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牐?br> ?。牐?月22日,北京高院就莊羽告郭敬明抄襲案作出終審判決,郭敬明及春風文藝出版社敗訴。這起訴訟經(jīng)過兩年多歷程,至今在法律上已有明確答案。但目前值得關注的卻不是訴訟本身——即便郭和出版社繼續(xù)申訴,法院終審判決的法律效力也不容質疑——而是網(wǎng)絡上出現(xiàn)的“抄襲有理”的一些聲音。 ?。牐?br> ?。牐犈c郭敬明的沉默態(tài)度形成強烈對比,連日來網(wǎng)上就此事幾乎吵翻了天,僅在“小四的游樂場”(郭敬明博客)上,相關留言多達數(shù)千條。讓人詫異的是,不少網(wǎng)友對郭的行為表示支持,有人留言說:“不認為抄襲有什么不對,只要抄出自己的風格!”還有網(wǎng)友叫囂道:“不要用抄襲來詆毀我們的偶像!”而在莊羽博客上,不少郭敬明“粉絲”留言認為莊羽是“炒作狂”,“靠一個后輩出名”。 ?。牐?br> ?。牐爞€中是非并不難辨析,任何人稍微思考都知道:你可以崇拜郭敬明,卻不能以此為抄襲行為辯護。但是,為什么那么多人一面倒地傾向于抄襲者?為什么抄襲者有理,揭發(fā)者反而成了“人人喊打”的對象?從留言上可以看到,這些網(wǎng)友大多是在校學生,有的年齡和郭敬明大致相仿,有的則只有十幾歲。有人因此感慨:為什么現(xiàn)在的年輕人如此是非不分、黑白顛倒?感慨者所言并非全無道理,類似現(xiàn)象也并不罕見。不過仔細一想,這種言論即便不是“一棍子打死”,其邏輯與那些高喊“抄襲有理”的人也不無相似?!y道只有年輕人才“普遍”存在是非不分、責任缺失現(xiàn)象?相信答案不言而喻。 ?。牐犠罱?,天涯社區(qū)也發(fā)生了一起“抄襲有理”風波。一位“四川曾穎”網(wǎng)友發(fā)帖揭露一考生抄他的文章“居然抄成高考滿分”,不料并未因此博得網(wǎng)友同情,在多達三千多條的跟帖里,很多網(wǎng)友反而諷刺、辱罵他無非是借機炒作自己,有人還讓他給自己留點面子,“別丟完了”。在這個帖子里,并沒有明顯跡象可以認定持有“抄襲有理”論調(diào)的網(wǎng)友都是年輕人或未成年人。也就是說,至少不能簡單認定“是非不分”是年輕一代的“專利”。 ?。牐?br> 不過話還得說回來,如果以郭敬明博客上的留言作為樣本的話,不得不說一大部分年輕網(wǎng)友的言行確實讓人失望,其中也不無折射這個時代隱憂所在。不能因為糾纏于“部分”、“很多”還是“全部”而忽視年輕一代存在的是非觀念不強、責任意識淡薄的真實狀況??陀^而言,這與市場經(jīng)濟轉軌過程中,傳統(tǒng)道德觀未受足夠重視、新的市場規(guī)則尚未完善有關。進一步講,問題的根源還出在我們自身。因為,“成年人世界”實乃年輕人的“鏡像”,況且社會道德倫理失范并不是自年輕人始,恰恰是從“成年人世界”蔓延開來的。 ?。牐爟H就抄襲一事而言,近年來被曝光的就有多少起?從大學講師到博導,從一般論文到國家重點科研項目,有多少人因此被釘上學術恥辱柱,又有多少人厚顏無恥、雖事實確鑿卻拒不承認?其他領域出現(xiàn)的問題,比如貪污腐敗、政績工程、偽劣假冒,難道人們見得還少嗎?“成年人世界”的種種怪現(xiàn)狀,無疑給“80后”、“90后”的心靈蒙上一層陰霾,乃至成為他們行為的一種標榜。 ?。牐爩σ粋€群體作出道德審判,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但自我反思精神從來都是稀缺人文資源。如果說這是一個是非不辯、誠信缺失的時代,那么我們每一個人都難逃其“罪”,我們才是應該懺悔的那一個人。從某種意義上,正是我們將“郭敬明”們推上了審判席,也是我們,將“四川曾穎”踢下了維權列車。 ?。牐?br> 2006年6月1日,6月5日《中國青年報》
