。 綜上考述,可見這些著作多是《左傳》的史學化改編,就其基本體例而言,可分作三類: 其一,分國類編《左傳》紀事。如高重《春秋纂要》、許康佐等《集左氏傳》、宋敏修《春秋列國類纂》、周武仲《春秋左傳類編》、勾龍傳《春秋三傳分國紀事本末》、陳持《左氏國類》、唐閱《左史傳》、徐得之《春秋左氏國紀》等。 其二,以人類編《左傳》紀事。如王當《春秋列國諸臣傳》、鄭昂《春秋臣傳》、沈括《春秋左氏紀傳》等。 其三,直接類編《左傳》紀事。如第五泰《左傳事類》、葉清臣《春秋纂類》、張根《春秋指南》、黃穎《春秋左氏事類》、桂績《類左傳》、呂祖謙《左傳類編》、章沖《春秋左傳事類始末》、馬之純《春秋左傳紀事》等;黃容《左傳抄》和南北朝時期的《左氏鈔》,很可能包含這類內容;楊均《魯史分門屬類賦》也可歸屬此類。 第一類是“國別體”改編,如上文所言,分國類纂《左傳》,可以國為綱而得其紀事之本末,故楊時云周武仲分國銓次《左傳》,正可對治《左傳》“敘事隔涉年月,學者不得其統(tǒng)”之弊。第二類是“紀傳體”改編,以人類事,使得《左傳》的言與事“跡之本末可考,辭之連屬畢見”。第三類直接類編《左傳》紀事,以見其始末,體裁最接近后世所謂的紀事本末體。這三類著作雖然基本體裁有別,但或全部或部分地以求得《左傳》紀事之本末為目的。類事本末,如上考列,這一源出自《左傳》學并成為其重要分支的學術類型,自兩晉至南宋,呈現(xiàn)出愈益興盛之勢,遂影響到一種新的史書體裁——紀事本末體在南宋前期產生。 四、袁樞、徐夢莘與《左傳》學 紀事本末體,作為在史志目錄上與編年體、紀傳體并列的史書體裁,最初是由清四庫館臣確立的。他們依據(jù)的典范,是南宋袁樞的《通鑒紀事本末》,這部書也被他們視為紀事本末體的創(chuàng)例之作。另外,同被四庫館臣列入“紀事本末類”的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雖然成書較袁書晚二十年,但其撰作之起始卻不晚于袁書。鑒于此,本文將袁樞《通鑒紀事本末》作為考察重點,連同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一起,視為史書紀事本末體的起始之作,由此探討其作者與《左傳》學的學術關聯(lián),以期在紀事本末體史書之起始與傳統(tǒng)的《左傳》紀事類編學的接榫之處,證明這兩者間有著具體的歷史關聯(lián)。 要達到這一目的,最大的困難在于袁樞除《通鑒紀事本末》、徐夢莘除《三朝北盟會編》外,其他著作都已亡佚,文章現(xiàn)存的也很少,使得我們無法從其著述中了解他們對《左傳》學的習知狀況,而其傳記,又皆簡略未涉。因此本文主要從其交游和家學入手,從外部環(huán)境氛圍對他們產生影響的角度,論證袁、徐二人及其創(chuàng)作與《左傳》紀事類編學的關聯(lián)。 (一)袁樞(1131-1205),字機仲,建州建安人,幼力學,試禮部,詞賦第一,官至工部侍郎。他立朝“議論堅正,風節(jié)峻整”,與當時名望士人如楊萬里、呂祖謙、朱熹等頗有交往。考其生平事跡,以下二事或能揭示他撰著《通鑒紀事本末》的學術思想背景: 1.在太學與楊萬里、呂祖謙等交善。乾道七年(1171),袁樞為禮部試官,除太學錄,同僚中有楊萬里、呂祖謙等人。他們志同道合,高標風節(jié),相與講肄。如楊萬里云:“初予與子袁子同為太學官,子袁子錄也,予博士也。