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稅收征管中,行政審批不可或缺。但是,審批項目多,程序過于繁雜,與有效率的稅收征管常有齟齬。稅務機關會因此無法集中精力做好該做的事,而且,納稅人的稅收遵從成本會大幅度提高。 各種審批項目、各種繁雜的程序,都并非憑空而來。在某個特殊階段,這是稅收征管加強的措施。但是,時代變了,再抱殘守缺,就無法適應現(xiàn)代稅收制度建設的要求,無法適應依法治稅的要求。治本需要完善稅收法律制度,盡可能減少稅收自由裁量權(quán)。當務之急是清理已有審批項目,優(yōu)化征管程序,并將稅務機關的權(quán)力形成一目了然的清單,便于納稅人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 現(xiàn)代政府是公共服務型政府。有政府,就要有稅收?,F(xiàn)代政府在征稅中更注重納稅服務。良好的納稅服務水平,會大大降低納稅人的稅收遵從成本,改善稅收征管環(huán)境,形成良好的稅收征納關系。而且,良好的納稅服務,本身就是公共服務型政府建設的內(nèi)容之一。 稅務機關主動簡政放權(quán),既做“減法”,又做“加法”,值得肯定?!皽p法”是減掉不該做的事,更是減掉稅務機關手中的權(quán)力。僅憑這點,就值得贊賞?!凹臃ā笔窃黾釉撟龅氖拢言撟龅氖伦龅酶?。這也是一種稅務機關自我施壓行為,同樣值得點贊?!皽p法”讓“加法”更有落實的可能。眼下,稅務機關仍要再接再厲,進一步研究還有哪些“減法”可做,有哪些“加法”要做,并將權(quán)力清單公之于眾,在陽光下,把納稅服務工作做得更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