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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居:清華簡《系年》1~4章解析 | 中國先秦史

       先秦子居 2016-06-26

      清華簡《系年》1~4章解析

      子居

       

      http://www./admin/list.asp?id=5182

      清華大學(xué)簡帛研究  2012年1月6日

       

        近日,蒙多位友人的厚誼,得見《清華大學(xué)藏戰(zhàn)國竹簡(貳)》一書,甚是感謝。其時正逢假期,故得以仔細(xì)閱讀,在閱讀的過程中,間或有一二心得,但不知皆成立與否,多有躊躇,故草成此文,以冀得博雅學(xué)者指正。

       

      第一章

      昔周武王監(jiān)觀商王之不恭上帝,禋祀不寅,乃作帝籍,以登祀上帝天神,名之曰千畝,以克反商邑,敷政天下,至于厲王,厲王大虐于周,卿士、諸正、萬民弗忍于厥心,乃歸厲王于彘,共伯和立十又四年。厲王生宣王,宣王即位,共伯和歸于宗。宣王是始棄帝籍弗畋,立卅又九年,戎乃大敗周師于千畝。

      整理者在《系年》的說明部分指出“原無篇題,因篇中多有紀(jì)年,文字體例與若干內(nèi)容又近似西晉汲冢出土的《竹書紀(jì)年》,故擬題為《系年》”,但閱讀了《系年》全篇之后,此篇的文風(fēng)給筆者的印象則與《竹書紀(jì)年》有相當(dāng)?shù)牟町?,而是與《左傳》、《國語》頗相類似,乃至于若干詞匯、文句都幾乎全同?!蹲髠鳌分须m以事系年,然早有前輩學(xué)者指出很多事件素材本是首尾完整,只是被《左傳》的編者割裂后置于各相關(guān)年代之下[①]。現(xiàn)在,若將《國語》、《左傳》中的大段人物對話刪除,而僅閱讀事件過程的話,不難看出其與《系年》的相似性。如《國語·周語上》:“昔我先王世后稷,以服事虞、夏。及夏之衰也,棄稷不務(wù),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竄于戎、狄之間,……至于武王,昭前之光明而加之以慈和,事神保民,莫弗欣喜。商王帝辛,大惡于民。庶民不忍,欣戴武王,以致戎于商牧。”一段的敘事風(fēng)格就與《系年》第一章頗有類似之處。

      監(jiān)觀,整理者言:“監(jiān),《詩·節(jié)南山》傳:‘視也?!?/span>”監(jiān)觀又可見于《銀雀山漢簡·陰陽之十二》:“帝令司德,監(jiān)觀于下。”和《詩經(jīng)·大雅·皇矣》:“皇矣上帝,臨下有赫。監(jiān)觀四方,求民之莫。

      寅,整理者言:“《爾雅·釋詁》:‘敬也?!瓕懛ㄒ嘁姂?zhàn)國齊器陳侯因資敦(《殷周金文集成》四六四九)。”所言甚是,該字寫法與楚文字明顯有異,下文“登”字又與《汗簡》登王庶子碑同,說明《系年》原始材料中存在著并非出于楚人之手的部分。

      千畝,《說文·耒部》:“耤,帝耤千畝也。古者使民如借,故謂之耤。”《呂氏春秋·孟春紀(jì)》:“是月也,天子乃以元日祈谷于上帝。乃擇元辰,天子親載耒耜,措之參于保介之御間,率三公、九卿、諸侯、大夫躬耕帝籍田。”高誘注:“天子籍田千畝,以供上帝之粢盛,故曰帝籍。”此千畝,后世多考在山西岳陽縣,今安澤縣地[②],所論皆誤。千畝實即晉之新田[③],《左傳·成公六年》所謂“夏四月丁丑,晉遷于新田”者,今山西省侯馬市。

      整理者已指出“以克反商邑”即顛覆商的統(tǒng)治,并提到“商邑”見于《尚書》的《牧誓》、《酒誥》及金文逘簋。這里還可以補(bǔ)充《尚書·立政》:“其在商邑,用協(xié)于厥邑。”《詩經(jīng)·商頌·殷武》:“商邑翼翼,四方之極。”《逸周書·克殷》:“殷末孫受,德迷先成湯之明,侮滅神祗不祀,昏暴商邑百姓,其章顯聞于昊天上帝。”《逸周書·度邑》:“王乃升汾之阜,以望商邑。”等內(nèi)容,凡此皆不出《詩》、《書》與金文,說明清華簡《系年》首章的用詞特征不晚于春秋前期。

      大虐,又見《尚書·盤庚》:“殷降大虐,先王不懷厥攸作,視民利用遷。

      諸正,又見《逸周書·嘗麥》:“欽之哉!諸正,敬功爾頌。”即西周之諸尹,金文習(xí)見,如《令簋》銘文:“眔卿事寮、眔諸尹、眔里君、眔百工、眔諸侯。

      不忍。整理者引《左傳·昭公二十六年》:“至于厲王,王心戾虐,萬民弗忍,居王于彘。諸侯釋位,以間王政。”來與《系年》對照,這正印證了前文所說《系年》的行文與《左傳》頗相類似的情況。

      彘,原字作[育攵],此從整理者讀。彘地在今山西霍縣東北?!秶Z·周語上》:“三年,乃流王于彘。”韋昭注:“彘,晉地,漢為縣,屬河?xùn)|,今曰永安。”《漢書·地理志》:“彘,霍大山在東,冀州山,周厲王所奔。”鑒于這個地點(diǎn)幾乎是西周在臨汾地區(qū)的最北端了,故流厲王于彘地一事恐頗有內(nèi)容。據(jù)《史記·秦本紀(jì)》:“周厲王無道,諸侯或叛之,西戎反王室,滅大駱犬丘之族。”可見反叛的主力是西戎,而此時正在申伯與大駱的“申駱重婚,西戎皆服[④]之后,大駱既滅,則有非子之孫秦仲這支登場,可見西戎之叛,似不能排除與秦仲的關(guān)系?!豆疟炯o(jì)年》:“厲王無道,戎狄寇掠,乃入犬丘,殺秦仲之族。王命伐戎,不克。”所指“秦仲之族”,自然即大駱后裔。而秦仲伐戎不克,恐也并非無由。由此再來回顧“流王于彘”,其地正在造父受封的趙城[⑤]以北,且厲王若欲回宗周,也必經(jīng)趙城,那么此事恐難說不是秦仲之意而把厲王交付造父后人拘押,雖然貌似整個事件中,出面的都是“國人”[⑥],于清華簡《系年》中,則記為“卿士、諸正、萬民弗忍于厥心”。

      共和之事,整理者言:“共和十四年,厲王死于彘,宣王即位,與《周本紀(jì)》合。”筆者在《清華簡〈楚居〉解析》一文的注中也提到:“今以《楚居》內(nèi)容論,若以周厲王在位三十七年而后奔彘論,則其在位時間內(nèi)要安排四代楚君的更迭,已經(jīng)是很緊張的事情了;若以厲王僅在位十幾年即奔彘的話,則前面需扣除熊渠的幾年,后面還需扣除熊勇的六年,那么其年數(shù),基本上就可以認(rèn)為完全沒有可能容納楚君四代人的更迭了。也就是說,若以《楚世家》和《楚居》所記楚君的年數(shù)論,周厲王必須是在位三十七年而后奔彘,共和也須是獨(dú)立紀(jì)年,才與楚君年數(shù)相合。”現(xiàn)在清華簡《系年》篇的內(nèi)容再次證明的這一情況。

      清華簡《系年》記述厲王生宣王在“共伯和立十又四年”句之后,整理者指出:“此指宣王為厲王之子,不是此時始生。”所言甚是。這一敘述方式說明,《系年》篇敘事并非是嚴(yán)格遵循時間先后順序的,《系年》下文諸章,也多有此種情況。

      整理者引《國語·周語上》:“三十九年,戰(zhàn)于千畝,王師敗績于姜氏之戎。”對應(yīng)《系年》中“立卅又九年,戎乃大敗周師于千畝”事,自是無異說。但整理者于此后言“據(jù)《詩·祈父》疏引孔晁云‘宣王不耕籍田,天怒民困,為戎所伐,戰(zhàn)于近郊’,在周都附近,與《左傳》桓公二年所述晉穆侯千畝之戰(zhàn)的千畝在今山西并非一地,參看楊伯峻《春秋左傳注》第九二頁(中華書局,1990年)。”此說恐有待商榷,所謂“戰(zhàn)于近郊”,乃是指戰(zhàn)于“郊地”,是指郊祀之地,將其理解為周都附近并不正確?!逗鬂h書·西羌傳》:“晉人敗北戎于汾隰,戎人滅姜侯之邑。”注言見《竹書紀(jì)年》,可見此戎是據(jù)有姜侯之地,所以才名為姜氏之戎[⑦]。又由晉人敗于汾隰,可知姜侯之邑鄰于汾隰。

      《左傳·桓公二年》:“初,晉穆侯之夫人姜氏,以條之役生太子。命之曰仇。其弟以千畝之戰(zhàn)生,命之曰成師。”是否即對應(yīng)宣王伐條戎、奔戎及此后戰(zhàn)于千畝之事,此點(diǎn)學(xué)者的研究互有不同,持當(dāng)對應(yīng)者與不當(dāng)對應(yīng)者皆有。筆者以為,二者對應(yīng)的可能性還是非常高的。若從這個角度出發(fā),則與此相應(yīng),晉國世系中,當(dāng)將晉文侯的年世減少并把此前諸晉君在位之年整體下移。這樣調(diào)整之后,晉穆侯之卒年,也就是驪山之亂的當(dāng)年,此點(diǎn)亦恐并非僅是巧合[⑧]。

      前文已言千畝即新田,因此千畝之戰(zhàn),就是王師于新田攻姜氏之戎的戰(zhàn)役。這也就意味著,周宣王的不籍千畝,蓋是戎禍之故。周宣王初年,厲王之亂方歇,晉西南各地多有諸戎散居,周宣王若欲籍千畝,則必須有相當(dāng)?shù)谋ο绕蕉ǜ鞯夭庞锌赡埽P(guān)于這一點(diǎn),《國語》所載虢文公的諫語中可以說并沒有給予真實反映。聯(lián)系到驪山之亂中,虢是站在幽王及其弟余臣一方,晉、申則是站在平王一方,則回顧虢文公對周宣王的諫語,與其說是其對舊禮制的維護(hù),毋寧認(rèn)為其背后是虢與晉、申之間的利益沖突使然。其所反映的事件本質(zhì),即是西周末年統(tǒng)治方式與社會發(fā)展嚴(yán)重脫節(jié)后,王臣的奢靡專利、橫征暴斂,與地方諸侯的反抗及勢力擴(kuò)張,此二者間的沖突。

       