志同志,行同行,言同言也。”呂祖謙云:“庚寅、辛卯之間,袁、楊風節(jié)隱然在兩學間。予辱為僚,相與講肄,蓋日有得焉?!?/span> 今考楊萬里現(xiàn)存著作,未見其有關于《左傳》類事的專門之作,但他在《袁機仲〈通鑒本末〉序》中云: 予每讀《通鑒》之書,見其事之肇于斯,則惜其事之不竟于斯。蓋事以年隔,年以事析,遭其初莫繹其終,攬其終莫志其初,如山之峨,如海之茫。蓋編年系日,其體然也。 可見他對《通鑒》“事以年隔”之弊早有認識,并有尋求其敘事完整性的意愿。另外,楊萬里交游的士人中,就有推賞《左傳》紀事類編者。如謝諤,撰有《春秋左氏講義》,前引他序章沖《春秋左傳事類始末》云:“諤幼年于諸書,愛《左氏》之序事。因一事必窮其本末,或翻一二葉,或數(shù)葉,或展一二卷,或數(shù)卷。惟求《指南》于張本,至其甚詳,則張本所不能盡?!笨梢娝麑Α蹲髠鳌窋⑹隆案魯唷敝祝苍缬畜w認。謝諤是楊萬里交往最為密切的友人之一,現(xiàn)存楊氏《誠齋集》中,有多首與謝諤的唱和詩作。二人對同為編年體的《左傳》和《資治通鑒》之體裁弊病的認識,殊為一致。而分別為袁樞《通鑒紀事本末》和章沖《春秋左傳事類始末》作序,也表明他們對這類類事之作都懷有興趣和關切。 呂祖謙是位《左傳》學大家,他于乾道六年(1170)閏五月赴臨安,任職太學博士。在此前的乾道四年冬,他已撰成《左氏博議》。該書“乃取《左氏》書理亂得失之跡,疏其說于下”。所謂的“理亂得失之跡”,其實是他所認為的含有理亂得失意義的事,故該書的基本體例,是歸納《左傳》載事而議論之。 上引呂祖謙所云“庚寅、辛卯之間,袁、楊風節(jié)隱然在兩學間”,是指當時“張說自閣門以節(jié)鉞簽樞密”,袁樞、楊萬里等“學省同僚共論之”,抗疏請留因此獲罪而出守袁州的張栻,并遺書宰相虞允文以規(guī)之一事,結果“栻雖不果留,而公論偉之” 。楊萬里云與袁樞“志同志,行同行,言同言”,可知二人當時同心志、共進退。他們與呂祖謙等同僚“相與講肄”,講說內容便不能不被此用世情懷所牽。類編編年史事,不僅有方便了解事之本末的知識層面上的意義,而且有就之而論“理亂得失”的價值關懷。在當時的情境下,就《左傳》或《資治通鑒》所載事而論其“理亂得失”,應是他們講論切磋的內容之一。 乾道九年(1173)二月,袁樞因奏劾張說一事而“求補外,出為嚴州教授” 。第二年初,他便在嚴州任上撰成《通鑒紀事本末》。楊萬里、朱熹和呂祖謙分別為之作序跋,他們所推重的,一是該書“部居門目”、“具事之首尾”,優(yōu)化了《資治通鑒》紀事;二是其編撰方式更為顯明地表達了史事“微意”。而此史事“微意”,即是司馬光蘊含其間的資治之見。可見,此書不僅編撰方式與呂祖謙《左氏博議》相類、與楊萬里對《通鑒》紀事本末的關切相合,而且立意與呂祖謙書、乃至他們在太學時的為政論學一致。這表明其間應該有承繼或影響關系。 2.與章沖“同里”。章沖(生卒年不詳),字茂深,吳興人,宋哲宗朝宰相章惇曾孫,《春秋》學大家葉夢得之婿。他在宋孝宗淳熙年間歷知常州、楚州和臺州。擅長《左傳》學,如前所列,著有《春秋左氏事類始末》五卷。 章沖祖籍為建州浦城,浦城章氏在宋代為當?shù)厮拇蟆凹鬃濉敝?,成員科第相繼,簪裳極盛。如王明清《揮塵錄》云: 浦城章氏,盡有諸元。子平為廷試魁,而表民(望之)制科第一,子厚(惇)開封府元,正夫(楶)鎖廳元,正夫子(綡)為國學元,子厚子(援)為省元,次子(持)為別試元。