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龍虎山正一派道士婁近垣是清代道教的重要人物。大光明殿是清代皇家專用的道觀。本文將通過考證清代檔案記錄下的道士婁近垣和大光明殿等材料,進一步探討道士婁近垣在雍正、乾隆兩朝的宮廷道教活動及清代宮廷道教的狀況,以及龍虎山正一道從江西至京城的發(fā)展情況。
關鍵詞:清代;婁近垣;大光明殿;龍虎山正一道
作者:林巧薇,哲學博士,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副研究員。
龍虎山正一派道士婁近垣是清代道教的重要人物。婁近垣出自江西龍虎山,歷經雍正、乾隆兩朝,長期駐守北京侍奉禁中,深受雍正、乾隆二帝的重用。大光明殿始建于明嘉靖年間,至清代因婁近垣得到雍正皇帝重用而進行了重建和恢復,成為清代皇家專用的道觀。本文試圖通過對清代檔案記錄下的道士婁近垣和大光明殿等材料進行考證分析,進一步探討道士婁近垣在雍正、乾隆兩朝的宮廷道教活動,以期進一步認識清代宮廷道教的狀況,以及江西龍虎山正一道從江西到京師的發(fā)展情況。
一、道士婁近垣入京與雍正皇帝的寵信
道士婁近垣(1688-1776)[1],字朗齋,賜字三臣,又號上清外史,江南松江府婁縣人。早年在家鄉(xiāng)的仁濟道院學道,師從道士楊純一。后至江西龍虎山上清宮,拜謁三華院道官周大經,見授三洞五雷諸法。婁近垣侍從周大經。周大經去世后,婁近垣因襲其職,成為龍虎山上清宮的法官。
雍正五年(1727),第五十五代天師張錫麟例應入覲,婁近垣隨行。真人張錫麟在杭州病危時,囑托婁近垣“善事天子”。[2]婁近垣奉遺命入值京師,備員法事。初入京師,婁近垣并沒有得到雍正皇帝的重用。雍正八年(1730)三月,雍正皇帝圣躬違和。五月下旬,降旨令各省督尋“訪通醫(yī)學道之人”。后浙江總督李衛(wèi)舉薦河南人賈士芳。賈士芳入京后,蒙雍正皇帝召見,知其為“白云觀居住之人”。賈士芳為雍正皇帝治療后,其病情有好轉。但是賈士芳用符咒術為皇上治病有效,其治病過程中犯了皇帝的忌諱,被雍正帝所猜疑。同年十月,賈士芳被處斬。[3]此事為婁近垣帶來難得機會。雍正殺賈士芳后,疾患仍未退盡,懷疑是“馀邪纏繞”,因此召婁近垣入宮設壇禮斗,以符水解退馀邪。
所謂禮斗,是道教祭拜星斗以禳災治病的醮儀,自康熙年間滿漢官民中已頗有信奉者。婁近垣為雍正帝祛病,在清宮中設禮斗、行道教科儀收到了功效,此后雍正皇帝下旨在清宮廷內養(yǎng)心殿、乾清宮等多處重要地址建壇作法。清宮檔案記載:雍正八年(1730)十月,養(yǎng)心殿西暖閣內供奉斗壇。[4]雍正八年(1730)十月,在乾清宮月臺上新蓋黃氈板房后,再設斗壇。[5]雍正九年(1731)正月,在御花園澄瑞亭內設斗壇。[6]
因婁近垣設斗壇為雍正皇帝袪病有靈效,雍正帝深信龍虎山的法術能制伏邪魔外道,對婁近垣的忠誠感靈大加贊賞。雍正八年(1730),婁近垣被賜授龍虎山上清宮四品提點,食四品俸,兼內廷欽安殿住持。雍正十一年(1733),封妙正真人,任大光明殿住持兼東岳廟住持。[7]此后,婁近垣開始成為在清朝宮廷及北京城中極具影響力的道士。
二、大光明殿的重建與興起
大光明殿位于北京城西安門大街路南,光明胡同以西,始建于明嘉靖三十六年(1557)十一月。[8]大光明殿在明代的格局是大門向東,前殿是大光明殿。左為太始殿,右為太初殿。中路為太極殿,東路有統(tǒng)宗殿,西路有總道殿。明代,大光明殿建成后,嘉靖皇帝曾在此處與陶仲文講內丹。崇禎十七年(1644)正月二日,崇禎皇帝曾在大光明殿行祈谷禮。[9]可見,大光明殿興建之初即是為明朝皇室服務的宮廷道教宮觀,而且一直使用至明朝末期。
入清后,大光明殿沒有遭到大規(guī)模的損毀??滴趸实鄣慕几呤科嬖凇督瘀椡耸彻P記》中曾記載順治十八年(1661)正月,順治帝去世時顧命大臣索尼、鰲拜、遏必隆、蘇克薩克四人共同至大光明殿焚香盟誓,同心輔佐康熙皇帝。康熙時期,大光明殿“設內監(jiān)道士守之,晨夕鐘鼓無間”。[10]康熙三十年(1691)《東岳廟掃塵會碑志》記錄道士賈存瑞曾擔任大光明殿副主持一職??梢姡谟赫实壑匦薮蠊饷鞯钪?,大光明殿一直作為皇家道觀在使用,并且有內監(jiān)道士負責維護。道士賈存瑞則出自北京東岳廟,其系明代禹貴黌所傳的第十代清微派道士。這一派道士從明朝萬歷時期入住北京東岳廟,傳至清朝一直在北京東岳廟擁有較大的勢力。[11]而康熙年間,這一派道士賈存瑞曾任大光明殿副主持,也說明該殿已有道士活動,而且和北京東岳廟的道士都有關系。
婁近垣出自江西龍虎山大上清宮,雍正五年(1727)入京后,其作為一個值季法官入住在京師大真人府。[12]雍正八年(1730),婁近垣任欽安殿住持。因欽安殿在皇城坤寧宮后,殿內祀玄天上帝。承襲明代舊例,大內欽安殿應由太監(jiān)充任道士,專司唪誦經懺、焚修香火等事。婁近垣雖然擔任欽安殿住持,但是并不能在其內常住。清雍正十一年(1733)六月初一日,雍正皇帝降旨重修大光明殿并賜給婁近垣常住,諭:“大光明殿現(xiàn)在修整,與你作子孫常住。上清宮去選些法官來,若上清宮人少,在蘇州選幾個來。你好好教他們學法,將來光明殿你就是第一代開山的人了。欽此?!?/font>[13]雍正皇帝欽定婁氏為大光明殿開山祖師,這是雍正皇帝對婁近垣的特殊優(yōu)寵。
