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一、怎樣寫人物傳? 寫人物傳,決定性的因素是要把每一個人物寫好,個個站得住。應該掌握如下幾點: 1.廣泛搜集資料,熟悉人物一生的活動經歷; 2.凡引用的歷史資料務必做到準確無誤; 3.人物形象要完整,基本要素要齊全,如姓名、生卒年、字號、民族、性別、籍貫、黨派、主要學歷、經歷、事業(yè)、思想成就、主要著作等。 4.要掌握重點,不要平鋪直敘,事無巨細地都寫上。 歷代史志中的人物傳大體分兩類:一類是用簡明樸實的語言直陳其事,另一類帶有一定文字色彩,在忠于歷史事實的原則下,適當運用文字手法去塑造人物。今天,我們編修新方志,應吸收上述兩類傳記的優(yōu)點,既要忠于事實,又要力求語言生動形象。 編寫新志人物傳要寓觀點于事實的記述之中,即通過具體事實把人物的功 過是非及我們的感情體現出來。寫人物傳要把人物的個性突現出來,要通過典型事件、言行和細節(jié)表現人物的個性。 六十二、志稿修改有哪些方式? 志稿的修改方式,主要有編寫者自己修改、互相修改、集體修改、主編修改、專家和領導修改等。 六十三、方志稿為什么要反復修改? 古人說:“文章不厭千回改?!币徊堪儆嗳f字的區(qū)志,從初稿到定稿付梓,必須反復修改,數易其稿。反復修改的理由有: 1.志書編纂者既要貫通古今,又要橫及“百科”,難免要出現錯誤,需要反復修改,糾正錯誤。 2.志書均為集體編寫,編纂人員所寫志稿不可避免地帶有各人寫作習慣的痕跡,會出現體例和文字風格不一的毛病,需要修改,使之統(tǒng)一。 3.要使志書成為“實用性的文獻”“科學價值要高”,也需要修改,使之更臻完美。 4.編寫志書是創(chuàng)造、再創(chuàng)造的過程。一般說,準備、搞資料、編寫、修改、出版是志書的“五部曲”,修改不好,難免功虧一簣。 六十四、如何進行表述性修改? 凡不合文體,用詞不當,褒貶失宜,概念含糊,表述不準,文繁句冗等,均應修改。以“用詞不當”為例,有以下8種: 1.文白夾雜,違反只用語體文的原則; 2.言不及事,有違據事直書的原則; 3.抒情、夸張、比喻、擬人等手法雜入志中; 4.定語、狀語、補語并用,不符合文字“簡潔”的要求; 5.偏尚文辭,言不符實; 6.濫用簡稱; 7.記了沒有做或沒有做完的事; 8.語言重迭。 1.疏導內容的交叉重復,注意類歸一口,減少互見。 2.注意文字內容首尾照應、因果照應。 1.文表記載偏頗,比例失調,應理順關系、從實際出發(fā)分清主次,各有 側重。
刪削性修改是志稿修改中最為繁重的任務之一,要刪偽、刪繁、刪重復。具體有下面八個方面: 1.刪去記虛不記實的空洞無物的文字。 2.刪去無用或用處不大的文字。如對條目的解釋,對事物的常識性說明 及越界而書的文字。 3.刪去標語式、口號式、教科書式的語言及套話。 4.刪去記述工作經過的語言。 5.刪去獵奇及宣揚封建迷信、陳規(guī)陋習的記述。 6.刪去不符合保密規(guī)定的資料。 7.刪去濫用的斷語、濫發(fā)的議論。 8.刪去多余的、重復的記述。 六十七、增補性修改有哪些內容? 主要是對入志資料進行補充。一是補充反映事物本質的資料,寫出深度。 二是補充有代表性的典型資料。三是補充具有本地特點、時代特點和專業(yè)特點的資料。 六十八、調整性修改有哪些內容? 調整性修改主要包括志稿綱目、段落順序、圖表位置、資料應用和編寫方法上的調整修改,要從宏觀上考慮志書的整體性,以求志書大結構、大框架的科學合理。 六十九、志稿的規(guī)范性修改有哪些內容? 志稿中的字體、標點符號、稱謂、時間、數字、計量、引文、圖表等,都要求按《<</span>寧波市北侖區(qū)志>書寫規(guī)則》書寫,否則要予以修改。規(guī)范性修改工作量大,需下大氣力。 七十、志書審稿包括哪些內容? 志書審稿包括指導思想是否對頭,觀點是否正確,事實是否有誤,體例是否恰當,章節(jié)領屬是否合宜,詳略是否得當,粗細是否有度,圖表設計是否完善,記述風格是否統(tǒng)一,乃至對一個數據、一個詞語、一個標點的運用,都要下一番校核把關的功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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