其后自閩徙居吳中,族屬既殷,簪裳益茂,至今放榜,必有居上列者。 據(jù)《宋史·章惇傳》記載,“自閩徙吳中”者是章惇之父章俞。此后該支一直居住于吳,如章惇為相之日,擁有蘇州城內的滄浪亭,“營葺園地,所費不貲”。章惇曾任湖州知州,他晚年遭貶謫,輾轉數(shù)州安置,徽宗崇寧四年(1105)去逝時,正貶居湖州,亦葬在湖州。很可能在章惇貶居時,其子孫便有隨居湖州吳興者,故其曾孫章沖有“吳興”籍貫。 《宋史·袁樞傳》載有一件章惇后人與袁樞相交涉的事: (袁樞)兼國史院編修官,分修國史傳。章惇家以其同里,宛轉請文飾其傳,樞曰:“子厚為相,負國欺君。吾為史官,書法不隱,寧負鄉(xiāng)人,不可負天下后世公議?!?/span> 所謂“以其同里”,顯然是章家以其祖籍與袁樞相親比。如上所述,章惇一支雖自惇父俞始就遷于吳,子孫更有散居外地者,但他們自稱或他人視建州浦城為其籍貫,在很長時段內仍是慣例。如光宗紹熙元年(1190),章惇的曾孫澥在蘇州參加同年酬唱會,刻詩郡學,即署籍浦城。再如孝宗淳熙后期,“成都缺帥,上加訪問,(王)淮以留正對。上曰:'非閩人乎?’淮曰:'立賢無方,湯之執(zhí)中也。必曰閩有章子厚、呂惠卿,不有曾公亮、蘇頌、蔡襄乎?”是仍以閩人稱章惇。又據(jù)《宋史·章惇傳》載,紹興五年(1135)追貶章惇“昭化軍節(jié)度副使,子孫不得仕于朝”后,“海內稱快,獨其家猶為《辨誣論》”,以申紓其罪名。由此類證,可知《宋史》所載章家請求袁樞文飾章惇傳一事,絕非虛構。 這里的問題是,章家是由誰向袁樞提出了這一請求?因章惇身后聲名狼藉,章家為其正名也非光彩之事,故史家未記載與袁樞交涉者的名字。但此問題的答案,仍有可探尋之跡。據(jù)史書記載,紹興五年(1135)詔章惇“子孫不得仕于朝”時,“倉部郎官章傑出知婺州,太府寺丞章僅出為江東提舉”,“而新監(jiān)進奏院章倧亦罷” 。此章傑、章僅和章倧,皆是章惇之孫。這顯示章惇孫輩的仕宦生涯當主要在紹興(1135-1162)年間。 袁樞兼國史院編修官,分修國史,是在淳熙七年(1180)。此時章家在仕途上的主力,已是章惇的曾孫輩。關于此輩的入仕狀況,據(jù)《重修湯溪章氏宗譜》“章氏題名”記載,紹興廿七年(1157)王十朋榜有章洽,他是現(xiàn)今所知章惇曾孫輩中首位登進士第者。此后登第者有:紹興三十年(1160)梁克家榜章湛,隆興元年(1163)木待問榜章澥,乾道二年(1166)蕭國梁榜章深,淳熙五年(1178)姚穎榜章泳。當時請求袁樞文飾章惇傳者,很可能包括這批正值出仕之年的章惇曾孫輩中人。經(jīng)考察,章惇的曾孫大多仕宦不顯,依請托事宜中請托方往往由身份地位較高者出面交涉這一常情來看,身為知名士人葉夢得之婿、“淳熙七年以朝奉大夫知常州,八年以賑濟有勞轉朝散大夫”的章沖,應參與此事。而既有此交涉,便不能排除他們之前就因“同里”等關系而有交往的可能。 據(jù)章沖《〈春秋左傳事類始末〉自序》記載,他“少時侍石林葉先生(葉夢得)為學。先生作《春秋讞》、《考》、《傳》,使沖執(zhí)左氏之書從旁備檢閱。左氏傳事不傳義,每載一事,或先經(jīng)以發(fā)其端,或后經(jīng)以終其旨。有越二三君數(shù)十年而后備,近者亦或十數(shù)年,有一人而數(shù)事所關,有一事而先后若異?!2∑洳粚伲缬稳河裰?,雖珩璜圭璧,璀璨可愛,然不以匯聚,驟焉觀之,莫名其物?!