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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見,銀行保本理財!透視結構性存款!

       丁丁貓貓6i0ucd 2018-02-13

      前言

      2017年11月份一行三會發(fā)布《關于規(guī)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yè)務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其中明確提到“金融機構開展資產管理業(yè)務時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出現兌付困難時,金融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墊資兌付。”同時新規(guī)中關于資金池的條款也提到“金融機構應當做到每只資產管理產品的資金單獨管理、單獨建賬、單獨核算,不得開展或者參與具有滾動發(fā)行、集合運作、分離定價特征的資金池業(yè)務”其劍指銀行理財保本產品。

      但是從整個理財規(guī)模來看,銀行理財產品17年末存續(xù)余額29.54萬億。其中值得關注的是保本理財的增加。2017年末保本理財、非保本理財規(guī)模分別為7.37萬億和22.17萬億,分別占比24.95%和75.05%,在非保本理財較年初下降4.51個百分點的情況下,保本理財實現了小幅度的增長。保本理財增長明顯。

      歸其原因筆者認為:雖然在新規(guī)的要求下,保本理財會逐漸成為歷史,但是在新規(guī)未落地前,隨著投資者避險意識的提高,保本理財的規(guī)??赡芤琅f有小幅度的上漲。而在銀監(jiān)會的統(tǒng)計口徑中,保本理財是在結構性存款科目下核算,目前來看部分結構性存款的收益率已經接近理財產品,未來可能銀行吸收資金的方式主要還是依靠結構性存款這一工具。那么結構性存款和保本理財在會計處理和估值核算上到底有什么區(qū)別。

      過去十幾年,銀行理財“保本”大致可以分為以下三個層面:

      1、監(jiān)管口徑是非保本理財,為了吸引客戶購買,銀行還是對其做出了剛性兌付的兜底承諾,這里的剛性兌付并不是體現在合同里,而是體現在銷售過程、實際收益核算通過攤余成本法、浮動管理費、關聯交易調節(jié)收益實現。

      2、合同層面是保本,通過存款 衍生品的結構來構造結構性存款,也就是所謂的技術性保本。

      3、合同層面是保本,通過簡單的承諾,沒有衍生品構造。

      所以 “保本理財”退出歷史舞臺有三方面的含義:

      1、提供剛性兌付的銀行理財(資管產品)將不再繼續(xù)剛兌;前面所提及的各種保底方式在資管新規(guī)都嚴格禁止,當然會有一定過渡期。

      2、存款 衍生品的保本理財以后不能再叫理財,可能專門劃分為一類存款產品(這類產品收益是浮動的)。

      3、普通的單純通過合同約定保本的銀行理財產品,但沒有明確如何保本,具體收益如何計算。這類保本理財將徹底成為歷史。

      本文將主要通過分析結構性存款這一承接方式作為突破口。


      一、基本概念

      1
      保本理財

      按照是否保證產品本金兌付,商業(yè)銀行理財產品可以分為保本型理財產品和非保本型理財產品。

      保本理財沒有一個標準化定義,《商業(yè)銀行個人理財業(yè)務管理暫行辦法》(中國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令2005年第2號)則是將按照客戶獲取收益方式的不同,將理財計劃分為保證收益理財計劃和非保證收益理財計劃。

      保證收益理財計劃,是指商業(yè)銀行按照約定條件向客戶承諾支付固定收益,銀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投資風險,或銀行按照約定條件向客戶承諾支付最低收益并承擔相關風險。非保證收益理財計劃可以分為保本浮動收益理財計劃和非保本浮動收益理財計劃。

      保本型理財產品是指商業(yè)銀行按照約定條件向客戶保證本金支付的理財產品。這里的保本理財是特指100%本金保證的理財產品,如果只是部分本金保證的理財產品不屬于這里的保本理財范疇。


