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銳之,不可長保。金玉滿堂,莫之能守。富貴而驕,自遺其咎。功遂身退,天之道也。 本章為《八章》之繼續(xù)。 如果說《八章》老子以“水”暗喻“道”(人道)——“處眾人之所惡,無為不爭而無尤”的話,那么,本章老子則明說,盈滿富貴不知足必是災(zāi)禍的根源。 此二章互為里表,反映老子的人生道理,即“人道”。 老子在《八章》中提倡人無為不爭,像水一樣處“眾人之所惡”,于波平洼地處安身的人生哲學(xué)。 老子唯恐世人不能理解領(lǐng)會,于是在本章索性像后人評其哲學(xué)“是嘗到過成功的痛苦的人的哲學(xué)”那樣,列出成功的標志,即金玉滿堂、功成名就。 然而,這又怎么樣呢? 老子認為這種金玉滿堂、富貴功成如同自然現(xiàn)象的“持盈”、“揣銳”一樣,必覆、必折,難保長久。 而一旦失去,老子認為不如早早罷休,無須使自身的身心受如此煎熬,這也就是老子于后一章提出的“營魄抱一”,如嬰兒樣抱樸。 然而,任憑老子如此暗喻明說這些人生道理,有時說不定也能為世人所明白,但人一旦處于社會生活的漩渦中就往往會昏了頭,只要條件充分,必會不遺余力地斂財聚物。 而一旦斂財聚物到“金玉滿堂”,這事物的辯證法就必然會表現(xiàn)出來:“金玉滿堂”不是被人偷盜,就是被子孫敗光,歷史上極少有三代不敗之事例。 在這意義上說,“不可長?!薄ⅰ澳苁亍笔乔д嫒f確的。 也因為有這樣的辯證法在起作用,所以明白此理的春秋戰(zhàn)國孟嘗君之門客馮驩,就不再參與孟嘗君的收債聚財活動,反而為孟嘗君散財(燒毀債據(jù))聚義,使孟嘗君在落難時能受到薛地債戶的照顧而免遭捕殺。 相反,有人如果不停地斂財聚物,這不僅是財物“莫能守之”,有時恐怕連命也會搭上,如西晉石崇就是如此。 《世說新語·汰侈》注引《續(xù)文章志》說:“(石)崇資產(chǎn)累巨萬金,宅室輿馬,僭似王者。皰膳必窮水陸之珍。后房百數(shù),皆曳紈繡,珥金翠;而絲竹之藝,盡一世之選。筑榭開沼,殫極人巧。與貴戚羊琇、王愷之徒競相高以侈靡,而崇為居最之首,琇等每愧羨以為不及也?!?/span> 這種與羊琇、王愷等人斗富,使人“愧羨”,就已蘊含著老子所說的“富貴而驕”,也就必然“自遺其咎”,最終遭人殺害。 人于貨殖不遺余力斂聚,同樣,人處宦海也競相攀爬。 因此要想真正做到“無為”是不太可能,于是老子也作適當讓步,在此章提出最低要求,即“功遂身退”。 這種“功遂身退”,老子認為就像晝出夜沒、寒來暑往、花草開謝一樣,符合天道變化之道。 所以世人要明白“花無百日紅,人無千日好”這種變化之道,處功名成就之時,就應(yīng)像花果草木盛開后悄然逝去,這樣才可“無尤”。 如人處功成名就之時,還要“揣而銳之”,就必會折斷,無好下場。 如功成名就后的越國文種,還想與越王勾踐共安樂而不及時退隱,最終被慘遭殺害。 反之,范蠡卻“功遂身退”,“乘輕舟以浮于五湖”,盡管“莫知其所終”(《國語·越語下》),但起碼不會遭致殺害。 同樣,近代曾國藩也能在居高位時做到抽身引退,免卻麻煩。 這就是老子說的“功遂身退”的人生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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