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新個人所得稅稅法修訂后,我們財稅人要更加對個稅政策的深入學習體會,今天我們重點跟大家說一下2018年10月到12月期間工資薪金的個人所得稅如何計算,因為在該期間是政策過渡期,工資薪金只按新起征點5000元和新的稅率表計算個稅即可,其他專項扣除以及專項附加扣除和綜合所得都要在2019年1月開始執(zhí)行的!2019年1月1日起,將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quán)使用費等三項所得與工資薪金合并起來計算納稅,并實行專項附加扣除。 所以在2018年10月到12月過渡期也是特殊算法期! 一,首先我們看一下新的個稅表:2018年10月到12月的按月工資薪金稅率表 新個稅按月計算級別表 級別 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扣除數(shù) 1 不超過3000元的 3% 0 2 超過3000元至12000元的 10% 210 3 超過12000元至25000元的 20% 1410 4 超過25000元至35000元的 25% 2660 5 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 30% 4410 6 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 35% 7160 7 超過80000元以上的 45% 15160 二,2018年10月到12月的起征點是多少呢,是5000元! 三,怎么來定義我們在2018年10月到12月是適用起征點和新稅率呢? 1,關(guān)于2018年10月-12月工資的計算,是指稅款所屬期是10月-12月,什么是稅款所屬期呢?就是指的是工資是在10月以后發(fā)放的,注意不是納稅申報時間點,而是發(fā)放時間點! 舉個例子:比如說2018年10月發(fā)放的是2018年8月的工資,此時也按新的起征點5000元扣除,新的稅率表進行計算個稅的。這個在什么時候申報呢?當然是在2018年的11月申報啦; 2,2018年11月報2018年10月的個稅(10月發(fā)放的工資的個稅),適用5000元新的稅率表和新起征點;2018年10月申報2018年9月的個稅,還是適用3500元舊的稅率表與舊起征點。 四,實務計算個稅 工資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 1.應納稅所得額 = 稅前工資收入金額 - 五險一金(個人繳納部分) -費用減除額 2.應納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 x 稅率 - 速算扣除數(shù) 案例1,程序員小明收到A公司在2018年10月發(fā)放的是8月工資,工資條顯示應發(fā)工資是15000元,扣除社保個人部分1800元,請問怎么計算個人所得稅呢? 該案例適用新稅率與新起征點 應納稅所得額 =( 15000-1800-5000)=8200元,查表對應的稅率是10%,速算扣除數(shù)是210元, 即應納稅額=8200*10%-210=610元 案例2,程序員小明收到A公司在2018年10月發(fā)放的是9月工資,工資條顯示應發(fā)工資是15000元,扣除社保個人部分1800元,請問怎么計算個人所得稅呢? 該案例適用新稅率與新起征點 應納稅所得額 =( 15000-1800-5000)=8200元,查表對應的稅率是10%,速算扣除數(shù)是210元, 即應納稅額=8200*10%-210=610元 案例3,程序員小明收到A公司在2018年9月發(fā)放的是9月工資,A公司10月申報個稅,工資條顯示應發(fā)工資是15000元,扣除社保個人部分1800元,請問怎么計算個人所得稅呢? 該案例適用舊稅率與舊起征點 應納稅所得額 =( 15000-1800-3500)=9700元,查表對應的稅率是25%,速算扣除數(shù)是1005元, 即應納稅額=9700*25%-1005=1420元 重要提醒:關(guān)于新個稅課程,請長按關(guān)注共享財稅實務大課堂進入公眾號,點擊菜單——回聽課程—新個稅課程即可完成回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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