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在復旦大學某位教授的建議下,177名學生聯(lián)合簽名的《關(guān)于不要判林森浩同學“死刑”請求信》寄往了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請求信請求法院二審不要立即處死被告人林森浩,給其“一條生路”,“讓他洗心革面,并在將來照顧受害人黃洋的父母”。 據(jù)報道,黃洋的父親拒絕了這樣的“請求”。 如果你是受害者黃洋同學的家人,你有理由對這種看似文明實質(zhì)上踐踏現(xiàn)行法律的請求,表示唾棄! 復旦大學為長江以南中國最負盛名的重點大學。在林森浩投毒案件事發(fā)一年來,我們沒有看到該校師生反思為什么復旦大學會發(fā)生這樣的惡性案件,為什么復旦大學會出現(xiàn)林森浩這樣偏激的“高智商”的研究生。公眾沒有看到復旦大學任何一個層面的領導代表復旦大學向受害者家屬表示深深的歉意;相反的,今天卻聽聞在某位教授的操縱下,177名學生“自愿”簽名的請求信,在二審即將開庭前,“橫空出世”,試圖干預莊嚴的審判。黃洋同學的家人完全有理由為這封請求信的出籠表示厭惡,表示譴責。 十年前的2月份,云南大學家境貧寒的大一學生馬加爵無法忍受受到的非正常的歧視,而殺死了同寢室的兩位同學,同年6月17日被執(zhí)行死刑。2010年10月20日,西安音樂學院大三學生藥家鑫因普通的交通肇事而殺死受害人,于次年6月7日被執(zhí)行死刑。到復旦大學發(fā)生“林森浩投毒案”,這十年中,我們沒有看到云南大學、西安音樂學院、復旦大學等等高校向全社會做出的誠摯的道歉,沒有看到這些高校如何加強大學生健全人格教育做出的鄭重承諾,沒有看到“中國大學畢業(yè)生考評體系是否應該重建”理當引起中國教育部重視這樣的報道。 復旦大學這177名學生來自全國各地、來自該校各個學院,他們經(jīng)受了嚴峻的升學考試的種種淬煉。他們是中國義務教育的結(jié)晶,更是中國精英教育的結(jié)晶。按理說,他們應該率先反思中國高等教育直至初等教育存有的弊端、改進的方法以及培養(yǎng)健全人格的重要性。遺憾的是,過去他們沒有這樣做,現(xiàn)在以至今后也不會這么做。 我們憂慮的是,誰能確保中國大學不會再出現(xiàn)馬加爵、藥家鑫、林森浩這樣的悲劇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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