雍正十一年(1733)六月十五日,和碩莊親王允祿向雍正皇帝上報了修繕大光明殿的情況。《奏報大光明殿粘補修理需用銀兩數(shù)目折》記曰:
十五日,和碩莊親王臣等謹奏(滿文十八行)……糧每月連米折銀二兩三錢九分,焚修錢糧每月連米折銀一兩八錢九分。臣等接赴其所需法衣法器等項交與蘇州織造海保辦送應用。再查住持錢之例,頒給鈐記一顆,以憑交領錢糧。副住持并道眾,臣等同婁近垣差人前往,點婁近垣副主持四名,道眾四十四名。正住持應照頒給東岳廟住持鈐記。中正殿誠敬裝嚴,每月香燈供獻均照舊例向該處支領。安設住持提點司提房,照數(shù)補給。再所供神像有應修之處交于修理。廟工銀兩內支領應用其前后展出地面所卸民房七十六間、將官十九間,約估共需木石磚瓦灰斤顏料工價等銀一萬九千余兩。……
旨:將大光明殿應行粘補修理之處令員外郎管志寧主事。
旨:事臣等遵(滿文十三行)……計開藍法衣九件、紅法衣九件、大紅道衣四十九件、藍道衣四十九件、黃春布道衣四十九件、巾四十九頂、大笏板九塊、小笏板四十塊、法器一分。
旨:好。就照此式樣修理,余依議。欽此。
……奏請將入官地內撥給五十頃為添補焚修齋供之資。[14]
以上從和碩莊親王允祿的奏折可以看到,雍正皇帝非常重視這次大光明殿的重修工作。不僅修繕工程需花費一萬九千余銀兩,而且特命蘇州織造為大光明殿造辦法衣法器等項目,可謂耗資甚大。這是清朝第一次重修大光明殿。值得注意的是,雍正皇帝制定了大光明殿配有正主持一名,副住持四名、道眾四十四名的編制。婁近垣敕賜大光明殿正住持兼東岳廟正住持。同時,雍正皇帝同意大光明殿的法官從江西龍虎山大上清宮或蘇州等地選取,而非在北京城中選任。這給江西龍虎山一派道士入京的發(fā)展提供了重要機會。
雍正十一年(1733)十月初,和碩莊親王允祿等奏請安置婁近垣進院事宜。奏稿稱:
臣等隨同婁近垣,差原任郎中傅德、筆帖式三格、法官金遠寧、王遠喆,前往江南、江西,揀選道眾四十八名,業(yè)已來京??椩旌1Kk法衣法器,亦俱送到。修理大光明殿工程,于十月初十日告竣。臣等同妙正真人婁近垣,選擇得十月十六日,宜用卯時神像開光,妙正真人婁近垣進院,午時受封,大吉。是日辦開光吉祥道場一永日,其接敕印、送進院,齊集道眾四百名,照禪師受封之例賜齋。每月香燈供獻,并住持道眾錢糧,應令該處于進院之日為始,每月按例照數(shù)給發(fā)。嗣后每年應辦道場,均令大光明殿道眾辦理。謹將每年應辦道場,另行繕褶一并進呈御覽,恭候皇上訓示遵行,為此謹奏。奉旨:依議。[15]
雍正十一年(1733)十月十日,大光明殿修建竣工。同年十月十六日,婁近垣受封進院,正式入住大光明殿。當天舉辦了開光吉祥道場,有四百名道眾齊聚并被雍正皇帝賜齋,場面盛大。在這份奏稿中,可以明確看到大光明殿新任的四十八名道眾皆是婁近垣和法官金遠寧、王遠喆等人一起前往江南、江西等地揀選的,應當都屬于江西龍虎山一系的正一道士。
此次大光明殿不僅重修,而且制定了四十九名道士駐觀焚修的常例,這使得大光明殿成為替清朝皇家禱雨祈晴,禮斗祈福的重要宮觀。大光明殿需要每年為皇帝萬壽節(jié)舉辦道場九日,并且每年固定的額辦道場有十一次。在乾隆元年(1736),辦理這些道場一共需要白銀一千一百一十二兩一錢四分,而且一年所用香供道場銀兩及真人道眾所食奉銀錢糧一共用白銀二千七百五十五兩七錢。[16]這些費用都由朝廷撥付。
乾隆三十七年(1772)十二月十五日,《為大光明殿等處通行見新修整等事奏片》記曰:
旨將大光明殿通行見新修整,是以將天元閣頭停揭瓦,其油畫另行按照遍次佑修,始能堅從,亦始與別座殿宇活計相稱。至三皇三星殿并配殿之舊有欄板俱已殘破不齊,若照舊式添補不免多費。因酌擬拆出不用,仍將殘壞欄板改做階條。[17]
這說明乾隆皇帝是在乾隆三十七年(1772)時下旨翻新大光明殿。因為對大光明殿的重修計劃時間已至乾隆三十七年年末,所以大光明殿的實際重修時間應在乾隆三十八年(1773)?!度障屡f聞考》中記錄的乾隆三十八年重修大光明殿的時間是對的。而光緒刊《順天府志》卷十六〈皇城寺觀〉中所記乾隆四十八年(1783)重修的時間則有誤。此次大光明殿在乾隆朝的二次重修,規(guī)模不大,主要是進行翻新修繕工作,而且負責官員也想要節(jié)省花費??梢?,與雍正皇帝相比,乾隆皇帝沒有那么重視對大光明殿的重修工作。
大光明殿作為皇室道教宮觀,內主要供奉玉皇。太極殿內供奉三清四御。天元閣上供奉斗母后土寶月光元君。天元閣下奉供雷聲普化天尊。[18]大光明殿在雍正皇帝重修后就規(guī)定“嗣后每年應辦道場,均令大光明殿道眾辦理”。在乾隆元年(1736)的檔案記載中大光明殿每年需要為皇帝萬壽節(jié)舉辦道場九日。[19]嘉慶十八年(1813)九月的內務府上奏中記載了大光明殿道官二名、道眾四十名在本年十月初二至十月初十為嘉慶皇帝恭辦萬壽吉祥道場九日一事。[20]可見,大光明殿內主要供奉玉皇大帝,是清朝宮廷內為慶賀皇帝生日時舉辦萬壽節(jié)道場的重要場所。
