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胥吏 吏是各級政府機構僉選或雇用的公職人員,有額設編制及一整套管理規(guī)制,其數量大大超過額設官員。這些人雖不屬于官,但卻實際執(zhí)行著政府的職能,已成為整個官僚行政系統(tǒng)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1,胥吏的名目、職掌與選用 (1)定義 秦漢時期,官與吏的區(qū)別不甚嚴格,吏也可算作是低級小官。魏晉以后,官吏的選用定以品級,九品以上便成為嚴格意義上的官,稱為流內;九品以下就成了后來所說的吏,屬于流外了。由于門閥制的盛行,擔任吏職的人員主要來自庶族平民,為士人所不齒。科舉制以后,流內官主要由科考選拔的優(yōu)等士子充當,這些人都是取得了出身資格、有一定身份的人,胥吏所從事的雜職,更成了那些讀書做官者不屑而為的低賤職業(yè)。 (2)工作內容 胥吏按其職差性質可分為兩大部分: 一是專供奔走驅使的胥役,負責催征賦役,保管錢糧物庫,緝捕犯人,跟隨長官等; 二是文職吏員,在各衙署內收發(fā)公文、查核檔冊、謄錄文件、造報冊簿賬目、收貯檔案等。 (3)選用 胥吏的職務在相當長的時期內,是按派役的制度由各戶輪流服役的。明代還有“謫充”為吏的規(guī)定,即將府州縣學生員及監(jiān)生中的低等生,長期舉試不第者,“罰為吏”,或將犯罪的官員罰充為承差的典吏。 胥吏中的文吏,需要一定的文化知識,所以要經過考核選拔。文吏是平民競相謀求的一種職業(yè),政府也借機收費,實際就是交錢買職。為防止吏員冒濫,各衙門都定有額缺。然而“事務殷繁,尚苦趕辦不及”,各衙門無不大量雇用額外吏人,如“貼寫”“稿工”“幫役”等等,以致實際所用書吏大大超編。 職吏的俸祿待遇不僅微薄,而且不固定。朝廷對任役的吏員也定有考核制度。明代是三年考核一次,供職勤勉沒有過失者,可轉入較高一級的衙門任役。經三次考核,優(yōu)等者可授以出身,取得做官的資格。文吏雖可入仕,但朝廷嚴格限制這些人進入中級以上官僚階層(元代除外)。 書吏待遇微薄,升遷前途黯淡,因而他們的唯一追求就是唯利是圖,在自己有限的役期內,利用職任之便設法謀取實惠,這是導致胥吏擅權敗壞吏治的原因之一。 2,胥吏擅權及其對封建吏治的敗壞 (1)擅權 談到胥吏,古人幾乎是眾口一詞切齒痛責,人們的指斥不外兩個方面:擅權及害民。 書吏所熟悉掌握的是行政方面的實用知識與技能,特別是分掌刑名、錢谷各科的文吏們對行政業(yè)務的的精通程度要超過他們的長官,所以他們的實際權力可超過國家正式的官員。 官員荒怠政務,也為胥吏擅權作弊提供了可乘之機。那些不諳習法律的官員面對大量復雜的案件時,手足無措,往往是交由書吏具體處理。而且,地方衙門的胥吏主要是本地人充當,而地方官,由于回避制度,非本地人所任,而且經常遷轉,任期不長。胥吏就利用他們的鄉(xiāng)土關系、對地方政情的諳熟,左右長官、欺蒙長官。不僅本衙門官員被胥吏愚弄,其他衙門官員也同樣逃脫不了此輩的欺蒙與控制。 清乾隆朝的大學士福康安向戶部報銷軍費開支時,都不得不接受戶部書吏索要萬兩白銀的賄賂要求。清代諺云:“清官難逃猾吏手”,于此可見一斑。 (2)危害 胥吏擅權所造成的危害是多方面的。 首先,它加重了官僚政治的腐敗程度。胥吏敗壞吏治,主要表現在貪贓圖利上。與官相比,胥吏貪贓舞弊有兩個特征: 一是明目張膽,大量地表現為公開的索賄; 二是見縫插針,凡過手文書、經手之事,有空就鉆,雁過拔毛。 這類公開的經常性的枉法行為,對吏治的敗壞及社會風氣、官場風氣的毒化,比起官僚為害更甚。蠹吏貪贓、侵吞國帑,比起貪官不在其下,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 另外,胥吏擅權還造成了官僚政體在行政中極為反常的現象——官弱吏強、官與吏勾結。吏勢發(fā)展為官府難以駕馭的力量,嚴重地破壞了正常的統(tǒng)治秩序,國家之“亂由此始”。 3,胥吏制度的弊端 胥吏制度本身,也在待遇地位、前途發(fā)展、監(jiān)控機制等方面存在弊端。 (1)待遇地位 胥吏是國家行政系統(tǒng)中必不可少的公務人員,卻在待遇上與官員相差懸殊,且沒有保障。