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經(jīng)》第十一章解讀 [原文] 「三十輻,共一轂,當其無,有車之用。 埏埴以為器,當其無,有器之用。 鑿互牖以為室,當其無,有室之用。 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span> [解讀] 三十根輻條匯集到一根車轂中的孔洞當中,有了車轂中空的地方,才有車的乘坐的作用。揉和陶土做成器皿,有了器具中空的地方,才有器皿盛物的作用。開鑿門窗建造房屋,有了門窗四壁內(nèi)的空虛部分,房屋才有了居住的作用。所以,“有”給人便利,“無”發(fā)揮了它的作用。 老子在本章舉了三個例子來說明“有”和“無”的作用。車的作用在于運貨載人,器皿的作用在于盛物,室的作用在于居住。這車、器、室給人以便利,所以說“有之以為利”。然而,如果車子沒有中空的地方,可以把軸放進去,就無法行駛;器皿如果中間空虛的地方,可以容量,就無法盛物;室屋如果沒有四壁中間空的地方,就無法住人。可見中空的地方所發(fā)揮的作用,所以說“無之以為用”。 [心靈藥方] 一個人要虛懷若谷,把心靈放空,才能夠包容一切;也才能夠不斷吸取各方面的知識,采納各種意見,特別是不同的意見和建議。 生命不能空度,但卻要不斷地進取,永不自滿,才能不斷進取,才能夠成就一番事業(yè)。 要能舍得丟掉過去所取得的成就,一切從零開始。 執(zhí)著必帶來痛苦,放下是良方;虛空妙用,才得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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