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文佳 行走在大街小巷,我們總能看到這樣的小車:說是汽車吧,卻沒上車牌;說不是汽車吧,可長得跟汽車相差無幾,還常常行駛在機動車道上。這種“四不像”,就是讓不少司機頭大的老年代步車。近日,河北一起致11人受傷的交通事故,讓其再度引發(fā)輿論“討伐”。有媒體跟進調查后發(fā)現(xiàn),這類低速電動車制造怎一個草率了得。所謂工廠,其實就是個簡易棚子,前頭賣車、后頭造車。而這些地方造出的車,車身鐵皮最厚不超過2毫米,更沒有經(jīng)過安全測試。如此粗制濫造的產(chǎn)品大批量涌入城市交通,不出事才怪。 明明是公認的“定時炸彈”,這些代步車為何還能暢行多年?從表面看,是需求決定市場。一些老年人買菜、就醫(yī)、接送孩子,出行需求不比上班族低,便宜且輕巧的代步車成了“性價比”首選。而這種車簡單易學、無需駕照,上路更是想怎么開就怎么開,更吸引了大量“非老年人”以代步之名行營運牟利之實,對交通規(guī)則和社會秩序造成了巨大破壞。再從深層看,相關管理規(guī)則的空白為其大行其道開了“綠燈”。眼下,關于低速電動車的“國標”尚未出臺,該走什么路,該掛什么牌,該由誰來開,在行業(yè)內(nèi)并沒有統(tǒng)一標準。而面對牌照駕照二者皆無的情況,交管部門處置起來也無法可依,遭遇著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執(zhí)法尷尬。就這樣,一個個“馬路殺手”誕生了。 據(jù)統(tǒng)計,我國低速電動車的年產(chǎn)銷量已突破百萬輛,近年來涉及低速電動車的交通事故更高達83萬起。這不是一串簡單的數(shù)字,而意味著血的代價。在觸目驚心的事實面前,上述種種都不是繼續(xù)放任老年代步車亂竄橫行的借口,特別是不能坐視其成為違法運營野蠻生長的“灰色地帶”。對此,相關部門必須系統(tǒng)謀劃、重拳出擊。比如,把法律法規(guī)短板補齊,究竟是將低速電動車納入既有管理軌道還是單獨設計,參與營運該如何處罰,應當有個明確說法。比如,明確負面清單,對粗制濫造的產(chǎn)品就應明確禁止入場??偠灾?,存在未必合理,亡羊必須補牢。近些年,相關頂層設計已經(jīng)開啟,北京等地更是率先推動了相應的地方立法,我們期待這樣的舉措再多些、再快些。 平心而論,并非對老年代步車說“不”就可以萬事大吉,倘若這背后的出行需求無法滿足,各類代步車恐怕還會變著花樣冒出來。人們的出行愿景,無非“方便”“安全”。從長遠看要達此目的,最有效的還是繼續(xù)優(yōu)化交通出行結構,全力發(fā)展公共交通,倡導綠色集約出行。有“堵”有“疏”、多措并舉,才能讓大家的出行多一分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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