在乾隆元年(1736)的檔案中還提到除了辦理萬壽節(jié)道場,大光明殿每年還有額辦道場十一次。[21]乾隆朝的檔案中沒有更多關于大光明殿所額辦十一次道場活動的資料,但是在嘉慶朝的檔案中我們發(fā)現(xiàn)了一些記錄。嘉慶元年(1796)二月,大光明殿為了辦理“迎新禧禮道場”和“上帝圣誕道場”上過奏折。[22]同年四月,大光明殿辦理了“后土圣誕道場”。[23]同年五月,大光明殿辦理了“紫微大帝圣誕道場”和“長生大帝圣誕道場”。[24]同年七月,辦理“雷祖圣誕道場”[25];八月辦理“星斗下降道場”[26];十月辦理“九皇圣誕道場”[27]。同年還辦理了“道祖圣誕道場”。[28]可知,在嘉慶元年(1796)大光明殿一年內共舉辦了九場與道教節(jié)慶相關的法事活動,而且道場費用皆由內務府承擔。這反映了大光明殿是清朝宮廷中非常重要的道教宮觀。出自龍虎山的正一道士以大光明殿為主要場所,在清朝宮廷內舉辦豐富的道教科儀活動。龍虎山道教在清朝皇室及北京城內的影響力逐漸擴大。
三、婁近垣及龍虎山大上清宮道團在北京的發(fā)展
雍正帝晚年篤好禪學,持三教合一之說。婁近垣不僅道法精修祈禱靈驗,而且對全真道清修說及禪宗心性學頗有見地。其著述《闡真篇》,唱言仙佛圣三教同體一心,謂修道者當“逍遙乎圣人之世”,不必追求世外仙境。婁近垣的說法深合雍正帝心意,故雍正皇帝所編《御選語錄》中收錄了《妙正真人語錄》。雍正皇帝在《封婁近垣真人上諭》中稱:“朕于閑暇召見之時,將禪宗妙旨開示提撕。近垣豁然覺悟,竟能直透重關,而于三教一源之理更能貫徹,實近代元(玄)門中所罕見者。”[29]可見,婁近垣能獲得雍正皇帝的優(yōu)崇,不僅因為其對雍正皇帝治病有功,而且亦有其能博涉經史,通三教之理,且擅于揣摩上意的原因。
雍正年間,婁近垣受封為妙正真人,授龍虎山上清宮四品提點,食四品俸,兼內廷欽安殿、大光明殿住持及東岳廟住持。雍正十三年(1735)八月,世宗駕崩,乾隆皇帝御極。九月十三日,乾隆皇帝誥授妙正真人婁近垣為通議大夫,并追贈其祖父母及父母誥命。乾隆元年(1736)七月下旨:“妙正真人婁近垣帶管道錄司印務、東岳廟住持,馀如故?!?/font>[30]東岳廟是清代道錄司的駐地。在乾隆皇帝即位之初,婁近垣仍然得到了乾隆皇帝的信任,不僅任大光明殿正住持、東岳廟正住持,而且開始主領道錄司。乾隆六年(1741)《東岳廟獻花盛會碑記》記載婁近垣擔任“欽安殿、掌道錄司印務、攝東岳廟正住持、提點龍虎山大上清宮、領道教事”等職務。[31]至此,婁近垣掌管了大內欽安殿、大光明殿、東岳廟、龍虎山大上清宮等眾多皇家道觀,并且通過執(zhí)掌道錄司印務也基本掌管了全國的道教事務。婁近垣的實際權位超過了署理正一真人張昭麟,有如元代張留孫,明代邵元節(jié),而成為了正一道乃至全國道教的領袖。
雍正、乾隆年間,隨著婁近垣手中權力的增大,江西道教在北京城得到了進一步發(fā)展的機會。北京東岳廟是北京城中規(guī)模較大的道教宮觀。從順治八年(1651)起就是清朝祭祀的皇家道觀。在婁近垣成為東岳廟住持之前,東岳廟中一直有明代禹貴黌所傳的一支清微派長期入住傳承。而且東岳廟作為道錄司駐地,也有其他道派道士入住其中。但這些道派基本上是屬于一直北京城內所傳的道士。在婁近垣之前,江西龍虎山的道士在京城發(fā)展機會很少,影響力也比較小??滴跛氖?/font>(1707)賜建張?zhí)鞄煷笳嫒烁C糠陱執(zhí)鞄熝P時,龍虎山道士能隨行入京。雍正九年(1731),雍正皇帝重建京師真人府并移至地安門。龍虎山入京侍奉的道士法官依舊例居于大真人府的寮房。而雍正皇帝要重用婁近垣,并不適合將大真人府作為婁近垣的常住地。欽安殿在皇宮內,婁近垣雖任欽安殿住持,也不能在其內常住。因此,雍正皇帝愿意重修大光明殿并賜給婁近垣常住。
雍正十一年(1733),雍正皇帝配給大光明殿正主持一名,副住持四名、道眾四十四名的道官編制,并且準許大光明殿的法官從江西龍虎山大上清宮或蘇州等地選取。這不僅給婁近垣提供了常住宮觀,而且讓江西龍虎山道士有機會入京為皇室服務,有利于龍虎山正一道擴大在北方的影響力。雍正十一年(1733)十月初,和碩莊親王允祿的奏折中就提到在“法官金遠寧、王遠喆,前往江南、江西,揀選道眾四十八名”。[32]乾隆元年(1736)十一月二十日,《奏請增加大光明殿道眾所食米銀折》中也記載:
其道眾等所食錢糧米銀雖與京城寺廟道眾相同,但大光明殿道眾俱系龍虎山及江浙等處選取來京焚修之人,其每月所食錢糧俱為伊等巾衫衣履之用,惟將米銀三錢九分入于常住。為日用飲食之費,似稍不敷。[33]
以上可以看到,大光明殿的道眾都是從龍虎山及江浙等處選取入京,而且也與原來在京城寺廟道眾一樣有編制,并由皇室發(fā)俸祿。雍正十一年(1733),大光明殿道眾所食俸祿定例:真人婁近垣每年給食四品俸,銀一百五兩、米一百五斛;副住持四名,每名每月給食錢糧銀一兩五錢、米三斗折銀三錢九分;道士四十四名,每名每月給食錢糧銀一兩五錢、米三斗折銀三錢九分;每月照例支領香供銀十八兩三錢八分;每年四季每季支領香蠟油米銀四十三兩五錢四分一厘六毫八絲五忽;一年支領干鮮果品供獻銀一百兩九錢二分;萬壽圣節(jié)恭辦道場九日用銀一百十八兩一錢四分五厘;外添辦道場十一次,用銀九百八十四兩五錢四分。[34]