      2
      構性存款

      根據《存款統(tǒng)計分類及編碼標準(試行)》的通知(銀監(jiān)發(fā)〔2010〕240號),結構性存款是指指金融機構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工具的存款,通過與利率、匯率、指數等的波動掛鉤或與某實體的信用情況掛鉤,使存款人在承擔一定風險的基礎上獲得更高收益的業(yè)務產品。此前保本理財中大部分也正式此類結構性存款。

      未來央行發(fā)布的資管新規(guī)如果正式生效,筆者認為所有銀行保本理財都需要改造為結構性存款來處理。所以本文具體從結構性存款構造、會計處理、估值核算三個角度進行詳細解析。

      二、區(qū)別與聯系
      1
      保本理財與非保本理財

      保本理財在法律關系、業(yè)務實質、管理模式、會計處理、風險隔離等方面與非保本理財產品“代客理財”的資產管理屬性存在本質差異,它納入銀行表內核算,視同存款(或同業(yè)融入)管理,并納入存款準備金和存款保險基金的繳納范圍(同業(yè)融入除外),相關資產按銀監(jiān)會規(guī)定計提資本和撥備。只有非保本理財產品才是真正意義上的表外理財產品。

      按照監(jiān)管規(guī)定,保本理財和非保本理財的的會計核算和資本計提是不同的。由于銀行承擔風險,為保本型理財產品提供兜底承諾、保證本金兌付,保本型理財產品納入銀行表內核算。負債端是銀行負債,銀行需要繳納存款準備金,資產端是銀行資產,銀行需要計提相應的資本和撥備等。

      按照銀監(jiān)辦發(fā)[2014]39號《關于2014年銀行理財業(yè)務監(jiān)管工作的指導意見》的要求, “銀行業(yè)金融機構完善理財業(yè)務會計制度,做到不同收益類型理財產品的分賬經營和分類管理。

      (1). 對于保證收益和保本浮動收益類理財產品,應按照真實穿透原則,解包還原理財產品的投資標的,并嚴格參照自營業(yè)務的會計核算標準計提相應的風險資產、撥備,以及計算資本充足率等。

      (2). 對于結構性存款理財產品,其保本部分應納入銀行自身資產負債表核算。

      正因為保本理財和非保本理財不同特性,在統(tǒng)計的過程中,投資方銀行購買他行保本理財,計入存放同業(yè)款項,交易對手為境內商業(yè)銀行或境內其他銀行業(yè)金融機構;購買他行非保本理財,計入投資項下其他。對于發(fā)行方銀行而言,如果募集理財資金來源于同業(yè),則計入同業(yè)存放款項,交易對手為除保險業(yè)金融機構之外的各類金融機構(保險業(yè)金融機構同業(yè)存視同為單位存款),如果是募集資金來源非同業(yè),則計入單位存款或儲蓄存款,納入各項存款統(tǒng)計。

      2
      理財與結構性存款

      在監(jiān)管統(tǒng)計中,雖然要求將銀行吸收的非同業(yè)保本理財資金納入結構化存款統(tǒng)計,但保本理財和結構化存款之間本身并非同一產品,兩者之間應該是交叉關系。即,保本理財可以投資結構性存款,但結構性存款未必需要以保本理財方式吸收資金。甚至,結構性存款理財產品也可以設置成非保本形式。

      那么,結構性存款是如何實現保本的,舉個簡單例子,銀行募集了100萬元保本理財資金,其中96萬元投資了本行的存款,理財資金到期后,所支付的本金和利息合計正好等于100萬元,那么另外4萬元銀行則可以作為金融衍生品保證金做各類金融衍生品交易,伴隨金融市場價格的波動,最壞的結果是輸掉保證金,最好的結果則根據所購買合約的理論上限。


      2
      結構性存款的幾種簡單構造解析

      以下分享幾種常見的結構性存款的結構,包括掛鉤其他指標實現收益浮動的真結構性存款和掛鉤指標無法實現的假結構性存款。

      (1)保本:存款 買入期權

      比如一個期限為一年的一億保本理財,其中9700萬投資存款,300萬作為期權費購買寶馬股票的看漲或看跌期權,如下圖所示:

