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證券10月8日訊,香港交易所早間公告稱,不繼續(xù)進行對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有關要約。 公告指出,香港交易所董事會仍然相信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與香港交易所合并具有重大戰(zhàn)略意義并將創(chuàng)造一個世界領先的市場基礎設施集團。 盡管已與眾多監(jiān)管機構以及大量的股東接洽,香港交易所董事會對于未能說服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管理層認同這一愿景感到失望。 以下為公告詳情 有關London Stock Exchange Group plc的聲明 繼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及London Stock Exchange Group plc(「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就香港交易所可能對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的全部已發(fā)行及將發(fā)行股本作出要約發(fā)出公告后,香港交易所確認其不擬對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作出要約,因此香港交易所需要遵守守則第2.8條的限制條款,惟下文所列情況除外。 香港交易所董事會仍然相信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與香港交易所合并具有重大戰(zhàn)略意義并將創(chuàng)造一個世界領先的市場基礎設施集團。盡管已與眾多監(jiān)管機構以及大量的股東接洽,香港交易所董事會對于未能說服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管理層認同這一愿景感到失望,為了香港交易所股東的最佳利益,香港交易所董事會決定不再繼續(xù)本次要約程序。 根據守則第2.8條注釋2,香港交易所及其一致行動的人士保留在本公告日期后六個月內于下列情況下宣布對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作出要約或可能要約或作出或參與要約或可能要約或采取任何其他根據守則第2.8條被限制的行動之權利: (a)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董事會贊成或同意的情況下; (b)倘任何第三方宣布對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作出要約的確實意圖; (c)倘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公布「清洗交易」建議(見守則第9條豁免附注的附注1)或反收購(定義見守則); (d)倘英國收購與合并委員會(「委員會」)認為情況出現重大變動; 或(e)委員會同意的其他情況。 香港交易所及其一致行動的人士保留在受限于及根據守則第2.8條的情況下收購及/或要約收購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的股份或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股份中的權益之權利。 此前港交所擬作價296億英鎊并購倫交所 9月11日,香港交易所發(fā)表了向倫敦證券交易所集團提出合并的聲明,計劃以2045便士加2.495股新股,換取1股倫交所股票,作價296億英鎊并購倫交所。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當日發(fā)表題為《踏上“連接全球”的新征途》的文章稱,該收購是千載難逢的“倫港世紀并購”。 李小加表示,倫交所與港交所均為全球最重要市場的金融基礎設施,兩者如能成功結合,將創(chuàng)造一個全球布局、世界領先、復蓋亞歐美三大時區(qū)、同時為美元、歐元和人民幣等主要貨幣提供國際化的金融交易服務合計市值有望超過700億美金的交易所集團,向全世界市場參與者及投資者提供前所未有的、適應未來市場需求的全球市場互聯互通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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