      第二章

      周幽王取妻于西申,生平王,王又取褒人之女,是褒姒,生伯盤。褒姒嬖于王,王與伯盤逐平王,平王走西申。幽王起師圍平王于西申,申人弗畀,曾人乃降西戎,以攻幽王,幽王及伯盤乃滅,周乃亡。邦君、諸正乃立幽王之弟余臣于虢,是攜惠王。立廿又一年,晉文侯仇乃殺惠王于虢。周亡王九年,邦君、諸侯焉始不朝于周,晉文侯乃逆平王于少鄂,立之于京師。三年,乃東徙,止于成周,晉人焉始啟于京師,鄭武公亦征東方之諸侯。武公即世,莊公即位,莊公即世,昭公即位。其大夫高之渠彌殺昭公而立其弟子眉壽。齊襄公會諸侯于首止,殺子眉壽,車轘高之渠彌,改立厲公,鄭以始正。楚文王以啟于漢陽。

      西申,在今陜西西安市臨潼區(qū)新豐鎮(zhèn)地區(qū)?!兑葜軙ね鯐罚骸?span style="color:blue">西申以鳳鳥。”《后漢書·安帝紀(jì)》:“新豐上言鳳皇集西界亭。”注:“今新豐縣西南有鳳皇原,俗傳云即此時鳳皇所集之處也。”元代駱天驤《類編長安志》卷七:“鳳皇原,在臨潼縣東一十五里,后漢延光二年,鳳皇集新豐,即此原也,亦驪山之別麓。”在《山海經(jīng)·西次四經(jīng)》中有申山、上申山等山,在渭北洛川北岸,故推測在擁立平王后,與晉、鄭、秦的擴(kuò)張大致同時,西申也曾沿陜西洛河開疆?dāng)U土,北至白於山等地區(qū)。

      此章的“生”字字形特殊,迥異于楚文字,說明清華簡《系年》早期諸章有非楚來源,此點(diǎn)與前文所述類似。

      褒,原字作“孚”,整理者讀為褒,此從?!秶Z·鄭語》言:“褒人褒姁有獄,而以為入于王,王遂置之,而嬖是女也,使至于為后,而生伯服。”韋昭注:“以邪辟取愛曰嬖。”晁福林先生在《論平王東遷》一文中已指出伯盤年長于平王[⑨],當(dāng)周幽王圍西申于驪山時,伯盤已成年,故亦隨軍出征。而平王此時則年紀(jì)尚幼,奔西申之事,自是申后所為,此后的種種決策,乃至驪山下的大逆轉(zhuǎn),則自然皆出于申侯之謀。

      由諸書可見,圍平王于西申之事即在驪山地區(qū),如《呂氏春秋·疑似》:“幽王之身乃死于麗山之下,為天下笑。”《左傳·昭公二十六年》:“至于幽王,天不吊周,王昏不若,用愆厥位。”孔穎達(dá)疏:“《魯語》云:‘幽王滅于戲?!瘧?,驪山之北水名也。皇甫謐云,今京兆新豐東二十里戲亭是也。”戲水,今名戲河,發(fā)源于臨潼區(qū)仁宗鄉(xiāng)仁宗村,于新豐鎮(zhèn)胡家窯村入渭河。此亦可證前文所言西申即在臨潼區(qū)新豐鎮(zhèn)地區(qū)。

      申人弗畀”之說,全同于《國語·鄭語》,印證了前文提到的《系年》此篇文風(fēng)與《左傳》、《國語》頗相類似之說。并且,筆者在《先秦文獻(xiàn)分期分域研究之一虛詞篇》中也曾提到:“《國語》一書……其中《鄭語》最為早出,由詞匯方面的統(tǒng)計結(jié)果可以看出,各戰(zhàn)國詞匯全都皆僅一見,并且分布零散,故很可能是戰(zhàn)國時期潤色的結(jié)果。以淵源論,《鄭語》很可能是繼承自《左傳》中提到過的《鄭書》系統(tǒng)。[⑩]現(xiàn)在看大致成文于春秋前期的清華簡《系年》的第二章,不惟驪山之亂部分的詞句雷同,且所述內(nèi)容幾乎完全一致,正說明《國語·鄭語》部分有相當(dāng)早的淵源,只是在其基礎(chǔ)上略有鋪陳而已。

      降于西戎的曾人,又見于《國語》,以前學(xué)者即多有討論,然終莫能定其為誰。筆者以為,此曾人很可能就是秦人。曾可通秦[11],且真部與蒸部相通之例,《古字通假會典》中多達(dá)十余例,說明二者在早期的語音關(guān)系是相當(dāng)密切的。秦之先人本為伯夷之后,居于中原。其后有費(fèi)昌,為成湯御,當(dāng)夏桀之時。其后有仲衍,為太戊御。其后有戎胥軒之子中潏,保西垂。據(jù)《國語·鄭語》:“申、繒、西戎方強(qiáng),王室方騷,將以縱欲,不亦難乎?王欲殺太子以成伯服,必求之申,申人弗畀,必伐之。若伐申,而繒與西戎會以伐周,周不守矣!繒于西戎方將德申,申、呂方強(qiáng),其隩愛太子亦必可知也,王師若在,其救之亦必然矣。王心怒矣,虢公從矣,凡周存亡,不三稔矣。”《國語·晉語一》:“申人、鄫人召西戎以伐周。周于是乎亡。”將其與《史記·秦本紀(jì)》:“申侯乃言孝王曰:‘昔我先酈山之女,為戎胥軒妻,生中潏,以親故歸周,保西垂,西垂以其故和睦。今我復(fù)與大駱妻,生適子成。申駱重婚,西戎皆服,所以為王。王其圖之?!谑切⑼踉唬骸舨铻樗粗餍?,畜多息,故有土,賜姓嬴。今其后世亦為朕息馬,朕其分土為附庸?!刂?,使復(fù)續(xù)嬴氏祀,號曰秦嬴。亦不廢申侯之女子為駱適者,以和西戎。”對觀,即不難看出,前者稱“申、繒、西戎方強(qiáng)”、“繒于西戎方將德申”,后者稱“申駱重婚,西戎皆服”??梢姰?dāng)時與申、西戎并強(qiáng)于西土的,顯然就是秦人。在驪山之亂以前,秦人只有西垂大夫之職,而當(dāng)驪山之亂以后,則一躍而成為與鄭伯并稱的秦伯,獨(dú)霸于西土;清華簡《系年》中的曾人則除了一叛之外,至周平王時即再未有聞?!妒酚洝で乇炯o(jì)》又稱“西戎犬戎與申侯伐周,殺幽王酈山下。而秦襄公將兵救周,戰(zhàn)甚力,有功。”其本所欲救者,是幽王抑或平王,亦頗語焉不詳,凡此皆非常之處。所以,將這些材料對觀可知,與申及西戎并稱的《鄭語》之繒、《晉語》之鄫、《系年》之曾,很可能即是秦人。蓋關(guān)于驪山之亂的記錄,唯載于周史,而在周室這唯一的記錄中,把此事中的秦人記為了曾人,其后各國春秋史記故說,就都因循未改,所以才有了現(xiàn)在看到的狀況。

      前文已述,秦人自秦仲之時,似即已插手周室廢立,而由清華簡《系年》來看,“曾人乃降西戎,以攻幽王,幽王及伯盤乃滅,周乃亡。”則秦人很可能更是成為了幽王與平王對抗過程中的決定性扭轉(zhuǎn)力量。秦人所降的西戎,也即西土之戎的泛稱,其主體就是犬戎。犬戎為西申所招,文獻(xiàn)多稱周幽王為犬戎所殺,而非死于西申及平王之手,此點(diǎn)是史實抑或諱言,今恐已不可得考。然此事前后,秦人的大活躍,則是顯而易見的。申侯于西周末期的政局運(yùn)籌,亦可謂一望即知。

      《左傳·昭公二十六年》:“至于幽王,天不吊周,王昏不若,用愆厥位。攜王奸命,諸侯替之,而建王嗣,用遷郟鄏。”孔穎達(dá)疏:“《汲冢書紀(jì)年》云:平王奔西申,而立伯盤以為大子,與幽王俱死于戲。先是,申侯、魯侯及許文公立平王于申,以本大子,故稱天王。幽王既死,而虢公翰又立王子余臣于攜,周二王并立。二十一年,攜王為晉文公所殺。以本非適,故稱攜王。束晳云:案《左傳》攜王奸命,舊說攜王為伯服,伯服古文作伯盤,非攜王。伯服立為王積年,諸侯始廢之而立平王。其事或當(dāng)然。”晁福林先生《論平王東遷》一文據(jù)此認(rèn)為平王奔西申后即稱王,此點(diǎn)或不必然??追f達(dá)疏中所引《紀(jì)年》的“先是”一語,不見于《通鑒外紀(jì)》、《通志》等書所引的《紀(jì)年》,故當(dāng)非《紀(jì)年》本文。由文中有魯侯及許文公來推測,也不當(dāng)是幽王死前之事。魯國歷來為因循舊禮之邦,又與許國皆遠(yuǎn)在千里之外,顯然幾乎沒有可能在幽王尚在世之時,冒天下之大不韙而趕赴新豐另立平王。至于蒙文通先生推測魯侯為曾侯之誤,既然無版本依據(jù),則顯然也是不可信從的。申、呂、齊、許皆姜姓,晉文侯之母為姜姓,晉文侯之妻亦為姜姓,鄭武公夫人為申侯之女武姜,魯國也多娶于姜姓,故在幽王死后皆從申侯而立平王,這一點(diǎn)并無可疑。

      此章中的“邦君、諸侯”指虢公等人,幽王與伯盤既死,“周乃亡”說明幽王之弟余臣得虢公之助而立于虢是幽王被殺之后很久的事,其間周無王九年。顯然,若是幽王方死,周平王或幽王之弟余臣即得立的話,那就不能說是“周乃亡”了。由此可知,“周乃亡”指的就是“周亡王九年”。其后平王即立,為表示周之天命不絕,故以周無王之始年為平王元年?;谕瑯拥木壒剩軘y惠王的元年,也是自周無王之始年起。整理者言“周亡王九年,應(yīng)指幽王滅后九年”,時間上是正確的[12]

      因為“邦君、諸侯焉始不朝周”的緣故,所以晉文侯在周平王成年時立周平王于京師,而虢公立幽王之弟余臣于虢。周攜惠王多得于諸侯,故諸侯多不朝于周平王。此點(diǎn)由周攜惠王謚為“惠”亦可見?!兑葜軙ぶu法》:“柔質(zhì)慈民曰惠,愛民好與曰惠。”故“惠”非惡謚,可證周攜惠王多得于諸侯。其后三年,一方面為避戎禍及異姓申侯等的控制,另一方面為接近中原諸國并構(gòu)成政治影響,故晉文侯將平王遷至成周,也是可以理解的。

