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尋常的日子里,把快樂成為一種習(xí)慣,把發(fā)現(xiàn)和享受平凡的快樂,成為一種能力,以便在不尋常的日子里,因著這種能力而使痛苦減少到最低。這種能力,不同于尼爾,波茲曼在《娛樂之死》里寫的那樣,而是一種內(nèi)在的自娛自樂的能力。 尼爾·波茲曼在《娛樂至死》里這樣寫過這樣的一段話: “一切公眾話語日漸以娛樂的方式出現(xiàn),并成為一種文化精神。我們的政治、宗教、新聞、體育、教育和商業(yè)都心甘情愿地成為娛樂的附庸,毫無怨言,甚至無聲無息,其結(jié)果是我們成了一個娛樂至死的物種?!?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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