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者的區(qū)別: 一、行使主體不同。權利的行使是一般主體,而權力主要是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 二、處分方式不同。權利一般可以放棄和轉讓,而權力必須依法行使,不得放棄和轉讓。 三、推定規(guī)則不同。權利的推定規(guī)則為“法無明文禁止及可為?!倍鴻嗔χ灰悦魑囊?guī)定為限,否則為越權。 四、社會功能不同。權利一般體現(xiàn)私人利益,權力一般體現(xiàn)公共利益。 兩者的關系: 一、相互依存。一方面,一國最高權力來源于其公民對自身部分權利的讓渡;另一方面,權力在將自然權利確認為法定權利的過程中起決定性作用。 二、相互作用。一方面,公民可以以權利控制權力;另一方面,法定權利的實現(xiàn),救濟也離不開權力。 三、相互沖突。一方面,權力是保障權力必不可少的力量;另一方面,為了切實保護權利又必須限制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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