      以理推測,若晉文侯殺攜惠王時,并未立周平王,則其殺攜惠王的行為是“弒君”。但若是已立周平王,則其殺攜惠王的行為是“討貳”。這也說明晉文侯立周平王當(dāng)是在殺攜惠王之前。前一章已經(jīng)說明,清華簡《系年》的敘述順序并非嚴(yán)格遵循時間順序。本章的敘事先后,再一次說明了這一點(diǎn)。

      劉國忠先生在《從清華簡〈系年〉看周平王東遷的相關(guān)史實》一文提出:“如果依據(jù)清華簡《系年》的記載,周王廷曾出現(xiàn)了‘亡王九年,邦君諸侯焉始不朝于周’的嚴(yán)重局面,按照整理報告的注解,‘周亡王九年’,慮指幽王減后九年。但是如果結(jié)合本段簡文的上下文,似乎更應(yīng)該理解為晉文侯殺攜惠王之後,周曾出現(xiàn)了長達(dá)9年的亡王狀況。如果這一記載屬實的話,那么在周幽王死後,先是出現(xiàn)了攜惠王的政權(quán),攜惠王被殺後,又過了9年的時間,太子宜臼才被晉文侯擁立為王,平王即位已經(jīng)是幽王辭世30年以後的事情了,如果這一記載可信的話,當(dāng)時可能并沒有出現(xiàn)‘周二王并立’的局面。[13]并引《左傳·僖公二十二年》:“初,平王之東遷也,辛有適伊川,見被發(fā)而祭于野者,曰:‘不及百年,此其戎乎!其禮先亡矣。’秋,秦、晉遷陸渾之戎于伊川。”段為據(jù),以為“魯僖公22年為公元前638年。按照《左傳》的這一敘述,周平王東遷的時候,辛有在伊川看到了一幕不遵循禮儀而祭祀的場景,于是斷言不到百年,這一地區(qū)將為戎人所有,因為其禮儀已經(jīng)預(yù)先消亡。結(jié)果,到了魯僖公22年亦即公元前638年的秋天,秦國和晉國把陸渾之戎遷到伊川,這一地區(qū)果然為戎人所有。如果平王東遷確實是在公元前737年左右,正好就應(yīng)驗了辛有的這個預(yù)言。[14]其說顯然不能成立,據(jù)《左傳》所記,辛有適伊川只能確定在平王東遷之不久,而不宜具體認(rèn)為就是平王東遷的當(dāng)年。又及,《左傳·僖公十一年》即已有“夏,揚(yáng)、拒、泉、皋、伊、洛之戎同伐京師”的記載,可見伊川為戎人所居,亦不始自僖公二十二年。再看《左傳·昭公九年》所記:“先王居檮杌于四裔,以御螭魅,故允姓之奸,居于瓜州,伯父惠公歸自秦,而誘以來,使逼我諸姬,入我郊甸,則戎焉取之。戎有中國,誰之咎也?后稷封殖天下,今戎制之,不亦難乎?伯父圖之。我在伯父,猶衣服之有冠冕,木水之有本原,民人之有謀主也。伯父若裂冠毀冕,拔本塞原,專棄謀主,雖戎狄其何有余一人?”則是以戎居中國為晉惠公時(雖然事實上中國本即是戎之故居),那么由此上溯百年,正為周平王二十一年。因此可知,《左傳·僖公二十二年》所記,不過是將收集到的材料隨文編入而已,明顯不能據(jù)此認(rèn)為“平王東遷確實是在公元前737年左右”。

      少鄂,整理者言:“疑即《左傳》隱公六年之晉地鄂,在今山西鄉(xiāng)寧。”所說或是。

      京師,整理者言:“《公羊傳》桓公九年》:‘京師者何?天子之居也?!颂幃?dāng)指宗周。”所說是,晉文侯立平王之京師,即宗周。平王既東遷之后,“晉人焉始啟于京師”的“京師”,就是成周了?!稘h書·地理志》:“昔周公營洛邑,以為在于土中,諸侯蕃屏四方,故立京師。”《白虎通·京師》曰:“京師者,何謂也?千里之邑號也。京,大也;師,眾也。天子所居,故以大眾言之,明諸侯,法日月之徑千里?!洞呵飩鳌吩唬骸┰惶熳又右?。’《王制》曰:‘天子之田方千里’。或曰:夏曰夏邑,殷曰商邑,周曰京師?!渡袝吩唬骸矢钕囊??!^桀也?!谏桃亍!^殷也。

      晉文侯擁立周平王事,又可見于《尚書·文侯之命》,而晉人“啟于京師”事,則由春秋以來晉國的擴(kuò)張形勢可以看出?!蹲髠鳌は骞拍辍罚骸?span style="color:blue">虞、虢、焦、滑、霍、揚(yáng)、韓、魏,皆姬姓也,晉是以大。若非侵小,將何所取?武、獻(xiàn)以下,兼國多矣,誰得治之?”自晉文侯以下,晉人所滅韓、荀、賈、楊、焦、耿、霍、魏、虢、虞諸國,無一是位于絳、洛一線者,唯有晉獻(xiàn)公太子申生所伐的東山皋落氏的地望,諸說中有據(jù)《水經(jīng)注》而言在垣曲皋落鎮(zhèn)一說[15],然亦不可確論??梢姳藭r絳、洛一線必已是久為晉人控制,此亦可證“晉人焉始啟于京師”就是始于周平王“東徙,止于成周”時。

      董珊先生在《讀清華簡〈系年〉》文中提出:“‘京師’就是《禮記·檀弓下》‘是全要領(lǐng)以從先大夫于九京也’之‘九京’?!?/span>[16]……“珊案:自鄭玄、陸德明至孔穎達(dá)之注全誤,‘九京’不誤。《水經(jīng)注·汾水》‘又南過大陵縣東?!┝昕h故城北,王莽更名曰致城矣,于春秋爲(wèi)九原之地也。故《國語》曰:趙文子與叔向游于九原,……。其故京尚存。漢興,增陵于其下,故曰京陵焉?!说貞?zhàn)國稱平陶,即今之山西平遙。[17]此說明顯是不能成立的。山西平遙地在河南洛陽的正北方,若平遙是《系年》所記“京師”的話,由此地自然是沒有辦法“乃東徒,止于成周”的,而周平王由京師至洛邑是東遷,此點(diǎn)不惟清華簡《系年》所記明確,且傳世文獻(xiàn)也往往如此說,如:

      《左傳·隱公六年》:“我周之東遷,晉、鄭焉依。

      《左傳·僖公二十二年》:“初,平王之東遷也,辛有適伊川。

      《左傳·襄公七年》:“昔平王東遷,吾七姓從王。

      《國語·周語上》:“十一年,幽王乃滅,周乃東遷。

      《呂氏春秋·疑似》“此褒姒之所用死,而平王所以東徙也。

        可見周平王之遷必是東遷,言平遙為京師與此不合。且先秦所言“京師”皆周君王之都,自然是不能僅因為“九京”也有“京”字即作聯(lián)想的。

      征,原字作“政”,整理者言:“‘政’與‘正’通,訓(xùn)為‘長’,此云鄭武公為東方諸侯之長。”所說或可商,此文前為晉人啟土之事,后為楚人啟土之事,則所言鄭武公事,亦當(dāng)為拓疆啟土之事。且鄭武公謚號為“武”,自是武功顯著的緣故,所以《系年》此處的“政”字或當(dāng)讀為“征”[18],“鄭武公亦征東方之諸侯”事可參看《韓非子·說難》:“鄭武公欲伐胡,先以其女妻胡君,因問于群臣:‘吾欲用兵,誰可伐者?’大夫關(guān)其思曰:‘胡可伐?!涔局T唬骸?,兄弟之國也,子言伐之何也?’胡君聞之,以鄭為親己,遂不備鄭,鄭人襲胡,取之。”及鄭玄《詩譜·鄭譜》:“其子武公與晉文侯定平王于東都王城,卒取史伯所云十邑之地。

      齊襄公改立厲公事,見《左傳·桓公十七年》:“初,鄭伯將以高渠彌為卿,昭公惡之,固諫,不聽。昭公立,懼其殺己也,辛卯,弒昭公而立公子亹。君子謂昭公知所惡矣。公子達(dá)曰:‘高伯其為戮乎!復(fù)惡已甚矣?!?/span>”及《左傳·桓公十八年》:“秋,齊侯師于首止,子亹會之,高渠彌相。七月戊戌,齊人殺子亹,而轘高渠彌。祭仲逆鄭子于陳而立之。是行也,祭仲知之,故稱疾不往。”杜預(yù)注:“車裂曰轘。”《系年》所記與《左傳》同,而《史記》以為高渠彌亡歸,則恐是傳聞的訛誤。

      又據(jù)《春秋·桓公十五年》:“冬十有一月,公會宋公、衛(wèi)侯、陳侯于袲,伐鄭。”《左傳·桓公十五年》:“冬,會于袲,謀伐鄭,將納厲公也。弗克而還。”《公羊傳·桓公十五年》:“冬十有一月,公會齊侯、宋公、衛(wèi)侯、陳侯于侈,伐鄭。”《說文·衣部》:“袳,衣張也。從衣多聲?!洞呵飩鳌吩唬汗珪R侯于袳。”可見袲之會本有齊侯,且意在納厲公,今《左傳》文有脫誤?!妒酚洝む嵤兰摇罚骸?span style="color:blue">子亹元年七月,齊襄公會諸侯于首止,鄭子亹往會,高渠彌相,從,祭仲稱疾不行。所以然者,子亹自齊襄公為公子之時,嘗會斗,相仇,及會諸侯,祭仲請子亹無行。子亹曰:‘齊強(qiáng),而厲公居櫟,即不往,是率諸侯伐我,內(nèi)厲公。我不如往,往何遽必辱,且又何至是!’卒行。于是祭仲恐齊并殺之,故稱疾。子亹至,不謝齊侯,齊侯怒,遂伏甲而殺子亹。高渠彌亡歸,歸與祭仲謀,召子亹弟公子嬰于陳而立之,是為鄭子。”說明首止之會后齊襄公或即立鄭厲公于櫟,但并未護(hù)送其歸鄭?!蹲髠鳌でf公十四年》:“鄭厲公自櫟侵鄭,及大陵,獲傅瑕。傅瑕曰:‘茍舍我,吾請納君?!c之盟而赦之。六月甲子,傅瑕殺鄭子及其二子,而納厲公。初,內(nèi)蛇與外蛇斗于鄭南門中,內(nèi)蛇死。六年而厲公入。”可見鄭厲公最終成功歸鄭已是齊桓公時事,而清華簡《系年》此章僅記至“齊襄公會諸侯于首止,殺子眉壽,車轘高之渠彌,改立厲公,鄭以始正”,說明本章原記錄者很可能并不知道齊襄公立鄭厲公之后的史事,這也說明下句“楚文王以啟漢陽”當(dāng)是后人補(bǔ)入,因此本章的成文時間下限可以推測是在公元前694年后不久。

