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破裂已經(jīng)成為中國最大的傷害!全國離婚率高達50%,深圳甚至高達84%,女性提出離婚占74%。家庭作為社會的基礎正在消失! 1、男女平等,是人格、社會地位平等。《憲法》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男女在政治的、經(jīng)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平等的權利”。比如:選舉權、受教育權、勞動權、生育權等等。 2、但是,男女畢竟在生理上有明顯的差別,這種差別,決定了男女在社會分工方面有所不同。女性要懷孕、生產(chǎn)、哺乳、照顧子女、照顧家庭,使得女性在很長一段時間,把精力投在家庭和孩子上。家庭是社會的細胞,是社會結構的最小單元,養(yǎng)育子女不僅僅是為自己繁衍后代,也是為國家、為社會提供人才儲備,因此,包括養(yǎng)育子女在內(nèi)的家務勞動(類似于家政服務)應該成為社會勞動的組成部分,是不同的社會勞動分工,家務勞動應該獲得勞動報酬,這個報酬應由國家、企業(yè)(單位)、配偶合理分配共同承擔。 3、過去的男主外女主內(nèi),女性在人格上、經(jīng)濟上是不獨立的,女性依附于男性?,F(xiàn)在的男主外女主內(nèi),是社會分工不同,人格是平等的,如何在經(jīng)濟上讓女性獨立,需要國家出臺相應的法規(guī)和政策,比如已經(jīng)實行的帶薪婚假、帶薪產(chǎn)假、帶薪哺乳假等,另外,能否試行已育女性六小時工作制、彈性工作制、有償家務勞動等,為女性經(jīng)濟獨立,照顧家庭孩子提供支持。 總之,家務勞動應該與其他社會勞動一樣,被社會認可并獲得勞動報酬,家務勞動優(yōu)秀人員也應獲得國家和社會的表彰,不要讓家庭這個社會最基本的細胞被破壞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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