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下人产国偷v产偷v自拍,国产午夜片在线观看,婷婷成人亚洲综合国产麻豆,久久综合给合久久狠狠狠9

  • <output id="e9wm2"></output>
    <s id="e9wm2"><nobr id="e9wm2"><ins id="e9wm2"></ins></nobr></s>

    • 分享

      再審有李:最高院關于再審申請的6問6答

       天涯軍博 2020-07-03
      作者按:根據(jù)現(xiàn)行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一個民商事案件經過人民法院一審、二審、再審審查或審理以及人民檢察院的檢察監(jiān)督后,整個訴訟程序便終結。此“三加一”路線圖構建了我國民事糾紛終端解決機制。再審審查或審理作為兩審終審審判制度的非常程序,在糾正錯誤判決、救濟當事人權利方面發(fā)揮著獨有作用,越發(fā)受到當事人及律師的重視,甚至將此作為能否“扳回一局”的重要戰(zhàn)役。本文關于再審申請的若干裁判觀點均散見于中國審判指導叢書《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中民事審判信箱系列文章中,均為最高人民法院相關法官對于審判監(jiān)督實踐的思考,筆者予以整理,希望讀有所獲。

      專欄作者:李靖律師 專長于疑難復雜民商事、行政及刑民交叉領域爭議解決

      畢業(yè)于中國政法大學,從事民商事再審、檢察院抗訴理論研究和法律實踐九年,供職檢察院期間獲得全國檢察業(yè)務能手、辦案人才、全省檢察業(yè)務標兵、業(yè)務尖子等榮譽稱號,辦理了逾兩百件民事檢察、行政檢察監(jiān)督案件,抗訴改判案例兩次入選最高人民檢察院抗訴案例選集,辦理了全國優(yōu)秀行政檢察案件、全國首例檢察機關支持起訴的海洋公益訴訟案件暨民事行政檢察三十年典型案件,首屆中山市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暨公益訴訟檢察專家論證委員。

      一、一方針對二審判決申請再審,法院作出再審判決后,另一方不服的,能否向法院申請再審?

      最高院答:不能,應向檢察院申請再審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釋法說理: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規(guī)定,當事人對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這里所稱當事人是案件的全部當事人,均依法享有申請再審的權利。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間內申請再審,另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間內未提出再審申請的,在審判監(jiān)督程序終結后,所有當事人針對該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一審或二審判決、裁定申請再審的訴訟程序權利已經消滅,并不會因另一方未在法定期間內行使申請再審的權利而為其另行保留一次向作出再審裁判法院申請再審的權利。人民法院針對一方當事人的再審申請,經過審查,裁定進入再審程序的,雖然再審程序是按照二審程序審理的,但所形成的法律文書并非二審判決,而是再審判決,兩者因所處的訴訟程序不同而性質有別。此時,由于當事人相應訴訟權利所指向的對象是再審判決而非二審判決,故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九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為法定事由,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因為在再審審理程序中,法院對于“兩造”都是平等對待的,在實體處理上,是對于申請再審人的再審請求和被申請人的抗辯依法作出裁判。民訴法及司法解釋規(guī)定,其他當事人均可在法定辯論終結前提出再審請求,以求在再審審理范圍內盡可能覆蓋當事人之間的所有爭議,故沒有必要再專門賦予被申請人對再審裁判的申請再審權。

      觀點來源:2015年第2輯(總第62輯)《民事審判信箱》及該輯《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審判監(jiān)督程序重點問題的理解與適用》,王朝輝,最高人民法院審判監(jiān)督庭法官。