      筆者在《清華簡〈楚居〉解析》中曾提到:“楚文王所伐滅的諸國,大致分布于楚之西北至楚之東這個范圍,若與《楚居》篇中的楚文王徙居過程相對應(yīng)的話,那么就是居疆郢時滅鄖、羅,居樊郢時滅申、息、繒、應(yīng)、鄧,居為郢時滅厲、貳、蓼、州,然后還居大郢。[19]其中和《系年》所記“啟漢陽”相應(yīng)的關(guān)鍵事件,主要即是楚文王居樊郢、為郢階段。

       

      第三章

      周武王既克殷,乃設(shè)三監(jiān)于殷。武王陟,商邑興反,殺三監(jiān)而立錄子耿。成王踐伐商邑,殺錄子耿,飛廉東逃于商蓋氏,成王伐商蓋,殺飛廉,西遷商蓋之民于邾吾,以御奴且之戎,是秦之先,世作周圉。周室既卑,平王東遷,止于成周。秦仲焉東居周地,以守周之墳?zāi)?,秦以始大?/span>

      此章以三監(jiān)為商人所殺,與故說大為不同。李學(xué)勤先生于《清華簡〈系年〉及有關(guān)古史問題》文中言“商邑叛亂‘殺三監(jiān)’,當(dāng)然不是殺了三叔,所指大約是參預(yù)監(jiān)管的周人官吏軍士。”雖可調(diào)和與先秦傳世文獻(xiàn)記載中差異,但何以殺“監(jiān)管的周人官吏軍士”可以說是殺三監(jiān),此點(diǎn)恐頗不易理解。筆者認(rèn)為,此章之所以記三監(jiān)為商人所殺,不排除是諱言的可能。

      踐,原釋作“屎”,陳劍先生指出當(dāng)讀為“踐”,所說是,此從。

      《水經(jīng)注·汾水》:“汾水又南與彘水合,水出東北太岳山,《禹貢》所謂岳陽也。即霍太山矣。上有飛廉墓,飛廉以善走事紂,惡來多力見知。周武王伐紂,兼殺惡來。飛廉先為紂使北方,還無所報,乃壇于霍太山而致命焉。得石棺,銘曰:帝令處父,不與殷亂,賜汝石棺以葬。死,遂以葬焉。”造父為飛廉之后,封趙城,今山西洪洞縣趙城鎮(zhèn)。趙城于漢為彘縣地,于隋為霍邑縣地,故霍太山有飛廉墓,即是因其后人居趙城的緣故,而實際上飛廉恐是葬于泰山。此后,周厲王即被流于彘,相當(dāng)于交付給造父后人,可見其事與秦也頗有關(guān)系。

      關(guān)于“邾圄”,李學(xué)勤先生在《清華簡關(guān)于秦人始源的重要發(fā)現(xiàn)》文中言:“‘邾吾’即是《尚書·禹貢》雍州的‘朱圉’,《漢書·地理志》天水郡冀縣的‘朱圄’,在冀縣南梧中聚,可確定在今甘肅甘谷縣西南。”以“邾圄”即《禹貢》之“朱圉”,所說當(dāng)是,然以《漢書·地理志》等書的記載證秦之先所遷“邾圄”地在今甘肅甘谷縣西南,則恐有待商榷。李零先生在《〈史記〉中所見秦早期都邑葬地》[20]文中曾指出秦憲公、出子所葬之“衙”或與寶雞市渭河南岸發(fā)現(xiàn)的西周[弓魚]伯墓有關(guān),所說頗為可能。與秦人有關(guān)的“朱圉”、“秦亭”等地名西移至甘肅,當(dāng)是《秦本紀(jì)》所記:“(秦武公)十年,伐邽、冀戎,初縣之。”前后的事情,此前西遷的秦先人封地,應(yīng)主要不出西周邦畿千里的范圍,也就是說,大致不會西出今陜西省境[21]。因此,李零先生所說的西周[弓魚]伯之地很可能就是秦之先所遷之“邾圄”。

      《系年》此章溯秦之源。關(guān)于秦人族源及都邑問題,劉明科先生在《秦族源及早期都邑、葬地歧說集舉》及《秦族源及早期都邑、葬地歧說集舉續(xù)說》二文中所列甚詳,頗可參考,今試于此基礎(chǔ)上再略做論述如下。

      《史記·秦本紀(jì)》稱:“大駱生非子。以造父之寵,皆蒙趙城,姓趙氏。非子居犬丘,好馬及畜,善養(yǎng)息之。犬丘人言之周孝王,孝王召使主馬于汧渭之間,馬大蕃息。孝王欲以為大駱適嗣。申侯之女為大駱妻,生子成為適。申侯乃言孝王曰:‘昔我先酈山之女,為戎胥軒妻,生中潏,以親故歸周,保西垂,西垂以其故和睦。今我復(fù)與大駱妻,生適子成。申駱重婚,西戎皆服,所以為王。王其圖之?!谑切⑼踉唬骸舨铻樗粗餍螅蠖嘞?,故有土,賜姓嬴。今其后世亦為朕息馬,朕其分土為附庸?!刂兀箯?fù)續(xù)嬴氏祀,號曰秦嬴。亦不廢申侯之女子為駱適者,以和西戎。”此秦邑當(dāng)在汧渭之間,而非《史記》注所言甘肅天水之秦亭。李零先生在《〈史記〉中所見秦早期都邑葬地》[22]一文中已正確指出秦邑在汧渭之會。繼之,劉明科、高次若先生《關(guān)于千渭之會都邑及其相關(guān)問題》[23]文將秦邑確定在了古陳倉城,所論皆是。此前非子所居的犬丘,舊注皆指在漢代槐里,今興平市地區(qū)。而當(dāng)代學(xué)者則多因犬丘為周懿王所都的緣故,改指秦先人所居西垂為甘肅天水禮縣地區(qū)。實際上,秦仲受封西垂大夫之前,秦先人的身份不過是士,非子受封秦邑之前,則恐亦無邑。因此,受封秦邑之前非子的居于犬丘,顯然與周懿王都犬丘不存在任何矛盾或沖突之處。

      據(jù)《史記·秦本紀(jì)》:“秦仲立三年,周厲王無道,諸侯或叛之。西戎反王室,滅犬丘大駱之族。”可知,至此大駱之族絕。《史記·秦本紀(jì)》又載:“周宣王即位,乃以秦仲為大夫,誅西戎。西戎殺秦仲。秦仲立二十三年,死于戎。有子五人,其長者曰莊公。周宣王乃召莊公昆弟五人,與兵七千人,使伐西戎,破之。于是復(fù)予秦仲后,及其先大駱地犬丘并有之,為西垂大夫。”《毛詩序》曰:“秦仲始大,有車馬禮樂侍御之好也。”可知秦仲始受周封為西垂大夫。既然是為大夫,自是當(dāng)居于畿內(nèi),這也說明當(dāng)時秦先人不能遠(yuǎn)居甘肅?!豆疟局駮o(jì)年》載:“及宣王立,四年,使秦仲伐戎,為戎所殺。王乃召秦仲子莊公,與兵七千人,伐戎破之,由是少卻。”《水經(jīng)注·漾水》云:“秦莊公伐西戎,破之,周宣王與大駱犬丘之地,為西垂大夫。”周宣王居宗周,故以秦莊公為西垂大夫,與之大駱犬丘之地,仍然是今陜西興平市地區(qū)。

      《史記·秦本紀(jì)》載:“莊公居其故西犬丘,生子三人,其長男世父。世父曰:‘戎殺我大父仲,我非殺戎王則不敢入邑。’遂將擊戎,讓其弟襄公。襄公為太子。莊公立四十四年,卒,太子襄公代立。襄公元年,以女弟繆嬴為豐王妻。襄公二年,戎圍犬丘,世父擊之,為戎人所虜。歲余,復(fù)歸世父。”可見秦襄公二年時,秦人迫于犬戎的攻擊壓力,失去犬丘之地而不得不西遷?!妒酚浾x》引《括地志》云:“故汧城在隴州汧源縣東南三里。《帝王世紀(jì)》云秦襄公二年徙都汧,即此城。”汧城在今陜西隴縣東南鄉(xiāng)鄭家溝原。

      《史記·秦本紀(jì)》:“周避犬戎難,東徙洛邑,襄公以兵送周平王。平王封襄公為諸侯,賜之岐以西之地。曰:‘戎無道,侵奪我岐、豐之地,秦能攻逐戎,即有其地。’與誓,封爵之。襄公于是始國,與諸侯通使聘享之禮,乃用騮駒、黃牛、羝羊各三,祠上帝西畤。”可見彼時秦受封于岐山之西,這一點(diǎn)非常關(guān)鍵。由《春秋》稱秦君為“秦伯”,稱鄭君為“鄭伯”,稱晉君為“晉侯”,說明秦的地位幾不亞于在周平王東遷過程中有大功勛的鄭國和晉國,而以秦襄公此前僅為西垂大夫的身份,入于春秋,班列諸侯后,卻一躍而成為“秦伯”,其可說者,自是唯有助平王一事。又據(jù)《孟子·萬章下》:“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不能五十里,不達(dá)于天子,附于諸侯,曰附庸。”(《禮記·王制》所言同)由岐山而西,至汧渭之會,正在百里范圍內(nèi)。而若由岐山而西至于甘肅天水地區(qū),則顯然逾制過甚了。因此可知秦襄公受封時,秦人受封之地必西不出陜西,東不過岐山?!肚乇炯o(jì)》所記秦襄公為諸侯之事,若與清華簡《系年》互觀的話,則當(dāng)是在周幽王死后,而非在周平王東遷之時,《史記》系于“東徙洛邑”時,當(dāng)是無據(jù),因為先秦典籍稱周平王東遷時,只舉晉、鄭,語不及秦。故此段內(nèi)容并不說明周平王東遷時,秦襄公猶在。以此,襄公以兵送平王,并得周平王之誓而為諸侯,當(dāng)是在犬戎殺幽王之后。此后依《系年》文“周亡王九年”,地方諸侯各自為謀,故秦襄公“祠上帝西畤”實際上也并無違禮之處。