奁溆⒕?,會其離析,各備其事之本末,則所當盡心焉者?!?/span>可見章沖少時便常病《左傳》紀事“不屬”而有意“為之事類” ,他后來與袁樞的交往,可為袁樞撰著《通鑒紀事本末》提供另一《左傳》學背景。 以上二事例,表明袁樞撰著《通鑒紀事本末》有其《左傳》學的環(huán)境背景,甚至曾聞接過《左傳》紀事類編學,而類編《資治通鑒》與類編《左傳》間的邏輯關系,仍有必要在此加以說明?!顿Y治通鑒》與《左傳》有著諸多關聯(lián): (1)二者體裁同為編年體。 (2)如前文所涉及,《資治通鑒》乃“擬《左氏》”而作。 (3)《左傳》是儒家經(jīng)典之一;《資治通鑒》撰成后,神宗御賜書名并制序,諸帝或命經(jīng)筵進讀之,二書都有著崇高的地位。 (4)雖然司馬光認為“經(jīng)不可續(xù),不敢始于獲麟”,將《資治通鑒》“托始于周威烈王命韓、趙、魏為諸侯”,但在后人看來,《資治通鑒》實是接續(xù)《左傳》之作。如朱熹認為,《資治通鑒》“雖讬始于三晉之侯,而追本其原,起于智伯,上系《左氏》之卒章,實相受授。” 既有上述關聯(lián),研治《左傳》與研治《資治通鑒》間便有著諸多相通之處。在兩宋之際就有兼治二書者:建炎“二年三月甲午,詔經(jīng)筵讀《資治通鑒》。侍讀周武仲進讀,上掩卷問曰:'司馬光何故以紀綱為禮?’武仲敷述甚詳,因為《通鑒解義》以進?!?/span>如前所列,周武仲還撰有分國銓次《左傳》紀事的《春秋左傳類編》。再如“尤長于《春秋左氏》”、撰有《左史傳》的唐閱,少時“寫《資治通鑒》,逾歲而畢,字皆精楷”。因此,在適當?shù)臅r機下,由類編《左傳》轉而類編《資治通鑒》,當是自然順承之事。 受兩宋之際政局巨變的深刻影響,南宋前期的知識界興起一股研究歷史、以為政治之鑒戒的思潮。當時《左傳》和《資治通鑒》都受到重視,如前文所列,南宋前期《左傳》類事著作明顯增多,對于《資治通鑒》,也出現(xiàn)了多部改編之作。如: 紹興八年,胡安國因司馬光遺稿,修成《舉要補遺》,文約而事備。乾道壬辰,朱熹因兩公之書,別為義例,為《綱目》五十九卷(序例一卷)。綱效《春秋》,而參取群史之長;目效《左氏》,而稽合諸儒之粹(綱者,《春秋》著事之法;目者,《左氏》備言之體)。 如前文所及,袁樞的同年友呂祖謙于乾道四年(1168)撰成一部以“歸納《左傳》載事而議論之”為基本體例的《左氏博議》;“乾道壬辰”(乾道八年,1172),袁樞的同鄉(xiāng)友人朱熹又效法《春秋》、《左傳》改編《資治通鑒》,撰著《資治通鑒綱目》。這兩部書皆以探求史事的理亂得失之義為旨歸,都是當時研史為鑒思潮下的產物。這兩部書也有著十足的象征意義:前者代表久遠的《左傳》紀事類編學傳統(tǒng),后者代表逐漸興起的《資治通鑒》學。乾道九年,袁樞撰著《通鑒紀事本末》,以更為顯明地表達司馬光的“微意”為目的,這相合于當時研史為鑒的思潮。其撰作,可以說一方面延依了呂祖謙、章沖等所代表的《左傳》紀事類編學傳統(tǒng),借鑒其方法,另一方面又延續(xù)了胡安國、朱熹等改編《通鑒》的傳統(tǒng),從而由類編《左傳》轉為類編《資治通鑒》。 (二)徐夢莘(1126-1207),字商老,臨江人,幼耽嗜經(jīng)史,紹興二十四年(1154)舉進士,官至直密閣。他“每念生于靖康之亂,四歲而江西阻訌,母親襁負亡去得免。