大量的額外胥吏的雇傭費用,主要靠任用衙門自行解決,如狀紙銀、稅契銀、關卡抽頭等等。俸給微薄,甚至不能養(yǎng)家糊口,也就必然利用其行政之便去謀求,即所謂“天下吏人,素無常祿,唯以受賕為生”。 (2)前途發(fā)展 吏員即便有機會改變身份,成為官員,也被壓制在低階范圍內,進取無望。整個社會也形成了“貴官賤吏”的觀念。 在觀念印象上,人們對吏這一階層從來沒有好的評價和好感,從未把清、廉、賢之名加在他們的頭上,還有人把他們與宦官相提并論。 (3)監(jiān)控機制 在胥吏的選用上,也遠沒有官員嚴格,不少社會渣滓、地痞、流氓也混入吏員隊伍。而國家的監(jiān)察主要是針對官員的行為,對胥吏卻無法及時有效地制約。 政權機關由于需要辦理大量的繁瑣的雜務,而不能不任用大批的胥吏,作為官僚行政的輔助。與此同時,又產生無法擺脫的“吏弊”。官府盡管始終把馭吏作為澄清吏治的一大要務,但收效甚微,以致發(fā)出“官箴易正,吏弊難清”的哀嘆。 二,幕僚 幕僚又稱幕賓、幕府、幕友、幕客、西賓等等,是軍政長官聘請的助手、參謀。任用幕賓佐政由來已久,各個朝代的聘幕方式也不盡相同。 1,幕賓制度的演變 戰(zhàn)國時期,貴族公卿爭相羅致名士作為智囊,與后來所說的幕賓十分相似。三國魏晉以后,聘用幕客佐政向制度化方向發(fā)展,出現了諸如參軍、記室、軍師、主簿等專門用于幕僚的職任名稱。 2,幕僚的職掌 幕賓既協(xié)助幕主處理政務、掌握機要,也參與幕主的決策,充當顧問和參謀。 幕賓所從事的經常性事務主要有:刑名、錢谷、掛號、書啟、征比。刑名是審、判民事、刑事案件,錢谷是錢糧賦稅的征收與財務開支,征比為考核所屬衙署田賦的征收。掛號,是批答、擬寫往來公文。書啟是繕寫公私信件。地方衙署中,這幾項政務不僅繁雜棘手,而且關系重大。由于需要專門的知識和巧妙的處理方式,地方官大都委任具有這些專長的干練的師爺處理。 此外,有的幕賓還受幕主之命,管理監(jiān)督書吏,以防止其欺蒙作弊。 3,幕賓與胥吏的區(qū)別及其特殊性 清代的幕府制是嚴格意義上的幕府制,而且有充分的體現,也留下較為系統(tǒng)的記載。以下主要根據清代的情況,闡述幕賓與胥吏的區(qū)別,以便說明幕賓在官僚政體行政中的特殊作用和影響。 (1)公職身份 幕賓與書吏都不屬于官,他們的職任都是協(xié)助官處理政務。但書吏被納入政府系統(tǒng)之內,有經制缺額、規(guī)定的職任,俸薪由政府發(fā)給,錄用上,也完全由官府僉選考試,任役期間有考核,處在官府的管理之下,一句話,他們屬于公職人員。 (2)待遇 而幕賓則與此完全不同,他們由幕主私人聘請,而不是由官府設置、選用,幕主是否延請,聘用幾名及任用幕賓經辦何種事務,全由幕主自己決定。幕賓的工作報酬——束脩、歲脩或稱作館谷,由幕主私人付給,一般每月十幾兩、幾十兩銀不等,大約相當于書吏一年的役銀,或者更多。 (3)數量 在官衙中,幕賓的數量也大大少于吏員,一般每名長官聘請一名至幾名,延用十幾名的很少。再有,書吏的使用遍及中央及地方各個大小衙署,而幕賓則基本上局限于地方各長官署內。 (4)職務及考核 在職掌上,書吏按規(guī)定只負責謄繕文稿,收、查檔冊,造報冊籍等技術性雜務。而幕賓,則是代幕主或協(xié)助幕主處理長官應辦理的政務,是官的職任的分理。另外,他們的政務活動也不對官府負責,而只對幕主私人負責,國家典制也沒有關于他們的考核與賞罰規(guī)定。 (5)身份地位 在身份地位上,幕賓也明顯高于胥吏。在衙署內,長官與書吏是上下從屬關系,等級相差懸殊。而幕主與幕賓則是主賓平等關系,幕賓稱幕主為東主、東翁、東家;幕主稱幕賓為賓師、西席、老夫子,對他們尊敬禮遇。設宴時,幕賓被安排在上座,幕主相陪。平時相見,互行平等禮節(jié)。由于幕賓與幕主有非同一般的特殊關系,不同于與長官具有上下級從屬關系的佐貳官或地位低下的書吏,幕賓的忠誠度更高,也有利于地方的治理。 所以清代的幕賓不是幕主的僚屬,不宜稱之為幕僚。在社會上,幕賓也遠比胥吏地位高,有些人本來就曾做過官,屬于縉紳,或是進士、舉人、秀才等有功名身份之人。未曾入仕的幕賓,還可通過科考、保舉步入高級官員階層。 