郭敬明抄襲案再反思 ?。牐?br> ?。牐犖?魏英杰 ?。牐?br> 郭敬明抄襲一案,法院作出終審判決至今已月余。郭敬明在博客上作出回應,表示自己接受罰金但拒絕道歉,也已經(jīng)過了大半個月。新時期文學以來為數(shù)不多的一樁作家抄襲案,逐漸淡出了公眾視野。但可以斷言的是,這一事件將逐漸顯示出“潘多拉盒子”般的殺傷力,如果我們忙于追逐新聞熱點,而不去對厘清其中涉及寫作倫理和法規(guī)等原則性問題的話。 ?。牐?br> ?。牐犚苍S有人已經(jīng)看出,郭敬明的回應文字有兩處細節(jié)尤值得關注:第一,該回應文字發(fā)表時間是在郭敬明生日之際,那篇博客的標題就叫作《兩小時后的生日》;第二,郭敬明在“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對官司判決結果做出的回應”中,從頭到尾沒有明確說自己是否抄襲,而是閃爍其辭地指責媒體(“事實真相只有你們自己最清楚”、“希望我的這番話,能讓某些媒體停止杜撰”),緊接著以“不會再對此事發(fā)表任何觀點”,關閉對話或辯論的大門。 ?。牐?br> ?。牐牶茱@然,就前者而言,無論郭敬明是否有意或湊巧選擇了這樣的時間節(jié)點回應抄襲案(此前罕見地長達20天沒有更新博客),客觀上對他獲取讀者的同情都是有利無弊的。況且,他的回應文字夾雜在一大堆個人生活敘述中間——看似輕描淡寫,實則(同樣在客觀上)起到了弱化讀者緊張情緒的作用,讓人更容易接受其感性說辭。 ?。牐?br> 而郭敬明只字不正面說明自己是否抄襲,更不合乎常理。因為,無論他之前是否曾多次作出澄清,在法院終審判決出來后,換成任何人此刻的第一反應勢必是表態(tài)——接受或者抗議,尤其是在判決結果與事實可能截然相反的情況下。除非相對于表態(tài)來說,更重要的是尋找一個下臺階。當然,這里隱設的前提是,抄襲事實成立。 ?。牐?br> 如果我們拋開法院判決不論,就其事后表現(xiàn)來講,郭敬明遷延半個月之久才發(fā)表回應,可以斷定,在是否抄襲的問題上,郭敬明顯系有“難言之隱”——或者真的抄襲了,或者有什么“力量”逼使他受了冤屈而隱忍不言。而后面一點基本可以忽略,因為原告莊羽相對于名利雙收的被告郭敬明,無論在哪一方面(包括讀者支持率)一直處于弱勢,很難想象莊羽有什么“殺手锏”能夠讓郭“閉嘴”。 ?。牐?br> ?。牐犜購墓疵髟摱螘r間的態(tài)度轉變軌跡來看,也可以認定上述判斷已然成立。5月22日,北京高院就抄襲案作出終審判決。大約一周后,郭敬明接受《北京青年報》采訪時表示,對判決結果“有些無奈”,“至于下一步怎么做,究竟什么時候道歉都沒想好”(而不是一開始就拒絕道歉),同時承認之前看過《圈里圈外》,而且“受了一些影響”(或者這就是他認為媒體最為清楚的“事實真相”?)。但是,才又過了一周左右,郭敬明的態(tài)度卻一百八十度大轉彎,在博客上高調(diào)聲明:“我會執(zhí)行法院判決的賠償和停止銷售,那是出于我對法律的尊重。但我不會道歉!”