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治八年寒冬(1869年12月),臨近年關,遵化洪家屯村的農民果邦柱在契約上按下手印,將祖?zhèn)鞯暮榧彝痛逡粋€地名周家峪的六畝白地“杜絕賣”給同族果邦來。這張泛黃的宣紙,成為晚清華北小農經濟崩塌的殘酷見證。 契約開篇直言賣地原因:“因乏手”(當地方言,意為手頭困窘),三字血淚。同治年間華北正值“丁戊奇荒”前夕,直隸旱蝗頻發(fā),賦稅卻逐年加重。遵化州志載,彼時每畝稅糧折銀高達1.2錢,六畝地年稅相當于貧農半年口糧。契約中六畝地僅賣東錢322吊。按同治年直隸糧價(1吊錢購高粱8斤),總價僅抵2576斤粗糧,尚不足五口之家兩年糊口之需。 區(qū)別于可贖回的“活賣”,“杜絕賣”宣告產權徹底斷裂。契約強調:“永斷葛藤,各由置主自便”——果邦柱家族從此失去土地繼承權,淪為赤貧。 中保人果蓬三、湛春令、果榮及代筆人果邦佐皆與買賣雙方同姓,揭示晚清農村土地流轉的封閉性。同族“相助”實為趁危壓價,六畝地未丈量(“并無行弓”),肥瘦不計,折射賣方絕對弱勢,映射宗族的冰冷交易。 地塊坐落周家峪(此地屬洪家屯村,坐落在今黨峪鎮(zhèn)石家莊村村西與西山口村隔道山梁),四至:“東至堦(階地),西至堦,南至道,北至果莊(族鄰地界)”。 雙“堦”定位顯示地塊夾處梯田間,貧瘠多石;南鄰道路暴露易受車馬踐踏; 北界果姓地暗示宗族地權交錯。這般劣地,山坳里的絕地,竟成救命稻草,更見民生之艱。 交易用“東錢”(清中后期直隸私鑄劣錢),322吊實際價值不足官制錢200吊。而同年北京米價每石需制錢4000文,此賣地款僅夠購米8石(約960斤),尚不及四口之家半年嚼用。 同治朝為籌剿捻軍餉銀,直隸地丁銀附加“畝捐”翻倍。果邦柱們不得不在“完糧”與“活命”間抉擇。契約訂立后第四年(1873年),遵化大旱“野無青草,人食樹皮”,絕賣土地者激增十倍。同族交易占比超七成,表面“族親照應”,實則弱肉強食。代筆人果邦佐、中保人果蓬三皆屬族中掌權者,構成剝削閉環(huán)。 這張地契最終成為晚清農村崩潰的縮影:果邦柱們“永斷葛藤”的絕唱,實為帝國根基的撕裂;周家峪的山風穿過百年,仍在訴說“肥瘦不計”的悲涼;而今日黨峪鎮(zhèn)的梯田上,那些無碑的荒冢,或正埋葬著果邦柱們——他們用脊梁托起時代,卻被時代碾作塵埃。 ![]() 附:地契文書原文 立杜絕賣地契文約人:果邦柱,因乏手,今將自己應分白地壹段,陸畝,並無行弓,肥瘦在內,四至列後。自煩中人說合,情願賣與果邦來名下為業(yè)耕種。同中言明賣價,東錢叁佰貳拾貳吊整,其錢筆下交足不欠。同中言明,自賣之後,永段(斷)葛騰(藤)順契過,各由置主自便,二家情願,並無反悔,恐口無憑,立杜絕賣地契存照。 坐落周家峪四至:東至堦,西至堦,南至道,北至果?? 同治八年十二月初三日 立杜絕賣地契文約人:果邦柱 代字人:果邦佐 中保人:果蓬三、湛春令、果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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