      二、一審生效的裁判經再審、上訴后作出的裁判,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最高院答:不能,應向檢察院申請再審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釋法說理:(1)已生效裁判在啟動再審,進入再審審理程序后作出的裁判,不論是一審后直接生效,還是經上訴審后才生效,均屬于再審救濟程序作出的生效裁判。(2)再審裁判的審理對象是已生效裁判,二審裁判的對象是未生效的裁判。一審生效后的裁判經再審、上訴,從形式上看似乎是針對未生效的一審裁判,但再審一審裁判已經對原生效的裁判正確與否作出了評判,那么二審裁判對其審理的再審一審裁判無論改判與否,均實質包含了對原生效裁判正確與否的認定。(3)有限再審原則是民事訴訟法的價值取向。(4)民訴法及司法解釋規(guī)定,其他當事人在法定辯論終結前提出再審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一并審理和裁判,故將此類裁判理解為再審裁判,對未申請再審一方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的行使并不失公允。因此,一審生效的裁判經再審、上訴后作出的裁判屬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九條第一款第三項規(guī)定的再審裁判,當事人對此類裁判不服的,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而應當依法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監(jiān)督。

      觀點來源:2016年第4輯(總第68輯)執(zhí)筆人: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 張愛珍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 李琪

      三、對經檢察院抗訴,法院指令再審后重新形成的生效判決,當事人能否再次申請再審?

      最高院答:不能,法院不應受理,如已經受理的,裁定終結審查再審申請。
      釋法說理:因再審發(fā)回重審后形成的重審生效判決,因其系在再審程序中形成的判決,故在性質上屬于民訴法司法解釋第三百八十三條規(guī)定的再審判決即“當事人申請再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對再審判決、裁定提出申請的;…”。如允許當事人申請再審,則在實質上將違反2012年修訂后的民事訴訟法所確立的“一審、二審、再審及檢察院抗訴”的“3+1”模式。因此,對該判決申請再審的,人民法院不應予以受理。如果已經受理的,則應當依據(jù)民訴法司法解釋第四百零二條第六項規(guī)定,裁定終結審查當事人的再審申請。
      觀點來源:《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總第72輯)《民事審判信箱》

      四、對于駁回再審申請的案件,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被申請人時,是否有必要進行公告?

      最高院答:無必要,送達與否其實無損被申請人的權利。
      釋法說理:在處理申請再審案件過程中,出現(xiàn)較多的被申請人聯(lián)系不上、郵寄被退件、原審律師以不代理為由拒收等無法有效送達的情形。按照最高院關于加強送達工作的規(guī)定,當事人在送達地址確認書中確認的送達地址,適用于第一審程序、第二審程序和執(zhí)行程序,但未擴大到再審審查和再審審理程序。對于駁回再審申請的案件,送達與否其實無損被申請人的權利,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情況下,沒有必要再進行公告。一是送達與否并不影響被申請人的權利。二是因為沒有改變生效文書的狀態(tài),再審針對的是已生效的法律文書,不同于二審程序,即使二審是維持原判的結果,如果送達不到依然要公告。
      觀點來源:《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總第73輯)《民事審判信箱》

      五、當事人對一審判決已認定問題,未作為上訴理由而作為申請再審理由,能否成立?

      最高院答:不能成立。
      釋法說理:審判監(jiān)督程序應當是糾錯程序,即已經生效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確有錯誤的,才可進入再審。一審程序后,是否上訴、針對哪些問題上訴、提出哪些上訴理由,均屬于當事人對自己民事權利和訴訟權利的處分。對于一審判決中已經作出認定的問題,如果當事人在上訴時沒有提出異議,應視為對一審判決相關認定的認可。申請再審時再對此問題提出異議,有違誠實信用原則。另一方面,根據(jù)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guī)定:“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對上訴請求的有關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查”,二審程序中,若當事人對此問題未提起上訴,雙方未形成爭議,二審法院即不必對此問題進行審查,更談不上錯誤與否的問題。所以,當事人再以此為由主張二審判決錯誤并申請再審,顯然不能成立。
      觀點來源:《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總第74輯)《民事審判信箱》

        本站是提供個人知識管理的網絡存儲空間,所有內容均由用戶發(fā)布,不代表本站觀點。請注意甄別內容中的聯(lián)系方式、誘導購買等信息,謹防詐騙。如發(fā)現(xiàn)有害或侵權內容,請點擊一鍵舉報。
        轉藏 分享 獻花(0

        0條評論

        發(fā)表

        請遵守用戶 評論公約

        類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