雍正十一年(1733),法官金遠寧、王遠喆是主要去江南、江西揀選大光明殿道眾的負責人。據(jù)道光年間《玄妙觀志》所載,道士恵遠謨出家蘇州玄妙觀。雍正九年(1731),敕修龍虎山上清宮,后主玉華院事。雍正十一年(1733),京師光明殿成,被征至光明殿焚修。[35]道士張資理,出家蘇州朝真觀。雍正十二年(1734)被選入都住光明殿,復從恵遠謨受法,為御前值季法官。[36]同治年間《蘇州府志》記載,道士蔣真昕出家蘇州穹窿山上真觀,乾隆三年(1738)入龍虎山拜婁近垣為度師。乾隆七年(1742)入京住大光明殿。[37]可見,大光明殿的道眾除了來自龍虎山上清宮,也有來自蘇州玄妙觀、朝真觀、穹窿山上真觀等其他道觀。這些來自南方的正一道士進入北京城,以婁近垣為核心在京城及皇宮中形成了一股新的道教勢力。乾隆六年(1741)的《東岳廟獻花盛會碑記》由婁近垣撰文。該碑碑陰聯(lián)署人名達三四百人,其中有內務府下屬乾清宮、寧壽宮、壽康宮、雍和宮、圓明園等處總管、首領、內參領、管領等眾多太監(jiān),以及八旗達官貴人、道錄司官員等。可見,婁近垣在京城已經具有了廣泛的官場人脈和號召力。至此,以內廷欽安殿、大高殿兩殿的太監(jiān)道士、婁近垣主領的來自江西、江南的大光明殿正一派道士、道錄司駐地東岳廟道眾,以及龍虎山大上清宮法官道士等構成了清代乾隆朝各派道教在政治上的基本勢力。龍虎山正一道在北方的影響力逐漸擴大并深入了宮廷。
龍虎山大上清宮是南方正一道的重要道觀。在清康熙年間,五十四代天師張繼宗講大上清宮有“三派三十六道院”。乾隆時期,婁近垣擔任龍虎山大上清宮提點及道錄司印務,在龍虎山的影響甚于張?zhí)鞄煛G∪迥?/font>(1770),婁近垣在編纂《龍虎山志》中提到大上清宮歷史上一直傳承有三派,但是這些各派各道院的道士皆以師長同門相稱,實屬一脈。因為沒有定派命名,使得無法考察道眾之間的尊卑秩序。因此婁近垣制定了四十字的字譜,讓龍虎山大上清宮的紫微派、靈陽派、虛靖派等三派合而為一,要求大上清宮的道士以這個字譜依次授名以傳大上清宮的法派。婁近垣制定大上清宮法派的字譜為:
近遠資元運,久長保巨淳;道惟誠可寶,德用信為珍;秉敬宏丹箓,葆真啟世人;鴻圖贊景祚,圣澤振昌辰。[38]
這一字譜可以讓我們進一步追蹤龍虎山大上清宮道士在京城的發(fā)展情況。婁近垣為第一代“近”字輩道士。雍正十一年(1733)的奏折中提到負責去江南、江西揀選大光明殿道眾的金遠寧、王遠喆兩位道士?!缎钣^志》中道士恵遠謨在雍正十一年(1733)入大光明殿焚修。這三位道士是第二代“遠”字輩道士?!缎钣^志》中雍正十二年(1734)道士張資理被選入住光明殿。乾隆三十五年(1770),內務府檔案中向乾隆皇帝呈報“官管寺廟殿宇房間數(shù)目清單”記載了當時北京城的官管寺廟72處。其中記錄大光明殿“坐落西安門內,住持道婁近垣”;“昌運宮,坐落廣源閘,住持道陳資炎?!睆堎Y理和陳資炎實為第三代“資”字輩道士。
陳資炎(琰)的名字在婁近垣病故后,還出現(xiàn)在東岳廟正住持選補的檔案記錄中。婁近垣于乾隆四十一年(1776)病故,東岳廟正住持進行了選補。記曰:
乾隆四十一年四月初七日奉旨,據(jù)總管內務大臣奏奏妙正真人婁近垣病故,著加恩賞,給銀一百兩。所有管理道錄司印務,著陳資琰仍以六品法官職銜補授,并兼大光明殿、東岳廟正住持。其協(xié)理道錄司印務之缺,著法官汪克誠補授。至欽安殿住持本非額缺,毋庸另行選補。欽此。[39]
至乾隆四十一年(1776)十一月十二日,道士陳資琰已在婁近垣病故后擔任道錄司正印,而總管內務大臣永瑢則因陳資琰牽涉道士詹資國一案,奏請革掌理道錄司印務提點陳資琰正印法官一職。曰:
請將陳資琰革去道錄司正印法官,令其充當?shù)朗?,敬謹焚修,以免滋事。所遺道錄司掌印額缺,相應請旨,即將道錄司副印汪克誠補放;其副印一缺,并無所事,應請裁汰。[40]
從上述材料可知,婁近垣病故后,乾隆四十一年(1776)四月道士陳資琰以為六品法官職銜被選補為管理道錄司印務,并兼大光明殿、東岳廟正住持。此事乾隆皇帝御旨親封。同年十一月,因陳資琰處理詹資國一案違例,被革去道錄司正印法官職務,而后由道錄司副印汪克誠補放。
嘉慶五年(1800)三月二十八日,總管內務府掌儀司上奏補道錄司印務法官兼東岳廟正住持的一事,文曰:
大光明殿、東岳廟正住持、管理道錄司印務法官臧資章,于上年五月二十五日病故。臣等隨將道錄司印務暫委法官官運衡護理外,查道錄司印務法官一缺,必須遴選道法精通、行止端方,遇有祈禱雨旸道場,經讖諸務妥協(xié),辦事熟諳者,始可令其掌管印務。嗣因擬放乏人。隨行文江西巡撫,交正一真人處遴選道法熟諳法官一二人送京,以備揀放。茲據(jù)江西巡撫送到法官吳運茂,系江西建昌府南城縣人,年四十三歲。向來在京當差,于法典實為歷練,咨送前來。臣等查得,吳運茂從前在大光明殿充當法官,隨辦一切祈禱道場,尚屬謹慎,嗣隨正一真人回籍,補授上清提點。今據(jù)保送來京,請將吳運茂仍以六品法官職銜,管理道錄司印務兼大光明殿、東岳廟正住持之缺。是否允協(xié),伏候圣訓。為此,謹奏請旨。奉旨:知道了。欽此。[41]
嘉慶四年(1799),時任大光明殿、東岳廟正住持兼道錄司印務法官臧資章去世,法官官運衡暫代,后來為了選取合適人選,內務府掌儀司先由吏部行文知告江西巡撫,交江西龍虎山正一真人推薦進行補選。最后選取大光明殿法官吳運茂成為新任大光明殿、東岳廟正住持兼道錄司印務,由內務府奏請皇帝批準后補放。