      《史記·封禪書》:“秦襄公既侯,居西垂,自以為主少暤之神,作西畤,祠白帝,其牲用騮駒黃牛羝羊各一云。其后十六年,秦文公東獵汧渭之間,卜居之而吉。文公夢黃蛇自天下屬地,其口止于鄜衍。文公問史敦,敦曰:‘此上帝之征,君其祀之?!谑亲鬣~畤,用三牲郊祭白帝焉。”十六年云云,實是以秦襄公即位年加上文公四年所得,并非是秦襄公為諸侯之后的十六年,此處《封禪書》所記當(dāng)誤?!妒酚洝で乇炯o(jì)》:“文公元年,居西垂宮。三年,文公以兵七百人東獵。四年,至汧渭之會。曰:‘昔周邑我先秦嬴于此,后卒獲為諸侯?!瞬肪又荚患?,即營邑之。十年,初為鄜畤,用三牢。十三年,初有史以紀(jì)事,民多化者。”正說明汧渭之會才是秦邑,甘肅天水秦亭非秦邑故地。此后,《秦本紀(jì)》載:“十六年,文公以兵伐戎,戎?jǐn)∽?。于是文公遂收周余民有之,地至岐,岐以東獻(xiàn)之周。”說明文公十六年才成功東擴(kuò)地至岐山,而“岐以東獻(xiàn)之周”則顯然是空頭人情。宋人王應(yīng)麟《詩地理考》卷三“取周地”條即稱:“平王封襄公為諸侯,賜以岐西之地,子文公立,十六年以兵伐戎,戎?jǐn)∽?,遂收取周余民有之,地至岐。蓋自戎侵奪岐、豐,周遂東遷,雖以岐、豐賜秦,使之攻取,而終襄公之世,不能取之。”再后,《秦本紀(jì)》載:“十九年,得陳寶。”《封禪書》則稱:“作鄜畤后九年,文公獲若石云,于陳倉北阪城祀之。其神或歲不至,或歲數(shù)來,來也常以夜,光輝若流星,從東南來集于祠城,則若雄雞,其聲殷云,野雞夜雊.以一牢祠,命曰陳寶。”于是秦人始立足于陳倉,開始拓疆啟土。其后據(jù)《秦本紀(jì)》言,一直到秦武公十年才“伐邽﹑冀戎,初縣之。”《史記集解》稱:“《地理志》隴西有上邽縣。應(yīng)劭曰:‘即邽戎邑也?!?a name="OLE_LINK2">冀縣屬天水郡。”可見一直到秦武公時,才真正將統(tǒng)治范圍拓展至甘肅天水一帶。顯然,若秦之先人就已經(jīng)久居于甘肅天水地區(qū),那么這一地區(qū)本當(dāng)是秦人向四方擴(kuò)張的中心區(qū)域,秦先人沒有理由不以此地為根基,而卻一再出現(xiàn)在汧渭之會。同理,也自然不會于數(shù)十年后才想起將甘肅天水地區(qū)“初縣之”的情況。故而可知,甘肅地區(qū)與秦人相關(guān)的地名,當(dāng)皆是春秋時期秦人向西拓疆啟土所帶來的。這一點(diǎn),頗類似于飛廉葬于霍太山的傳說。

      “世作周圉”的“圉”字,整理者指出:“字似從尸從山,疑即《說文》“屳”字”,鄔可晶先生則提出是“危”字異體,所說當(dāng)是,筆者以為此處或當(dāng)讀為“圉”?!对娊?jīng)·大雅·桑柔》:“多我覯痻,孔棘我圉。”毛傳:“圉,垂也。”正義曰:“《釋詁》文。舍人曰:圉,拒邊垂也。孫炎曰:圉,國之四垂也。”《周禮·夏官·圉師》“圉師,掌教圉人養(yǎng)馬。”《國語·周語下》:“演替隸圉。”韋昭注:“圉,養(yǎng)馬者。”而秦人就是世代為周室守西垂,主馬于汧渭之間,與“圉”字之意正合。

      按傳世文獻(xiàn)的記載,平王東遷在后,秦仲東居周疆在前,則清華簡《系年》所記看似與他書不合,整理者以此緣故提出《系年》之秦仲即秦襄公,此說或有可商。秦襄公受封之地,為“岐以西之地”,而《系年》中明確說明“秦仲焉東居周地,以守周之墳?zāi)?/span>”,周之墳?zāi)刮鞑挥忉?a name="_ftnref24" title="">[24],《秦本紀(jì)》載:“(襄公)十二年,伐戎而至岐,卒。生文公。”因此秦襄公是無法“守周之墳?zāi)?/span>”的。與《系年》所記情況吻合的,只有《史記·秦本紀(jì)》所記載的莊公之父秦仲。查《史記·秦本紀(jì)》載:“周宣王即位,乃以秦仲為大夫,誅西戎。西戎殺秦仲。秦仲立二十三年,死于戎。有子五人,其長者曰莊公。周宣王乃召莊公昆弟五人,與兵七千人,使伐西戎,破之。于是復(fù)予秦仲后,及其先大駱地犬丘并有之,為西垂大夫。”《詩經(jīng)·秦風(fēng)·車鄰》毛詩序曰:“《車鄰》,美秦仲也。秦仲始大,有車馬禮樂侍御之好焉。”《正義》亦稱:“秦以秦仲始大,襄公始命,穆公遂霸西戎,卒為強(qiáng)國。”秦仲為大夫,故有車馬禮樂之制,可見與《秦本紀(jì)》的記載正合?!肚乇炯o(jì)》稱:“秦仲立三年,周厲王無道,諸侯或叛之。西戎反王室,滅犬丘大駱之族。”因此可知秦仲所伐的西戎即犬戎,彼時秦人自是活動于犬丘(今興平市地區(qū))附近,故正可“守周之墳?zāi)?/span>”。所以,《系年》中提到的“秦仲”,也就是《秦本紀(jì)》中的莊公之父秦仲。“秦仲焉東居周地,以守周之墳?zāi)?,秦以始大?/span>”是周厲王、宣王時事,并非平王東遷后的事情?!断的辍窋⑹禄虿话凑諘r間順序,此點(diǎn)于前文已經(jīng)說明。

       

      第四章

      周成王、周公既遷殷民于洛邑,乃追念夏商之亡由,旁設(shè)之宗子,以作周厚屏,乃先建衛(wèi)叔封于康丘,以侯殷之余民。衛(wèi)人自康丘遷于淇衛(wèi)。周惠王立十又七年,赤翟王留吁,起師伐衛(wèi),大敗衛(wèi)師於睘,幽侯滅焉。翟遂居衛(wèi),衛(wèi)人乃東涉河,遷于曹,焉立戴公申,公子啟方奔齊。戴公卒,齊桓公會諸侯以城楚丘,歸公子啟方焉,是文公。文公即世,成公即立。翟人又涉河伐衛(wèi)于楚丘,衛(wèi)人自楚丘遷于帝丘。    

      此章序衛(wèi)國的遷徙的變化。

      整理者指出:“《書序》:‘成周即成,遷殷頑民?!妒酚洝ぶ鼙炯o(jì)》略同。”所說是?!兑葜軙ぷ髀濉罚骸?span style="color:blue">周公、召公內(nèi)弭父兄,外撫諸侯。元年夏六月,葬武王于畢。二年,又作師旅,臨衛(wèi)政殷,殷大震潰,降辟三叔,王子祿父北奔,管叔經(jīng)而卒,乃囚蔡叔于郭凌,凡所征熊盈族十有七國,俘維九邑。俘殷獻(xiàn)民,遷于九里。俾康叔宇于殷,俾中旄父宇于東。”對應(yīng)的也正是《系年》此章的首句。

      旁設(shè)之宗子”,整理者讀為“旁設(shè)出宗子”。筆者認(rèn)為,“之”字整理者釋為“出”字,誤?!霸O(shè)之”的說法,先秦習(xí)見,如:

      《墨子·耕柱》:“衛(wèi)君致祿甚厚,設(shè)之于卿。

      《禮記·禮器》:“設(shè)之不當(dāng),猶不備也。

      《六韜·武韜·三疑》:“設(shè)之以事,玩之以利,爭心必起。

      《韓非子·難三》:“法者,編著之圖籍,設(shè)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

      宗子,即本宗始祖的嫡系繼承人。《逸周書·祭公》:“維我后嗣,旁建宗子,丕維周之始并。”《詩經(jīng)·大雅·板》:“價人維藩,大師維垣,大邦維屏,大宗維翰。懷德維寧,宗子維城。”《左傳·昭公九年》:“文、武、成、康之建母弟,以蕃屏周。”《左傳·定公四年》:“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選建明德,以蕃屏周。”所言之意皆同于清華簡《系年》。

      留吁,整理者釋為“峁?!?,華東師范大學(xué)中文系戰(zhàn)國簡讀書小組《讀〈清華大學(xué)藏戰(zhàn)國竹簡(貳)·系年〉書后(二)》[25]文中讀為“留吁”,甚是?!傲粲酢奔础奥骸敝徸x,潞水就是今濁漳水南源[26],故赤狄之居即在山西長治盆地,今潞城、長治、屯留地區(qū)。自《左傳·僖公三十二年》所載“夏,狄有亂。衛(wèi)人侵狄,狄請平焉。秋,衛(wèi)人及狄盟。”之后,赤狄即分為若干,號潞氏、留吁、甲氏、鐸辰等。此后,《春秋·宣公十五年》:“六月癸卯,晉師滅赤狄潞氏,以潞子嬰兒歸。”杜預(yù)注:“潞,赤狄之別種。潞氏,國,故稱氏。”《左傳·宣公十五年》:“潞子嬰兒之夫人,晉景公之姊也。酆舒為政而殺之,又傷潞子之目?!鹿锩?,晉荀林父敗赤狄于曲梁。辛亥,滅潞。酆舒奔衛(wèi),衛(wèi)人歸諸晉,晉人殺之。”《左傳·宣公十六年》:“十六年春,晉士會帥師滅赤狄甲氏及留吁、鐸辰。”《左傳·成公三年》:“晉郤克、衛(wèi)孫良夫伐嗇咎如,討赤狄之余焉。嗇咎如潰,上失民也。”至此,蓋赤狄遂衰亡而白狄興起。

      狄人稱王,文獻(xiàn)多見,如《管子·小匡》:“中救晉公,禽狄王,敗胡貉,破屠何而騎寇始服。”《晏子春秋·內(nèi)篇諫上·景公愛嬖妾隨其所欲晏子諫》:“翟王子羨臣于景公,以重駕,公觀之而不說也。”《賈誼新書·退讓》:“翟王使使至楚,楚王欲夸之,故饗客于章華之臺上。”皆可證。

      狄人起師伐衛(wèi)的過程,據(jù)《左傳·閔公二年》載:“冬十二月,狄人伐衛(wèi)。……及狄人戰(zhàn)于熒澤,衛(wèi)師敗績,遂滅衛(wèi)。……狄入衛(wèi),遂從之,又?jǐn)≈T河。初,惠公之即位也少,齊人使昭伯烝于宣姜,不可,強(qiáng)之。生齊子、戴公、文公、宋桓夫人、許穆夫人。文公為衛(wèi)之多患也,先適齊。及敗,宋桓公逆諸河,宵濟(jì)。衛(wèi)之遺民男女七百有三十人,益之以共、滕之民為五千人。立戴公以廬于曹。許穆夫人賦《載馳》。齊侯使公子無虧帥車三百乘、甲士三千人以戍曹。歸公乘馬,祭服五稱,牛、羊、豕、雞、狗皆三百與門材。歸夫人魚軒,重錦三十兩。”整理者已指出,熒澤即《系年》之“”,曹地在今河南滑縣西南,所說皆是。

