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導讀:目前,醫(yī)界存在著用藥劑量偏大之趨向,其實是對中藥的不自信。除了毒性等必須以小劑量用藥保證醫(yī)療安全,其他還有很多情況,只有小劑量用藥方是正道。譬如文中提到反佐、疏肝解郁、升提陽氣、引火歸元、芳香開竅等場景時,只有小劑量用藥才能四兩撥千斤,過猶不及,文中詳細解釋了個中道理,有助于大家理解。 ![]() 淺談小劑量用藥 近年來中醫(yī)雜志的不少臨床報道,對大劑量用藥頗有體會,每每指出重予某藥而獲良效。相對而言,對小劑量用藥的討論似嫌簡少。其實,歷代醫(yī)家對于小劑量施藥甚為重視。 如:張仲景的不少經(jīng)方,可屢見小量配伍的妙用。李東垣治勞倦內(nèi)傷,方藥小量而頻投,使慢性病患者徐徐恢復生機。已故名老中醫(yī)蒲輔周善施“輕舟速行”法,以藥量小巧、收效又佳而著稱。 那么在什么樣的條件下適宜小劑量用藥呢?筆者初步歸納了十類情況,分述如下: 一、劇毒藥物劑量宜小 使用具有劇毒性質(zhì)的中藥時,須嚴格掌握劑量。 如:具有活絡止痛功效的馬錢子,其“開通經(jīng)絡,透達關節(jié)之力,遠勝于它藥”(《衷中參西錄》)。但本品毒性劇烈,除需注意炮制外,成人內(nèi)服一日量應限制在0.3~0.9克以下,且不可持續(xù)久服。若過量則易中毒,表現(xiàn)為肢體顫動、驚厥、牙關緊閉、呼吸困難,甚則窒息而亡。 筆者曾親眼目睹湖北黃岡縣一患者因服馬錢子過量,于2小時后死亡。此外,象斑蝥、砒石等劇毒藥,均須度量再三以極小量使用,避免發(fā)生嚴重中毒現(xiàn)象。 二、性味峻猛者劑量宜小 對性味峻猛的藥物應處以輕量,否則將損傷氣血,引起不良的副作用。 如峻下逐水的甘遂,治療胸腹積水,作用峻捷。一般用量吞服每次限于0.5~1克,“不可多服,但中病則止可也”(《本草綱目》)。 此外,象巴豆、大戟、芫花之類藥物,性猛而力宏,且多具某種程度的毒性,故皆應小劑量審慎用之。 三、治體衰老幼者劑量宜小 久病而致體質(zhì)虛衰者,治療時宜小心行事,若病情確需攻下者,只能在扶正的前提下給予小劑量的攻藥,徐徐圖之,不可重量蠻攻。若病情果應補益,也只能緩緩地給予小劑量補藥,勿令大量峻補,謹防虛不受補之弊。 老年人臟腑機能衰退,陰陽常虧;嬰幼兒臟腑嬌嫩,形氣未充。他們的服藥劑量均比壯年成人要輕。一般老人和10歲以上兒童用量約為成年人的2/3~3/4;5~9歲小兒用量約為成年人的1/2;2~4歲小兒用量約為成年人的1/4~1/3;1歲以內(nèi)嬰兒用量則應更少。 四、治次要兼證者劑量宜小 臨床所遇患者,除主證外常可見到一些兼證。若兼證較為次要,在不妨礙主證治療的前提下,少少給予一點治標藥兼顧即可。 如陰虛咳嗽的病人,出現(xiàn)了脘腹脹滿,此時只宜在潤肺止咳的基礎上,酌添小量調(diào)氣之品。若濫投大量,有耗肺陰,則本末倒置,效與愿違。 五、多味藥相須配伍者劑量宜小 有人認為,多種性能相類似的藥物相須配伍,可增強療效;比單味藥大劑量單刀直入要穩(wěn)妥和全面一些。此種看法,雖非絕對,但也不無道理。既然是多味藥品相須配伍,共奏功效,則每一味藥物的用量自然不宜偏大,以恐有病輕藥重之虞。 六、反佐配伍者劑量宜小 如黃土湯,功效為溫陽健脾、養(yǎng)血止血。主藥是灶心土與附子、白術等。方中的黃芩系反佐藥,有制約全方溫燥太過的作用,故尤在涇稱之為“有制之師”。但因其主治畢竟是脾陽不足所致的虛寒證,故黃芩藥量無使過當,否則喧賓奪主,有礙溫補攝血之功。 七、疏肝解郁者劑量宜小 肝氣郁結為臨床常見,可誘發(fā)多種病癥,如脅痛、胃痛、月經(jīng)不調(diào)等,應施以疏肝解郁法治之。因肝為剛臟,體陰而用陽,屢易引起陰虛陽亢的病理變化,而疏肝解郁藥又都屬辛散傷陰之品,故運用時應根據(jù)具體情況斟酌劑量,使其恰到好處,勿令傷陰化火。 如用于疏肝解郁的柴胡,自以輕量為當。又如逍遙散中的薄荷,痛瀉要方中的防風,可助發(fā)郁遏之氣,符合《內(nèi)經(jīng)》“木郁達之”之旨,用量均宜偏小,適可而止。 八、引火歸原者劑量宜小 陰寒盛結于下,迫使無根之陽浮越于上,呈現(xiàn)上熱下寒(真寒假熱)之證:面色浮紅、齒痛、腰酸膝軟、兩足發(fā)冷等。 其實質(zhì)非真火有余,不可錯投苦寒直折瀉火。宜予小量桂、附(酌伍滋腎之品),使沉寒得散,陰陽協(xié)調(diào),則虛浮之陽潛回,諸證隨之消除,此即引火歸原。若桂、附劑量偏過,常易耗損腎陰,致陽無所依附,反有弊病。 九、升提的風藥劑量宜小 治療脾虛中氣下陷所致的內(nèi)臟下垂、脫肛及久瀉者,常在補益中氣的基礎上,酌加具有升騰鼓舞作用的風藥。如李東垣的升陽益胃湯、補中益氣湯諸方,含有防風、羌活、獨活、柴胡、升麻之類風藥。 一是因其下陷的機理系脾氣虛弱,治當以補益脾氣藥物為主,升提鼓舞藥物為輔;二是因風藥性味偏于燥散,易耗氣傷正,反于病情不利。故臨證運用時,應僅予小量,無使過猶不及。 十、芳香開竅者劑量宜小 凡氣味芳香濃厚,性善走竄,以開竅通閉醒神為主要功用的藥物,施用時需細心權衡,予以極小之量,以免耗散元氣。 如麝香芳香辛烈,開竅且可散瘀,內(nèi)服每次以0.1~0.15克為宜。又如冰片芳香走竄,開竅且可清熱,內(nèi)服每次0.03~0.1克為宜。此類藥物大多配入丸劑或散劑中使用,不宜入煎劑。 目前,醫(yī)界存在著用藥劑量偏大之趨向。故重溫先賢“用藥如用兵”之教誨,需要切實把握藥量大小,注重小劑量用藥的問題。為此,不揣谫陋,談談自己的一點認識,祈望指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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