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魯卡斯·克拉那赫1529年畫的路德像 馬丁·路德(德語:Martin Luther,1483年11月10日-1546年2月18日),德國基督教神學家,宗教改革運動的主要發(fā)起人,基督教新教信義宗教會(即路德宗)的開創(chuàng)者,曾是羅馬大公教會奧斯定會的修士。提倡因信稱義,反對教宗的權威地位。他翻譯的德文圣經(jīng)影響深遠,促進了基督教在德國的發(fā)展。 沃木斯議會 路德(中右)在沃木斯議會受審(Anton von Werner繪于1877年) 路德在政治上最重要的保護者是薩克森的領主腓特烈親王,他堅持需要對路德聽證以后才能夠判他是否有罪。羅馬教會已經(jīng)下了判決,他便求助于世俗政權,神圣羅馬帝國的新皇帝查理五世。經(jīng)過許多努力,路德被傳訊并得到安全保證,1521年4月17日,路德在沃木斯議會中,當著所有的王公和帝國城市代表受審,他最后一次被要求反悔。在思考一日之后,他拒絕反悔,除非有人能通過圣經(jīng)指出他的錯誤。但這不是一個辯論會,代表1500年教會傳統(tǒng)的羅馬教廷的宣判已經(jīng)足夠了,據(jù)說他說了這樣的名言:“這是我的立場,我別無選擇,求神幫助我,阿們”。 又經(jīng)過私下的多方角力,5月25日查理五世發(fā)布了判決,路德被確認為異端,六位選侯中有四位簽了字,腓特烈和另外一位沒有簽。判決摘要:
沃木斯議會以后,路德名聲傳遍歐洲各地。改革教派有人將沃木斯議會與耶穌受審相比,審問的神父好比祭司,查理五世好比本丟·彼拉多,腓特烈好比彼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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