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離職時最為關心的就是工資、社保、公積金、人事檔案和補償金賠償金,在《離職時公司是否有義務一次性結清工資》一文中本人就離職時的工資問題進行了分析,小亦法律工作室今天會就離職時的社保公積金問題進行分析。 一、用人單位有義務在勞動者離職時為其辦理社保公積金的轉出手續(xù)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根據(jù)該條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有義務自勞動者離職之日起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社保的轉出。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第二款規(guī)定:“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并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托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xù)。” 《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規(guī)定》第六條的規(guī)定:“職工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即被新單位錄用的,原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到新單位。職工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尚未被新單位錄用的,原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封存管理;職工被新單位錄用后,新單位應當自錄用之日起三十日內,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啟封和轉移手續(xù)。單位不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封存、啟封等手續(xù),職工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向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督促辦理,經(jīng)督促單位在十日內仍不辦理的,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二十日內予以辦理。”根據(jù)前述規(guī)定,原用人單位有義務在與勞動者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勞動者辦理公積金的轉移或封存手續(xù)。 辦理社保公積金轉出后,由新的用人單位接續(xù)繳納,如果暫時未找到新的用人單位,未免社保公積金中斷,勞動者可以找中介公司按最低標準進行繳納。若不及時辦理社保公積金的轉出,會影響勞動者社保公積金的繳納,因為自離職的次月起用人單位不再給離職勞動者繳納社保公積金,可能會出現(xiàn)斷繳的情形。 二、社保斷繳的影響 在上海,社保斷繳主要有如下影響: 1、醫(yī)保斷繳,當年不能享受醫(yī)保待遇,需要連續(xù)交6個月才能恢復。醫(yī)??ㄖ械馁Y金不會清零,只會凍結,重新繳費后,次月就可以恢復使用。 2、參加生育保險(含中斷繳費后,再接續(xù)生育保險)并連續(xù)繳費滿6個月以上,方可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3、失業(yè)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jīng)按照規(guī)定繳納失業(yè)保險費滿一年。除繳納年限外,申領失業(yè)保險還需滿足以下2個條件: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yè);已辦理失業(yè)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4、申請公積金貸款,公積金必須連續(xù)繳滿六個月且處于繳存狀態(tài)才行。如果是斷繳一個月之后第二個月補上的話,是不影響的。 5、上海最新購房政策規(guī)定:提高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房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保的年限,自購房之日起計算的前3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2年以上,調整為自購房之日前連續(xù)繳納滿5年及以上。補繳的不予認可。 6、辦理落戶,居住證,子女上學,購車等方面都要求社保正常繳納時間。 三、離職時發(fā)現(xiàn)公司未繳或少繳社保公積金的救濟措施 經(jīng)常接到一些咨詢稱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了繳納社保與公積金,可離職時才發(fā)現(xiàn)單位沒有繳納或者少繳,而每月單位卻從自己的工資中將個人應繳部分已經(jīng)扣繳,問人事部門同事,回答說你沒有明確說要繳啊。還有些勞動者雖然在入職時被告知單位是繳納五險一金的,由于平時不關心,直到離職時才發(fā)現(xiàn)單位給其按照最低基數(shù)在繳納。關于社保公積金勞動者在入職時與人事溝通好,并在勞動合同中加以明確,入職后要及時查看賬戶繳費情況。萬一發(fā)生公司未繳或未繳足社保公積金時該怎么辦呢? 首先,即使勞動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社保與公積金的繳納義務,用人單位也應當為勞動者繳納并代扣社保與公積金,因為此項義務是法定義務。 其次,單位未繳的要求補繳,根據(jù)政策若無法全部補繳的要求單位進行賠償,少繳的也可以要求進行賠償。若與單位協(xié)商不成,可以向勞動監(jiān)察部門反映或申請勞動仲裁。 根據(jù)《勞動保障監(jiān)察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向社會保險經(jīng)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shù)額時,瞞報工資總額或者職工人數(shù)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處瞞報工資數(shù)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p> 四、社保轉移僵局的處理 社保一般情況下是由社保經(jīng)辦機構與用人單位之間直接發(fā)生關系,轉移社保也是由用人單位辦理。