以上材料中可見,從乾隆朝開始,婁近垣去世后,大光明殿住持一直保持著同時擔任東岳廟正住持兼道錄司正印的職務,而且該職位的選補需要由皇帝進行任免。嘉慶時期,臧資章、吳運茂曾相繼擔任大光明殿住持。官運衡曾代理過大光明殿住持一職。這三人都是出自龍虎山大上清宮的“資”字輩和“運”字輩的道士。
清代同治年間的《貴溪縣志》中記載了清初至同治十年間擔任過龍虎山上清宮道官的二十多位道士。其中所載婁近垣、汪克誠、吳運茂、周元定、毛保光、徐運誠等六人出現(xiàn)在清朝檔案中,都曾擔任過大光明殿住持。雍正十一年(1733)至乾隆四十一年(1776)四月,婁近垣領四品銜管理道錄司印務兼大光明殿、欽安殿、東岳廟正住持。婁近垣病故后,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四月至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十二月,陳資琰任大光明殿、東岳廟正住持并以六品法官職銜管理道錄司印務,后被革職。[42]乾隆四十一年(1776)十二月至乾隆四十六年(1781)七月,汪克誠任大光明殿、東岳廟正住持并以六品法官職銜管理道錄司印務,直至病故。[43]乾隆四十六年(1781)七月至乾隆五十五年(1790)三月,劉元斌擔任該道官職務至病故。[44]乾隆五十五年(1790)三月至嘉慶四年(1799)五月,臧資章?lián)卧摰拦俾殑罩敛」省?/font>[45]嘉慶四年(1799)五月至嘉慶五年(1800)三月,官運衡代理該職位。[46]嘉慶五年(1800)三月至嘉慶二十二年(1817)四月,吳運茂以六品法官職銜管理道錄司印務兼大光明殿、東岳廟正住持。[47]嘉慶二十二年(1817)四月,吳運茂生病,由大光明殿副住持周元定繼任該職位。[48]道光年間,徐運誠、毛保光、蔣長禧三人曾先后擔過任大光明殿住持。[49]咸豐七年(1857),王長靖以六品法官管理道錄司印務兼大光明殿、東岳廟正住持。[50]
從清朝檔案的記錄來看,婁近垣所制定的大上清宮法派字譜中為“近、資、元、運、長”五個字輩的道士曾擔任過大光明殿、東岳廟正住持并兼管理道錄司印務。汪克誠、毛保光兩位道士雖然不在字譜中,但是二人都是從龍虎山上清宮道官中被選派至京城擔任該職務的??梢哉f,從清代乾隆至咸豐時期,大光明殿、東岳廟正住持并兼管理道錄司印務一職基本上由龍虎山上清宮的正一道士把持著。除了婁近垣因受雍正皇帝和乾隆皇帝的寵信曾以三品或四品官銜領該職位,其他道士皆以六品官銜領該職位,而且該職位的選補皆需由皇帝進行任免。從雍正皇帝開始,歷經乾隆、嘉慶、道光及咸豐五朝,龍虎山上清宮道團一直得到了清代皇室的認可和重用,以大光明殿為中心在京城形成了較大的道教團體勢力,并且通過掌握道錄司主管權進一步成為了全國道教的核心與主要力量。
四、婁近垣與龍虎山大上清宮的重修與發(fā)展
順治六年(1649),第五十二代天師張應京向清廷具表投誠并獲準進京。天師張應京受到清朝敕封為正一嗣教大真人,并賜銀印一顆。張真人在清初得到世襲大真人號,給銀印,秩視二品,掌理道箓等權位及禮遇。清代設道錄司統(tǒng)管全國道教事務,職銜為正六品官。張?zhí)鞄煹木粑黄芳夒m高于道錄司,但是清代的“正一大真人”是在道錄司之外特授的爵位,不是道官職位。張?zhí)鞄熤荒軐9荦埢⑸降辣娂笆聞?,不能統(tǒng)領全國道教。
康熙時期,康熙皇帝對五十四代真人張繼宗比較優(yōu)待和重用??滴醵?/font>(1687)張繼宗入京陛見,蒙恩賜御書“碧城”為號,并賜御書“大上清宮”匾額。四十六年(1707),賜第京師真人府于在正陽門外。五十二年(1713),特賜帑金修理龍虎山上清宮、正一觀等處殿宇。但是,康熙皇帝并不重視和重用龍虎山上清宮的道士。按龍虎山上清宮自明代設置提點、提舉二司,由禮部頒給印信及札付。清初停止換給印札??滴跄觊g五十四代真人張繼宗、五十五代真人張錫麟先后兩次咨請頒給印信及部札,禮部均未同意。
直至龍虎山上清宮道士婁近垣獲得雍正皇帝的優(yōu)寵后,雍正九年(1731)正月,雍正帝降諭內閣重修龍虎山上清宮。諭曰:
查龍虎山真人府、上清宮,歷唐宋元明,代有修建。至我朝康熙二十六年第五十四代真人張繼宗陛見,蒙圣祖仁皇帝親灑宸翰,賜號'碧城’,并頒大真人府、大上清宮匾額,賜以帑金修理宮殿。今歷年已久,祠廟漸就零落,著發(fā)內庫銀兩,令欽差前往,重加修建。務期宏敞堅固,煥然一新。朕之此舉,非崇奉道教以祈福祥也。以婁近垣忠誠,實本于真人之道法。夫人見其家有賢子孫,必推本乎其祖先而稱美之,況乎道法相傳,闡教護國著有明效,可忘所自乎?今茲崇飾廟貌,表示鴻規(guī),乃情理之至當,而國家酬庸報功之典所不可缺者。且使天下之人,知正教常垂宇宙,其裨益于世道人心,非淺鮮也。特諭。[51]
此篇諭旨中,雍正皇帝敕令派遣欽差用內庫銀兩監(jiān)督重修龍虎山上清宮。雍正帝不僅贊賞了婁近垣的忠誠,而且肯定了龍虎山天師道法的傳授,稱其“闡教護國著有明效”。自雍正九年(1731)起,龍虎山正一道得到了諸多崇奉舉措。首先是大修宮觀,龍虎山大上清宮、正一觀、虛靖祠等處殿宇,皆撥款重修,主廟大上清宮的工程尤為隆重。自九年(1731)冬月吉日起工,至十年(1732)八月告竣,共修復及新建八宮、二十四道院。雍正十一年(1733)三月,“復賜田三千四百馀畝,永為世業(yè)”。[52]
