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從隋代開科舉以來,“考試”就逐漸成為國人生活的一部分。對于考試,最基礎的要求自然是公平。有鑒于此,歷代對于科舉考試作弊的處置不可謂不嚴厲,然而仍舊有人鋌而走險,清代康熙朝引發(fā)朝野震動的辛卯科江南鄉(xiāng)試案就是一個鮮明的例子。 1 中舉之難 難于上北大 當年讀書人的最底層是“童生”,童生每三年有兩次機會參加省學政主持的“院試”。院試通過了取得“生員”資格,也就是俗稱“秀才”,一般每科各縣錄取只幾十人,錄取率在20-30%。像范進這樣的秀才就可以參加省一級的“鄉(xiāng)試”,明清時期本來就有“金舉人、銀進士”的說法,說明鄉(xiāng)試錄取率低于會試,考中舉人的難度大于考中進士。以清代為例,當時與被稱為“北闈”的京城順天貢院相對的是被稱為“南闈”的江寧(今南京)江南貢院,每逢八月鄉(xiāng)試期間,此地熱鬧非凡,秦淮河畔,士人云集,清代江南貢院有號筒(號巷)295字,共號舍20644間,而每科錄取的舉人名額卻只有一百人上下,錄取率不到0.5%,所以范進考了多次落榜是正常的,唐伯虎這種第一次參加鄉(xiāng)試就拿了第一名才是奇葩。換句話說,一個童生考上舉人的概率,其實只有600分之一。如果做一個不太恰當?shù)谋容^的話,2016年清華大學、北京大學在河北省的42萬考生錄取了276人(比例為1500分之一)。表面上看,仿佛中舉要容易得多,但要是考慮到鄉(xiāng)試三年一次而高考年年都有,中舉實在非學霸中的學霸不能榜上有名。 2 蘇州秀才不滿舞弊 大鬧府學驚動康熙 康熙五十年(1711年)秋天,江南辛卯科鄉(xiāng)試循例在江寧舉行,擔任此次考試的正主考是副都御史左必蕃,副主考是翰林學士趙晉。九月九日榜發(fā),錄取的舉人中,素無名望、文理不通的揚州鹽商子弟占了較大比例,而素有人文薈萃之稱、歷年錄取舉人最多的蘇州府,此科錄取人數(shù)大失水準,只有區(qū)區(qū)十三名而已,占總錄取人數(shù)(120人)的比例僅勉強超過了十分之一。這在當時是極不尋常的,甚至當時就有傳聞,蘇州府的這13位中舉者中竟有5人是通過行賄登榜的,更令落榜者咬牙切齒,怒不可遏。 九月二十四日,蘇州全城士子一千余人聚集在玄妙觀,抬著財神泥像進入府學,將財神塑像鎖在夫子廟的明倫堂上,高聲演說,聲稱不服所發(fā)榜文,并競相作詩詞寫對聯(lián),有的還寫成歌謠,到處張貼,譏諷嘲罵科考情弊。康熙帝派到江南的坐探,蘇州織造李煦把士子們張貼的詩詞對聯(lián)以及歌謠一同抄呈皇帝,康熙帝閱后立即指派戶部尚書張鵬翮和侍郎赫壽兩位大臣到揚州按治,會同江蘇巡撫張伯行(漢人)及他的上司兩江總督噶禮(旗人)一起審理此案。 案子其實并不復雜。被人舉報“平日不通文理”卻中舉的吳泌和程光奎二人被押到揚州復試。盡管復試試題并不算難,無奈這兩位確系草包,其復試結果可想而知,考得驢唇不對馬嘴,嚴刑拷問之下真相很快大白。原來,徽州府歙縣考生吳泌系揚州鹽商吳宗杰的獨子,家產(chǎn)百萬,一心一意想做官,可惜滿肚子肥油卻無墨水,于是便企圖花錢買個舉人的功名。另一個新科舉人程光奎也是如此。吳泌走的是涇縣知縣陳天立(副主考官趙晉的親戚)的路子,約定在卷子里做了記號,用“其實有”三字,置于所考文章的“破題”(明清八股文的開頭幾句,亦稱破題)之內,順利錄取。本來就認識趙晉的揚州考生程光奎更懶,連卷子也懶得做,干脆雇請文章高手做出范文,請擔任考官的淮陰府山陽縣(現(xiàn)江蘇省淮安市淮安區(qū))知縣方名事先將文章帶入闈內,埋藏起來,到時取出便輕松金榜題名。如此肆無忌憚地打通各個關節(jié),也是令人瞠目。 3 主考官充軍流戍 副主考“擬處斬棄市” 科考結束之后,吳泌和程光奎二人都自稱托人轉送副主考趙晉15錠共300兩黃金,但是在揚州的審案中,趙晉只承認總共收到了300兩黃金。結果牽扯出了作為中間人的安徽巡撫葉九思的家人李奇,李奇歸案后老實承認,還有15錠金子,聽說是留給總督大人的。 這就很尷尬了,這位兩江總督噶禮大人此時正坐在審案臺上。眼看法官就要變成被告,噶禮面色如灰,拍案怒吼:大膽刁民,竟敢當堂誣陷封疆大吏,快拉出去亂棍打死!旁邊的張伯行急忙制止說:犯人口供尚未錄全,豈能輕易棒殺,大人心無芥蒂,何必怕人誣陷?公堂之上,督撫相爭,幾乎撕破臉皮。 康熙五十年(1711年)十二月底,噶禮、張伯行二人幾乎同時向康熙帝呈遞了奏折,相互參劾。張伯行參奏噶禮抗旨欺君,營私壞法,“通同舞弊,于科場索銀五十萬兩”。然而,噶禮毫不示弱,決不相讓,上奏札反咬張伯行弄死了陳天立(在獄中神秘死亡),且羅列包庇曾為戴名世《南山集》(康熙帝欽定的文字獄)作序的好友方苞等人的七宗罪名。 兩份完全不同的奏章,同時送到康熙皇帝手上。一時間,弄得康熙皇帝不知如何是好,于是下詔:張伯行、噶禮一并革職解任。這場因為科舉舞弊引發(fā)的官場爭斗一直拖到了康熙五十二年正月才算了結。最后判決,主考官左必蕃事前不能察覺,但負有責任,充軍流戍(后改為革職);副主考趙晉“擬處斬棄市”,考場舞弊的吳泌、程光奎等人也被判處斬監(jiān)侯。其中最滑稽的莫過于對督撫互參的處理,康熙帝雖然明知噶禮是個大貪官,“若無張伯行,則江南地方必受其朘削一半矣”,最后卻只是革職了事(張伯行仍復江蘇巡撫)。 辛卯科江南鄉(xiāng)試案就此了結。蘇州士子為表感激之情,在觀前街上貼了一紙醒目的榜文:“天子圣明,還我天下第一清官?!敝劣诟炼Y撤職后,并未洗心革面,終于將自己送上了斷頭臺。一年后的康熙五十三年四月,噶禮因在食物中放毒企圖毒殺親母被其母告發(fā),他母親說他“奸詐兇惡”,要求皇帝將其“請正典刑”。大為震驚的康熙帝感慨“其母尚恥其行,其罪不容誅矣”,只得下旨:噶禮自盡,妻亦從死,家產(chǎn)入官。這個權傾一時的貪官終于得到了應有的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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