思究見顛末,乃網(wǎng)羅舊聞,會粹同異”,于光宗紹熙五年(1194)撰成《三朝北盟會編》。 徐夢莘廉靜樂道,“恬于榮進”,仕宦不顯。關于其交游,現(xiàn)存文獻記載不多,無法由此探討他與當時《左傳》學界的關聯(lián),但其家學卻值得重視。徐家“長于史學”,昆仲父子間多有史著: 1.如前文所列,徐夢莘之弟得之撰有《左氏國紀》三十卷。王應麟《玉?!芬独m(xù)目》云此書“隆興初徐得之編,析諸國之事,每國各系以年,疏其說于后”。隆興是宋孝宗的第一個年號,歷公元1163、1164二年。 2.徐得之長子筠撰有《漢官考》四卷,“以百官表、官制為主,而紀傳及注家所載皆輯而錄之”。 3.徐得之次子天麟“惜司馬遷、班固不為《兵志》,于是究極本末,類成一書,注以史氏本文,具有條理”,成《漢兵本末》;又“仿《唐會要》之體,取《漢書》所載制度典章見于《紀》、《志》、《表》、《傳》者,以類相從,分門編載。其無可隸者,亦依蘇冕舊例,以雜錄附之。凡分十有五門,共三百六十七事”,成《西漢會要》七十卷,并撰《東漢會要》四十卷。 徐夢莘“家有萬書閣,簽帙甚整”,晚年家居,“課諸孫誦習”。在這雍睦重學的家庭環(huán)境中,徐氏昆仲父子不僅贏得“以儒名家”、“長于史學”的聲名,而且其史學形成了近乎統(tǒng)一的風格。這從他們史著的體例上得以體現(xiàn):或就某事而窮極其本末,如徐夢莘思究靖康變亂之顛末而撰《三朝北盟會編》,徐筠就“西京二百年品秩、爵列、位號、名數(shù)”而撰《漢官考》,徐天麟究極西漢軍旅之事而成《漢兵本末》;或就多事而窮極每事之本末,如徐天麟《西漢會要》區(qū)分別白班固《漢書》所載,“經(jīng)緯本末,一一犁然”,徐得之《左氏國紀》分國類事,使得“某國事”“較然明矣”??梢?,徐家史學有著重視窮究事之本末的特點。其中,如前文所列,徐得之《左氏國紀》是部《左傳》類事之作,陳傅良所作《序》曾提及它的具體內容: 余讀《國紀》,周平、桓之際,王室嘗有事于四方,其大若置曲沃伯為侯,詩人美焉,而經(jīng)不著;師行非一役,亦與王風刺詩合而特書。伐鄭一事,王子頹之禍視帶為甚,襄書而惠不書也。 可見其分國而類事,“又因事而為之論斷”。徐夢莘登第入仕后,即有撰作《三朝北盟會編》之念,并著手搜求史料,但直到紹熙五年才成書。徐得之此書成于“隆興初”,比夢莘書早二十余年。由此可見,徐夢莘在撰作《三朝北盟會編》的過程中,對當時的《左傳》紀事類編學頗有了解。 五、馀論:何為紀事本末體史書的創(chuàng)始之作? 綜上可知,由于《左傳》敘事存在著“隔斷”,因而在六朝至宋代極為流行的《左傳》學中,出現(xiàn)了類編《左傳》紀事的系列著作。在南宋前期治史為鑒的思潮下,這一紀事類編之學與逐漸興起的《資治通鑒》學相結合,產生了被清四庫館臣視為紀事本末體典范和創(chuàng)例之作的袁樞《通鑒紀事本末》,徐夢莘撰著《三朝北盟會編》,亦曾受其影響。 如前文考證,從兩晉至南宋中期,出現(xiàn)了多部《左傳》紀事類編著作,其中有些著作(如直接類編《左傳》紀事者)的體裁與后世所謂的紀事本末體極為一致,而它們的撰成年代又大多早于袁書和徐書。這樣便有一個問題:究竟何者才是紀事本末體史書的創(chuàng)始之作?如前文所述,張素卿在考述“《左傳》紀事本末”文獻后,就認為“《四庫全書總目》以袁氏書作為'紀事本末’體的創(chuàng)例之書,實屬偏失?!币庵浮?