值得注意的是,真人張繼宗和真人張錫麟在康熙朝先后奏請獲得大上清宮的印信及部札都沒有成功。而在此次大上清宮在建期間,婁近垣向雍正皇帝奏請頒給上清宮提點司印信,并請給提舉司及各道院屬員部札[53]。婁近垣奏請后,雍正十年(1732)三月二十五日,皇帝降諭內閣辦理。四月二十七日,禮部奉旨商議決定比照京城僧錄、道錄二司的慣例,“鑄給上清宮提點司印信并札付;提舉司給札付一道;提點、提舉以下尚有贊教等員,亦應照例各給與部札”。[54]同年五月,禮部“頒給雍字一千九百七號龍虎山上清宮提點司印信一顆,提點司提點札付一張。雍正十一年(1733)七月,頒給提舉以下札付二十五張。定制提點司提點一員、提舉司提舉一員、副理二員、贊教四員、知事一十八員”[55]??梢哉f至雍正時期,龍虎山大上清宮才獲得了清政府的承認,成為了官方的道教宮觀。自婁近垣以后,上清宮提點司的印信一直掌握在龍虎山上清宮道士手中而非張?zhí)鞄熓种校埢⑸缴锨鍖m提點的職位一直從龍虎山上清宮道士中選任。
乾隆元年(1736)四月,禮部奉上諭清厘天下僧道,“戒僧、全真道士年貌、籍貫、焚修處所清查造冊,取具印結,申送匯齊到部,發(fā)給度牒。……至清微正一道士,除龍虎山上清宮由真人給印照,各直省清微靈寶道士仍給部照。”[56]乾隆時期,張?zhí)鞄熾m然沒有掌管上清宮提點司印信,但是張?zhí)鞄煋碛心芙o龍虎山大上清宮等法官道眾頒發(fā)印照的權利。如此龍虎山道眾不需要向官府申領度牒,就能由張真人自度為道士。清代正一道除龍虎山張?zhí)鞄熕鶄髯谂赏猓杏星逦ⅰ㈧`寶等符箓道派。乾隆年間的規(guī)定中,清微靈寶派的道士都需要由禮部給發(fā)部照。
從乾隆時期起,龍虎山真人府及大上清宮擁有了一定的宗教自主性,這為張?zhí)鞄熀妄埢⑸酱笊锨鍖m能凝聚正一道的勢力,進一步發(fā)展為正一道的中心提供了重要條件。例如,道士恵遠謨出家蘇州玄妙觀。雍正九年(1731),其到龍虎山上清宮修行后,與雍正十一年(1733)被征召至光明殿焚修。雍正十三年(1735),回到蘇州后能繼任蘇州玄妙觀方丈。另外,道士張資理出家蘇州朝真觀。雍正十二年(1734)被選入住光明殿,成為御前值季法官。其于乾隆四十二年(1776)回蘇州主管了蘇州玄妙觀。出自蘇州穹窿山上真觀的道士蔣真昕在乾隆七年入京至大光明殿焚修,于乾隆三十一年,回到江南地區(qū)又主領了穹窿山上真觀。這些來自江南道觀的道士經歷都比較相似。他們先在江南道觀出家,又至龍虎山上清宮學法或任職,后被婁近垣征召入京至大光明殿擔任道官,最后又回到出家的道觀擔任主事。這說明龍虎山大上清宮在南方的道教勢力從江西進一步擴展到了江南等區(qū)域。
可以說,雍乾時期婁近垣借助皇帝的寵信,重建了龍虎山大上清宮,進一步恢復和發(fā)展了龍虎山張?zhí)鞄熞幌翟谀戏秸坏赖挠绊懥?。同時婁近垣又以京城大光明殿為中心,將龍虎山上清宮的道教勢力引進北京,擴大了正一道在北方的影響力。
五、結語
清初順治康熙兩朝,龍虎山張?zhí)鞄熚传@得過多尊崇。雍正乾隆年間,因婁近垣屢獲皇室恩典,龍虎山道教一度呈現(xiàn)興隆景象。道士婁近垣不僅領銜龍虎山大上清宮,而且掌管大內欽安殿、大光明殿及東岳廟兼領道錄司正印,從而成為了正一道乃至全國道教的領袖。歷經雍正、乾隆、嘉慶、道光及咸豐五朝,龍虎山上清宮道團一直得到了清代皇室的認可和重用,以大光明殿為中心在皇宮及京城中形成了龍虎山正一道的道教團體勢力。這支出自龍虎山上清宮的正一道士基本上一直把持著京城大光明殿、東岳廟正住持及道錄司印務。他們通過掌握道錄司主管權進一步將龍虎山正一道發(fā)展為了全國道教的核心與主要力量。
[1]《龍虎山志》卷15載:乾隆二十二年(1757)十月,張昭麟等撰文恭祝婁近垣七十大壽。據(jù)此推算婁氏生年應為康熙二十七年(1688)。參見(清)婁近垣:《龍虎山志》卷15,王卡、汪桂平主編《三洞拾遺》第13冊,黃山書社,2005年,第306頁。又《乾隆朝上諭檔》載:“乾隆四十一年四月初七日奉旨,據(jù)總管內務大臣奏奏妙正真人婁近垣病故?!笨芍獖涫袭斪溆谇∷氖荒?/font>(1776),享壽八十八歲。參見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乾隆朝上諭檔》第8冊,檔案出版社,1991年,第225頁。
[2](清)婁近垣:《龍虎山志》卷6“天師世家”,王卡、汪桂平主編《三洞拾遺》第13冊,第156頁。
[3]《清實錄》第8冊《世宗憲皇帝實錄》卷98,雍正八年九月,中華書局,1985年,第309-310頁。
[4]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香港中文大學文物館合編《清宮內務府造辦處檔案總匯》第4冊,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600頁。
[5]《清宮內務府造辦處檔案總匯》第4冊,第629頁。
[6]《清宮內務府造辦處檔案總匯》第5冊,第42頁。
