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15 22:21:48)轉載▼
從歷史中國的政權治理結構(君臣吏)看,百官之下為胥吏。
有道是“宰相門前七品官”,這說明,吏不一定小于官。
所以,這里所說的胥吏,指的是傳統(tǒng)行政組織中最基層的縣署一級中的吏役人員,他們大多在縣署六房(吏、戶、禮、兵、刑、工)服役。我們知道,在縣級行政組織中,真正屬于百官序列的,也就是知縣、縣丞、主薄、教諭等等數(shù)人而已,但每縣署中的吏員,往往數(shù)倍于甚至十幾倍、幾十倍于官員。
胥吏的特點如下:
1、人員大多來自本鄉(xiāng)。這與中國長期所實行的異地任官制形成鮮明對照。古諺有曰“強龍不壓地頭蛇”,這在很大程度上,所刻畫的,不僅是縣官與地方縉紳耆舊之間的關系,而且還是縣官與本地胥吏之間的關系。
2、某人之充任胥吏,與過去的徭役制度相聯(lián)系,無論是差役、職役還是雇役?;\統(tǒng)地說,它如服兵役、匠役一般,它是臣民對皇朝的納稅供役之義務。故,胥吏沒有俸祿,甚至沒有薪酬,頂多有一些定額的“常例銀”(相當于津貼)。
3、某些胥吏從事的,是需要專業(yè)知識與長期經(jīng)驗積累的工作,比如錢谷刑名、田賦統(tǒng)計等等,就相當具體細致。這些與治下的小民生計息息相關,卻又是那些從科舉考場中拼殺搏得官位的縣官們所不熟悉、無暇學又不屑一顧的,所以,很多情況下,權柄倒持而被轉到胥吏的手上,真正能決定平民命運的,不是官,而是吏。而吏們,將這種專業(yè)知識乃至田賦清冊視為自己所有的家業(yè),父傳子、兄傳弟,從而產(chǎn)生“官無封建而吏有封建”的奇怪現(xiàn)象,或者前吏可將職位賣予后任而謀利(頂首銀)。
4、從明代開始,胥吏中,除了書吏,其他如皂隸、馬快、禁卒、門子、仵作、糧差及巡捕營番役等,為賤役,本人甚至子弟被剝奪科舉的資格。而且越近于明代的中晚期,衙門中的刀筆吏們,出吏入官的希望愈益渺茫。故,胥吏如同墮民一般,為社會正統(tǒng)所歧視。但比起墮民,胥吏在被歧視的同時,更享受著為人忌憚所帶來的快感。如果說墮民寄生于平民,則可說胥吏寄生于官府,他們在服務于寄主的同時,也在傷害、銷蝕著寄主。因此,至少在明末清初,胥吏之害,被許多讀書人歸咎為朱明所以亡天下的重要原因。
5、胥吏的社會地位雖低,正當收入雖薄,但充吏之人仍如過江之鯽,原因在于官府所默認的陋規(guī)(頂首銀、耗羨之類),特別是極易濫用的行政強力以及律例繁復、稅費雜蕪所構成的可得上下其手的漏洞,成為胥吏們謀利的不二途徑。利之所在,趨之若鶩,個中原因,庶幾近于墮民不愿脫籍自立一般。
6、有一種吏,并不直接服役于官府,而受雇于官員,如我們津津樂道的“紹興師爺”、包青天手下的“王朝馬漢”等等。這是我們所必須注意區(qū)別的。
胥吏比較接近于現(xiàn)代意義上的公務員。百官與胥吏制度構成中國歷史文官制度的主要內(nèi)容,如今,其縱向研究與橫向比較,似乎仍欠不足,但如果我們?nèi)匀槐智叭藢︸憷羧后w和制度之遷怒、外人對中國文官制度的偏見,則再三探究,必無新意,不作亦罷。
胥吏之害,首先是公權力雙刃之本質反映,這是古今中外之永恒的政治學課題。
胥吏制度,還要放入整個中國社會、政治、經(jīng)濟制度框架內(nèi)去研究。胥吏及其運作,處于鄉(xiāng)土社會、官府督管、官員制約之中,故其危害及其發(fā)作,似不能過于夸大,另外,它對官府、官員及地方自治上的制衡作用好像也不能一概抹煞。
如果它真的如此不堪,它真的該為明清滅亡承擔主要責任,則我們或許真該轉而為它唱贊歌呢,——因為它的壽命居然長達二百多年,而且至少有兩回了!

胥吏群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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