      關(guān)于衛(wèi)文公(公子啟方),整理者言:“即《管子·大匡》等所見之公子開方,齊桓公臣,詳見梁玉繩《古今人表考》卷七。”所言甚確。此前,衛(wèi)桓公完即位時不大于十九歲,桓公完之弟宣公晉即位時則不大于三十五歲[27]。以是,衛(wèi)宣公烝于夷姜不會早于其成年、其父莊公死后,故太子伋(急子)被殺時不會大于三十二歲[28]。夷姜既然已是衛(wèi)宣公夫人,則可知娶宣姜于齊只會是衛(wèi)宣公中晚期之事,也就是說是在太子伋二十歲成年之后。宣姜既然是衛(wèi)宣公本計劃為太子伋(急子)所娶,自然年齡當(dāng)小于太子伋[29]。衛(wèi)文公之父昭伯頑是衛(wèi)宣公幼子[30],那么,衛(wèi)惠公即位時,昭伯頑當(dāng)不大于三十歲,宣姜的年齡正與之仿佛。由以上分析就不難推知,當(dāng)衛(wèi)文公奔齊時,宣姜若在世的話很可能不到七十歲。

      《左傳·閔公二年》載:“文公為衛(wèi)之多患也,先適齊”大致相當(dāng)于赤狄伐衛(wèi)之前不久或者就是在赤狄伐衛(wèi)之時,因此赤狄伐衛(wèi)時,公子啟方(衛(wèi)文公)并不在衛(wèi)國,此點(diǎn)與《系年》所記“公子啟方奔齊”合。在赤狄殺衛(wèi)懿公之后,衛(wèi)人涉河遷曹,立戴公,戴公于元年卒,據(jù)《管子·大匡》所記:“明年,狄人伐衛(wèi),衛(wèi)君出,致于虛。”則戴公之卒可能仍是因為赤狄伐衛(wèi)的緣故。據(jù)《系年》所記“戴公卒,齊桓公會諸侯以城楚丘,歸公子啟方焉,是文公。[31]這一點(diǎn)與《左傳·僖公二年》:“春,諸侯城楚丘而封衛(wèi)焉。”及《史記·齊太公世家》:“二十八年,衛(wèi)文公有狄亂,告急于齊。齊率諸侯城楚丘而立衛(wèi)君。”相合,說明衛(wèi)文公元年當(dāng)是于魯僖公二年。這意味著《史記·衛(wèi)康叔世家》所記衛(wèi)文公卒于二十五年不確,當(dāng)是二十四年,且衛(wèi)文公十六年齊桓公卒,十七年晉公子重耳過衛(wèi)[32],《史記·衛(wèi)康叔世家》則錯記為衛(wèi)文公十六年重耳過衛(wèi),十七年齊桓公卒。

      由衛(wèi)文公元年實為魯僖公二年這一點(diǎn)可知,管仲卒年是衛(wèi)文公十四年,因此《管子·小稱》所說的“十五年”必是自赤狄伐衛(wèi)、衛(wèi)文公奔齊時計,若衛(wèi)文公之父昭伯頑是死于赤狄伐衛(wèi)之役,那么顯然與《史記·衛(wèi)康叔世家》所說“昭伯、黔牟皆已前死,故立昭伯子申為戴公。”也并無矛盾。也就是說,在公子啟方(衛(wèi)文公)奔齊至管仲病故的這十五年中,其母可能仍在世,且若昭伯頑是死于赤狄伐衛(wèi)、衛(wèi)遷于曹的過程中,那么自然也是可以包括在這十五年之中的。因此可見,《史記·齊太公世家》所記:“公曰:‘開方如何?’對曰:‘倍親以適君,非人情,難近?!?/span>”及《管子·小稱》所記:“公子開方事公十五年,不歸視其親,齊衛(wèi)之間,不容數(shù)日之行。人情非不愛其親也,于親之不愛,將何有于公?”相當(dāng)可能有史實背景。

      齊桓公城楚丘并立衛(wèi)文公以后,據(jù)《左傳》所記,在外交層面上,凡齊國之事,衛(wèi)國皆隨從其后。也就是說,此時的衛(wèi)國,無異于齊國的附庸,此時的衛(wèi)文公,也與齊桓公的陪臣無異。從這個角度來看,就不難看出《左傳·閔公二年》所記“衛(wèi)文公大布之衣,大帛之冠,務(wù)材訓(xùn)農(nóng),通商惠工,敬教勸學(xué),授方任能。元年革車三十乘,季年乃三百乘。”所行即管仲之政,而衛(wèi)之漸強(qiáng),也只是齊桓霸業(yè)的蔭庇使然。

      齊桓公晚年,易牙、豎刁等人為亂,據(jù)《管子》及《史記》等書所記,衛(wèi)文公亦有參與。易牙(又或作“狄牙”)其人,或有在論其“殺首子“事時而望文生義以為即邊裔民族狄人者[33],或有據(jù)《史記集解》:“賈逵曰:雍巫,雍人,名巫,易牙字。”認(rèn)為即雍巫者[34],恐皆無實據(jù)。易牙等人,皆近幸嬖臣,身份低微,以春秋前期的社會狀況論,認(rèn)為易牙等人有氏,顯然可能性是非常低的。筆者以為,不妨考慮另一種可能,即這些人都是因職而名(例如豎刁又名寺人貂,顯然就是近侍臣職)?!渡袝ゎ櫭罚骸?span style="color:blue">狄設(shè)黼扆、綴衣。”《禮記·喪大記》:“復(fù)有林麓則虞人設(shè)階,無林麓則狄人設(shè)階?!龁剩萑顺瞿窘?,狄人出壺,雍人出鼎。”《禮記·祭統(tǒng)》:“夫祭有畀煇、胞、翟、閽者。”曾運(yùn)乾先生在《尚書正讀》中即據(jù)以上材料等指出:“疑此所謂狄,即《周官》守祧之職。[35]此狄人在《喪大記》中正與雍人并列,而雍人也即饔人,為掌割烹事者[36]。因為諸職皆是近侍,行事往往不出宮闈,故在傳說過程中各人之事或發(fā)生混淆,也是可能的。

      據(jù)《左傳·僖公十七年》:“齊侯之夫人三:王姬,徐嬴,蔡姬,皆無子。齊侯好內(nèi),多內(nèi)寵,內(nèi)嬖如夫人者六人:長衛(wèi)姬,生武孟;少衛(wèi)姬,生惠公;鄭姬,生孝公;葛嬴,生昭公;密姬,生懿公,宋華子,生公子雍。公與管仲屬孝公于宋襄公,以為太子。雍巫有寵于衛(wèi)共姬,因寺人貂以薦羞于公,亦有寵,公許之立武孟。管仲卒,五公子皆求立。冬十月乙亥,齊桓公卒。易牙入,與寺人貂因內(nèi)寵以殺群吏,而立公子無虧。”杜預(yù)注:“武孟,公子無虧。”分析這個齊桓公繼任者事件,可以觀察到,雍巫本是有寵于內(nèi)嬖的衛(wèi)女共姬,且“因寺人貂以薦羞于公”,那么衛(wèi)共姬自然與寺人貂的關(guān)系也非一般。雍巫得寵之后,獲得的許諾則是“立武孟”,也即衛(wèi)共姬之子。那么,若武孟(公子無虧)得立,在齊國建立的自然是親衛(wèi)勢力,則最終的最大受益人只會是衛(wèi)文公。

      回顧衛(wèi)文公的即位事件,也不難看出,本來衛(wèi)文公的即位機(jī)會是非常渺茫的,既非嫡子,也非長子。然而,經(jīng)赤狄伐衛(wèi),衛(wèi)懿公亡,此后的衛(wèi)戴公更是亡于繼任當(dāng)年,齊桓公于是帥諸侯城楚丘而立衛(wèi)文公,在這整個事件中,衛(wèi)文公不惟得位,而且得城,還得到了當(dāng)時的霸主齊桓公的支持。于是,正與前文分析類似,最終的最大受益人又是衛(wèi)文公。

      《左傳·僖公十年》:“十年春,狄滅溫,蘇子無信也。蘇子叛王即狄,又不能于狄,狄人伐之,王不救,故滅。蘇子奔衛(wèi)。”這個蘇子奔衛(wèi)事件,換來的直接結(jié)果就是《左傳·僖公十二年》:“春,諸侯城衛(wèi)楚丘之郛,懼狄難也。”也就是諸侯為衛(wèi)再城楚丘,楚丘因此成為大城。至《春秋·僖公十三年》:“春,狄侵衛(wèi)。”入境曰侵,未見文獻(xiàn)記載衛(wèi)國因此有什么損失,可見此次的狄人侵衛(wèi),恐怕只是象征性的,與衛(wèi)懿公、戴公時大為不同。而諸侯城楚丘之郛的直接受益人,自然還是衛(wèi)文公。

      前文已述,若衛(wèi)共姬之子公子無虧得立的話,在齊國建立的自然是親衛(wèi)勢力,而在齊桓公猶未死之時,據(jù)《管子·小稱》載:“易牙、豎刁、堂巫、公子開方四人分齊國,涂十日不通矣,公子開方以書社七百下衛(wèi)矣。”《呂氏春秋·知接》記為“易牙、豎刀、常之巫相與作亂,塞宮門,筑高墻,不通人,故無所得。衛(wèi)公子啟方以書社四十下衛(wèi)。”則彼時衛(wèi)文公已經(jīng)脫離齊國而自立,再由首先爭位得立的即衛(wèi)共姬之子公子無虧來看,可以判斷,彼時的衛(wèi)文公不惟自立,而且已經(jīng)試圖通過衛(wèi)共姬及其子公子無虧來間接控制曾是天下霸主的齊國了。

      可惜彼時衛(wèi)文公初背齊,衛(wèi)國實力尚弱,且管仲與齊桓公事先已有安排[37],于是就有了《左傳·僖公十八年》:“宋襄公以諸侯伐齊。三月,齊人殺無虧。齊人將立孝公,不勝,四公子之徒遂與宋人戰(zhàn)。夏五月,宋敗齊師于甗,立孝公而還。”這時,宋國師出有名,且實力遠(yuǎn)強(qiáng)于衛(wèi),衛(wèi)文公也不得不從。