[7]《龍虎山志》卷八“爵秩”,第175頁。
[8]《明世宗實錄》卷453,上海書店出版社,2015年,第7678頁。
[9](清)于敏中:《日下舊聞考》卷42,北京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665頁。
[10](清)高士奇:《金鰲退食筆記》卷下,《明宮史·金鰲退食筆記》,北京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147頁。
[11]參見拙作《元朝至民國時期北京東岳廟的道派傳承與住持傳繼》,《世界宗教研究》2018年第4期。
[12]《重建大真人府第碑記》碑文載:“正陽門外舊有大真人府,為循例朝覲齋居之所,其寮舍即值季法官之居停也?!眳⒁姳本﹫D書館金石組編《北圖中國歷代石刻拓本匯編》第69冊,中州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64頁。
[13]《龍虎山志》卷1“恩赍”,第110頁。
[14]第一歷史檔案館奏銷檔,檔案號:182-317,雍正十一年六月十五日,題名“奏報大光明殿粘補修理需用銀兩數(shù)目折”。
[15]《龍虎山志》卷1“恩赍”,第111頁。
[16]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奏銷檔,檔案號:195-045,乾隆元年十一月二十日,題為“奏請增加大光明殿道眾所食米銀折”。
[17]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奏銷檔,檔案號:316-207,乾隆三十七年十二月十五日,題為“為大光明殿等處通行見新修整等事奏片”。
[18]《日下舊聞考》卷42,第664-666頁。
[19][21]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奏銷檔,檔案號:195-045,乾隆元年十一月二十日。
[20]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奏銷檔,檔案號:461-155,嘉慶十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22]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檔案號:05-08-004-000002-0014,嘉慶元年二月初七,“為領取大光明殿辦理迎新禧禮道場應行辦買神前供獻果品等項所需銀兩事”。又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檔案號:05-08-004-000002-0021,嘉慶元年二月十五日,“為領取大光明殿辦理上帝圣誕道場應行辦買神前供獻果品等項所需銀兩事”。
[23]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檔案號:05-08-004-000093-0001,嘉慶元年四月初八,“為領取大光明殿辦理后土圣誕道場應行辦買神前供獻果品等項所需銀兩事”。
[24]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檔案號:05-08-004-000003-0012,嘉慶元年五月十二日,“為領取大光明殿辦理紫微大帝圣誕道場應行辦買神前供獻果品等項所需銀兩事”。又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檔案號:05-08-004-000003-0029,嘉慶元年五月二十五日,“為領取大光明殿辦理長生大帝圣誕道場應行辦買神前供獻果品等項所需銀兩事”。
[25]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檔案,檔號:05-08-004-000093-0002,嘉慶元年七月十七日,“為領取辦理大光明殿雷祖圣誕道場應行辦買神前供獻果品等項所需銀兩事”。
[26]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檔案號:05-08-004-000004-0028,嘉慶元年八月初二,“為領取辦理大光明殿星斗下降道場應行辦買香蠟等項所需銀兩事”。
[27]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檔案號:05-08-004-000005-0023,嘉慶元年十月初四,“為領取辦理大光明殿九皇圣誕道場應行辦買神前供獻果品等項所需銀兩事”。
[28]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檔案號:05-08-004-000002-0067,嘉慶元年,“為領取大光明殿辦理道祖圣誕道場應行辦買神前供獻果品等項所需銀兩事”。
[29]《龍虎山志》卷1第110頁。
[30]《龍虎山志》卷8第175頁。
