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的地方,就有是非;有是非的地方,就有沖突。也許,正是因為有人存在,所以這個世界才沖突不斷。 在單位,你跟某個人意見不和,那你就會看他不順眼,認為他就是妥妥的小人。你是這樣看別人的,別人也是這樣看你的。 在社交場,某個人的言行舉止不合你的心意,給你留下了不太好的印象,那你就會討厭他。哪怕他沒有得罪你,你還是不喜歡他。 在名利場,總有人會阻礙你,或者利用你,讓你有所損失。有可能,你成為了別人的墊腳石,就被人踩著上位了。 一般來說,我們所討厭的人,總比喜歡的人要多。沒辦法,人性的沖突是不可避免的。 報復討厭的人,最有效的方式:保持這三種態(tài)度。 態(tài)度一:左耳進,右耳出,不在乎。 我發(fā)現(xiàn),很多人都會因為別人的一句話,而過分在乎,甚至特別生氣,等于是拿別人的錯誤,來懲罰自己。 為了別人的一句話而生氣,只會讓自己陷入到內耗當中。對方毫無付出成本,就讓我們自亂陣腳,那我們豈不是有點虧了嗎? 就像《三國演義》里邊的周瑜,就因為諸葛亮一句“周郎妙計安天下,賠了夫人又折兵”而怒火攻心,導致箭傷復發(fā),不幸身亡。 周瑜如此聰明的人,為什么也會為了一句話而生氣呢?因為他太在乎眼前的成敗了,所以他抑制不住內心的怒火,失去了理性,中了諸葛亮的圈套。 面對討厭的人,第一時間千萬不要生氣,而應該保持左耳進,右耳出的態(tài)度。別人說什么,隨他們吧,當他們“狺狺狂吠”就行了。 當你不在乎別人的一舉一動,別人也就無法用激將法激你,那你才能占據上風,甚至反客為主。否則,只會被人玩弄于股掌當中。 態(tài)度二:要么不做,要么做絕。 唐·趙元一《奉天錄》卷四:光晟臨死而言曰:傳語后人,第一莫作,第二莫休。 唐朝中期有一位將領,名為張光晟。一開始,他背叛了唐德宗,后來又被李晟忽悠,投降唐朝。等他交出了一切,唐德宗下令,將張光晟處死了。 臨死前,張光晟說了一句話:你們要跟后人說,有些事要么不做,要么就要做到底,千萬不能中途變卦,否則就會身死于他人之手。 跟仇人打交道也是如此。只要大家有了仇怨,就不可能有破鏡重圓的那一天。既然如此,一不做,二不休,逮住機會就要一劍封喉。 春秋末年的吳王夫差,打敗了越王勾踐,但他饒了勾踐一命。十幾年后,臥薪嘗膽的勾踐卷土重來,擊敗了夫差,直接將夫差斬草除根。 夫差的能力,不比勾踐差,只是因為他不懂“一不做,二不休”的智慧,所以才被勾踐反殺。心慈手軟,是為人處世的大忌。 態(tài)度三:悶聲發(fā)財,過得比他好。 很多人會說,自己沒有狠辣的心腸,無法“一不做,二不休”,那我該如何是好呢? 就一點,悶聲發(fā)財。要賺更多的錢,過更好的日子,甚至比討厭的人過得更幸福,那他就會特別生氣,而你也就大仇得報了。 對一個人最大的傷害,并不是肉體的搏擊,而是心靈的沖擊。當你過得比他好,那他就會不服氣,不甘心,自己折磨自己,過分內耗。 要知道,人性都是“見不得人好”的。以往他過得比你好,就會來欺負你,給你造成了傷害。那時候的他高高在上,根本瞧不起你。 隨著他衰敗,而你越來越有錢,那你就能反壓他一頭。失去了高高在上的地位的他,就會懷疑人生,為什么你能過得那么好?慢慢地,他也就極端、偏激、痛苦了。 這就是典型的“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風水輪流轉”。給見不得人好的人性重重一擊,這效果,比你揍了他一頓還要管用。
寫到最后 人在江湖,總有我們喜歡的人,也總有我們不喜歡的人。從數(shù)量上看,終究是我們不喜歡的人偏多。 有可能,別人會辱罵你,給你臉色看;有可能,被人會算計你,讓你吃虧;有可能,別人會故意激你,讓你難堪...... 反正,我們終究會受到或多或少的傷害。對此,不妨保持三個態(tài)度。首先,左耳進,右耳出,不在乎,盡量不要讓自己生氣。唯有不生氣,才能保持理性。 其次,勢力弱小,就潛龍勿用。勢力強大,才進行報復。要么不做,要么做絕,不要給對方任何喘息的機會。 第三,如果我們討厭做絕,那就悶聲發(fā)財,好好過日子。當你過得比對方要好,讓對方陷入到自我懷疑、心理內耗當中,這才是對他們最大的傷害。 文/舒山有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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