如果勞動者離職時發(fā)現(xiàn)用人單位欠繳社保,社保經(jīng)辦機構要求用人單位先結清欠繳的所有款項后其名下員工才可以轉移社保,社保未轉出,新的用人單位無法繳入,此時就出現(xiàn)了社保轉移的僵局。此前編者就此種情況專門咨詢過上海某社保中心工作人員,獲得的答復是只能原單位結清欠款,否則無法轉出。這樣的回答無疑是將勞動者限入兩難的境地,原用人單位不再給繳納社保,無法轉出,新的用人單位也繳不進,尤其是在上海這樣的城市,買房購車都要求社保續(xù)繳,一旦斷繳無疑給生活帶來諸多不利。若發(fā)生此種情況,建議勞動者向勞動監(jiān)察部門反映的同時咨詢社保中心,看是否能先將社保轉出以便于新用人單位繳入,對于少繳或未繳的繼續(xù)要求用人單位賠償。 附:上海市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一覽表 上海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地址:上海市安遠路45號2號樓 郵編:200041 電話:021-62779193 立案時間:周一至周四,9:00-11:00/13:30-16:00 上海市黃浦區(q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地址:上海市車站支路87號 郵編:200011 電話:021-63163830 立案受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 上海市徐匯區(q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地址:上海市凱旋路1700號(近虹橋路) 郵編:200030 電話:021-54217109 立案地址:虹橋路432號(近徐虹北路) 長寧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地址:上海市威寧路410號 郵編:200336 電話:021-62298713 立案受理時間:周一至周四(僅上午8:45-11:15)其他時間不立案。 上海市靜安區(q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地址:上海市武寧南路323號 郵編:200042 電話:021-62311216 立案受理時間:僅周一、周三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其他時間不立案。 上海市普陀區(q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地址:上海市志丹路8號二樓 郵編:200065 電話:021-66111905 立案受理時間:周一至周四(9:00-11:30/14:00-16:30) 周五(上午9:00-11:30,周五下午不立案) 上海市浦東新區(qū)勞動爭議仲裁院 地址:上海市云山路1080弄1號 郵編:200136 電話:021-50755200*6101、6102 立案受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不立案) 川沙派出庭:新川路484號,021-68397062 上海市閘北區(q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地址:上海市柳營路291號 郵編:200072 電話:021-56906151 立案時間:周一至周四(上午8:45-11:15、下午13:30-16:30) 上海市虹口區(q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地址:上海市祥德路468號(近曲陽路) 郵編:200081 電話:021-65219167 立案受理時間:僅周一、周三(9:00-11:30/13:30-16:30) 上海市楊浦區(q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地址:上海市長陽路2467號22號樓(近隆昌路) 郵編:200090 電話:021-65812155 上海市閔行區(qū)勞動爭議仲裁院 地址:上海市閔行區(qū)中春路7001號明谷科技園B棟一、二層 郵編:201101 電話:021-52271633 接待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1:00/13:00-16:00) 上海市寶山區(q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地址:上海市友誼支路79號 郵編:201900 電話:021-56108351 立案受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不立案【須調解前置】 上海市嘉定區(q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地址:上海市嘉定金沙路28號 郵編:201800 電話:021-59529012 立案受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不立案 上海市金山區(q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地址:上海市金山區(qū)龍山路555號東樓C區(qū)212 郵編:200540 電話:021-57922304 上海市松江區(q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地址:上海市松江區(qū)榮樂東路2378號(開庭所在地) 郵編:201613 電話:021-67848555 備注信息: 松江區(qū)勞動仲裁立案和開庭在不同的地方,立案在人民北路73弄(市民中心) 上海市青浦區(q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地址:上海市青浦區(qū)北青公路9078號 郵編:201707 電話:021-39295277 上海市奉賢區(q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地址:上海市南橋鎮(zhèn)環(huán)城西路451號3樓 郵編:201400 電話:021-67198173 立案受理時間:周一至周四(9:00-11:00/13:30-16:30)周五不立案。 【須調解前置】 上海市崇明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地址:上海市崇明東門路178號2樓 郵編:202150 電話:021-69693336 立案受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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