這清楚地說明,郭敬明在大半個月時間里,最放在心上的是怎樣應對法院判決及面對讀者,而不是抄襲與否這一本質問題——因為在是否抄襲的問題上,他已經(jīng)“無話可說”。 ?。牐牪环猎僮鬟M一步追問:難道郭敬明(在法院判決前)所可能面臨的處罰結果,尚不足以激發(fā)他為自己辯護的決心?否則,他在回應中為何那么“灑脫”地聲稱自己不愿意為此浪費口舌,并指出打官司期間他干了不少事,“惟獨沒有在官司上浪費任何精力”,以至于“這也是導致它敗訴的重要原因”? ?。牐?br> ?。牐犐宰鞒WR性判斷,便可以明白郭敬明這番話徹頭徹尾是推諉之詞。因為,即便剛開始50萬或最終20萬元的索賠金額,對于如今的郭敬明來說不過九牛一毛,但是(官司敗訴)被認定抄襲成立后,關乎聲譽、金錢、前途,特別是作為“青春偶像”的市場形象將面臨毀滅性傷害等不可預知的后果,郭敬明難道也能夠安之若素?如是的話,郭敬明大可不必“無奈”,更不必一方面接受罰金等處罰,另一方面還要極力維護自己的道德形象。由此可見,郭敬明不愿意“浪費口舌”,無非是無力辯駁;而沒有在官司上“浪費時間”,實則除了等待法律審判,什么也做不了。 ?。牐? 但不得不承認,郭敬明的回應確實高明,以至于莊羽和一大部分讀者均受其蒙蔽,乃至寫作的倫理和法律規(guī)范在他手里輕易地被顛覆了。雖說抄襲關乎道德,但也屬于法律調(diào)整的范疇,更應當明確的是,法院對抄襲案所作的判決,比如罰款、停止銷售和限期道歉,均體現(xiàn)為對違法行為的處罰,而非態(tài)度問題(莊羽得知郭敬明拒絕道歉后聲稱:這是一個態(tài)度問題),更不是道德上的裁定。但是,就在郭敬明聲明他只接受罰金卻拒絕道歉那一瞬間,他已然巧妙地將一個具有法律效力的判決轉化為道德問題,進而將自己打扮成為一個“決不會迫于壓力而放棄了自己的原則”的“抄襲英雄”! ?。牐?br> ?。牐牴疵鳒蚀_地洞察到:當抄襲行為進入道德領域,便可能“空轉”成為一個并不必然受到道德譴責的問題。也就是說,抄襲在當下可能受到的道德懲罰,不僅遠比法律處罰輕,甚至可能被輕易地諒解。還可以說,如今許多人在道德觀念上對抄襲行為已經(jīng)不復再有道德譴責意識——包括成千上萬郭敬明粉絲在內(nèi)的網(wǎng)友的各種言辭表現(xiàn),不無形象地說明了這一點。 ?。牐?br> ?。牐犞劣跒楹螘霈F(xiàn)道德上縱容抄襲的狀況,在此不擬具體展開論述,需要指出的是,除了社會道德倫理失范等原因,這還和近年來互聯(lián)網(wǎng)興起,大量復制、粘貼等隨意轉載行為導致版權意識低下不無相關,而有著多年網(wǎng)齡的郭敬明即便沒有深受影響,至少對此現(xiàn)象也是十分清楚的。 ?。牐?br> ?。牐牴疵鞯幕貞獙崬橐环N危機公關,為的是維護個人聲譽不至于喪失殆盡,其寫作生涯、市場前景不至于就此葬送。但他的做法,卻使法律尊嚴談笑之間轟然崩塌,讓寫作基本底線潰敗失守,最后剩下的只有抄襲者與膜拜者的生日狂歡,只有“小四加油,我們永遠支持你”之類的集體無意識。 ?。牐?br> ?。牐牫u并不等于一個人寫作的休止符,擺在郭敬明面前的也不會是人生末路。值得郭敬明以及那些無原則地支持“小四”的讀者警醒的是,固然“逆風的地方更適合飛翔”(網(wǎng)友對郭敬明所言),但所逆之“風”無論如何不能是一個社會的正義。 ?。牐?006年6月24日