      假設銀行的FTP(資金轉移定價)是4.5%,一年后,存款部分得到9700*(1 0.045)=1.013億;300萬期權費買入2000萬名義本金的寶馬股票看漲期權,一年后有兩種結果:(1)最低收益是寶馬股票價格未超過執(zhí)行價,期末不行權,損失300萬期權費,那么最終客戶購買產品一共獲得1.013億,收益率為1.3%。(2) 若寶馬股票超過執(zhí)行價,收益即股票市價與執(zhí)行價之差,收益隨股價浮動,無上限。比如假設行權后獲得1000萬收益,最終獲得1.113億(1.01億 0.1億),收益率為11.3%。即最終收益率為1.3%到無窮大。

      這是真結構性存款,觸發(fā)條件是可能實現的。對銀行而言,存款端的收益主要來自FTP帶來的利差,這部分收益是固定的,使產品達到了保本的效果。而期權部分的風險與收益完全由客戶承擔。此結構下產品獲得隨股價波動的連續(xù)式收益。

      (2)保本:存款 買入期權組合

      另一種真結構性存款對以上掛鉤的產品進行了變形,這種結構下可掛鉤一籃子股票,比如ABCD四個股票,產品的收益為離散型,即收益有兩種情況:設定其中一個股票的價格漲幅超過20%,則觸發(fā)執(zhí)行條件,客戶得到收益率4.8%;否則不觸發(fā)執(zhí)行條件,客戶得到收益率3.5%。

      這種離散式收益的結構和上面第一種的連續(xù)型結構不同,此結構下銀行只需保證期權組合期末達到行權條件而且得到1.3%的收益,即可達到產品設計的收益率。在此示例中,存款的固定收益加上期權的兩種收益,最后產品總的收益率是4.47%或4.51%。

      (3)保本:存款 Libor/美元波動率/石油

      第三種結構是一種假結構性存款,與第二種相比,其掛鉤的條件是不可能觸發(fā)的,比如掛鉤Libor USD突破6%,美元月平均波動率超過1%,石油價格達到300元每桶等。由于掛鉤的條件不能實現,這部分投資不會提供收益,這種結構設計只是為了通過結構性設計達到提供較高的收益的目的,實際收益率完全來自投向存款部分的固定收益。

      這一種方式在實際操作中具有較大的可操作空間,在央行利率管制的背景下可提供給客戶較高的收益率。

      (4)非保本:存款 買入期權

      這種非保本結構下,與第一種保本結構的區(qū)別在于投資于存款的部分比例較小,到期的固定收益部分無法達到保本的目的。整體上通過提高期權費的比重,提高了風險和收益,帶來較大的收益波動區(qū)間。

      比如一個期限為一年的一億理財產品,其中8000萬投資存款,2000萬作為期權費購買A股指數的看漲或看跌期權,如下圖所示:

      這種產品的風險等級較高,一般為P3-P4級別。發(fā)行此產品的優(yōu)勢在于這類產品真正打破了剛兌,由客戶自行承擔期權部分的風險和收益,而且不涉及到非標,產品透明且方便核算。

      (5)非保本:存款 買入期權 賣出期權

      還是以一個期限為一年的一億理財產品為例,其中9900萬投資存款,賣出某股票的看漲期權獲得300萬期權費,拿手上剩余的總共400萬作為期權費購買某股票的與上述執(zhí)行價不同的看漲期權,如下圖所示:

      這種結構下,買入與賣出期權的標的資產應一致或者高度相關,如同一只股票或者同一籃子股票中采用漲幅或跌幅最高的一只作為觸發(fā)條件。由于行權價不一致,期權部分可能帶來未來的收益,而且將收益限定在了一定的區(qū)間。


