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石家莊市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二級市場(以下簡稱土地二級市場),盤活存量土地,結合本市實際,石家莊市人民政府發(fā)布了《石家莊市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 抵押二級市場交易管理辦法》的通知。 《辦法》明確,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二級市場交易是指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將依法取得的建設用地使用權進行轉讓、出租、抵押的交易行為,包括土地交易,以及土地連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等整宗地一并交易的情況。 《辦法》指出,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不改變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利用現(xiàn)狀的,可以按證載用途轉讓;改變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利用現(xiàn)狀,對地上建筑物改、擴建或者重新建設的,應當符合城鄉(xiāng)規(guī)劃,涉及改變土地用途的,改變后的土地用途限定為非住宅用地。 《辦法》強調,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導致建設用地使用權轉移的行為,包括買賣、交換、贈與、出資以及司法處置、資產處置、法人或其他組織合并或分立等形式涉及的建設用地使用權轉移。國有企業(yè)改制涉及的建設用地使用權轉移和公司股權轉讓,不納入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范圍。 《辦法》要求,允許營利性的養(yǎng)老、醫(yī)療、教育等社會領域企業(yè)以有償方式取得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為自身債務提供擔保,設立抵押權。抵押權實現(xiàn)后,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權的受讓人應承諾保障原有經營活動持續(xù)穩(wěn)定,確保土地用途不改變、利益相關人權益不受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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