幕賓與書吏在性質上的不同及其特殊性,決定了他們在行政上的特殊作用與影響。 4,幕賓在官僚行政中的作用與影響 官僚行政中,實行具有輔助性的幕僚制,可以說是利弊相參。其積極作用,大致有以下幾點: (1)幕僚制發(fā)掘利用官員選舉系統(tǒng)以外的人才,對彌補選官任官制的某些缺陷,輔佐官員行政,具有一定作用。 在察舉制下,選官推舉權掌握在少數官員手中,不可能充分地發(fā)現人才,而且不可避免會出現唯親而不唯才的弊端。實行九品中正制后,門第又成為入仕的重要條件,那些有才的寒門之士很難進入參與大政的官員行列。而官員私人物色聘用幕僚,則增加了才干之士被任用的機會,延聘者也可不拘門第限制,而羅致下層等級的干才。 (2)補充官僚機構的某些不完備之處,有益于其職能的發(fā)揮。 清帝雖然屢次承認“外省官員事務繁多,勢不得不延致幕賓,相助為理”,但從不以增設官員的措施來解決這一矛盾。因為增官必增俸,增俸必加賦,自詡“輕征愛民”的清代皇帝,寧可默認官員按規(guī)定一二成加耗的形式去額外加征,也不愿擔皇帝加賦于民的惡名。大概清帝還有這樣的盤算:領取幕主私人束脩的幕賓,一定會比拿官俸的佐貳官盡心輔佐長官。 顯然,如果沒有幕賓的“相助為理”,那么地方行政中政務廢弛、拖沓、敷衍塞責的現象必將更加嚴重。正是從這一意義上說,幕賓的佐政,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官少事繁的矛盾,有益于官僚機構職能的發(fā)揮。 (3)鍛煉人才,有利于一些官員入仕前行政素質的提高。 由于入幕者允許科考為官,有進入高級官員階層的資格與機會,所以有一部分舉人、秀才一旦入仕為官,由于經過了在幕時的行政實踐,處理政務自然得心應手。 而且,由于入幕是暫時的謀生之計,這類幕賓不能不考慮他們在幕期間的聲譽問題。這一點決定了他們不像胥吏那樣自暴自棄,唯利是謀。 不過,幕賓既屬于佐政者,又并非官員,不能像官員那樣行使其本職權力,因而官員政績的好壞,主要取決于幕主本人。官員清正廉明、忠于職守,盡心于地方治理,則幕賓之輔佐,能起到積極作用。如果官員為貪劣之徒,或剛愎自用,即使幕友公正無私,恪守“幕德”,也無濟于事。 官本位 1,以官為本 古代官僚政治巧妙地取得了在全社會各領域內的支配地位。這種支配地位的突出表現之一,即是“官本位”作為一種社會習慣或傳統(tǒng)觀念的逐步形成。 官本位,實質上是一種官職崇拜,是一種以官為本,官貴民賤的社會群體心理。在官與民的關系中,它主張突出官權,泯滅民權,以官為主,以民為仆。古代社會職業(yè)以“士農工商”四等級排列,某種程度上也反映了對官(士大夫)的尊崇。官本位和官崇拜的主體,并不局限于官僚,也包括官僚機器的主宰——皇帝,因為古代皇帝也稱作“官家”或“官里”。 2,官本位出現在中國的原因 為什么西方盛行拜金主義,古代中國反倒出現拜官主義或官本位思潮呢?我們認為,拜官主義或官本位在中國的問世,至少有三點原因: 第一,它是經濟不發(fā)達的條件下,封閉式的專制主義的產物。 在經濟發(fā)展水平比較低下的古代專制社會,商品和市場受到官府的嚴格管制和干預,官府權力可以攫取和控制無限的財富。權力支配一切的原則,比金錢支配運用得更廣泛、更靈驗; 第二,官府權力在支配一切的過程中,無限擴張,不斷腐敗,很多場合下流為謀取經濟利益或社會、文化地位的捷徑; 第三,古代官府對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強有力的支配,迫使每個社會成員屈服或依賴于皇帝為首的官僚集團。 社會不同階層或群體的利益要求,只能通過官府的渠道反映出來。社會內部的各種矛盾和沖突,也主要通過官府的行政干預加以解決。官府行政權力的“權力尋租”對經濟活動,對全社會的超常強制,一方面使社會成員的自主性、獨立性喪失殆盡,同時也造成了官僚萬能,導致人們對權力的崇拜,對官僚的崇拜。 官本位思想,引起了一系列惡劣后果。它顛倒了官與民的正常關系,使官僚由社會公共權力中的公仆,異化為凌駕于社會之上的老爺和主人。而真正的社會主人——庶民百姓,卻被長期置于受管制、受壓迫的地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