      三、會計處理

      在實踐中,銀行在發(fā)行保本理財、非保本理財,吸收結構性存款的會計處理一般是不同的。在理財產品的會計處理中,會把每一單理財產品作為一個SPV進行獨立會計核算,有獨立的三張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而結構性存款則直接納入銀行自營會計報表中核算。

      首先,保本理財不符合企業(yè)會計準則中金融資產轉移標準,因此銀行不能表外核算,負債端應計入理財存款等負債類科目。

      其次,結構性存款實質財務做賬中是按照存款處理的,這和銀監(jiān)統(tǒng)計口徑不同,銀監(jiān)統(tǒng)計中未對保本理財與結構性存款特別區(qū)分,一般把保本理財募集資金均統(tǒng)計為結構性存款,甚至包括了衍生品合約價值。還有些保本理財沒有衍生品等結構性設計。另外,結構性設計中涉及的衍生品部分會計分錄在文章下一部分單獨討論。

      非保本理財是銀行表外的代理投融資類業(yè)務,會計處理中一般將其在貸方計入委托資金-委托理財基金(負債類科目)。

      1
      保本理財從發(fā)行銀行角度記錄方式

      最簡單是將保本理財當成一般存款進行賬務處理,當客戶在銀行選擇購買某一保本理財產品時,往往會先向銀行賬戶存入一筆資金作為購買理財產品的本金。這筆存入的資金對于銀行來說是銀行的負債端并且初始是在活期儲蓄存款科目下,銀行需要將這筆資金轉入對應的理財存款科目。具體的操作如下:

      1、募集資金到賬時:

      借:活期存款(負債類科目)

         貸:理財存款(負債類科目)

      隨著時間推移,產品到期,銀行需要支付對應的本金和利息。這時候銀行會按照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利息費用,通過借記保本理財資金利息支出,貸記應付保本理財資金利息來反映利息費用的支出,同時銀行會將理財資金轉回客戶的活期存款賬戶以達到還本的目的。具體會計操作如下:

      2、理財產品報表日:

      借:保本理財資金利息支出(損益類)

         貸:應付保本理財資金利息

      3、分配本金和收益時:

      借:理財存款(負債類科目)

         應付保本理財資金利息

         貸:活期儲蓄存款

      舉個簡單的例子,某人以10萬元于月初購買銀行1年期A理財產品,年化利率是4%,將錢存入銀行后,銀行會將這10萬元的活期存款轉入理財存款科目:

      借:活期存款              100,000

        貸:理財存款—A理財            100,000

      銀行在產品到期終止時會將利息和本金返還到投資人的活期賬戶上:

      借:保本理財資金利息支出—A理財      4,000

         貸:應付保本理財資金利息       4,000

      借:理財存款                    100,000

         應付保本理財資金利息           4,000

         貸:活期儲蓄存款              104,000

      此處應該注意,以上會計處理中保本理財無衍生品投向,如果理財產品這一SPV中資產端有部分投向銀行結構性存款,剩余部分投向金融衍生品資產,那么以上會計分錄應包含衍生品部分的賬務處理。銀行衍生品賬務處理在第四部分詳細闡述。

      2
      結構性存款從銀行角度的記錄方式

      結構性存款與保本理財在這種最簡單模式下的會計處理方式相近,在吸收存款的時候會做一筆會計分錄將活期儲蓄存款轉入結構性存款科目,但同時由于結構性存款存在著投資衍生品的情況,所以還會將部分資金計入衍生品投資科目。在到期時,銀行通過損益類的科目將應付利息結轉,并且在返還本金給客戶時,會將作為存款部分的利息收入和衍生品交易的收入一同結轉至投資人的活期存款賬戶。具體會計操作如下:

      1、募集資金到賬時:

      借:活期儲蓄存款(負債類科目)

         貸:結構性存款(負債類科目)

            衍生品投資

      2、計息:

      借:結構性存款利息支出(損益類)

         貸:應付結構性存款利息

      3、支取時:

      借:結構性存款

        應付結構性存款利息

         衍生品投資收益

         貸:活期儲蓄存款

      舉例說明一下,例如投資人投資一筆結構性存款,金額為100萬元,通過FTP定價一年期利率為4.5%,在投資人將錢存入銀行后銀行會將這100萬元根據協(xié)議(假定96%投資存款,4%投資衍生品)分別轉入結構性存款科目和衍生品投資科目:

      借:活期儲蓄存款            1,000,000

         貸:結構性存款             960,000

      衍生品投資 40,000

      在到達計息日時,銀行會將相應的利息結轉(衍生品投資的損益涉及的分錄會在后續(xù)詳述):

      借:結構性存款利息支出            43,200

         貸:應付結構性存款利息          43,200

      最后結構性存款到期,銀行需要還本付息:

      借:結構性存款           960,000

        應付結構性存款利息      43,200

        衍生品投資收益         0到無窮大

         貸:活期儲蓄存款        1,003,200  0到無窮大

      上述例子中的結構性存款也是目前較為常見的保本型結構性存款,其他結構性存款的類型可參考過往文章(再見,保本理財!你好,結構性存款!)。此例子中的衍生品部分會計核算未列出,文章下一部分會詳細講解了整個銀行作為核算主體進行衍生品投資的會計處理。

      3
      上市銀行報表內對結構性存款(表內/保本理財)的披露情況

      從國內上市銀行的報表看,并不一定所有的結構性存款(表內理財)都是計入“客戶存款”這一科目(如:光大銀行、中國銀行、九臺農商行),比如也有一些是計入“交易性金融負債”(如:工商銀行、農業(yè)銀行、建設銀行、郵儲銀行)、“其他負債”(如:杭州銀行)等負債科目中。

      2016年末國內上市銀行的年報披露結構性存款(表內/保本理財)情況如下表:


      四、衍生品賬務處理

      銀行與客戶簽訂的結構性存款合約中一般涉及衍生品交易,即結構性存款是將利率、匯率等產品與傳統(tǒng)的存款業(yè)務相結合的產品,一定意義上是掛著存款名字的衍生品類產品。因此,客戶與銀行的這一“對賭協(xié)議”使得銀行面臨相關風險敞口管理問題。比如針對外匯結構性存款中的期權部分帶來的外匯暴露,商業(yè)銀行一般會進行軋差交割,把期權對外平盤,通過自營盤的外匯買賣在市場中對沖掉這部分外匯風險,這和結構性存款屬于“背對背”交易,自營部分并不承擔風險。

      關于“背對背”平盤問題,一般在實務中由總行承擔做市義務,撮合并確保兩份協(xié)議中涉及的期限、收益率、權利義務等合同要素完全一致,最大限度控制后臺業(yè)務操作風險。另外,部分銀行選擇將隱含在外匯結構性存款中的期權部分進行打包,在國際市場出售以賺取差價。

      本文以黃金期貨為例,列出了銀行衍生品端的會計處理,并通過案例給出不同日期節(jié)點的賬務處理,供讀者參考。

      1
      賬務處理

      由于衍生品的交易與股票交易等不同,銀行將資金投入衍生品時,其投入的資金并不屬于賬面價值而是以保證金的形式存在于賬戶上。具體的會計分錄操作如下:

      1、存入保證金

      借:結算備付金(根據交易品種和交易所不同而設置)

         貸: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由于保證金的比例是由合同規(guī)定且固定不變的,所以當銀行所投資的衍生品產生收益,且收益已經超出必要留存的保證金金額時,銀行可以將多余的保證金提取出來。當然銀行也可以在合約到期后將相應的保證金提取至結算備付金賬戶里。具體的會計分錄操作如下:

      2、提取保證金/調整合約占用的交易保證金

      借: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貸:結算備付金

      借:存出保證金

         貸:結算備付金

      在銀行確認衍生品的買賣方向后,銀行會在賬戶上對應的做一筆建倉的會計分錄,但這筆會計分錄只是為了顯示所購買的衍生品的價值大小,其本質上對整個報表的金額沒有影響,具體的科目計入的是其他衍生工具。買入合約和賣出合約的不同會計處理情況具體如下:

      3、開倉

      (1)買入合約:記錄初始合約價值(以黃金期貨為例)

      借:其他衍生工具-××買入黃金期貨-初始合約價值

         貸:其他衍生工具-沖抵黃金期貨初始合約價值

      (2) 賣出合約:記錄初始合約價值

      借:其他衍生工具-沖抵黃金期貨初始合約價值

         貸:其他衍生工具-××賣出黃金期貨-初始合約價值

      在出現合約到期交割或者平倉時,需要采用移動加權平均法計算相應的結轉比例,從而結轉平倉/到期合約的初始價值。銀行會做相應的沖抵會計分錄來調整初始合約價值使得其在賬面上始終顯示為當下持有的真實價值。具體操作如下:

      4、平倉或到期交割

      (1)買入合約賣出平倉或到期交割

      采用移動加權方法結轉平倉合約的初始合約價值,需計算結轉比例。

      結轉平倉合約的初始合約價值

      借:其他衍生工具-沖抵黃金期貨初始合約價值

         貸:其他衍生工具-××買入黃金期貨-初始合約價值

      (2)賣出合約買入平倉或到期交割

      采用移動加權方法結轉平倉合約的初始合約價值,需計算結轉比例。

      結轉平倉合約的初始合約價值

      借:其他衍生工具-××賣出黃金期貨-初始合約價值

         貸:其他衍生工具-沖抵黃金期貨初始合約價值

      在衍生品的交易過程中存在著交易的手續(xù)費,其主要是通過結算備付金科目來結算。日終結算時,衍生品交易賬面上的浮動盈虧主要通過其他衍生工具-XX買入期貨-公允價值公允價值變動損益-XX期貨-XX買入期來體現;而具體買賣產生的損益則是通過投資收益-XX期貨-XX期貨直接反饋在結算備付金中。具體的會計分錄如下:

      5、交易費用

      借:交易費用

         貸:結算備付金(或應付交易費用)

      6、日終結算

      (1)買入合約日終估值

      借:其他衍生工具-××買入黃金期貨-公允價值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黃金期貨-××買入黃金期貨

      (2)賣出合約日終估值

      借:其他衍生工具-××賣出黃金期貨-公允價值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黃金期貨-××賣出黃金期貨

      (3)確認平倉損益/到期交割損益

      借:結算備付金

         貸:投資收益-黃金期貨-××黃金期貨

      (4)當日無負債結算

      借:結算備付金

         貸:證券清算款

      以上便是衍生品交易中會涉及到的會計分錄的匯總,下面用一個案例來詳細解釋上述會計分錄在實際記賬過程中是如何操作的。

      2
      案例應用

      以前面的結構性存款案例為例,其中有40,000元用于了金融衍生品的投資,保證金比例為10%,由于金融衍生品投資每日都會有較大的變化,所以為方便起見,現以兩日的交易為例。銀行于2015年8月10日成交X衍生品,具體成交匯總如下:

      交易日期2015-08-10

      成交匯總

      合約

      買/賣

      投機/套保

      成交價

      手數

      成交額

      開/平

      手續(xù)費

      X衍生品

      套保

      10,000.00

      40

      400,000.00

      206.07

      持倉匯總

      合約

      持倉

      昨結算價

      今結算價

      當日盈虧

      投機/套保

      X衍生品

      40

      0.00

      10,050.00

      2000.00

      套保

      2015-08-10賬務處理

      首先是銀行將投資于金融衍生品的4萬元作為保證金存入賬戶,同時將已經購買的衍生品的價值在賬面上顯示:

      1. 存入保證金

        借:結算備付金                 40,000.00

           貸: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40,000.00

        2、買入合約:記錄初始合約價值

        借:其他衍生工具-套保買入X衍生品-初始合約價值       400,000.00

           貸:其他衍生工具-沖抵X衍生品初始合約價值         400,000.00

        因為交易的發(fā)生,相應的交易費用需要在結算備付金中扣除:

        3、交易費用

        借:交易費用         206.67

           貸:結算備付金        206.67

        日終結算時,因為沒有賣出相應的衍生品,所以價值的變動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在表上體現:同時進行當日無負債結算:

        3、日終結算

        (1)買入合約日終估值

        借:其他衍生工具-套保買入X衍生品-公允價值           2,00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X衍生品-套保買入X衍生品       2,000.00

        2)當日無負債結算

        借:結算備付金                   2,000.00

           貸:證券清算款              2,000.00

        同時調整交易保證金的數額,因為無負債結算后備付金的余額為41793.33元,超過規(guī)定要求留存保證金金額40200元,所以可以進行備付金的提?。?/span>

        4、提取保證金

        借: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1593.33

           貸:結算備付金           1593.33

        交易日期2015-08-11(次一交易日)

        成交匯總

      合約

      買/賣

      投機/套保

      成交價

      手數

      成交額

      開/平

      手續(xù)費

      X衍生品

      套保

      10,125.00

      40

      405,000.00

      208.56

      X衍生品

      套保

      10,075.00

      40

      403,000.00

      207.27

      持倉匯總

      合約

      持倉

      昨結算價

      今結算價

      當日盈虧

      投機/套保

      X衍生品

      40

      10,050.00

      10,200.00

      4,000.00

      套保


      2015-08-11賬務處理

      第二日先是買入合約,將買入合約的初始價值計入:

      1、買入合約:記錄初始合約價值

      借:其他衍生工具-套保買入X衍生品-初始合約價值         405,000.00

         貸:其他衍生工具-沖抵X衍生品初始合約價值            405,000.00

      然后賣出合約平倉。這里銀行會根據移動加權平均法計算結轉比例,隨后利用結轉的比例計算出單手衍生品的交易成本,結轉平倉合約的初始合約價值:

      2、買入合約賣出平倉

      采用移動加權的方法結轉平倉合約的初始合約價值,先計算結轉比例q3=40/(40 40)=0.5

      其中單手衍生品的成本經過加權平均計算后為(10,000 10,125)*0.5=10,062.5

      結轉平倉合約的初始合約價值。

      借:其他衍生工具-沖抵X衍生品初始合約價值             402,500.00

         貸:其他衍生工具-套保買入X衍生品-初始合約價值         402,500.00

      隨后將交易費用扣除:

      3、交易費用

      借:交易費用              415.83 

         貸:結算備付金           415.83

      日終結算時因為存在平倉的操作,所以平倉部分的損益在投資收益科目中體現,而繼續(xù)持有的衍生品的價值變動依舊在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體現

      4、日終結算

      (1)買入合約日終估值

      借:其他衍生工具-套保買入X衍生品-公允價值            3,50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X衍生品-套保買入X衍生品         3,500.00

      (2)確認平倉損益

      借:結算備付金                        500.00

         貸:投資收益-X衍生品-套保X衍生品          500.00

      (3)當日無負債結算

      借:結算備付金                 3,500.00

         貸:證券清算款                3,500.00

      最后調整交易保證金,由于保證金余額43,784.17元遠高于所需保證金金額40,800元,所以銀行可以提前提取保證金:

      1. 提取保證金

        借: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2,984.17

           貸:結算備付金           2,984.17

      五、客戶賬務處理

      1
      保本理財

      當企業(yè)客戶投資銀行保本理財時,在投資方的報表處理中不能將其作為貨幣資金——銀行存款列。主要是因為保本理財雖然本金是保證的,但銀監(jiān)會要求不能無條件保證收益,即便是固定收益也需要附一定條件,因此投資人并不存在一項要求發(fā)行該理財產品的銀行在規(guī)定時間支付固定金額的本息的合同權利。在金融資產四分類中不能歸屬于“持有至到期投資”和“貸款和應收款項”兩類。“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這一報表項目是屬于“非流動資產”大類下的,而此前絕大多數理財1年內,屬于流動資產,因此列為“其他流動資產”。