[31]清乾隆六年《東岳廟獻花盛會碑記》,參見北京圖書館金石組編《北圖中國歷代石刻拓本匯編》第69冊,第87-88頁。
[32]《龍虎山志》卷1“恩赍”,第111頁。
[33][34]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奏銷檔,檔案號:195-045,乾隆元年十一月二十日,題為“奏請增加大光明殿道眾所食米銀折”。
[35]《玄妙觀志》卷4,《藏外道書》第20冊,巴蜀書社,1994年,第467-468頁。
[36]同上,第468頁。
[37]《同治蘇州府志》卷135,《中國地方志集成·江蘇府縣志輯》第10冊,江蘇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474頁。
[38]《龍虎山志》卷3“宮府”,第127頁。
[39]《乾隆朝上諭檔》第8冊第225頁。
[40]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館藏錄副奏折,檔案號:03-1422-019,乾隆四十一年十一月,題名“奏為訊明治罪道錄司正印陳資琰擅自蓋印事”。
[41]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館藏內務府檔案,檔案號:05-0418-035,嘉慶五年三月,題名“奏為補放大光明殿東岳廟正住持事”。
[42]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館藏錄副奏折,檔案號:03-1422-019,乾隆四十一年十一月,題名“奏為訊明治罪道錄司正印陳資琰擅自蓋印事”。
[43]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館藏,檔案號:05-0361-047,乾隆四十六年七月二十二日,題名“奏為大光明殿正位汪克誠病故事”。
[44]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館藏,檔案號:05-13-002-00456-0080,乾隆四十六年十月二十日,題名“以劉元斌以六品法官職銜管理道錄司印務兼大光明殿東岳廟正住持并江西知事童連正王元良送京備用事致內務府”。
[45]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館藏,檔案號:05-0427-029,乾隆五十五年三月十三日,題名“奏為補放副主持臧資章任大光明殿主持事”。
[46]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館藏內務府檔案,檔案號:05-0418-035,嘉慶五年三月,題名“奏為補放大光明殿東岳廟正住持事”。
[47]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檔案號:05-08-004-000510-0096,嘉慶五年閏四月,題名“為知照照例給予管理內務府道錄司印務吳運茂堂印札付事致內務府”。
[48]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館藏奏銷檔,檔案號:481-040,嘉慶二十二年四月十八日,題名“奏請以大光明殿副住持周元定充補兼東岳廟正住持之缺折”。
[49]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館藏奏銷檔,檔案號:554-100。道光十年二月十六日,“奏為充補管理道錄司印務之缺事折”。又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館藏,檔案,檔號:05-13-002-000652-0005,道光十六年六月十二日,題名“為新補六品法官管理道錄司印務兼大光明殿東岳廟正住持劉熙和照例給札事致內務府”。又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館藏,檔案號:05-13-002-000708-0139,道光二十九年六月二十四日。題名“知照奉旨蔣長禧充補六品法官管理道錄司印務給札事致內務府”。
[50]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館藏,檔案號:05-13-002-000750-0125,咸豐七年三月初七日,題名“為王長靖充補六品法官管理道錄司印務兼大光明殿東岳廟正住持并照例給札事致內務府”。
[51]《龍虎山志》卷1,第108-109頁。
[52]《龍虎山志》卷12“世宗憲皇帝御制大上清宮碑文”,第245-246頁。
[53]《龍虎山志》卷1“請廣額頒給部劄奏稿”,第110頁。
[54]《龍虎山志》卷1“禮部題給印信札付稿”,第109-110頁。
[55]《龍虎山志》卷8“法職府”,第189頁。
[56]《清實錄》第9冊《高宗純皇帝實錄》卷16,第433-434頁。
(來源:《世界宗教研究》2022年第12期,該編輯部已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