      自此時起,真正戲劇性的內(nèi)容開場了?!蹲髠鳌べ夜四辍罚骸?span style="color:blue">狄救齊。”杜預(yù)注稱:“救四公子之徒。”然而,彼時公子無虧已死,公子昭(齊孝公)是宋國一方的,宋華子所生公子雍也是宋國一方的,少衛(wèi)姬所生公子元(齊惠公)是衛(wèi)國一方的,葛嬴所生的公子潘(齊昭公)在此后因衛(wèi)文公之故得以有機(jī)會繼位[38],密姬所生的公子商人(齊懿公)外無強(qiáng)援。排除掉外無強(qiáng)援的公子商人后,余下的諸公子,非屬于宋,則屬于衛(wèi)。彼時宋與齊戰(zhàn),狄救齊自然不會是救宋國一方,那么比較合理的推論就是,此時狄救齊,是打算讓親衛(wèi)的二公子之一繼位,則狄救齊若成功,獲益者仍是衛(wèi)文公。

      然而狄救齊的行動失敗了,齊孝公最終得立。于是形勢一轉(zhuǎn),《春秋·僖公十八年》載:“冬,邢人、狄人伐衛(wèi)。”對此事件,《谷梁傳》解釋道:“伐衛(wèi),所以救齊也。”其說吊詭,救齊的話,當(dāng)是伐宋才對,何以會是伐衛(wèi)呢?至此伏筆展開,《左傳·僖公十八年》記:“冬,邢人、狄人伐衛(wèi),圍菟圃。衛(wèi)侯以國讓父兄子弟及朝眾曰:‘茍能治之,毀請從焉。’眾不可,而后師于訾婁。狄?guī)熯€。”杜預(yù)注:“獨(dú)言狄還則邢留距衛(wèi),言邢所以終為衛(wèi)所滅。”衛(wèi)文公上演悲情大戲,愿意以位相讓,眾人忙說不可啊不可。衛(wèi)文公這才列陣于訾婁,完全是風(fēng)蕭蕭兮易水寒的架勢。而狄?guī)焻s尚未接刃即還,由杜預(yù)注可見,此時狄?guī)煵坏磦l(wèi)人分毫,而且還把大好的邢師賣給了衛(wèi)人,最終導(dǎo)致“衛(wèi)侯毀滅邢[39]。這樣幾輪交換下來,最終獲益的又是衛(wèi)文公。

      此后,狄人除了因為衛(wèi)人逼邢的緣故而在魯僖公二十一年又象征性地“侵衛(wèi)”一次外,狄、衛(wèi)之間再無嫌隙。

      那么,是否此時的狄人沒有對衛(wèi)國構(gòu)成損害的實力呢?不然,試看清華簡《系年》所記,“文公即世,成公即位。翟人又涉河,伐衛(wèi)于楚丘,衛(wèi)人自楚丘遷于帝丘。”整理者指出:“狄圍衛(wèi),衛(wèi)遷于帝丘,見《春秋》僖公三十一年經(jīng)傳,《衛(wèi)世家》集解引《世本》云:‘成公徙濮陽?!ш柤吹矍?,今河南濮陽西南。”也就是說,衛(wèi)文公才去世不久,狄人就馬上攻下了楚丘。

      由此再反觀衛(wèi)文公的經(jīng)歷,因狄人伐衛(wèi)而得以即位,因狄人而得以厚城楚丘,因狄人而滅邢。在位二十四年間,狄人除三次象征性的侵衛(wèi)外,未見狄、衛(wèi)間有任何沖突。而衛(wèi)文公之先,懿公被狄人攻殺,衛(wèi)人棄城而走,戴公繼位不足一年而亡;衛(wèi)文公之后,成公又為狄人所攻,再次棄城而走。何以獨(dú)衛(wèi)文公幸運(yùn)若此?縱不討仇,然能相安?其間消息,恐是不言自明的。

      分析過清華簡《系年》的敘事內(nèi)容后,不妨再來看一下其成文的時間。依筆者在《先秦文獻(xiàn)分期分域研究之一虛詞篇》一文的探索來看的話,在清華簡《系年》首章中,出現(xiàn)虛詞“始”,說明不早于春秋初期。第二章、第三章開始,出現(xiàn)了虛詞“焉”、“而”,說明不早于春秋前期。第四章出現(xiàn)虛詞“於”,且也有“焉”,同樣說明不早于春秋前期。因此可知,清華簡《系年》的前四章當(dāng)為春秋初期、前期左右的記錄,以中原諸國為主,楚國之事僅“楚文王以啟漢陽”一句,且不排除是補(bǔ)入的文句,此點(diǎn)前文已言。再考慮到《系年》中若干文字的字形都與楚文字迥然有異,因此可以推測,清華簡《系年》的前四章主體,當(dāng)非出于楚人之手。

      由所用詞匯來看,清華簡《系年》頗有《詩》、《書》、《左》、《國》之風(fēng),但又較《詩》、《書》平易,沒有《左》、《國》那樣的大段人物對話,雖有可能有屬于諱言的內(nèi)容,但整體上不似《春秋》、《竹書紀(jì)年》等的史家筆法。清華簡《系年》的二十三章,從春秋初期、前期、后期、末期,至于戰(zhàn)國初期、前期,各事件的時間脈絡(luò)是很清楚的,各章的記錄又多是在所敘事件之后不久,此點(diǎn)使得清華簡《系年》在總體上確實體現(xiàn)出編年體特征。但以各章之間的差別來看的話,又明顯類似于《國語》中的國別體。故而筆者認(rèn)為,清華簡《系年》是在脫離《書》系的誥命體影響后向獨(dú)立記事發(fā)展,從而下啟《左傳》、《國語》并成為《左傳》、《國語》中內(nèi)容之原始材料來源的先秦時期重要文體,其各章的演變過程正揭示了《左》、《國》等的成因。而由于其自身各章節(jié)的記錄時間線索都是非常明確的,從而也為先秦語法研究、詞匯研究、音韻研究、史地研究等提供了一個其他出土及傳世文獻(xiàn)材料所完全不能比擬的長時間跨度的可靠標(biāo)尺。



      [①]可參看趙光賢先生《古史考辨》第179~187頁,北京師范大學(xué)出版社,1987年8月。

      [②]如《史記正義》引《括地志》:“千畝原在晉州岳陽縣北九十里?!薄锻ǖ洹ぶ菘ぞ拧罚骸霸狸枺瑵h谷遠(yuǎn)縣地,隋改之。有千畝原,《左傳》曰晉侯千畝之戰(zhàn),即此?!薄对涂たh志》卷十五:“岳陽縣……千畝原在縣北九十里,周回四十里。”《太平寰宇記》卷四十三:“千畝原,在縣北九十里,《左氏》穆侯夫人生太子,命之曰仇。其弟以千畝之戰(zhàn)生,命之曰成師。即此地,今原下有沁水所經(jīng)?!?/p>

      [③]千畝為農(nóng)祥祀上帝之處,而據(jù)典籍所載,周祀上帝,以后稷配享。如《詩經(jīng)·周頌·思文》:“思文后稷,克配彼天?!薄抖Y記·明堂位》:“祀帝于郊,配以后稷?!薄蹲髠鳌は骞吣辍罚骸胺蚪迹牒箴⒁云磙r(nóng)事也?!逼涞貫闀x地,《國語·晉語四》:“實沉之墟,晉人是居,所以興也?!蠡穑懖且?,是謂大辰。辰以成善,后稷是相,唐叔以封?!鼻視x西南地區(qū)新田周邊,多有后稷發(fā)祥傳說,如《太平御覽》卷四十五引《隋圖經(jīng)》曰:“稷山,在絳郡,后稷播百谷于此山。亦《左氏傳》謂‘晉侯治兵于稷,以略狄土’,是此也。”新田地區(qū),屬臨汾盆地,為汾澮之交。交通便利,土厚水深,周人籍千畝于此,正與配享先祖后稷相合。且彼時晉的勢力范圍尚小,猶在翼城、曲沃地區(qū),晉能戰(zhàn)于千畝,說明千畝當(dāng)不出汾澮流域。反觀安澤縣,則僻在深山之間,境內(nèi)山嶺起伏,溝壑縱橫,地形復(fù)雜,也缺乏與后稷有關(guān)的傳說。故安澤當(dāng)非西周時的千畝所在。

      [④]《史記·秦本紀(jì)》

      [⑤]《史記·秦本紀(jì)》:“蜚廉復(fù)有子曰季勝。季勝生孟增。孟增幸于周成王,是為宅皋狼。皋狼生衡父,衡父生造父。造父以善御幸于周繆王,得驥、溫驪、驊湼、騄耳之駟,西巡狩,樂而忘歸。徐偃王作亂,造父為繆王御,長驅(qū)歸周,一日千里以救亂。繆王以趙城封造父?!薄都狻芬鞆V曰:“趙城在河?xùn)|永安縣?!薄墩x》引括地志云:“趙城,今晉州趙城縣是。本彘縣地,后改曰永安,即造父之邑也?!?/p>

      [⑥]《國語·周語上》:“厲王虐,國人謗王。邵公告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衛(wèi)巫,使監(jiān)謗者,以告,則殺之。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谑菄页鲅裕?,乃流王于彘?!橹畞y,宣王在邵公之宮,國人圍之?!?/p>

      [⑦]姜氏之戎,并非以姓為別,而是以地為別。文獻(xiàn)所記諸戎,多是稱地,此點(diǎn)學(xué)者往往至誤,例如常見說姜氏之戎即為姜姓,說玁狁即為允姓者,實皆不可據(jù)。

      [⑧]若其成立,則山西省曲沃縣北趙村南的晉侯墓地中的晉侯對應(yīng)關(guān)系會存在以下可能,即:M93對應(yīng)穆侯、M64對應(yīng)獻(xiàn)侯、M8對應(yīng)厘侯、M1對應(yīng)靖侯、M91對應(yīng)厲侯、M33對應(yīng)成侯、M6對應(yīng)武侯。在年代關(guān)系上會吻合得更好,但其是否可能成立則確有待進(jìn)一步研究。

      [⑨]晁福林《論平王東遷》,歷史研究,1991年06期。

      [⑩]《學(xué)燈》第十七期,簡帛研究網(wǎng):http://www./admin3/2011/xuedeng017/ziju.htm。2011年1月1日。

      [11] 見《古字通假會典》第43頁“潧與溱”條,齊魯書社,1989年7月。

      [12]清華大學(xué)出土文獻(xiàn)讀書會在《〈清華大學(xué)藏戰(zhàn)國竹簡〉(貳)研讀札記(二)》一文中提出:“平王正式被認(rèn)可為周王,接續(xù)幽王。這一年是晉文侯十九年,也即是公元前761年。三年后平王正式東遷,即公元前758年。攜王立二十一年為晉文侯所殺,即晉文侯三十一年?!彪m然在對當(dāng)時歷史情況的理解上與筆者存在差異,但結(jié)論是很相似的。