      新會計準則下企業(yè)會計分錄參考如下

      1、投資理財時: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

         貸:銀行存款

      2、到期贖回獲益時:

      借:銀行存款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

            投資收益

      2
      外匯結構性存款

      外匯結構性存款,即企業(yè)與銀行之間簽訂的以外匯為標的具有固定存款性質的合約,本金固定但存款利息根據國際金融市場的銀行同業(yè)拆借利率浮動,可被視為一筆定期存款和一份期權的組合金融產品。常見的會計處理有以下兩種,企業(yè)可根據稅收考慮和自身需要進行選擇。

      1、將結構性存款投資作為理財投資(交易性金融資產)進行核算

      此種方式下的賬務處理方式與上面的保本理財相同,會計分錄可參考如下

      (1)簽訂合約時: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外匯結構性存款

         貸:銀行存款—外匯活期存款

      (2)結息日獲得存款利息時:

      借:銀行存款—外匯活期存款

         貸:投資收益—外匯結構性存款

      (3)在每個資產負債表日向銀行詢價以核算公允價值變動(假設賣回金額大于本金)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外匯結構性存款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4)合約到期時:

      借:銀行存款—外匯活期存款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外匯結構性存款

      2、按照定期存款和期權兩項業(yè)務進行會計處理

      (1)簽訂合約時:

      借:銀行存款—外匯結構性存款

         貸:銀行存款—外匯活期存款

      (2)結息日獲得存款利息時:

      借:銀行存款—外匯活期存款

         貸:財務費用—利息收入

      (3)在每個資產負債表日向銀行詢價以核算公允價值變動(假設賣回金額大于本金)

      借:衍生工具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4)合約到期時(假設此時“衍生工具”余額在借方):

      借:銀行存款—外匯活期存款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銀行存款—外匯結構性存款

           衍生工具

      六、結語

      綜上所述,銀行保本理財和結構性存款是完全兩種不同的產品,只是保本理財可以設計為結構性存款來達到保本的最終目的。而對于客戶而言,預期收益型理財就是個“黑箱”,不對外披露資金投向和風險狀況,實際情況是投資端混雜了各種標準化證券、非標準化債權資產,銀行自身承擔了相應的信用風險。即便合同明確不保本,銀行出于聲譽風險的考慮,即便理財實際運營未達到預期收益,也會給予客戶補貼,從實質重于形式角度,這類銀行承擔信用風險的非保本理財(表外理財)也應該納入保本理財(表內理財)統(tǒng)計,屬于“影子銀行”。

      以非保本理財為代表的影子銀行之所以在一定時間內廣泛存在,是和我國金融深化密不可分,銀行在早期受到利率管制,為了突破利率上限,引入了結構性存款這一工具,而通過理財這一spv,能夠固定期限(不得提前支?。?,有助于穩(wěn)定存款來源,減少期限錯配。但后來,隨著理財對非標資產投入的加大,期限錯配、滾動發(fā)售、混合運作、分離定價形成了一個個龐大的理財資金池。那么這部分不用計提撥備,不用計提資本的“銀子銀行”表面上看增加了我國銀行的國際競爭力,但卻加大了系統(tǒng)性風險。所以,理財打破剛兌迫在眉睫。

      按照即將發(fā)布的大資管新規(guī),所有的資產管理產品均不能設計為保本類產品,所有非保本資管產品不得剛性兌付。那么,為了避免混淆投資者,保本理財必然會退出歷史舞臺,取而代之的會是結構性存款么?大部分中小銀行還沒有金融衍生品業(yè)務資質,無法將自家存款做成結構性存款。所以,我們認為取消保本理財、打破剛兌有助于利率市場化最終完成,雖然也會帶來經營不善的銀行破產倒閉的陣疼,但卻有助于降低系統(tǒng)性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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