80后“清理門戶”及市場正義的貧困 ——三評郭敬明抄襲案 ?。牐?br> ?。牐犖?魏英杰 ?。牐?br> ?。牐犜诠疵鞒u案揚天塵土中,日前有10名來自80后陣營的寫作者加入“庭外審判團”,發(fā)表公開信敦促郭敬明盡快道歉,否則將發(fā)動讀者抵制其作品。此舉被媒體解讀為“清理門戶”。可見抄襲案除了引發(fā)道德、法律等層面反思外,其可能產(chǎn)生的市場負面作用,也正在受到關注和評估。 ?。牐?br> ?。牐?0后這一概念,本身就為商業(yè)包裝的產(chǎn)物。而在韓寒、郭敬明等人的品牌效應下,更成為圖書市場一大金字招牌。近年來有多少報刊雜志和圖書出版物躺在80后溫床上大獲其利,又有多少本來默默無聞的寫作者藉此魚躍龍門,恐怕沒有人能夠說得清楚。在80后品牌的光芒照耀下,凡是自我標榜或市場貼牌為80后的寫作者,儼然形成了一個巨大的利益共同體。 ?。牐?br> ?。牐犝驗槿绱?,當被稱作“80后掌門人”的郭敬明身陷“抄襲門”時,其他利益相關者不可能不掂量將可能引發(fā)的品牌貶值及市場危機。所謂的“清理門戶”,也便有著丟車保帥之意。此舉說白了就是,當年大伙兒“捆綁上天堂”,如今卻不必一起“下地獄”。公開信聲明:“郭敬明抄襲是個案,請媒體不要誤以為80年代后作家盡數(shù)如此?!边@再清楚不過地傳遞了80后急欲與郭敬明劃清界限的態(tài)度。 ?。牐?0后雖為市值龐大的利益共同體,但內(nèi)部并非鐵板一塊。甚至可以說,自從有了這一非專用商標,80后之間的爭吵從來就沒有中斷過。比如,同樣是80后作家,郭敬明等人被劃入偶像派,李傻傻等人則被稱作實力派。這種區(qū)別化策略,同樣是出于市場的考慮。而郭敬明抄襲案,則為80后們提供了新一輪洗牌的契機。 ?。牐?br> 此次站出來簽名發(fā)表公開信的,大多是80后中不那么出名的寫作者,有的甚至還曾經(jīng)是郭敬明的粉絲。不難看出,公開信活動還有著挑戰(zhàn)“黃昏派”偶像郭敬明的市場地位、瓜分80后市場份額的意味。也就是說,這場公開信鬧劇,非但意味著80后利益共同體的分裂,其實質還是80后爭奪“市場文學”話語權的小劇場。 ?。牐?br> ?。牐犽S后相關新聞也證明了這一點。有報道披露,80后們的所謂“清理門戶”不過是一場自我炒作,參與簽名的均為一本80后雜志的編輯或作者。如此,抄襲者在被同道拋棄同時,還成為新一輪炒作的引子,而抄襲案所涉本質問題——寫作的道德法規(guī),則以“道德正確”的名義再次被送上文學市場化的祭壇。這種行為,與那些高呼“小四,我們永遠支持你”的粉絲的區(qū)別,僅僅在于多套上了一塊道德遮羞布。 ?。牐?br> ?。牐犜谑袌龌顒又校瑸榱俗非髠€人利益,人們有時反而會促使自己遵從“公序良俗”。這種基于個人自由選擇的市場道德,或可對應哈耶克所謂的“自生自發(fā)秩序”。公開信以“道德正確”為名,正是這種市場自發(fā)秩序的典型體現(xiàn)。如果說這場“清理門戶”秀還有一點點正面價值的話,或者也就在于此。 ?。牐?br> ?。牐牭牵@種個體(基于利益考慮)的自發(fā)意識,反過來又凸顯了市場規(guī)則缺失與社會正義不彰的隱患。因為,一些人為了追逐利益選擇抄襲,另一些人又出于利益考量而反抄襲,絕非一個成熟社會的體現(xiàn)。80后們圍繞抄襲案上演的黑白大片,再次論證了這樣一個事實:我們生活在市場化的社會里,這個社會的“市場正義”卻極度貧困。 ?。牐?/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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