      [13]劉國忠:《從清華簡〈系年〉看周平王東遷的相關(guān)史實》,“簡帛?經(jīng)典?古史”國際論壇論文,香港浸會大學(xué)2011年11月。

      [14]同上。

      [15]《太平寰宇記》卷四十七:“古皋落城。在縣西北六十里。一名倚箔城。按:《左傳》閔公二年:‘晉侯使太子申生,伐東山皋落氏。’杜注云:‘赤狄,別種也?!端?jīng)注》云:‘清水東流,注皋落城北?!?/p>

      [16]董珊《讀清華簡〈系年〉》,復(fù)旦大學(xué)出土文獻(xiàn)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wǎng)站,2011年12月26日。

      [17]同上。

      [18]二字通,見《古字通假會典》第60頁“征與政”條。

      [19]《學(xué)燈》第十八期,簡帛研究網(wǎng)站:http://www./admin3/2011/ziju001.htm,2011年3月31日。

      [20]《文史》第二十輯,中華書局,1983年9月。

      [21]這一點(diǎn)意味著,以考古學(xué)上在甘肅地區(qū)發(fā)現(xiàn)的有秦文化特征的墓葬來機(jī)械地對應(yīng)秦人封地,實際上是混淆了“文化擴(kuò)張”與“政治統(tǒng)治區(qū)域”二者差異的結(jié)果。

      [22]《文史》第20輯,中華書局,1983年9月。

      [23]《周秦文化研究》,陜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11月。

      [24]文王之父季歷,據(jù)《史記集解》引皇甫謐曰:“葬鄠縣之南山?!蔽耐?、武王、周公皆葬于畢,《逸周書·作雒解》:“元年夏六月,葬武王于畢。”《孟子·離婁下》:“文王生于岐周,卒于畢郢”《尚書序》:“周公在豐,將沒,欲葬成周。公薨,成王葬于畢?!薄稘h書·劉向傳》:“文、武、周公葬于畢?!弊⒁辑懺唬骸啊都晨す盼摹罚寒呂饔谪S三十里?!薄妒酚浖狻芬痘视[》:“文王、武王、周公冢皆在京兆長安鎬聚東杜中。”

      [25]簡帛網(wǎng):http://www./show_article.php?id=1613,2012年1月1日。

      [26]《周禮·夏官·職方氏》:“冀州……其川漳,其浸汾潞?!薄端?jīng)注·濁漳水》:“濁漳水出上黨長子縣西發(fā)鳩山?!海┛h,故赤翟潞子國也。其相豐舒有俊才,而不以茂德,晉伯宗數(shù)其五罪,使茍林父滅之。闞駰曰:有潞水,為冀州浸,即漳水也。余案《燕書》,王猛與慕容評相遇于潞川也。評障錮山泉,鬻水與軍,入絹匹,水二石,無他大川,可以為浸,所有巨浪長湍,惟漳水耳。故世人亦謂濁漳為潞水矣??h北對故臺壁,漳水徑其南。本潞子所立也,世名之為臺壁。慕容垂伐慕容永于長子,軍次潞川,永率精兵拒戰(zhàn),阻河自固,垂陣臺壁,一戰(zhàn)破之,即是處也。”

      [27]據(jù)《史記·衛(wèi)康叔世家》:“莊公五年,取齊女為夫人,好而無子。又取陳女為夫人,生子,蚤死。陳女女弟亦幸于莊公,而生子完。完母死,莊公令夫人齊女子之,立為太子。莊公有寵妾,生子州吁?!辏f公卒,太子完立,是為桓公。……十六年,州吁收聚衛(wèi)亡人以襲殺桓公,州吁自立為衛(wèi)君。……石碏與陳侯共謀,使右宰丑進(jìn)食,因殺州吁于濮,而迎桓公弟晉于邢而立之,是為宣公?!笨芍?。

      [28]據(jù)《左傳·桓公十六年》:“初,衛(wèi)宣公烝于夷姜,生急子,屬諸右公子。為之娶于齊,而美,公取之。生壽及朔,屬壽于左公子。夷姜縊。宣姜與公子朔構(gòu)急子。公使諸齊,使盜待諸莘,將殺之。壽子告之,……壽子載其旌以先,盜殺之。急子至,曰:‘我之求也,此何罪?請殺我乎!’又殺之。二公子故怨惠公。十一月,左公子洩、右公子職立公子黔牟?;莨箭R?!笨芍?/p>

      [29]既然迎娶宣姜本是為太子,那么其所依從的很可能就是齊魯?shù)貐^(qū)比較盛行的早婚情況。如《墨子·節(jié)用上》:“昔者圣王為法曰:丈夫年二十,毋敢不處家。女子年十五,毋敢不事人。”《韓非子·外儲說右下》:“丈夫二十而室,婦人十五而嫁?!薄犊鬃蛹艺Z·本命解》:“男子二十而冠,有為人父之端;女子十五許嫁,有適人之道。于此而往,則自婚矣?!奔刺觼钞?dāng)是二十或二十一歲,宣姜則是十五或十六歲。

      [30]《史記·衛(wèi)康叔世家》:“太子伋同母弟二人:其一曰黔牟,黔牟嘗代惠公為君,八年復(fù)去;其二曰昭伯。”

      [31]“歸”字從小狐先生釋,見《讀〈系年〉臆札》一文。

      [32]據(jù)清華簡《系年》第六章:“文公十又二年居狄,狄甚善之,而弗能入,乃蹠齊,齊人善之;蹠宋,宋人善之,亦莫之能入;乃蹠衛(wèi),衛(wèi)人弗善;蹠鄭,鄭人弗善;乃蹠楚?!弊C明《國語》所記重耳適衛(wèi),衛(wèi)文公不禮,其事在適齊之后,是。而《史記·晉世家》系“衛(wèi)文公不禮”在“過五鹿”之前,則誤。

      [33]涉及古代史事,某些學(xué)人往往有任意發(fā)揮、信口開河的傾向,裘錫圭的《“殺首子”解》一文,即是這方面的典型代表,其文旁涉左牽,毫無理據(jù),卻被視為古史學(xué)與人類學(xué)研究相結(jié)合的成功范例,此即可見學(xué)界盲目吹捧的惡習(xí)。如,裘錫圭在《“殺首子”解》文中,僅引《墨子》及《后漢書·南蠻傳》中明顯同源的南方一兩個邦國有殺首子而食的傳說,就以此涵蓋整個南方地區(qū)。并以《漢書·元后傳》所記“羌胡尚殺首子以蕩胸正世”,就認(rèn)為這個記載可與《墨子》所記對應(yīng),而全然不顧二者明顯的區(qū)別,且彌縫說“懷疑首子是他人之子,似乎不必把他殺死,更沒有必要?dú)⒍持?。所以我們認(rèn)為,以這一原因來解釋曾經(jīng)廣泛流行的殺首子的習(xí)俗,是不合理的?!逼湔f全出臆斷,毫無任何文獻(xiàn)依據(jù),可謂相當(dāng)明顯。試問,若殺首子的習(xí)俗確曾于中國“廣泛流行”,何以材料記載稀少若此?《“殺首子”解》文中甚至為了拼湊材料,把《莊子·盜跖》中的“堯殺長子”一說都拉來做鋪墊,甚是詭異?!皥驓㈤L子”即文獻(xiàn)所習(xí)見的“堯不慈”之說,所殺即太子丹朱,其事本為舜的一手操縱,與“殺首子而食”何干?《莊子·盜跖》所記“堯殺長子”之后還有“舜流母弟”,難道“舜流母弟”也是原始民族的風(fēng)俗不成?歷史上長子、太子被殺的事件,所在多有,這是否都可以說是“殺首子”的民俗使然呢?《“殺首子”解》一文中僅因“易牙”又作“狄牙”,即將其明確指為狄人,這是基于何種邏輯,甚讓人不解。試問,《國語·晉語四》記載黃帝有子名“夷鼓”,這能說明黃帝及其子是夷人么?鄭哀公名易,衛(wèi)殤公名狄,《通志·氏族略》稱“周文王封少子于狄城”,難道因此他們就都是狄人了么?在目前可見的所有先秦文獻(xiàn)中,都見不到稱狄人為狄氏的記載,何以易牙如此特殊呢?退一步講,縱然易牙或是狄人,他一個人的殺首子行為,又與狄人何干,怎么就能推論說是狄人之俗呢?在《“殺首子”解》文中,還引獻(xiàn)新祭祀為說,但筆者卻不知先秦材料中哪一條提到過中國獻(xiàn)新祭祀時要“殺首子”的,此點(diǎn)也未見裘錫圭舉出任何先秦例證,這是什么緣故?易牙殺子獻(xiàn)齊桓公,也未聞與獻(xiàn)新祭祀有任何關(guān)系,何以二者即可攀附呢?《“殺首子”解》文中歸結(jié)出的所謂“總之,殺首子而食之,是屬于獻(xiàn)新祭和嘗新圣餐范疇的一種現(xiàn)象,其性質(zhì)跟一般的用人牲和食人的習(xí)俗不能同日而語。以父親怕第一胎是他人之子來解釋殺首子的習(xí)俗,也是錯誤的?!瓝?jù)上所論,齊桓公似乎是一個很富于宗教氣息的國君?!钡牵P者愚鈍,沒看到裘錫圭本人舉出任何過硬的證據(jù)來說明為何“以父親怕第一胎是他人之子來解釋”是錯誤的,也實在無法看出裘錫圭這個總結(jié)中有任何的邏輯性可言。這樣的內(nèi)容,也配稱是學(xué)術(shù)研究么?頗希望有達(dá)人能為筆者解惑。

      [34]此點(diǎn)《史記索隱》已言“賈逵以雍巫為易牙,未知何據(jù)。按:管子有棠巫,恐與雍巫是一人也?!彼f甚是,若僅因為《左傳》所記雍巫曾“薦羞”于齊桓公,即以雍巫與易牙為一人的話,顯然不足為據(jù),如《史記·齊太公世家》即稱其是“厚獻(xiàn)于桓公”,顯然不同。

      [35]《尚書正讀》第256頁,中華書局,1964年5月。

      [36]《儀禮·少牢饋食禮》:“雍人摡鼎、匕、俎于雍爨。”鄭玄注:“雍人,掌割亨之事者?!庇何茁殲轺尤耍它c(diǎn)前人已多有指出。

      [37]《左傳·僖公十七年》:“公與管仲屬孝公于宋襄公,以為太子?!饼R孝公為鄭姬之子,而管仲與齊桓公卻屬之于宋襄公。可見彼時管仲對衛(wèi)文公(公子啟方)已早有防范。

      [38]《史記·齊太公世家》:“孝公弟潘因衛(wèi)公子開方殺孝公子而立?!被蛴幸詾闀r間不合者,然若衛(wèi)公子開方殺孝公子是在齊桓公死后五公子爭立時,那么當(dāng)孝公死時,因為無子繼位,自然也可以說是“因衛(wèi)公子開方殺孝公子”,所以,孝公弟潘得立。

      [39]《春秋·僖公二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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