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 梟 坤 傷甲 壬 甲 丁午 申 子 卯大運:辛未、庚午、己巳、戊辰。 已知因﹣- 一:月柱壬偏印成格。 二· 時干丁傷官,根坐年支午﹣亦成傷官格。 三· 時值卯時,為時上羊刃格。 推理依據(jù): 一:此造為偏印格。女命月柱偏印格,皆主藝術(shù)性格,恒常有殺導(dǎo)于『端莊過度,矯情做作」之弊。 二 :時支羊刃﹣則為性格剛烈之兆。 羊刃最不適印格,二者合并于四柱八字之中﹣必導(dǎo)致端莊、矯情之心態(tài),訴諸于自命不凡、盛氣凌人的氣勢來表達,大不利于婚姻之事。羊刃、印格相兼音,多主為研究、教學(xué)、律師……等之女性。三…此造是以申七殺為夫,申字雖然是當(dāng)令之夫星,唯以申字干透壬偏印,因此申字已不作夫星而論,化殺為印。經(jīng)日:月令印格·有殺亦孤,無殺亦孤。再合諸以上二節(jié)而論,俱皆是不利于夫星之結(jié)論。故此,此造縱然是學(xué)養(yǎng)俱佳,卻仍論之為同居之女命。 四:此造甲日生于申月,必以丁為調(diào)候用神。故此,縱然婚姻遲婚,事業(yè)則有頗佳之成就。 五:申之夫星,故然已為壬印所化·而且申字亦為孤辰之神煞。大凡夫星坐孤神者﹣即使不是兼入偏印、羊刃格局者,亦多為分居之怨婦。 (夫星坐『孤辰』者﹣社交女性命造中﹣比比皆是) 此造,縱然是調(diào)候、格局,這一、二項符合,雖為大專之學(xué)府女教師,亦仍為「午妻」式的同居感情生涯。 比 梟 坤 傷甲 壬 甲 丁午 申 子 卯六:四柱之中·月柱壬申、時支丁卯,為干支暗合。丁壬合之事易于明白﹣而申即是庚·卯即是乙。卯申合,等同乙庚合,如此之申夫逢合于日主自己的卯刃。當(dāng)可視之為自己愿意﹣處于七年以上的午妻生涯。 總評: 本造甲日生于申月,夫星當(dāng)令,定主得配事業(yè)有成之夫婿。惜以格入偏印,化殺為印。且以時坐羊刃,秉性過剛,損了貴氣。才氣、智慧,雖俱皆優(yōu)秀,但偏重于面子、虛譽,一再蹉跎婚姻佳期。忙于事業(yè),展誤于歸之良緣。 二十七歲庚申年·遇知心之人﹣二十八歲辛酉年,沖卯刃,而又告不歡而暫別·二十九年壬戌年,又再度復(fù)合……。如是「合合分分』﹣至三十六歲己已年。大運、流年俱皆雙合于財?shù)?,財旺自能生夫官,方定婚姻大事?/p> ……………………………………………………… 女命:(1)“印格、傷官格”,二個格局在地支中,屬于“同根透出”的情形,可以視為:“丈夫不屬于專有”的推論。 (2)傷官在前,印在后,為“小妾、同居”之命。印在前,傷官在后,為“離、寡”之命。 (3)夫星坐寡宿,主曾經(jīng)一度為社交之職業(yè)。 年、月拱比劫之局,有二種顯然的結(jié)論: (1)主兄弟甚多。 (2)比劫為制財之神,主三十歲以前,絕無可能有正途之婚姻。 △月、日之“庚辰、乙酉”干支雙六合者,可主16歲至45歲之時期,諸事亨泰。經(jīng)曰:“庚辰乙酉親,君子可求官”。△日主“壬子”為自坐劫刃,日刃為性剛,有個性,遲婚。△“壬、癸”日主,地支申子辰全者,清代稱之謂“流水劫”。在今日即近似歌星、影星……等。△四柱無財,在男命則視為遲婚,或娶歷經(jīng)世故的女子為妻,以及是指“賺錢容易,存錢難”。而在女命,四柱無財,則視為無意之中帶災(zāi)害于丈夫或男友……。以財絕不生官殺(夫)。但有虛名,以火空則發(fā)。△“傷官羊刃”二個格局同時存在之時,其吉兇主要有三種定論: (1)傷官、羊刃同根透干,作一生辛苦之論。 (2)傷官在前,羊刃在后,作先吉后兇之論。 (3)傷官在后,羊刃在前,作先兇后吉之論。 女命月令印格,有殺亦孤,無殺亦孤。△一般女命夫星坐“孤神”者,即使不兼入“偏印羊刃”格者,亦多為“分居”之怨婦。(夫星坐孤神者,社交女性命造中,比比皆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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