紀事本末’體的創(chuàng)例之書”,當歸至袁氏書之前的“《左傳》紀事本末”著作。 我們認為,要回答這一問題,必須先回到在史志目錄上確立起史書紀事本末體的清四庫館臣的視角,了解他們確立袁氏書為創(chuàng)例之作的原由。首先,四庫館臣分類編目,是以《四庫全書》所收錄書為依據(jù)。前文所列的《左傳》紀事類編著作中,當時存世的僅有王當《春秋列國諸臣傳》和章沖《春秋左傳事類始末》。前者被館臣列入史部“傳記類”,后者雖被列入史部“紀事本末類”,但因成書較晚而位列袁樞《通鑒紀事本末》和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之后。其余諸書既已佚失,當不在館臣的主要考察之列,袁氏書遂被視為“創(chuàng)紀事本末之例”。 其次,類編《左傳》紀事雖然顯示出作者在一定程度上對《左傳》史書性質的認可,但這也被看作是探討《左傳》紀事之意、進而助解《春秋》經(jīng)義的途徑。如陳傅良《徐得之〈左氏國紀〉序》云: 誠得《國紀》伏而讀之,因其類居而稽之經(jīng),某國事若干,某事書,某事不書,較然明矣。于是致疑,疑而思,思則有得矣。徐子殆有功于左氏者也。 認為《左氏國紀》類居《左傳》紀事,較然而明《春秋》所載“某國事若干,某事書,某事不書”之義,完全將此書視為解釋《左傳》、《春秋》之作。這種認識在《左傳》紀事類編著作中并非個例,再加上《左傳》的儒經(jīng)性質,《左傳》紀事類編著作遂在后世史志目錄中長期被列入經(jīng)部“《春秋》類”,從未被視為史書。這一認識在很大程度上導致了后人對該類著作所具有的紀事本末體性質的忽略。至四庫館臣,此認識才發(fā)生改變。如館臣辨正章沖《春秋左傳事類始末》云: 沖但以事類裒集,遂變經(jīng)義為史裁,于筆削之文,渺不相涉。舊列經(jīng)部,未見其然。今與樞書同隸史類,庶稱其實焉。 一反傳統(tǒng)之見,就其實而認定章沖此書“為史裁”而列之入《四庫全書》史部,顯示出館臣識見之開明。但是,同樣是章氏此書,在《四庫全書薈要》中卻被館臣列入經(jīng)部“《春秋》類”。經(jīng)、史部館臣間,以及館臣前后間,對章氏書性質的認識存在差異,這足以表明在編修《四庫全書》時,傳統(tǒng)的視《左傳》紀事類編著作為經(jīng)學著作的觀念,仍然影響到館臣對這類著作的認識。 再次,值得注意的是,在《四庫全書》中,館臣對所收入的幾部《左傳》紀事類編著作作了不同的歸類。如將章沖《春秋左傳事類始末》、高士奇《左傳紀事本末》歸入史部“紀事本末類”,卻將傅遜《春秋左傳屬事》、馬骕《左傳事緯》歸入經(jīng)部“《春秋》類”。現(xiàn)將此四書作者的個人意見以及館臣對該書性質之認識,分別列表于下,以尋繹館臣如此歸類的依據(jù):
上表中所摘錄的章沖序語,是謂拋開經(jīng)學問題,而盡心于會編《左傳》紀事之本末,顯示出他離經(jīng)就史之意;《書前提要》云其“無關經(jīng)義”,《總目提要》更進一步,云其“舊列經(jīng)部”為非,當“與樞書同隸史類”。高士奇《凡例》開頭“左氏之書雖傳《春秋》,實兼綜列國之史”一語,表明他是從史學的角度撰作《左傳紀事本末》的;基于此視角及其體例,館臣將其與章沖《春秋左傳事類始末》相類從,理所當然。