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出軌列入刑法,類似的言論經常會在網上出現(xiàn),大家這么想無可厚非,因為出軌的成本實在太低。打架斗毆都能被拘留,可對婚內出軌卻毫無辦法,到最后可能只是過錯方在離婚時少分財產。 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對出軌者可以說是沒有處罰,但并不代表另一方會容忍被判。隨著短視頻平臺崛起,越來越多出軌引發(fā)的惡性案件出現(xiàn)在我們眼前,就比如這一起,妻子出軌,男子殺害妻子情人。  90后男子趙鑫是陜西人,出生在農村,和妻子小林結婚兩年后有了兒子。原本,夫妻二人的經濟壓力不大,可有了孩子,他們的工資就有些不夠花,趙鑫只好去外地打工,小林則是留在家里照顧孩子老人。像趙鑫這種情況在農村實屬常見,但與其他人不同的是,小林給他“包”了一片草原。趙鑫打工期間,小林的同事魏強在明知小林已婚的情況下,依舊對她噓寒問暖、糾纏不斷。剛開始,小林還能抵擋住魏強的攻勢,可隨著趙鑫對自己的關心變少,魏強慢慢地在小林心中有了不可替代的位置。沒多久,兩人發(fā)展成情人關系。出軌這種事情見不得光,可它瞞得了一時瞞不了一世,趙鑫的發(fā)小無意間看到小林和魏強一起吃飯,而且還相互喂飯,他立即將這一情況告知趙鑫。妻子出軌,趙鑫猶如晴天霹靂,他立即趕回老家,但卻并未通知家里人,而是住在小林工廠附近的賓館,偷偷收集證據。果不其然,他看到兩個人依偎在一起上下班、一起走進酒店......在收集到足夠證據后,趙鑫回到家跟小林攤牌,讓小林凈身出戶,滾出這個家。此時,小林不知道是因為后悔,還是因為不想凈身出戶,哭求趙鑫原諒。趙鑫已經鐵心離婚,但想到兩人的不正當關系,心里就涌出一股怒火,他想要報復,讓魏強付出代價。于是,他用離婚為要挾,讓小林約魏強見面,小林只好照做。并叮囑趙鑫不要有過激行為。案發(fā)當天早晨8點多,趙鑫拿著水果刀,開車載著小林跟魏強見面。見面后,趙鑫又開車帶著兩人來到河邊的一條馬路上。魏強詢問趙鑫想要干嘛,可他話音剛落,趙鑫已經拿出水果刀刺在他的左胸部,魏強隨即倒臥于后座。 趙鑫是想給魏強一個教訓,并未想殺了他,他認為,捅一刀應該沒什么事,可看著魏強血流如注,他開始害怕,趕緊開車將他送去醫(yī)院。雖然送醫(yī)及時,但魏強還是搶救無效死亡,隨后趙鑫向公安機關自首,經過法醫(yī)鑒定,魏強是心臟嚴重損傷引起大量失血而死亡。案件審理期間,趙鑫家屬賠償魏強家屬經濟損失33萬元,獲取了魏強家屬的諒解。趙鑫持刀直接捅刺魏強要害部位,造成魏強死亡,其行為符合故意殺人罪的構成要件,構成故意殺人罪。該起案件因為婚姻矛盾引發(fā),魏強對案件發(fā)生存在過錯,而趙鑫作案后積極救治被害人,并具有自首的情節(jié),依法可從輕處罰;趙鑫家屬通過賠償獲取魏強家屬諒解,可以從輕處罰。 另外,魏強雖然是小林約出來的,但她并不知道趙鑫要報復魏強,還叮囑他不要有過激行為。由此可見,小林沒有加害故意,亦沒有實施加害的行為,所以不屬于共同犯罪,也不應承擔刑事責任及民事賠償責任婚姻是建立在相互信任和忠誠的基礎上的。夫妻間應該保持忠誠,遵守婚姻的承諾,不僅是出于道德和倫理的考量,也是為了維護家庭的穩(wěn)定和幸福。出軌兩個字說出來輕而易舉,但其造成的后果是巨大的。
另外,出軌也算是婚姻矛盾的一種,魏強被趙鑫殺害,這種極端的方式解決婚姻矛盾確實是“大仇得報”,可付出的代價又何嘗不是巨大的。 希望大家牢記,在出軌這類觸碰底線的婚姻矛盾中,暴力等極端手段永遠不是解決問題的最優(yōu)解。冷靜下來仔細想想,在當今這個互聯(lián)網高度發(fā)達的時代,讓對方得到懲罰的方式有很多。 案例來源:裁判文書網(陜刑終225號) 案件情節(jié)稍有改動 文中人名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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