馬骕《例略》中雖有“以無遺古史之文”語,表明他視《左傳》為史,但篇幅不小的《事緯》篇末之論,卻是以“大期于發(fā)明經(jīng)傳”為旨歸;館臣綜合該書的內容結構以及它對《左傳》的助說意義,或又考慮到《事緯》部分的體例與呂祖謙《左氏博議》的類同性,乃將此書歸入經(jīng)部。 以上三書,館臣的定性認識與作者的自我認識基本一致,不同的是傅遜《春秋左傳屬事》。由上表所摘錄傅遜序語,可知他視《左傳》為古史,《春秋左傳屬事》之撰作,以“得古人讀史之遺意,有助于考古者之便”為旨歸,自視為史學之作;館臣雖認為馬氏書“仿宋建安袁樞紀事本末之體”,但他們更看重該書更定杜預《集解》以及糾正有乖世教之傳文的經(jīng)學價值,乃列之入經(jīng)部。 由此可見,四庫館臣對《左傳》紀事類編著作編目歸類,在參考作者個人意見的基礎上,還審慎地作過一番考擇,從而形成定性之見。對于前文所列早于章沖《春秋左傳事類始末》的那些《左傳》紀事類編著作,四庫館臣不是沒有注意到,如前文所引,館臣所作高士奇《左傳紀事本末》書前“提要”中就有語云: 自宋以來,學者以《左傳》敘事隔涉年月,不得其統(tǒng),往往為之詮次類編。其見于史志者,有楊均、葉清臣、宋敏修、黃穎、周武仲、勾龍傳、桂績、呂祖謙、陳持、章沖、徐得之、孫調、楊泰之、毛友、徐安道、孔范等諸家。今其書多亡佚不傳。 他們完全是以一種與章沖《春秋左傳事類始末》同類同質的口徑,敘述這些見于史志的“諸家”《左傳》紀事類編著作的。然而在《四庫全書總目》所載該提要中,這段文字全被刪除了。館臣為何這樣處理?究其原因,與其說是避免與他們所立的袁樞《通鑒紀事本末》“創(chuàng)紀事本末之例”說相矛盾,不如說是他們對這些“亡佚不傳”的《左傳》紀事類編著作的定性持審慎態(tài)度。也就是說,這些著作既已亡佚,其屬“經(jīng)”還是屬“史”,很難確定,貿然定其歸屬,很可能會失之偏頗。在此境況下,舍之不提而僅就現(xiàn)存著作立說,不失為一種更為穩(wěn)妥的做法。 前文所列章沖書之前的《左傳》紀事類編著作中,能夠直接表明作者或他人對著作性質認識的文獻材料極為少見,但在清修《四庫全書》以前的史志目錄中,這類著作都被列入經(jīng)部“《春秋》類”,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時人對其性質的認識。再加上這些著作大多“亡佚不傳”,無從查證,因此在學術分類上將其歸為經(jīng)部“《春秋》類”(《左傳》學)著作,實屬合理。這樣以來,在史學著作的范疇內,可視袁樞《通鑒紀事本末》為史書紀事本末體的創(chuàng)始之作。但是紀事本末,作為一種以紀事類編為內容的編纂體例,絕非創(chuàng)始自袁樞《通鑒紀事本末》,如前文所述,它在之前的《左傳》紀事類編著作中形態(tài)已趨成熟。因此,四庫館臣所謂“(袁)樞排纂《資治通鑒》,創(chuàng)紀事本末之例”,若指其創(chuàng)立紀事本末這一編纂體例而言,則是誤說。實際情況是袁樞借鑒已有長久傳統(tǒng)的《左傳》紀事類編學的方法體例,排纂《資治通鑒》而撰成《通鑒紀事本末》,遂開創(chuàng)了紀事本末體史書的編纂傳統(tǒng)。 (注釋從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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